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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9 05:35:01瀏覽248|回應0|推薦1 | |
家庭投票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家庭投票[1]是一種以家庭為基本投票單位的選舉制度,相對於以選民為基本單位的投票方法。這個方法由梅峰提出,用以解決目前歐洲(主要是北歐及德國)的年長公民不願投票,而未達十八歲投票年齡的公民要求要有投票權的解決方案。 [編輯]運作方式「家庭投票」之做法其實很簡單,此即除維持傳統「公民」之投票方式外,凡家庭成員有共同一致之投票對象者,可委託戶內之一位公民代表全戶之老弱婦孺投票,此時不但一人(非僅公民)有一票之權利,尚應加權計數,如家庭票之每一票以一票半記之,以鼓勵家庭之討論共識。這種做法不但能慎選投票對象,尚能增加投票率,又不至產生家庭糾紛,而九十八年振興經濟消費券以家戶為單位的發放方式,即為最接近該理念的類似做法。 當前碰到兒童投票難題而走不下去之公民投票,因為降低投票年齡永遠沒有單下劃線,長遠來說當然也該順理成章的以「家庭投票(Family vote)」來替換。家庭投票是「家主政治」[2]」之根基,來補「公民投票」之不足。 [編輯]參考
[編輯]參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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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