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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8 18:19:20瀏覽958|回應2|推薦2 | ||||||
引用文章 回應梅峰先生之「男女差異及男女平權」
聖貓先生! 痞瘋只先問您一句話,您以為北歐對男女平權之教育不夠?教育如果能夠讓男人生子,女人出精,痞瘋就服氣,您的蒙古大夫藥方似乎有問題。 可否解決痞瘋此問題,再回覆您! 痞瘋 謹敬
回應梅峰先生之「男女差異及男女平權」 梅大哥 您好,小弟的文章可能寫得太長導致前後論證不易對起來,所以這篇文章濃縮小弟過往之回文,並儘對問題的癥結加以討論。 基本上小弟每篇回文寫作及發表前,皆會至貴版爬文。而在往來數篇文章後,小弟以為雙方爭辯之基本核心乃在於對「男女差異」上之認知有所歧異。 梅大哥對男女差異之公設為: 男女天生即有差異(包含身體結構與心理個性),故男女天生便不平等,由此可知,要求兩性平權是不合理的。 以上述公設為基礎,梅大哥再進一步規劃出男高女低(男理工、女商文)、男主外女主內、一夫多妻等之社會結構。 但小弟卻以為男女差異在生物及社會之表現型上,遠較梅大哥所描述的複雜及細膩。 小弟同意男女間具有先天上之差異,如男性較為強壯而女性較為柔弱、男性擅長外務而女性擅長家政等,但說男性「大部份」都是強壯,或是女性「大部份」都長於家務,小弟則認為此種說法有待商榷。 小弟以為男女間固有差異,但同性間之個性、心理、體能及生理等狀態亦存在大量之差異,此點可由生物演化、生物統計及實際經驗等加以驗證。 就生物演化之角度而言,演化之動力為突變,突變是造成個體間變異之來源,個體間之變異使得群落基因庫呈現多樣性,而群落之多樣性即為物種在演化中生生不息之主要原因。由此可知,只要是生物個體,個體與個體間必定有差異,異性間如此,同性間亦是如此,故以生物之角度來看女性,必定會看到個性剛強或體魄強健等女性,亦必定會找到生理或心理,或兩者皆類似於男性之女性。 就生物統計的角度而言,有修過統計的一定都知道,一項生物特徵的統計量(如全國役男之體重等)絕對不是一個「定值」,而是一個統計分佈,或描述該分佈之平均值與標準差(以常態分佈為例)。標準差是變異數的根號值,變異數即是個體間生物特徵之變異所造成,由此可知,生物個體間一定存在變異,異性間如此,同性間亦是如此。 就實際經驗的角度而言,倒不是小弟對什麼女性主義有所執著,而小弟念的是工程方面之學系,並認識許多同類科系之女同學系學姐,這些女性各有各的個性,有身體柔弱但個性剛強,亦有體格強健地像男生,從適合當家庭主婦到成功的職場人士都有,重點是這些女性同學皆是因著興趣而選讀相關工程科系,而且人數頗多,因此可以證明女性之性向絕對不是儘局限在法、商、文、家、護等裡,同理由攻讀文學院、商學院之男性學生中,亦可證明男性之性向亦具有多樣性。由此可知人類個體之性向及個性一定具有變異,異性間如此,同性間亦是如此。 綜合上述,小弟以為男女固然不同,但男男及女女間亦有差異。 因此小弟對男女差異之公設如下: 男女間之差異大方向上決定了男女個性及性向,同性間之差異則細緻地決定了各種個性及性向中的兩性人數。因此基於兩性對各種性向及個性之需求,我們必須給予男女取得相同生存機會(包含教有、求職等)之權利;基於男女間之生、心理差異,我們必須尊重兩性在各項個性及性向上之人數差異。 基於上述公設,我們可以推導出「不可能有任何以性別做為分野所設計出來的社會制度」之結論,如社會制度不可能完全主導女性主內、男性主外、男性讀理工、女性讀法商等。因為就人類個體而言,我們無法以「性別」將個體之性向與個性加以明確地分野,其間必有廣大之灰色地帶。因此,若以梅大哥之理論基礎建構兩性分明之社會結構,其勢必忽略同性個體間之差異,且犧牲中間地帶廣大群眾之權利。 至於如何解決國家庭解體,少子化與人口老化等問題,小弟認為相當簡單,且不必動用到國家層級之制度改動,其方法即為「教育」。 透過家庭、學校及社會教育,教導兩性如何互信、互助、互重、互諒、互愛,教育國人尊重、包容及體諒兩性間之差異、同性間之差異,則長期下來,「男女差異之問題」便不再是問題,而是一個正常的生、心理及社會現象,如此即可建立穩定、健全且正常之家庭結構,一但社會中大體之家庭結構正皆常且穩定、健全及正常,則一段時日後國家必可富強,低生育率及人口老化問題即可迎刃而解。 (前題是政治穩定而無內耗,否則傾全力改造社會,其結果亦是枉然。) 人生的獨角戲,演給別人看, 也演給自己看。 當一切都膩了時, 記得, 有人在天上用慈愛看著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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