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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疆兩中」──「中國史」就是「本國史」
2007/03/07 15:25:13瀏覽407|回應0|推薦0
梅峰/罷免護扁立委行動聯盟召集人

親民黨立委李復甸、張顯耀及國民黨立委郭素春,認為教育部新修之高中歷史課程,將「本國史」改為「中國史」,界定對岸為外國,改變了兩岸關係的定位,違反了憲法對中華民國國土範圍的規定,因此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並要求「暫時處分」,立即停止使用新版歷史教科書,筆者為這三位委員之愚蠢作為,唏噓不止!

首先,教育部並未將第一冊之「台灣史」改為「本國史」,且在立法院第五屆第四會期之《高中歷史課程綱要草案專案報告》中,尚以「中國大陸」、「中共」及「台灣」稱呼兩岸;當然,將「中國史」以「本國史」稱之,更能彰顯我中華民國炎黃子孫之源流,但立委也不能就因此自我否定,認為「中國」不是指「中華民國」之「本國」,還傻呼呼的去告教育部違憲!

我們當然了解民進黨政府去中國化之用心,而其實近十年來,的確亦大有進展,許多人均無形中毒而不自知,這才是民進黨與中共最成功之處,只要提及「中國」必認為是對岸,而講到「台灣」,無不認為是我國,民進黨更常以避免混淆當藉口,其實「坐不改名,行不更姓」,怕混淆為何不讓中共去變,且「台灣」到底指的是蝦米碗糕,台灣國?台灣省?台灣區?台灣島?少人認真計較,總之,就是開口「台灣」,閉口「中國」!

其實,老以為自己是「台灣國」而自稱「台灣」,並以「中國」稱呼對岸之民進黨,才是真正的中共同路人,因為中共始終欲矮化我們,以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份,是臣屬於他們的地方政府,是故永遠以「台灣省」之「台灣」稱之,而絕不會稱呼我為「中華民國」,而民進黨卻偏偏上了當,還自以為聰明;其實除了忘祖滅宗之極少數死硬台獨基本教義派,多數百姓之所以支持民進黨,是不願「被」中共統一,而失去我國得來不易之民主政體,且對到底應稱呼為台灣國或中華民國,並不那麼計較,也都承認自己是炎黃子孫,是台灣人,更是中國人。

再者,如果連現狀都無法說清楚講明白,又如何能談及國家未來之方向,朝野甚至兩岸自然是雞同鴨講,莫名其妙的互批亂鬥,而毫無對話、合作與解決問題之可能;而中共政權目前更是強勢與主體,強勢者坐擁諾大資源可以收買分享,當然必須主動禮賢下士,施出善意,展現誠心,如反而昧於現實,只憑拳頭,以大欺小,仗勢而為,睜眼說瞎話,連現狀都沒有自信去承認,弱勢者又要如何去因應呢?

因此筆者在此要再分析兩岸之客觀現實,以黃光國教授主張之「一中兩憲」來說,「兩憲」的確是事實,但「一中」之原則,雖均為「兩憲」所載明,可卻都是各自一廂情願之企盼或未來願景,而絕非已成之現實,更非兩岸人民當今一致之願望,而其他類如馬英九的「一國兩區」、宋楚瑜的「兩岸一中」及新黨的「一國兩治」,甚至「一中各表」、「特殊國與國關係」、「兩國論」與「一中一台」等等的主張,均絕非「客觀之政治現實」。

顧名思義,國家即代表「國」是「家」之組合,再由「國」是「囗」、「口」、「一」與「戈」四個部件之組合可知,國家之要素為疆域、家口、一統政權及國防武力,而自簡體字「國」之組成部件是「囗」與「王」亦可看出,對獨裁國家來說,其最重要之要素僅需疆域與國王獨裁者就夠了,其他都是次要;因之國家要素之疆域,除非填海造陸或陸地下沈,否則應是最神聖,且無法分離分割不會變更的,而國與國間最大分別亦在領土之分佔,國旗與國號甚至可說是象徵性的,國防武力基本上是附隨於政權的,至於政權更是會政變、流亡或改選的,而家口也是會生離死別、叛變、投誠或移民的。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具備各自不同體制之國家要素,因此「兩個中國」是現實,但兩國憲法又皆強調具對方疆域之所有權,所以雖然「一個中國」有爭議,但「一華中國疆域」的確為雙方憲法共識,是故筆者以為「一個中華疆域,兩個主權中國」,所謂之「一疆兩中」,兼顧了事實與立場,才是完全無人敢否定的兩岸政治現實。

至於未來兩岸欲如何發展,各種不同之政治主張,如台獨(台灣共和國)、獨台(中華民國放棄大陸領土)、左統(解放台灣)、右統(收復大陸)甚至中華家國(以家主政治統一中國)等等,都只是各方期望而尚未達成的不同「理想」;而政治是要進步的,所以中華民國不可能屈服於一個政經,尤其是政治,現皆落後之不文明政府,甚且中國大陸是中共政權竊據自中華民國,我們怎可枉自菲薄,自願做敗家子呢!


中美對法理台獨認知的差異及其成因

阿扁為著轉移人們對貪腐醜聞關注的焦點;為綠營參加今秋立委與明春最高領導人選舉拉抬聲勢,騙取選票;討好拉攏台獨基本教義派,改變其因國務機要費而身陷孤立無援的困境,以及企圖任滿下臺後能取代李登輝作台獨教主,正一步步加劇炒作“ 法理台獨”議題,繼修改歷史教科書,更改公營企業名稱,清除蔣氏父子銅像後,現又一反其過去“ 四不一沒有”的承諾,宣示臺灣要獨立,正名,制憲,發展,以及沒有左右,只有統獨的所謂“ 四要一沒有” 。這一連串舉動雖可能僅為其一種虛張聲勢的做作,絕無付諸實踐的膽量與魄力,但仍難免牽動兩岸,甚至國際的敏感神經,因為碰觸“ 法理台獨”比走鋼絲還令人觸目驚心,豈能不擔心。

大陸與臺灣,因國共內戰在美國因素介入下被迫中斷,而造成兩岸長期對峙。由于兩岸在行使治權上各有其特定範圍,互不相涉,從外觀上看,儼然是兩個獨立的政治實體。時間一久,不但在國際上有可能被誤認為兩個互不相屬的國家,而即在內部,受野心分子長期挑撥誤導,頭腦不清的人也可能在國家認同上發生疑惑。中國的分裂確實太長久了。今日維繫兩岸仍為一個國家的,僅僅依靠兩岸的兩部“一中憲法”,即“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中華民國憲法“ ,而尤以後者關係重大,因分裂的威脅基本上來自臺灣內部的台獨勢力。他們企圖把暫時的治權分裂,導向為永遠的主權分裂,而遂行台獨。而阻礙其實踐此一野心的,主要的就是臺灣的“一中憲法”。這部當年由國共兩党與社會賢達共同參與制定,?于1947年1月1日在南京公布,?于同年12月25日實施的憲法,自李登輝登基後,在台獨勢力?力介入下,已被修得千瘡百孔,面目全非。所幸其中涉及主權的部分,在來自內外?大壓力下仍能保持完整。臺灣與大陸依“ 中華民國憲法”仍清清楚楚地同屬一個主權,同為一個國家。因此,我們說,今日的中國是一個治權分裂,主權統一的國家。然而這部賴以維繫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憲法,卻僅僅實行于目前由台獨勢力掌權的臺灣,而大陸政府與人民對其無法產生直接影響。因此,它的脆弱性何止是鋼絲,簡直是一條已腐朽的繩子。

“ 中華民國憲法”條文中,涉及兩岸主權統一最為重要的規定,應為第二條關于主權的規定,以及第四條關于領土的規定。其餘關于國旗,國號等規定,因必然受前二者規定的制約,在彰顯主權上,不可能單獨發生作用,因此僅居于次要地位。依第二條規定,享有主權的是全體中國(”中華民國“) 國民。依第四條規定,領土所及範圍依中國固有之疆域。依此,則不僅大陸與臺灣屬于中國領土範圍,即過去在不平等條約下喪失,且尚未收回的土地也屬于其領土範圍。因此,所謂“ 法理一中”或”法理台獨“ ,主要依據的就是憲法的相關規定,而與其他任何法律規章無關,因為有關領土,主權的規定,只可能出現在作為基本大法的憲法中。因此,台獨分子要從事法理台獨,也只能從修改,或制定憲法著手,而尤其是涉及主權,領土的部分。在明瞭憲法與法理台獨的關係後,筆者欲嘗試從此一角度切入,為法理台獨下一定義,以供參考:法理台獨者,意圖通過修憲或制憲的手段,變更”中華民國憲法“中有關主權與領土的規定,使臺灣脫離中國主權與版圖之行為也。

這些年,每當阿扁言行上有出現踩踏大陸設定的”紅線“ 之虞時,美國往往先于大陸向阿扁施壓,以免釀成台海衝突,被拖下水。而大陸在吸取教訓後,也樂得儘量保持沉默,以免被阿扁再度利用來為其拉抬聲勢,爭取選票。在這一方面,似乎中美兩國已有了某種程度的默契。這對共同壓制台獨行動自很有幫助。然而,其先決條件則必須中美對某一言行,是否有衝撞”紅線“ 之虞,要有基本共識,而不能出現認知上的分歧。筆者認為,面對阿扁近月來一連串向實踐“ 法理台獨”探索的舉動,例如修改教科書,更改公營企業名稱,清除蔣氏父子銅像,乃至近日宣示“ 四要一沒有”等,是否已構成法理台獨的一部分,或僅僅只是一種為選舉造勢的炒作,中美在看法上似乎已出現了分岐。前者認為,這已是實踐法理台獨的行為。因此,必須有相應的反應。而後者則認為,這極可能僅僅是為爭取選票的造勢做作,其表演的對象僅為臺灣島內的選民,而不是大陸或國際。因此,尚毋須過度反應。

根據筆者上述對法理台獨的定義,則只要尚未觸及憲法中維繫一中的核心規定,即第二條有關主權的規定,以及第四條有關領土的規定,即尚難謂已實踐了法理台獨。美方顯然是持此一觀點,因此才主張,在行為尚未完成前,他們還無法判斷其行為是否屬于法理台獨的實踐。然而,若將法理台獨視為一種犯罪行為,則從犯罪學的觀點,可將犯罪行為分為謀劃,準備與著手三個階段。而後者又視著手後之結果分為未遂與已遂兩種情?。各個階段與結果,可依犯罪行為的不同,而構成不同的刑事責任。一般情?下,除內亂,外患罪外,對仍處于準備階段的犯罪行為,不予處罰。對犯罪已遂者,固必須予以處罰,而對未遂犯,則限于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始予處罰。根據美方的見解,顯然認為,宣示“ 四要一沒有”等舉動,非但沒有進入實踐台獨的著手階段,甚至連“ 準備”階段都談不上。否則,依法理台獨的性質,應屬于內亂罪或外患罪的範疇,至為明顯,則一旦進入準備階段,即已構成犯罪,何須待其實施完成呢?然則美方對實踐法理台獨的見解,顯然不是建立在對實施犯罪行為階段的分析上,而是行為人有無實施犯罪的故意上,亦即阿扁的舉動究竟是意在實踐法理台獨呢,還是僅為選舉的炒作而已?

阿扁是個今天說過的話明天就忘了的人。昨天還說“ 四不一沒有”,台獨行不通就是行不通,今天就變成了“ 四要一沒有”,臺灣要獨立,要制憲。究竟哪句話是真的,哪句話是假的,恐怕連他自己也鬧不清楚。因此,難怪美國人會認為,要等其行為有了結果後,才能判斷是真是假。然而,正如筆者在拙文開頭時所說的,法理台獨比走鋼絲還驚險,因為目前維繫兩岸的,僅僅是一部如同已腐朽繩子一般的“一中憲法”,隨時都可能斷裂,令人墜入萬丈深淵,粉身碎骨。兩岸的長期對峙,是美國人一手導演和維持的結果,因為這符合他們的戰略利益。然而對兩岸人民而言,兩岸的或分或統,或戰或和,卻關係到其切身利益,甚至民族的興衰榮枯。如何能掉以輕心?不可能等到行為有結果後,才采取手段。阿扁雖只是個假台獨分子,根據他過去的表現,他?沒有真正的政治理念,而只有個人與家族的利益。然而,鑒于他目前陷入從政以來空前的危機與困境,可說已到了四面楚歌,孤立無援的地步。如果說,他過去利用台獨勢力,只是為著政治上的利益,而此時卻已涉及其身家安危與自由的得失,不得不完全投靠台獨勢力。因此,在後者要挾下,他從假台獨一變而為真台獨,誰說絕無可能呢?然而美國人是不會驚覺到此一危險性的,當然也不會對此真正關心。

自從大陸頒布“ 反分裂國家法”後,法理台獨的紅線劃在哪里,是十分清楚的。部分台獨分子認為,大陸不可能認真執行這部法律,只是拿來嚇唬嚇唬人的。尤鑒于大陸近日正忙于召開各種重大會議,而奧運與世博也將相繼舉辦,必無暇分心處理法理台獨的問題,更何?後面還有美日作靠山呢。如果他們真有這個想法,那將是極大的誤判。我們願意真誠地奉勸有這種想法的人,尤其是有權力啟動法理台獨工程的人,多去瞭解一下,大陸一向在面對領土主權問題上的反應吧。莫說是一個偌大的臺灣島,即使一個沙洲也會寸土不讓。大陸已一再警告美國人,臺灣問題是涉及中國國家民族核心利益的問題。為著保衛領土主權的完整統一,會不惜付出整個民族的鮮血,以及讓經濟倒退二,三十年的代價。這樣莊嚴的聲明,難道是隨便說說的嗎?當然我們也希望,大陸方面此時尚毋須反應過早或過激,以免再為阿扁利用來拉抬聲勢,為選舉拉票。如何判斷,如何取捨,只能存乎一心。我們相信大陸人才濟濟,一定能作出正確的判斷,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化解眼前法理台獨的危機,使兩岸關係,繼續朝著有利于和平統一的方向發展。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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