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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 18:29:39瀏覽820|回應1|推薦9 | |
. 這位道德家智商七十,不過為了趣味還是不妨逗弄逗弄她~~~ 這位道德家說:『我也可以理解,因為在意、因為生氣,這個時候很容易腦中就會浮現「死刑」這兩個字。我甚至無法保證,未來不會發生任何一件事情,讓我憤怒到「死刑」這兩個字出現在腦海中,讓我想要大聲的呼喊它為正義。』--- 第一、如果一件未來不是沒有可能在你的身邊發生的超大殘殺無辜刑案有可能讓你想要大聲呼喊死刑為正義,那麼你根本不是一個合格的廢死運動家。第二、道德是情感與理性長期辯證的產物,穩定性很高,通常少說也有幾百年,不是一時一事的衝動或刺激所能撼動或改變的。死刑之為道德之為正義非常強固(或許是最強固的)非常悠久(或許是最悠久的),死刑的條件會變,但死刑這個制度不是兒童心智在受到刺激熱血衝頭後的產物,你對死刑的正義性的看法太幼稚了。 這位道德家說:『若我們要在這個個案中實踐死刑以達到正義,那我們就不能迴避「請問,那江國慶案的正義是甚麼?」依照同樣的邏輯,我們應該要殺掉致江國慶於死的人,甚至我們應該要殺掉我們的政府,因為江國慶是以國家之名被殺死的,』--- 這件個案是否最後判死定讞要看各審的法官,此刻不必多談。江國慶被冤殺,責任當然在陳肇敏那些軍官,深層的因素也不必在這裡多說。至於【江國慶案的正義】,除了天文數字的國賠之外,那些軍官應該被判刑坐牢,這是很簡單的事理,也不必多說。你說『依照同樣的邏輯』,問題就在什麼同樣的邏輯 -- 什麼樣的邏輯?這個邏輯長什麼樣子你根本沒有說清楚!現在這個兇徒是一個人犯案,他手段兇殘,為的是一個荒謬的個人目的,江國慶案的那些軍官是大家合力以邪惡的手段取得江國慶的認罪口供,情況很不相同,現在這個兇徒該判死,這個刑度合於常理常情,江國慶案的那些軍官裡有人該判十年以上徒刑,這個刑度也合於常理常情,你藉著『依照同樣的邏輯』這句不清不楚的論說來得出『我們應該要殺掉致江國慶於死的人』這個邏輯結果,你不是智商不足就是論辯手法下流。你再接上一句『甚至我們應該要殺掉我們的政府,因為江國慶是以國家之名被殺死的,』,你這個人實在是太不要臉了。 這位道德家說:『我並沒有說,犯錯的人不需要受到懲罰,但是無期徒刑不夠好嗎?它可以讓犯錯的人沒有機會再犯錯,』--- 第一、臺灣這些年來的慣例是無期徒刑照樣假釋,平均大約坐牢十三年就假釋出來了,這根本是司法實務方面的常識,怎麼好像衹有你不知道的樣子呢?合情合理也合常識的判斷是你假裝不知道,這樣你才有臉大聲說『無期徒刑不夠好嗎?它可以讓犯錯的人沒有機會再犯錯,』。第二、臺灣司法的假釋實況是非常菩薩心腸非常爛好人的,國際廢死教臺灣分壇不停地主張以無期取代死刑,卻從來不去大聲斥罵查究臺灣這個早已死透的無期徒刑執行實務,關於這一點,合情合理也合常識的判斷衹有一個 -- 那就是 -- 這些人都衹不過是西歐廢死意識形態在臺灣的買辦罷了! 這位道德家最後說:『我不是個浪漫主義者,我太務實了,所以我反對死刑。』--- 依據我上面的舉證論說,你既幼稚又無恥又虛偽又無能。 -----------------------------------------------------
因為台南割喉案件,一些好朋友們開始動搖,也問我,「看到這樣的案件,你還支持廢死嗎?」 我真的很認真的思考了一天,我現在要回答這個提問,「是的,因為這樣,我只能更認真的做廢死。」 我可以理解所有人的憤怒,因為我自己也很憤怒,沒有人可以看到這樣的案件發生而無動於衷。我也可以理解,因為在意、因為生氣,這個時候很容易腦中就會浮現「死刑」這兩個字。我甚至無法保證,未來不會發生任何一件事情,讓我憤怒到「死刑」這兩個字出現在腦海中,讓我想要大聲的呼喊它為正義。 就因為這樣,我現在必須努力的做廢死。希望當那樣的情況發生的時候,死刑已經埋葬在歷史中,我能夠在腦海中呼喊它以發泄憤怒,但卻無法在現實中實踐它。 因為,我知道「死刑」是錯誤的。 死刑無法讓已經發生的憾事逆轉,死刑卻常常變成無辜受冤者的憾事。 有人一定會說,不要在這個時候跟我講冤案,因為割喉案是真真實實的發生,不可能是錯案。沒錯。但若我們要在這個個案中實踐死刑以達到正義,那我們就不能迴避「請問,那江國慶案的正義是甚麼?」依照同樣的邏輯,我們應該要殺掉致江國慶於死的人,甚至我們應該要殺掉我們的政府,因為江國慶是以國家之名被殺死的,但我們無法殺掉一個政府,難道我們要執行掉代表政府的那個人嗎? 只要死刑存在,當它實踐了幾宗大眾所認為的「正義」,它一定就會造成幾件無法彌補的憾事。因為,坐在審判位置上的,是人,不是神。 我並沒有說,犯錯的人不需要受到懲罰,但是無期徒刑不夠好嗎?它可以讓犯錯的人沒有機會再犯錯,但同時也避免了萬一冤案被執行死刑後,無法挽救的悔恨。或許你會進一步的說,為什麼我們要花錢養這些壞人?但是事實卻是,在監獄中的受刑人,他們必須勞動以負擔膳食費用,他們勞動所得的二分之一會進入犯罪被害者保護基金中,他們是可以有所貢獻的。 想想,我們國家的被害者保護制度做的有多爛;但若沒有這些受刑人的貢獻,這個制度還可以糟到怎樣的地步? 我不是個浪漫主義者,我太務實了,所以我反對死刑。從這個具體的案件中,你可以看到加害者和被害者被塑造成是對立的兩方,但我看來,他們卻都是屬於弱勢的那一方。 針對這個加害者執行死刑,針對下一個可惡的加害者也執行死刑,還有下一個人神共憤的更是不要放過…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社會中嗎?不會的。因為大家矇起了眼睛,放任政府卸責,躲在死刑之後,而不去努力於社會的改善,犯罪成因的發現與預防。 我太務實了,所以我只能更認真的做廢死… 2012/12/3 ----------------------------------------------------- 日前在台南的電子遊藝場發生中年男子殺10歲兒童一案,相當駭人聽聞,而他曾對警方表示「以為只殺一人不會判死刑」更震驚全國。包含宅神朱學恆在內,許多反對廢除死刑者以這個人的發言為例,重申「死刑絕不能廢」的立場。 廢死聯盟的林欣怡PO文章聲明,表示得知此事件後,他會更加強推動廢死。因為死刑將造成無法逆轉的憾事,就如「江國慶冤案」一樣,江國慶是被國家害死的,且死刑只是實踐大眾認為的正義,它一定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現在社會上都認為,被殺害的男童屬於弱勢一方,但實際上,兇嫌才是弱勢的一方。 另外,該文章針對社會部分質疑提出說明,例如:許多人批評不應用稅金養死刑犯,他說明目前監獄中的受刑人須勞動以負擔膳食費用,且監獄營收會納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 這段發言則被批為「未就事論事」,網友libkite認為,冤案是辦案人員的問題,而非死刑的問題。網友LOVEppears則批評該文章不知所云。向來反對廢除死刑立場明確的朱學恆則痛批林欣怡說謊,並引用《聯合報》過去報導指稱,營收根本入不敷出,最後仍須依靠國庫彌補。 有關死刑存廢問題,向來為正反兩方爭論不休,而難以支持廢死的民眾則嚴詞抨擊廢死團體,甚至揚言傷害贊成廢死者的家人,林欣怡被迫搬家。而某網友指控朱學恆的粉絲團鼓勵民眾傷害贊成廢死者,朱學恆則強調絕無此事,「完全沒有的事也在那瞎掰,可算是盡得廢死聯盟真傳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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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