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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15:07:57瀏覽404|回應0|推薦2 | |
◎中論觀合品第十四 14-1見可見見者 是三各異方 如是三法異 終無有合時 (摘要)見是眼根,可見是色塵,見者是我,此三事各在異處,終沒有會合時;眼在身內,色在身外;我不論是在身內,或是遍一切處,都是無合。 14-2染與於可染 染者亦復然 餘入餘煩惱 皆亦復如是 (摘要)正如能見、所見和見者三者,兩兩之間與全部三者都不能和合;同樣的道理,貪著、所貪與貪者兩兩之間,與全部三者也不能和合。另外的瞋恨和愚癡兩大煩惱,以及其他諸如能聽、所聽與聽者等處,也同樣不能和合。 (闡明無合) 14-3異法當有合 見等無有異 異相不成故 見等云何合 14-4非但見等法 異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無異相 (摘要)這些事物不能有和合,因為相異者之間才能有和合;而若以理觀察能見、所見和見者等都是緣起法,找不到相異性(anyatva),因此不能有和合。任何事物彼此之間都不能有變異性,也就不可能有任何事物的和合。 14-5異因異有異 異離異無異 若法從因出 是法不異因 (摘要)所謂異性,某物相對另一個異物,而顯出異物;離開異物的觀待,此物自己不能成為異物。所以異物是以他異物為緣而有,而不能別異於他異物而獨存,所以不是自性有,而是相依而有。 14-6若離從異異 應餘異有異 離從異無異 是故無有異 (摘要)異相從眾緣生,來自於緣於某物而有異物;如果有差異性實際存在,那麼離開觀待物之後,此異物也應存在;而事實上,離開了所緣的他物,此物自身根本不成為異物,也就沒有真實的異性。因此,所謂的異性是不存在的。 14-7(同異中無異) 異中無異相 不異中亦無 無有異相故 則無此彼異 (摘要)有人主張,異並非依緣而生,而是有一種稱為「異性」(anyatva)的共相(sāmānya),觀待這個共相的異性而有某物之異。但是這個所謂的異性既然存在,總還是要觀待事物而成立。因此,它不可能不觀待事物而存在,當然也不可能不異於事物,而如果沒有這個異性,也就不會有異和同的說法。 14-8(結破) 是法不自合 異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時 合法亦皆無 (摘要)如果法有自體就不合,如果原是一體也不自合;兩者相異也不合,因各自獨立所以不能合。既然事物不可能和合,就不會有正合、已合與和合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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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