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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萊茵州最閃亮的一天
2012/03/08 15:53:44瀏覽1852|回應9|推薦29
德國人開車的一大特色,就是快。在不限速的高速公路上,你就是飈到時速200,往照後鏡一看,後頭有車飛快而來,趕你讓路。在一般限速的道路上,住宅區30市區50郊區70,大部份車輛也都超速而行。

德國人開車的另一大特色,就是讓。讓幹道讓優先,不用說,讓公車讓救護車,更是必遵之讓。兩道合一,則交叉互讓,就算你走錯車道,只要方向燈一打,後車必讓。

快與讓,兩大特色,互為因果,使得德國的汽車肇事率相當的低,車禍死亡的人數也不算高。再加上,近年來汽車的安全性加強了,使得車禍死亡人數逐年遞減。

2012年一開春,有關2011年的各項統計數字,紛紛出爐。其中一項數字,令北萊茵州內政部長非常不爽。2011年本州的車禍死亡人數,竟上升了13%。

一聲令下,交通部門齊來開會,不用討論,一致認定:開快車的人太多了。怎麽辦?抓!抓超速,大大的抓。一項史無前例的〝閃光馬拉松〞抓超速計劃,於焉誕生。

兩週後,〝閃光馬拉松〞大行動發起。警方出動了三千多警力,一千多台測速照相機,在全州各地設立一千四百多個攔截點,就只抓超速,連續不停的抓,24小時。

在這24小時之中,全州各地的大街小巷鬧市村道,閃光連連此起彼落,如夏雷之將至,總共閃了一萬五千多次,警方也開出了一萬五千多張罰單。其中,本市的M小哥,在十分鐘內連得兩張,堪稱冠軍。

話說34歲的M小哥,這天高高興興的出門,要去買一輛新車。他看中一台福特車,照慣例,先試再買。照慣例,一上路猛加油,不到三分鐘,前方紅光一閃,下車一看,限速50開87,得罰單一張,價值160歐。

上車又開,不敢超了,50就50吧,不知覺進入住宅區,紅光又閃,下車吧,限速30開48。這下代誌大條,警方說:在短時間內連續違反交通規則的人,有人格問題,駕照吊扣。

這一來,M小哥不必考慮買不買車了。趕緊準備考MPU白痴測試,只有通過測試,證明自己人格健全,够資格開車上路,才有得回駕照的希望。

〝閃光馬拉松〞的消息傳開了,法國人在一旁偷笑:笨蛋!問題不在閃光,在定義。

只要將車禍死亡的定義改一下就行啦,例如,由車禍發生後21天之內死亡,改為18天之內,一下子統計數字就降低啦。
嘸,有道理,那為何不改為15天之內,數字降更低?
嘿,那個、、、留下次用。
( 在地生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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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RTaiker&aid=6189830

 回應文章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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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主:罰款之外,扣3點。累積8點,就吊照。
2012/03/09 17:18
聽起來是棒球迷定的法律,三振就出局。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10 16:58 回覆:
非也,德國只有足球迷,沒有棒球迷。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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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限速的道路上,住宅區30市區50郊區70,大部份車輛也都超速而行。
2012/03/09 16:46

堂主的意思是說德人在限速道路上,大都違規超速嗎?

果真如此,那德人也未必真的一板一眼很守法嘛。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10 16:56 回覆:
德國高速公路不限速的觀念是信任,讓駕駛人根據路况、車况、人况,自己決定該開多快。老德學而時習之,到處都自己決定開多快。說真的,限速50的路段,開60剛好,而且超速10,只罰款不扣點,因此一般人都超速10。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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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警方權威甚大,最近又公告說:酒醉騎脚踏車者,吊扣汽車駕照,厲害吧。
2012/03/09 16:37
警方只要公告就可以了,不必修法嗎?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09 16:39 回覆:
行政命令。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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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可定期去測試,到不白為止。
2012/03/09 15:50

原來白痴在德國有藥醫喔?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09 16:09 回覆:
當然。不過,黑白不分,沒藥醫。

安得汝.w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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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09 15:42

讀後心得:

1.德國人真的像工蟻,一板一眼,成群結隊,分工合作。

2.德國人真的很喜歡譏諷法國人。

3.法國人真的很喜歡看德國人的笑話。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09 16:07 回覆:
A

吶吶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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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啊
2012/03/09 01:15

限速 50 的地方開 87,只罰 160 歐元?德國罰單還挺便宜的;顯然財政問題比加州好得多。:-)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09 15:31 回覆:
罰款之外,扣3點。累積8點,就吊照。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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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主神算!
2012/03/08 20:50
不知怎的,法國人教的辦法,竟給馬總統偷學去,剛看新聞,這一陣子被查獲含瘦肉精待退的五十三批,都租用長期倉庫再等..除一批剛好10PPB,其他五十二批,神奇的都在馬總統提出建議的10PPB安全值以下咧,呵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09 15:27 回覆:
官員中有人留法。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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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参閱〝真有白痴測試〞以及〝奉白痴為上賓〞兩文。
2012/03/08 18:54
http://blog.udn.com/NRTaiker/5016261

http://blog.udn.com/NRTaiker/5019974

哈!哈!哈!

看到堂主寫荷東一小鎮,適時推出一個〝駕照一日遊〞,到德西各地廣招白痴顧客。玩了一天,給張嶄新的荷蘭駕照,全歐盟適用。當然,口袋裏原有的數百歐元就留在荷蘭了。

我這台灣白痴再問一下,德國當了白痴,真的永世不得超生,一輩子不能再考駕照嗎?

德西白痴拿了荷蘭駕照,會不會又冒犯不知哪裡掉下來的法律,再度被扣留駕照?萬一這樣,大概想再考白痴測試也辦不到了吧?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09 15:24 回覆:

白痴可定期去測試,到不白為止。

沒有違法。不過,後來本州警方公告說:德國人持荷蘭駕照者,必須居住在荷蘭。荷東小鎮頓失客源,遂重操舊業,回頭種番茄。德國警方權威甚大,最近又公告說:酒醉騎脚踏車者,吊扣汽車駕照,厲害吧。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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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趕緊準備考MPU白痴測試
2012/03/08 17:31
老堂主雷風厲行,M小哥竟敢冒犯天威,非白痴其何?不五花大綁遊街就夠運氣了,測試一下也是應該的。

不過可請堂主解釋一下MPU白痴測試是什麼嗎?

P.S.問這個問題,是否也是該送去測試的白痴?還請高抬貴手。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03-08 17:50 回覆:
詳情請参閱〝真有白痴測試〞以及〝奉白痴為上賓〞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