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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SCF雜談音樂審美(一):音符
2015/12/25 22:40:24瀏覽1333|回應0|推薦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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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月間,我有意進行一些音樂本質和音樂審美方面的討論並思考,然後規模搞得有點太大了,一時收不了手,也就放過了。這是2014-2-8定稿的第一部份,關於音符的本質。兩年過去,未曾擴大這篇著作,然而拖得太久,都已經到2015年十二月底了,就擬個標題貼出來罷~~~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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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雜談音樂審美(一):音符
SCFtw2.  2015-12-25.

前言:照我的看法,鼓不是樂器,鑼鈸也不是,定音鼓鋼鼓當然是,鐵琴木琴當然是。鼓衹是一種發聲器具,社會用途很廣,在音樂裡可以打節拍,可以營造氣氛。它是音樂的輔助器具,卻很難被稱為“樂器”—– 因為它不能發出“樂音”(雖然我承認響弦鼓的聲音對我有吸引力),也不能發出“音符”。鼓被稱為“節奏樂器”,不過拿一根棍子敲桌腳打節奏的效果或許更好。本文以下凡是用到“音樂”這個詞的時候一概與鼓、鈸、拍板之類的發聲器具無涉。

音樂可以說是音符的遊戲。音符是很奇妙的東西,音符的奇妙之處不在音符本身的音高 —– 也就是頻率,而是在音符與音符之間的頻率關係。樂句是最基本的音樂,幾個音符就可以組成樂句,那就是音樂。音符以音高相區分,從低到高(或從高到低)構成音階。音符在樂句裡的出現次數和出現位置不受限制,樂句裡的音符與音階裡的音符在概念上是兩回事。音階裡的音符衹是一個音高,而樂句裡的音符是一個樂音,有很多實際的樂句衹由一個音符接續出現好幾次構成,這時“音高”衹有一個,“音”卻有好幾個 —– 這個情況就是相同的“音符”有好幾個。音樂在時流裡進行並且呈現自己,每一個音或音符在樂句裡實際出現的時候都有自己的持續時間,或相同或不同,可能相差到好幾倍,這些也不受限制。樂句累積成旋律,那就是樂曲的骨架。在旋律的層級會出現節拍、速度、音量、表情、和節奏型這些音樂要素。旋律可以原樣再出現,可以變化出現,可以配和聲,可以加伴奏,可以加前奏和間奏,甚至可以讓兩條旋律同時走,樂曲就複雜起來了。

有音符才有音樂。音符是一個一個斷開的音,在持續的時間裡頻率不變,而且不同音符之間的頻率關係必須穩定,不這樣就不能算是音符。自然界裡有些動物的叫聲經常是一聲一聲斷開的,然而不停,頻率不變,比方雞叫鳥叫,這裡面沒有音符。黑猩猩緊張恐懼起來,可能一聲一聲連叫五六聲,頻率一聲比一聲高,差別明顯,像是音階裡的連續音符上行,但這不是樂句,因為這衹是偶發的情緒表達。座頭鯨沒有聲帶,公鯨卻能在交配季節裡靠別的發聲機制“唱出”複雜的“鯨歌”:四到六個音符或一道滑音或一個延長音成一個“樂句”,兩個樂句構成一個上層單位,前一個樂句可以重複(比方成為AAB或AAAB結構),這是基本狀況,結構可以更複雜。這樣的“歌”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唱幾個小時。同一片海域的公座頭鯨會分享同一首歌,而且這首歌的“曲調”會在群體內慢慢改變。這應該不能算是音樂,因為這顯然不過是求偶或社會溝通用的聲音訊號或符號。人類的語音有自然的抑揚頓挫,這裡面包括明顯的聲音頻率變化,這足以顯示人類至遲在會說話之後很習慣在發出聲音的時候不斷地上上下下改變頻率。還不會說話的孿生小孩彼此溝通,可能會模仿大人說話的語調用da-da-da-da的“詞”來“唱話”,吧啦吧啦上上下下唱個不停,還指手劃腳的,興致很高,這裡面當然沒有音符,也沒有樂句,然而這種“嬰兒da-da-da-da唱話現象”應該可以顯示人類用“唱出一串頻率高低不同的音”這種方式來表達或溝通的發聲能力和心智能力 —– 或者說人類的歌唱潛能 —– 在已經有語言的文化環境裡幾乎是與生俱來的。很多種鳥會唱“兩句歌”,第一句有四個音五個音六個音,音高變化固定,音長變化也固定,跟著的一句是好幾個音同音高同音長,這樣兩句重複。有的鳥可以連著發出十幾二十個音,前後音絕不相同,上上下下,音高變化固定,兩三個音為一組,一組一組之間有小停頓,這個快速的長樂句隔幾秒鐘就重複一次。這些“鳥歌”好聽,有趣味,很吸引人,人類當然會模仿這樣的由上上下下的連續“音符”構成的鳥鳴,然後當然有可能用自己習慣的“a-a-a-a-”或“o-o-o-o-”的聲音把它“人聲化”,也會很自然地把整個頻率範圍調到自己最習慣或者最喜歡的音域內,把速度放慢到讓自己容易唱。這樣學久了,學多了,覺得有意思,在別人的“a-a-a-a-”或者“o-o-o-o-”裡“感覺到”一些什麼東西,自己也能有所變化,音樂在人類文化中的起源或許是這樣的。

有些人覺得瑞典人說話像唱歌,那是瑞典語的語調特色,這個特色當然應該來自瑞典人日常發聲聽聲的習慣和偏好。瑞典語在語言學上是無調語,有調語 —– 如漢語 —– 的每一個詞都有固定的聲調。漢語現代普通話有四個聲調,大陸中國東南沿海省份的方言裡聲調更多。有調語的聲調在歷史中會變,而且在不同的方言裡變化不同。不管是有調語還是無調語,許多自然語言裡有“音節內頻率滑動”的情況,這種滑動是固定的,是語言使用者群體約定俗成的習慣或者規矩。英語字母的發音(在依序唸字母的時候)有兩種固定的“聲調”,其中的一種與漢語現代普通話的第二聲差不多:頻率滑向上,起始頻率低,終端頻率高,滑動的程度差不多。如果把英語裡的這個“滑音”的起始頻率和終端頻率照自然發音的情況分別固定在某一個頻率,那麼唸英語字母的另一種“聲調”的頻率就跟漢語現代普通話的第四聲差不多。在“聲調”習慣上與漢語現代普通話如此相似的歐洲語言很多。歐洲語言的重音節通常有兩種固定的“聲調”(不同的語言偏好其中之一),這兩種“聲調”在各自的聲音性質和彼此的相對音高這兩方面都跟漢語現代普通話的第一聲和第四聲的情況一樣。當代中西語言這些在“聲調”上的高度相似應該不是偶然,裡面應該有人類共通的日常發聲習慣和聽聲習慣在作用,而這些習慣裡顯然包括“常用音”的合併音域寬度(不是音區高低)以及“常用音”之間的頻率關係。

說得嚴格一點,音樂是一種人造的聲音遊戲。在人類,要發出音樂的聲音可以用特別製造的工具,也可以用人的聲帶。用人聲當作音樂的發聲器具來發出樂句,這就是“唱”。唱出有詞樂句,那就是“唱歌”。樂句有詞的先決條件是有語言。人類可能在十萬年前就已經能說話了,當今人類的共同祖語可能在六七萬年前就存在了,而且人類的歌唱潛能在已經有語言的文化環境裡應該像是一顆吸飽了水的豆子,隨時可以萌發,不過【把一句話唱出來】與【找一句話來讓樂句說話】還是兩件不同的事。二者動機不同,過程也不同,然而客觀看來結局相同,都可以造成歌樂。在人類的文化發展史上這兩種情況哪一種先出現?我想是前者。

不管“歌詞”在什麼時候出現,人類的聲帶發出的無詞樂句會朝另一個方向發展,那就是器樂。考古學家在斯洛文尼亞的一處古人類岩洞遺址裡發現過一支用穴熊大腿骨製作的單側二孔直笛,年代大約是43,000年前。這塊穴熊大腿骨是不是一支笛子在學術界有些爭議。不久前科學家在德國南部的一處古人類岩洞遺址裡發現了三支直笛的碎片,其中一支是用長毛象牙做的單側三孔直笛,另一支是用天鵝的翅骨做的單側三孔直笛,這兩支直笛(經黏合修復)都在一端有切出來的V形吹口,它們的年代在43,000年前到42,000年前之間。有專家仿製了這支天鵝翅骨三孔笛,可以輕易地吹出2、3、5、1 (西樂簡譜,從低到高,下同),還能超吹到5。這些三孔直笛是迄今所知年代最古老的人類樂器實物。鄰近的另一處岩洞的堆積物裡曾經挖出一支用禿鷹翅骨做成的單側五孔直笛的碎片,也有V形吹口,年代大約是35,000年前。另一個專家仿製了這支禿鷹翅骨五孔笛,可以吹出1、2、3、5、6、1。法國西南部也有幾處年代與遺存物組成都跟這些德國南部的古人類岩洞遺址相近的遺址,在這些地點也出土了形制差不多的鳥骨笛,有二十多支。在主要發現地點的下層(年代較早)堆積物裡有一支保存得不錯的二孔笛。在主要發現地點的上層(年代較晚)堆積物裡挖到的骨笛的保存狀態不好,有兩支比較完整,一支三孔,一支四孔。法國這個地區還有兩個岩洞遺址出土過鳥骨笛,各一支,保存狀態都很好,其一二孔,另一支在正面可以看到四個孔,不過收藏這支骨笛的大英博物館說它『上側五孔,下側二孔』。這兩支骨笛的年代很難確考,衹能說是“大約”30,000年前。歐洲的民俗音樂世界裡一直有製作骨笛的傳統,這個傳統今天差不多完全消失了。

二十多年前,河南舞陽的賈湖遺址的墓葬群中出土了用鶴的翅骨製作的直笛。這個遺址的年代距今約9,000年到7,500年。陸續出土的鶴骨直笛至今已經有三十多支。這些骨笛兩端切斷去節,沒有吹口加工,單側開孔,孔數從二到八,孔距相當均勻。研究者根據這些骨笛的出土層位和形制把它們分成三期 —– 早期:西元前7,000~6,600年左右,從二孔到六孔,以五孔六孔為多,能奏出四聲音階和五聲音階的音。中期:西元前6,600~6,200年左右,都是七孔,能奏出六聲音階和七聲音階的音。晚期:西元前6,200~5,800年左右,多為七孔,也有八孔的,能奏出七聲音階以及七聲音階以外的變化音。有一支保存完好的七孔賈湖骨笛經過試吹,能吹出河北民歌〈小白菜〉(六個音符:5、6、1、2、3、5)。有人用一支原來斷成兩截後經黏合的七孔賈湖骨笛做吹奏試驗,發現斜吹就可以超吹出第二個八度,不過那個年代的人是否已經掌握了足夠高明的簫笛超吹技巧這一點今人無從得知。

石器時代沒有金屬材料可以用。製造器物的材料如果不是石頭,那麼骨器是在埋藏環境中最容易保存的,所以那些四萬年前的歐洲骨笛不必然顯示直吹笛乃是人類最早創造的樂器。不過那些年代最早的歐洲骨笛在時流中的出現並不是一個孤立的文化現象,歐洲南部的古代人類社會在四萬多年前有一段藝術文化爆發期,骨笛音樂是這段也包括繪畫和雕刻的藝術史裡面的一部份內容。雖然如此,學術界普遍認為早期的音樂與巫覡活動、社會儀式、和宗教祭典關係密切,因此【音樂審美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存在的】這個疑問很難回答。在樂器製造方面,吹管子可以發聲(衹要長度和內徑合適),而中空的鳥骨衹要用石刀切掉兩端就是大自然提供的管子,用啃光了肉的長鳥骨做直吹笛在相距天遙地遠的史前文化裡很可以是不約而同。歐洲三四萬年前的骨笛(含象牙笛)的孔數演化與中國的賈湖骨笛的孔數演化都證示了“音”或“音符”在早期音樂文化的演進裡一個一個加多的過程。

一個樂句在聽覺上就是幾個“音”在那裡高低上下,一段包含幾個樂句的旋律裡面出現的音通常總在十幾個以上,而且這些音高低上下的範圍通常總比這段旋律的任何一個樂句裡的音的情況要大。至少在旋律的尺度裡所有的出現的音之間的相對高低距離必須固定,否則這段旋律無法重複唱奏,無法換一件樂器演奏,無法用不同的樂器合奏,也無法在社會裡傳承學習。這個【旋律內音與音之間的相對高低距離】指的是任何兩個音之間的情況,而且這個固定的【音與音之間的相對高低距離】的實際細節在所有的旋律裡必須相同 —– 因為這是一個社會 —– 不是兩個或者好幾個。如此這般相同的實際細節就“音的體制”而言就是在聽覺裡、歌唱裡、以及樂器製造技術裡都存在有“音符”來代表這些“音”,而且音符與音符之間的頻率關係是固定的。音樂文化一旦建立了,這個情況就應該是普遍的。

美麗的鳥歌的頻率範圍通常不大,自然語言的語音的抑揚頓挫範圍 —– 包括多音節詞內的重音輕音差距 —– 通常也不大。在這些範圍之內,音距(任意兩個“音”的高低[指頻率]距離,衹是簡稱)太小,音就不容易區分,在聽覺上和發聲上都會造成困難(聽得準才可能發得準),音距太大,就浪費了這段寶貴的高低範圍。文字的發明會使高智生物的文明突飛猛進,在我們這個地球上搶了先的是蘇美人和埃及人,這在五千兩百年前左右。到了兩千五百年前左右,有一波發達的精神文明分別出現在希臘、印度、和中國。在最近這兩三千年以來的地球上,高度發展的人類社會裡最普遍而且佔席捲優勢的情況是在這段高低範圍裡安排五個音符或七個音符,衹安排兩個(如1-2)、三個(如6-1-2、3-5-1)、或四個音符(如6-1-2-3)的音樂文化都屬於文化低度發展的社會,或者 —– 在極少的情況 —– 是文化高度發展的社會中極遠古的遺存。安排多於七個音符的情況衹存在於幾個古老的文明裡,但他們在任一曲調裡實際使用的 —– 在這段寶貴的高低範圍內 —– 通常還是七個音符,其他的古老文明長期停留在衹安排七個音符的階段。

我們從地球上各個音樂文化自古以來的實踐中 —– 衹要他們曾經創作出所使用的音符的頻率總範圍夠寬的樂曲 —– 可以看到這段寶貴的高低範圍本身的大小 —– 不是說這段範圍在頻率軸上的實際高低位置 —– 事實上是固定的,不因種族而異,在不同的音樂文化裡沒有差別。這段範圍的大小由【高音與低音之間的倍頻關係】決定,也就是說,當“任一個”較高音的頻率是一個較低音的兩倍(或者說,“任一個”較低音的頻率是一個較高音的一半)的時候,這兩個“音”之間的高低範圍就是這段寶貴的高低範圍本身的大小。這段寶貴的高低範圍就是“倍頻範圍/半頻範圍”。為了方便,稱它為倍頻範圍就夠了。它有一個根音(也就是起始音),有一個倍頻音。由於起始音的頻率是隨意的,所以這樣的倍頻範圍多極了。七聲音階的音體制把一個倍頻範圍切成七段,如果把最底下的根音符稱為“音符1”,那麼倍頻音符就是“音符8”。近代歐洲藝術音樂使用七聲音階,他們的理論家把兩個音符之間的“音符距離”叫做“音程”,然後用“度數”的差別來描述音符距離不同的音程。這個幾度幾度不靠聽而是靠看,任何人一看即知,但是不看從這裡到那裡走了幾步,而是看從這一級臺階面(指一個音符位置)到那一級臺階面總共包括了幾級臺階面,例如音符1與音符3之間的距離就是三度,前後包含了五個音符的音程就叫做五度音程。所以在七聲音階的音體制裡從音符1往上到音符8就是一個八度音程 —– 當然以“音”而言這是一段倍頻(或半頻)音距。

把直吹簫笛的音孔都按住就可以吹出筒音,那是這支簫或笛的最低音,這一點四萬年前就有古人知道。三孔四個音,五孔六個音,音數增多是因為音樂文化趨向複雜,樂器製造者兼樂曲作者兼演奏者需要更多可以用的音符。三萬五千年前的一支德國五孔骨笛可以吹出1、2、3、5、6、1 (西樂簡譜)。這是五聲音階,至今全球遍見的五聲音階就長這個樣子(印度和印尼除外),就是這五個音 —– 歐洲稱為C、D、E、G、A,唱作do、re、mi、sol、la,簡譜標為1、2、3、5、6。不過那支骨笛的基本音域是從1到高音1,包括了倍頻音。把一個倍頻範圍切成五段,從根音開始就有五個音。這五個音在創造新旋律的時候不夠用了,就需要創造新的音。情況如果是在原來的五個音的起伏範圍裡需要更多的音來表達更細膩的情緒變化,那麼就得在這段範圍裡切出更多的音。如果是在原來的五個音的總起伏範圍之外需要更多的音,那麼就得從這段總範圍的兩端擴張出更高或更低的音。這都是音體制的發展。第一種努力的結果就是把五聲音階擴充成六聲音階乃至七聲音階,而那支“德國”骨笛在它所屬的那個石器時代音樂文化裡反映了第二個努力方向的初步成果。

有些早期的音樂文化很可能在四聲音階 —– 甚至三聲音階 —– 的階段就已經開始往上或往下擴張音域了。軍號衹有5、1、3、5四個音,那是一個三聲音階(5-1-3)加上倍頻音,很多人練來練去衹能吹響三個音,那個高音5不容易吹,因為那是個超吹音。敲擊樂器要從本來的音域往外加音,衹能用增加個別發音體單位的數目的方式。原始的撥弦樂器要往外加音,衹能靠加弦。原始的管樂器要往外加音,除了加開音孔之外還可以超吹。超吹是演奏技巧,而且與指法無關,主要靠對嘴唇附近的肌肉的特殊控制。超吹出完全可以用的樂音當然是人類慢慢摸索出來的,但超吹的可能性完全由物理學提供。在另一方面,超吹的聲學原理的基礎 —– 諧波 —– 應該也決定了高音與低音之間的倍頻(或半頻)關係在比較進步的音體制裡的主宰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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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音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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