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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8 15:53:44瀏覽1852|回應9|推薦29 | |
德國人開車的一大特色,就是快。在不限速的高速公路上,你就是飈到時速200,往照後鏡一看,後頭有車飛快而來,趕你讓路。在一般限速的道路上,住宅區30市區50郊區70,大部份車輛也都超速而行。
德國人開車的另一大特色,就是讓。讓幹道讓優先,不用說,讓公車讓救護車,更是必遵之讓。兩道合一,則交叉互讓,就算你走錯車道,只要方向燈一打,後車必讓。 快與讓,兩大特色,互為因果,使得德國的汽車肇事率相當的低,車禍死亡的人數也不算高。再加上,近年來汽車的安全性加強了,使得車禍死亡人數逐年遞減。 2012年一開春,有關2011年的各項統計數字,紛紛出爐。其中一項數字,令北萊茵州內政部長非常不爽。2011年本州的車禍死亡人數,竟上升了13%。 一聲令下,交通部門齊來開會,不用討論,一致認定:開快車的人太多了。怎麽辦?抓!抓超速,大大的抓。一項史無前例的〝閃光馬拉松〞抓超速計劃,於焉誕生。 兩週後,〝閃光馬拉松〞大行動發起。警方出動了三千多警力,一千多台測速照相機,在全州各地設立一千四百多個攔截點,就只抓超速,連續不停的抓,24小時。 在這24小時之中,全州各地的大街小巷鬧市村道,閃光連連此起彼落,如夏雷之將至,總共閃了一萬五千多次,警方也開出了一萬五千多張罰單。其中,本市的M小哥,在十分鐘內連得兩張,堪稱冠軍。 話說34歲的M小哥,這天高高興興的出門,要去買一輛新車。他看中一台福特車,照慣例,先試再買。照慣例,一上路猛加油,不到三分鐘,前方紅光一閃,下車一看,限速50開87,得罰單一張,價值160歐。 上車又開,不敢超了,50就50吧,不知覺進入住宅區,紅光又閃,下車吧,限速30開48。這下代誌大條,警方說:在短時間內連續違反交通規則的人,有人格問題,駕照吊扣。 這一來,M小哥不必考慮買不買車了。趕緊準備考MPU白痴測試,只有通過測試,證明自己人格健全,够資格開車上路,才有得回駕照的希望。 〝閃光馬拉松〞的消息傳開了,法國人在一旁偷笑:笨蛋!問題不在閃光,在定義。 只要將車禍死亡的定義改一下就行啦,例如,由車禍發生後21天之內死亡,改為18天之內,一下子統計數字就降低啦。 嘸,有道理,那為何不改為15天之內,數字降更低? 嘿,那個、、、留下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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