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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7 16:02:05瀏覽1595|回應5|推薦19 | |
話說歐洲中世紀神聖羅馬帝國,國勢不振,但民間物阜民豐,一派昇平景象。民富思娛樂,當時又沒有休閒產業,於是,走江湖的賣藝人,應運而生。
西法利亞一帶,有個耍猴人,養了一隻既聰慧又勤勞的猴子。只要主人一個口令或一個手勢,猴子無不響應如斯、屢試不爽。因此,一人一猴行走江湖,逢集遇鎮必能掙些小錢,食宿因而無憂。 直到有一天,猴主人在路邊,檢到一件舊法袍,一時好玩,就往猴身上穿。沒想到,猴子一穿上法袍之後,馬上掙脫繩索,一搖一擺的向前走,再也不理會猴主人。 猴主人又氣又好笑,就跟在猴法官之後,一路走到下一鎮集。鎮上的好事閒人一見大樂,紛紛尾隨取鬧。猴主人靈機一動,就在鎮中廣場,插旗表演一場,角色變換。由猴子穿法袍坐板凳,當法官,主持審判,猴主人當被告,鎖鍊加身、苦苦告饒。 只見這猴子一陣指手劃腳,不時吱吱怪叫,稍有不滿意,則仰首噴鼻,其聲吭吭。可憐猴主人,伏地認罪,不敢爭辯,搞得灰頭土臉。觀眾看了,無不捧腹大笑,爭相擲錢進場,都說此猴必是高等法官轉世而來。 可惜,猴子雖化身為法官,終究無法言語。否則,最後大喝一句:來人哪!推出去斬了!一場司法猴戲,就可以高潮收場。 這天又到一鎮集,猴主人拉場表演完畢,正在懊惱收場不佳,觀眾漸少。突見一走方道士,搖著串鈴,施施然而來,趕忙上前求教。 道士聽完原委,從百寶囊中,取出大骰子一枚相贈。只見這枚大骰子共有六面,分別刻有:無罪、關十年、關二十年、關三十年、關到死、斬立決。道士授完使用之法,飄然遠去。 從此,司法猴戲達到完美的境界。猴法官法相莊嚴,吱吱哇哇罵完被告之後,必掏出司法骰子在手中搖晃,同時眼高過頂、鼻孔朝天。 此時,圍觀的群眾必爭相下注,有的說無罪。有的說關到死。最後猴法官將司法骰子奮力一擲,滾了三滾,無罪朝上。觀眾大譁,贏的樂翻,輸的氣炸。猴主人趕緊端碗聚錢,數一數,多於平日數倍。 司法猴戲從此爆紅。又一天,來到荒唐國拉場開演。荒唐國事事荒唐,荒唐國王看完司法猴戲,大為感動,二話不說,立聘猴法官主持高等法院。同時,焚法書坑律師,凡有訴訟,交由猴法官大骰一擲,立判生死。 在省下大批社會成本之後,荒唐國逐漸富强起來,遂成為一方之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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