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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0 18:30:49瀏覽2142|回應1|推薦7 | |
. 『……。既然如此,為何地方政府和災民在八八水災釀災的前三天均質疑國軍動員太慢?問題顯然出在軍令指揮系統中,參謀本部與戰區執行單位間,雙方在解讀「不待命令、主動救援」的軍令上是否一致。』 如果命令的言辭顯然有疑義或者容許嚴重的歧解,這麼重要的軍令在上官下達之後接令者必然會請示內中“真義”,一定會盡量把上官的真實意圖弄清楚。除非上官有意隱藏真實意圖,否則上官一定會盡量解釋清楚。這是權責問題。上官下授權力,連帶責任。這不是真正作戰,卻是重要的事,也不可能沒有時間發問答問,也不可能不允許發問。如果沒有人發問,我們所有的這些作戰區指揮官都不適任。如果問而無答,部長不適任。 -- 但情況如果是因這個命令的真義至少在我們這支軍隊當下的文化裡足夠清楚明確而不需要發問,那麼你記者還質疑什麼?你是資歷深的有名的軍聞記者,你應該知道我們的軍隊裡關於這些下令受令的事的一般性的背景情況,而且國防部早已一再說明這個軍令的真義是授權作戰區指揮官“可以(也就是被允許)”而且命令作戰區指揮官“應該而且必須”立即配合地方政府的救災要求而出動兵力救災,不需要請示上級同意,事後報備即可,所以你這個軍事記者“可以”而且“應該”做的是【質疑我們這支軍隊當下的指揮文化有問題】或者【質疑所有這些作戰區指揮官或/以及這個國防部長有問題】或者【質疑國防部事後所一再解說的這個軍令的真義有問題】,而不是【質疑參謀本部與戰區執行單位間雙方在解讀「不待命令、主動救援」的軍令上是否一致】。 “質疑”是個寬泛的措辭,衹是打個問號的意思,至於所問的所要求答覆的是什麼,要看這個質疑的實際表述。“不對”和“犯錯”也有不同的層面,處事欠當未必涉及道德犯錯,策略執行失敗不見得顯示決策不對,對自己沒有犯錯有時是對別人犯錯,結局不如預想經常不是誰的錯。這次地方政府和災民“質疑”國軍在前三天如何如何其實是抱怨是指責是怪罪是歸咎,是“問責”的意思,直指國軍“失職”,國防部長之迅速提出辭職就是由於這個情況。 國軍在前三天的動員的確“不顯眼”,不過地方政府之質疑國軍前三天動員太慢是不怎麼站得住腳的。重災區的縣政府當時自己都很難知道本地山區的災情在哪裡,據說屏東縣消防局長吳慶川在回答記者詢問災情的時候說『我的電話沒響,應該沒有人受困』,但國軍在第一天(八日)上午九點二十分就已經配合地方在早上七點十分提出的要求派出兵力“到達”平地的林邊災區現場了,但因現場淹水太快太深,縣政府十一點請軍方出動四十艘橡皮艇,國軍中午十二點半就把橡皮艇如數運到林邊,立刻開始救災。國軍在林邊的這些救災行動中時記者在2009-8-22的《八八水災檢討專題》裡已經說清楚了。在另一方面,媒體似乎從未報導過國軍在前三天裡(八日九日十日)在接到地方政府哪一次具體的救災申請之後反應太慢或者行動拖沓的事況。根據這些“有”和“無”,一個持平的人應該足以判定地方政府之“質疑”國軍前三天動員太慢實在頗有卸責之嫌。 在一般情況,身當巨災,災民不滿意政府的救災行動和速度是人之常情,但這次災民之怪罪國軍前三天動員太慢其實跟所有別的怪罪者一樣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事理依據、和事實依據。 至少現在已經不是民智未開的時代,網路和手機又如此發達,媒體記者的首要職責是【如實全面報導,依法依理依情評論】,而不是【為民喉舌,做人民的傳聲筒】。 『換個角度說,若這次風災時,國軍一開始就具備「把救災視同作戰」的決心,……』 救災當然不是作戰。【救災視同作戰】是一種態度,一種基於認識並被認同接納內化的對事處事的心理,而不是一種有明確目標的決心。這種態度是國軍被要求要強固地持有的,這一點是客觀事實。但國軍作戰區指揮官以及國防部長的這個態度的現實表達當然至少不能違反《災害防救法》裡的有關規定,而且國軍前三天救災的情況不如理想這個客觀現象顯然並不能被直接認定乃是(部份)因為國軍主事者從一開始就沒有【救災視同作戰】的態度,這兩個簡單的道理一個老練的記者應該通曉。 『例如在通訊情報上,一開始不知災情慘重,導致動員救災緩慢;而在指揮管制上,縱有命令下達卻未有效管制,也造成救災狀況混亂,這些都是軍方未來不可忽視的問題。』 根據這三個禮拜以來的媒體報導,一般人應該會認為這些話主要是在講述地方政府的問題,而不是軍隊的問題。 ***************************************************** 「八八水災」救援黃金三天與災後二十天,國軍的表現有如天壤之別。國軍在後期每天平均可以動員四萬人次、近四百架次直升機投入救災,顯示國軍並非沒有救災機制和能量,關鍵還是在於,軍方是否具備「把救災視同作戰」的決心。經此教訓,國軍應順勢轉型為「內向型國土防衛軍」,才能在未來同時具備對外保國、對內衛民的能力。 不過,對於馬英九總統宣布將減少對美採購「黑鷹」直升機數量,改買救難直升機及相關裝備一事,國防部應請馬總統重新評估,並給予專業建議。因為「黑鷹」本可軍民通用,既能作戰又可救災,加上馬總統已指示國軍將救災納入中心任務,因此維持原案六十架「黑鷹」,未來本可全數投入救災,至於新購空勤隊直升機則應另闢預算,實無必要顧此失彼。 綜觀國防部對此次救災的相關說明,軍方指出,八月五日晚間即已成立莫拉克颱風應變中心;國防部長陳肇敏也在六日深夜前往國軍衡山指揮所視察,同時下令國軍「不待命令即主動支援兵力跟機具協助地方救災。」 據調查,幾名作戰區的指揮官都證實,六日晚間與衡山指揮所連線的視訊會議中,確曾分別接獲陳部長對防颱的關切電話。這也意味著,國防部確實已在第一時間啟動救災應變機制。既然如此,為何地方政府和災民在八八水災釀災的前三天均質疑國軍動員太慢?問題顯然出在軍令指揮系統中,參謀本部與戰區執行單位間,雙方在解讀「不待命令、主動救援」的軍令上是否一致。 據事後了解,各地不少相關救災系統官員坦承,由於在第一時間沒有接獲山區災情慘重的資訊,導致一開始有些輕忽災情,再加上地方政府尚未提出需求,因此想救也不知該到哪裡救,這些因素確實影響國軍的救災速度和效率。 同時,就算在了解災情後,前線救災指揮官也必須評估風險,有責任避免救災官兵發生危險,因此必須在天候好轉之後,才能出動部隊前往災區救援。 若以目前「災害防治法」訂定的範圍和要求標準,國防部上述說法是合理的,更沒有任何責任疏失可言。 然而,如果軍方在救災初期的表現無可挑剔,為何馬英九總統會在災後中外記者會特別公開要求國軍,「今後要把災害防救做為中心任務」?依法似乎沒有任何疏失的國防部長陳肇敏,為何聲望會這麼低落?因為,國軍救災任務,除了法律規定外,還有社會觀感和期望。 換個角度說,若這次風災時,國軍一開始就具備「把救災視同作戰」的決心,相信在災後第一時間的表現,國防部早已獲得更多掌聲,也不會有任何質疑聲浪,更無須靠著災後萬千官兵的辛勞才換來嘉勉。 在兩岸情勢和緩、軍事衝突見微,以及國內天災頻傳、非軍事任務遽增的雙重環境變化下,國軍應儘速重新調整戰略,並順勢轉型為一支「內向型國土防衛軍」,在未來同時具備對外保國、對內衛民的能力。其中不僅要藉此機會重新檢討相關兵力結構、經費預算、演訓、機具、裝備等方面,也應拋棄過去只扮演純軍事的專業化部隊傳統觀念。 其實,國軍這次在莫拉克颱風的救災經驗,已完全超越過去十年「漢光演習」的電腦兵推和實兵驗證成果。 近年來「漢光演習」不斷推演的國土防衛劇本,例如北兵南援等狀況,在這次救災過程都真實上演,而像是過去模擬遭到點穴戰或電磁脈衝攻擊,整個通訊指揮中斷,部隊要如何發揮戰力,也正是近年來軍方關切的戰力弱點。假如把國軍這次救災當成漢光演習檢討,可以看出國軍在C4ISR(指揮、管制、通訊、電腦、情報、監偵)的能力仍有極大改進空間。 例如在通訊情報上,一開始不知災情慘重,導致動員救災緩慢;而在指揮管制上,縱有命令下達卻未有效管制,也造成救災狀況混亂,這些都是軍方未來不可忽視的問題。 台海已經六十年無戰事,國軍一直沒有機會藉對外作戰「保國」提升軍人地位,然而六十年來幾乎年年有天災,國軍經此教訓、積極轉型後,未來正可藉對內救災「衛民」重振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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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