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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二二八」事件
2010/02/27 22:40:59瀏覽9225|回應305|推薦31

二月廿八日又快到了,這件事對台灣人來說仍是無法忘記,但是台灣總算

學會了面對「二二八」。歷史老師說的:「可以評論,記得先交待真相。」 

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背景、原因、過程都挺複雜。

不妨先問問老前輩(至少要70歲以上):是滿清還是日本人當家,台灣

人所過的日子比較苦呢?何時「雜糧飯」成為主食,蕃薯簽吃到怕。

「純白米飯」要多久才可以吃到一次?或者來說說偷偷到黑市換買米

的經驗。是日本人的侵略戰爭,才讓台灣人受苦吧?當然日本人自己也

受罪,只是他們算是自作自受。「八年抗戰」是全中國人的痛,抗戰的

勝利是「慘勝」。抗戰中共產黨忙著擴充實力,之後「國共戰爭」又

持續進行中。國民黨當局方面非但無法幫助,還必須「取之台灣」。 

「二二八事件」之前台灣當局的貪腐與軍隊軍紀欠佳現象是一回事,

暴亂是大規模「傷及無辜」。如果及時做適當處理,「結果」也許

不同,至少暴亂不會擴大的那麼快。

先說幾件事:「當得知憲警開始無法控制,02/28日晨陳儀就命令參謀

長柯遠芬(關鍵證人之一已逝於美國)「宣佈」戒嚴,此人遲遲

下令戒嚴(有推測是因為與警務處長的私怨,想顯示的警方無能和

自己的「能耐」)等到後來暴徒已佔領電台,鼓勵罷市罷工並將

「訊息」傳遍全島,台籍警員還紛紛加入亂黨,「請願」群眾衝擊

長官公署,試圖搶奪警衛槍支,造成5人傷亡6人被捕。(原來陳儀

講求親民,公署本來連警衛都不設等午後柯某「宣佈」戒嚴並出兵,

局面已經「不可收拾」。當然接下來造成的禍害就只有越來越大了。

爾後「事件中」處理也有問題,但有些出於誤會。有些人被扣押也隨

即釋放。又如當時全國第一大報是「大公報」,台北辦事處被封但是

隨即解除,可是此事已經由電報傳到上海,「大公報」自然不會客氣,

其他「壞事」就「很快傳千里」了。後來的「二二八」處理委員會,

開始的要求,陳儀全部同意後來就越來越過份等於在幫倒忙。

陳儀不知道算不算爛好人。事後柯遠芬該受嚴厲處分(該槍斃),

陳儀居然還幫他說話。不管你是誰,不管什麼「錯誤」、「陰謀」

都要攤開來說,關於「二二八」的真相,沒有人能「永遠地欺騙所有

的人」,或說『只有我知道』。因為有多的人「在場」。接著

「白色恐怖」受害者,有「二二八」參與者、反對「國民黨」獨裁

的人、甚至是「國民黨」自己人,更多的是受害者家屬與無辜的人。

不論如何,「二二八」它的過程是「先暴後鎮」,而非「先鎮後暴」。

所以「國民黨派軍彈壓,以致於造成悲劇, 」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何況當時暴亂已經發生,蔓延到整個台灣,本地的軍憲警不但無法平定

亂事,本省籍警員部份也已經加入,大陸不派軍隊你要怎麼辦?當時的

暴徒不管出身是前台籍日軍、地方流氓、或盲從者,受害者難道會只有

「外省人」、「外省人店舖倉庫」?難道砸店搶劫還先「借問」

這是誰開的?搶劫搶的當然是「平時」大家就覺得他有錢的人。

暴亂就是暴亂。OK? 

「二二八事件」中外省人與本省人相互殘殺,同樣基於人性的善良,

也有外省人與本省人相互「救助」。當時「被傷害與被損害者」兩者

皆有。對於「二二八」,有的人是刻骨銘心。有些事如果不是後來

一直又翻出來,也有的人是「選擇遺忘」。例如一位長者可以既是

「被損害者」又是「拯救者」。自家倉庫受了損失,卻仍然冒險救了

兩位被追打或追殺的外省人,家裡老一輩都知道,就是從來不說,

直到長者去世,兩位先生來磕頭,晚輩也才知道。

有些事本來也沒有完整真相,因為有些故事「講不下去」。

但是世界就是無奇不有,本來以為死了的「人」還會「復活」?

一群人哭哭啼啼時,你只要安安靜靜聽就有更多的故事了。

政客的胡言亂語我不想浪費時間去反駁,對某些人與家庭來說,

生者得到答案,死者得以安息。夠了! 

既然是歷史問題就多說幾句。曾經碰到以下幾個錯誤觀念作法,

提醒大家一下:

一、有網友提出要等XX年大家才會客觀,大錯特錯。關鍵證人全

 死光了,才會變成「各說各話」。就像蘇建和等三人的案件,主嫌

 王文孝(身份是軍人)被槍斃,三個倒霉鬼只好繼續當「嫌疑犯」。

 純粹靠記錄不夠,你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東西,何況有些又未必開放。

二、「不以其人,廢其言」,反之亦然。例如,大陸李銳的「廬山

 會議實錄」是至今該會議最完整「第一手」資料。他論述的「客觀」

 與否,自然有眾人也在場的人或學者專家來鑑定,也許需要點

 時間。一直不讓人研究或討論,大家才會覺得「有鬼」。

不可以「想當然爾」,一切要有憑據。「二二八」這件事共產黨

 常自稱參了一腳,又有謝雪紅跳出來為證。老美老日搞鬼也有

 重大「嫌疑」,也有些證據,但人證就少了點。 

、有的人覺得「本省人」、「外省人」這種「全稱式」說法不恰當

 那麼請拿出你建議的稱呼法。我兩者都是,也從未覺得有「矛盾」

 已經很久了。

五、跑來鬧場的會問一些無關文章主題問題,「為什麼不也說這個

 那個」,如果你有東西就說出來,這是「部落格」言論很自由,

 你可以來一篇。

六、中國人「地域」觀念本來就很強,所謂「歧視瞧不起」,倒不是

 什麼歷史的輪迴,似乎是中日共同的「文化」。抗戰時,在大陸四川

 人叫外來的人叫「下江人」、「腳底下人」, 光雲南省的

 「雲南」、「外省」之爭,和「江南」、「江北」間就講不完。

 但是「本省人」「外省人」間,沒有那麼大的「矛盾」。

 否則,我從那裡來的 

延伸閱讀 ‧‧‧ 

二二八事件真相還原  

拍案叫絕--二二八事件的監察院報告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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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俠李之瑜(李麗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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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永遠擺脫不了這樣的勒索嗎.........20億,用搶的比較快吧
2010/02/28 13:43

倭賊美奸沒追究

年年都要馬引咎

莫名被殺外省人

冤死遊魂誰來救

           

家母說過當時一起來台的許多友人

就這樣不見了,大多數的人噤口終生

真相也隨之沉埋..............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28 15:49 回覆:

心劍妳好,

沒錯,「不見了」的真相,只有家屬親友才認真關心。
當時失蹤的人不少。
如果沒有「復活」這一幕,幾乎忘了「他」的存在。


吳育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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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真相
2010/02/28 11:05

請讀印刻出版公司於本年二月二十八日出版的"陳儀的本來面目",協助還原歷史真相。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28 12:18 回覆:
謝謝通知。

啥啊?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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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外省受害者是馬囧的問題
2010/02/28 09:00
在岩里政男跟 2185 的時代不說話,也許還有理由。都當快兩年「總統」了,不敢誠實為 228 定調,這個人真的是舔綠舔到不知道自己在幹啥。

228 絕不是官逼民反。1945 年戰爭結束,1946 年全世界幾個地方有好日子過?官逼民反根本是舔綠的屁話。

馬英九該怎麼反擊?很簡單啊:把 228 家屬分成可以講理的跟不能講理的兩種。前者拉攏,後者嚴懲。都已經拿六百萬了,還打算要多少?很簡單啊,就是找人用歷史紀錄跟訪談還原真相,揪出幾隻殺外省人的罪犯,把牠們的後代公布出來,讓牠們吃不了兜著走。並且設法找到外省受害人在大陸的家屬,用他們的力量嚴打罪犯子孫。

至於那些可以講理的,我們自然可以把 228 當成歷史的痛苦看待,一切都好說話。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28 12:22 回覆:
謝謝指教。馬總統的確把這件事看得太簡單了。

zg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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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被殺的外省人不算受害者?
2010/02/28 07:58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獨派所認定的"228受難者"都是台灣人,沒有任何外省人.
這是令人不可思議的,血腥屠殺,無論是228前期的台灣人屠殺外省人,還是後期的軍隊屠殺台灣人,外省人和台灣人都有死傷.獨派怎能認定受難者只有台灣人沒有外省人呢?這是極度不合理的,這也標示了獨派口中228不是全部,是有所隱瞞的.

獨派也意識到這種不合理,他們只好說:"外省人傷亡輕微".一聽此話,就知道這是謊言,既然"輕微"?警察就可以處理了,為什麼全台的警方無能為力?若不是殺戮嚴重,已到了滅族境地,何以會出動軍隊制止?

當時軍隊所處決的,很多都是殺死外省人的兇手,這些人的雙手沾滿了外省人的鮮血,他們有的是現行犯或事後被人舉發(當時被舉發者,除了兇手外,有很大一部分是平日就有冤仇的台灣人相互誣告,利用軍隊除掉仇家),現在,這些被處決的兇手變成了"受難者",其後人還享有600萬元的"賠償金",對於那些被殺害的外省人,被姦殺的女眷,被抓著雙腿活活摔死的嬰兒,有何公平?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28 12:26 回覆:
謝謝。
無辜受害者不分省籍,只是方式時段不同。
獨派也不能「永遠地欺騙所有的人」。

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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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二二八紀念碑碑文的不實之處
2010/02/28 06:34
台北二二八紀念碑的碑文全文如下:

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消息傳來,萬民歡騰,慶倖脫離不公不義之殖民統治。詎料臺灣行政長官陳儀肩負接收治台重任,卻不諳民情,施政偏頗,歧視台民,加以官紀敗壞,産銷失調,物價飛漲,失業嚴重,民衆不滿情緒瀕於沸點。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人員于臺北市延平北路查禁緝私煙,打傷女販,誤殺路人,激起民憤。次日,臺北群衆遊行示威,前往長官公署請求懲凶,不意竟遭槍擊,死傷數人,由是點燃全面抗爭怒火。爲解決爭端與消除積怨,各地士紳組成事件處理委員會,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

不料陳儀顢頇剛愎,一面協調,一面以士紳爲奸匪叛徒,逕向南京請兵。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聞報,即派兵來台。3月8日,二十一師在師長劉雨卿指揮下登陸基隆,株連無辜,數月之間,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其中以基隆、臺北、嘉義、高雄最爲慘重,史稱二二八事件。

期後近半世紀,臺灣長期戒嚴,朝野噤若寒蟬,莫敢觸及此一禁忌。然怨屈鬱積,終須宣泄,省籍猜忌與統獨爭議,尤屬隱憂。1987年解嚴後,各界深感沈屙不治,安和難期,乃有二二八事件之調查研究,國家元首之致歉,受難者與其家屬之補償,以及紀念碑之建立。療癒社會巨創,有賴全民共盡心力。勒石鐫文,旨在告慰亡者在天之靈,平撫受難者及其家屬悲憤之情,並警示國人,引爲殷鑒。自今而後,無分你我,凝爲一體,互助以愛,相待以誠,化仇恨於無形,肇和平于永恒。天佑寶島,萬古長青。

★★★★★

碑文的不實之處:

1:
台灣光復,萬民歡騰,但可不是全民歡騰,當時有很多青年是對日本戰敗如喪考妣,感到憂傷難過,他們對失去日本統治,心中十分失落,對台灣光復,未必有歡欣之感。

2:
遊行示威至長官公署的開槍事件,根據記載和報告,一個說法是陳儀欲對群眾講話,忽然有人拔槍向陳儀射擊,警衛聞聲,立即開槍還擊。還有一個說法是暴民想衝進大門搶奪槍械,大門守衛無法制止,長官公署屋上的機槍因而開火。

會有兩種不同的說法,這或許都有發生,可能現場的目擊者都未見到整個過程,是以都只述及所見的情況。然而,不論是否有人拔槍向陳儀射擊,是否有暴民想衝進大門搶奪槍械,當時遊行示威至長官公署,在此之前台北已經發生暴亂,守衛有警告不准靠近,但是群眾並不理會繼續逼近,不知意欲為何?當時全台已無軍力防守,長官公署若被暴民攻佔,後果如何?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府不就崩潰了?垮掉了?長官公署槍擊群眾,很難說是草菅人命的的作為。

而群眾不理會長官公署的警告,繼續前進的事實,碑文略過不表,逕稱「不意竟遭槍擊」。

3:
碑文對2月28日後,暴民無分善惡,對大陸人一律濫打濫殺,遍及婦孺,大陸人死者近千的事實,不僅以「點燃全面抗爭怒火」一語籠統述之,並以「抗爭」代「施暴」,且碑文述及陳儀向南京請兵時,僅說陳儀指士紳為奸匪叛徒,絲毫不提暴民,碑文完全隱匿二二八中暴民作亂的事實。

4:
這篇碑文成於二二八補償之後,提出補償申請的,包括羈押、傷殘 、健康或名譽受損害等,總共才2403件,成立的補償中,有679人死亡,174人失蹤。二二八的補償有代位繼承,也就是當無直系親屬時,受害者的兄弟姊妹的後代都可領取補償,補償金額有六百萬之多,不出面領取的家屬必然極少,無親無戚全無家屬的受害人也不會有多少,可說679人死亡,174人失蹤這與實際的受害人數必然相當接近。而碑文的擬定者完全無視於此,仍然根據傳聞,刻碑昭告天下說「死傷、失蹤者數以萬計」。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10-02-28 12:26 回覆:
謝謝。這樣的碑早該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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