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2009-8-24] 八八水災中央政府應負之責與不當任之罪
2009/08/24 22:05:56瀏覽1016|回應3|推薦12

.

https://city.udn.com/57039/3583044?raid=3584328#rep3584328
八八水災中央政府應負之責與不當任之罪
發表地點: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
發表時間:2009/08/24 20:47

----------------------------------------------------------------

商業周刊:政府救災的5大荒謬
2009/08/23 21:11 瀏覽173|回應14推薦0

TimKuan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八八水災中央政府應負之責與不當任之罪
修改刪除 2009/08/24 20:47 推薦0


SCFtw2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以下雜應本欄諸網友。

-----------------------------------------------------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7548
商業周刊 第1134期 2009-08-17
政府救災的5大荒謬
撰文者:楊少強

這篇文章寫得不好,很淺,很浮面。唯一重要的是:曹啟鴻與廖了以竟然要打電話進電視call-in節目才連絡上,地方的嚴重災情才終於得以上達,這是匪夷所思,但這個匪夷所思大家都早就知道了。這個匪夷所思按正常社會的道理說應該是整個八八水災事件中最傷中央政府的事,而且中央政府於此事況無所逃其責。如果兩年前發生這樣的大水災,這樣的事況應該就會出現,而執政七年(我承認其中合法執政四年)的錢總統政府就要承擔這樣的匪夷所思事況的責任。七年之病無三年之艾,馬英九接了這個爛攤子,醜事爆在馬劉執政下,馬劉衹能認命。

-----------------------------------------------------
災害防治法
(二)紅色警戒:地方政府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得視實際狀況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

農委會
建構土石流防護體系之推動成果
二、強化土石流警戒區分級(黃、紅色)發布機制
依據「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
(二) 紅色警戒:某地區實際降雨已達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時,由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發布該地區為一級(紅色警戒)土石流警戒區,地方政府得指示撤離強制疏散。

『地方政府……得視實際狀況強制其撤離』
『地方政府得指示撤離強制疏散』

這個“得”是“被允許”的意思,也就是“被授予權力可以如何如何做”的意思。地方政府如果不那樣做,地方政府毫不違規,更不違法。《災害防治法》裡面甚至還授予地方政府“視實際狀況”這個行政裁量權,這種法條缺乏力量。

-----------------------------------------------------
氣象預報沒有什麼大誤失,防災從中央到村里都有輕忽之責,但災難太大,太意外,太沒有先例(或者說先例太早了),太突然,太快,太慘,而且小林村的大災難發生了就已經沒法救了。如果小林村村民大體上都先一步撤到安全地帶,馬劉政府就不會被各色媒體和各色名嘴罵死。與撤離直接有關的法條和規定的內容缺乏強制力,未撤而瞬間活埋數百人,早已廣泛通報到村長應當撤離村民的中央有關官署沒有什麼嚴重的行政責任,高雄縣縣長、甲仙鄉鄉長、和小林村村長都負有嚴重的行政疏失之責。罵人很容易,罵總統更爽,但這些媒體和名嘴早已是畸形存在的社會現象(尤其是名嘴),當天降大任的正義感過度膨脹,當罵大官成了癮,當捕風捉影上綱上線糾正中央執政者成為“王道”(典型代表是黃創夏),當反省能力淡薄,這些自命道德化身的社會言論領袖就成了導引社會沉淪的力量,如此而已。

-----------------------------------------------------
今天談論這些,最好不要扯到藍綠。

.

.

( 時事評論雜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CFtw2&aid=3254648

 回應文章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阿兵哥的救災難)
2009/08/26 01:30

http://blog.udn.com/medov/3246774 (阿兵哥的救災難)

這篇,一位救災阿兵哥吐露心內的痛,說到後尾,憤起來話也難聽了。

SCFtw2(SCFtw2) 於 2009-08-26 09:37 回覆:

一、轉貼的很多。

二、天災行健,名嘴以自強不息。這樣文雅好聽罷?! ^+++++^

.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扣住救難錢? 屏東10億哪裡去
2009/08/24 22:25

「災民怎麼還沒拿到錢?」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昨天罕見的發出新聞稿,指主計處早在十日即撥款十億元給屏東縣政府,但林邊鄉災民反映至今卻沒拿到一毛錢,質疑縣政府的效率。

馬英九總統前天南下林邊勘災,鄉長陳朱雲當著總統面前喊窮,指「工人便當錢都快發不出來了」,府院清查發現,主計處早已撥款。

吳伯雄昨天南下林邊勘查災情,陪同的立院副院長曾永權主動表示,主計處雖已撥下十億元賑災款,但不少鄉鎮長反映「一毛錢都沒拿到」;吳伯雄對此十分不解,不禁問:「救難錢,不是要及時撥給第一線鄉鎮公所?」

據轉述,馬總統周六赴林邊,縣長曹啟鴻曾陪同勘災。對於林邊鄉長陳朱雲陳情沒錢,總統頗感詫異,當場提及主計處早撥款給屏縣十億元,一旁的曹啟鴻連忙解釋:「我跟鄉長通過幾次電話,需要什麼開口就好。」

豈料,陳朱雲竟回說,「我要兩百萬元,到現在連一毛都要不到」,一旁的曹啟鴻臉色鐵青;陳朱雲昨天再度向吳伯雄抱怨,指風災過了兩周,林邊不僅分文未收到來自縣府的救災經費,甚至連便當錢都沒有。

吳伯雄昨天罕見的以國民黨主席名義具名發出新聞稿,揭露此事。據透露,馬總統昨天也與屏東縣議長周典論通話,關切十億元賑災款去向;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也向周典論信誓旦旦保證,主計處早於十日撥十億元給屏東縣政府,有紀錄可查。

據周典論調查,不僅林邊鄉未收到中央賑災款,包括佳冬、三地門、來義等十餘個主要受災地區,都沒有拿到縣政府救災款,他無奈說:「縣府扣住救難錢,害死無辜百姓。」

周典論也說,由於縣府疏失明顯,屏縣立委今將北上監察院申訴,希望監委提起調查;屏東出身的立院副院長曾永權要求政府調查到底。

對於林邊鄉財政困窘,甚至連工人便當錢都付不出來,吳伯雄頗感不忍,除要求國民黨賑災專戶指定三百廿萬元經內政部匯入鄉公所,昨還當場捐贈鄉公所五十萬元重建基金。

【記者王光慈/台北報導】對於屏東縣政府疑「扣住」十億元風災救災款,身兼八八水災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的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表示,「歡迎提供資料」,監察院會立案處理,絕對查到底。


SCFtw2(SCFtw2) 於 2009-08-24 22:54 回覆:

林邊鄉公所的公庫裡是不是還有應急的經費?縣政府說有。

這事還要等進一步查清楚實況再說。

.

SCFtw2(SCFtw2) 於 2009-08-24 23:10 回覆: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24/5/1pqty.html
10億紛爭 曹啟鴻:希望就此打住
 更新日期:2009/08/24 21:28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4日電)屏東縣林邊鄉長陳朱雲「告御狀」,引發行政院新台幣10億元救災款究竟用到那裡的紛爭,屏東縣長曹啟鴻今天晚間說,林邊鄉長的壓力大,希望此事就此打住。

曹啟鴻今晚召開記者會,他說,10億元的經費,除了8.3億元做為補助災民的災害救助金外,另有9500萬元為僱用機具、緊急搶修、支援鄉鎮的災害準備金。

曹啟鴻說,8.3億元的救助金,佳冬鄉及林邊鄉每個淹水戶發2萬元,社會捐款部分則用來發慰問金每戶1萬元。曹啟鴻表示,他要特別澄清這點,因為外界對社會善款的運用有所扭曲。

曹啟鴻說,重災鄉鎮環保局支出3000萬元,做為在地僱工、租用機具及購買相關物品(包含買便當)用,其中林邊鄉公所獲分配700萬元,縣政府8月17日已函文林邊鄉公所告知所獲額度,支用後檢具領據核銷。

曹啟鴻說,這張公文等同於現金,災害準備金不足多少補多少,這是運作10多年的國家體制,如果公所鄉庫調度有困難,可以申請預撥,但縣府並未接獲公所反映。

副縣長鍾佳濱表示,到21日銀行關帳前,林邊鄉庫仍有4100多萬元,含新台幣200多萬元的災害準備金。

到底林邊鄉公所有沒有接到公文? 屏東縣政府請來中林村代理村長陳福山、林邊村長曹天順等人,村長們表示,17日晚間鄉公所有邀集村長開會,告訴他們可以先進行清理家園的工作,錢可以向鄉公所領。

到截稿時間,未聯絡上鄉長陳朱雲,無法向她證實公所有沒有收到縣府17日的公文。

曹啟鴻說,22日馬總統到林邊時,陳朱雲突然說沒錢買便當,他立即要財政處與公所聯絡,公所要求2000萬元,由於22日、23日是假日,今天才將錢撥下,除此之外,也將要給林邊鄉的700萬元撥給林邊鄉。

曹啟鴻說,對於外界怎麼說,他不在意,眼前是救災要緊,他希望這件事能就此打住。

.


anybody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災民怎麼還沒拿到錢?」
2009/08/24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