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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7 03:10:30瀏覽799|回應1|推薦12 | |
西諺云:〔讓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以近日爭議不斷的〔排馬條款〕來說,國民黨不能以懷疑司法不公為由,而妨礙立法制度的運作; 司法歸司法,制度歸制度! 或許司法可以操控,針對個人而有所不公,但這絕對不能拿來做為馬英九破壞〔制度建立〕的藉口.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爆發後直到2008,馬英九尚有一年多的時間來證明自己清白,比之當年抹黑宋楚瑜的興票案,幸運不知繁幾,可惜老馬並不急於在司法上求個清白,反倒在參選資格的問題上〔盧〕個徹底,真乃本末倒置! 國民黨和媒體慌忙將〔排黑條款〕以〔排馬條款〕稱之,是害馬英九,還是愛馬英九? 如今馬英九一審判決未出,國民黨和媒體將〔一審有罪不能參選總統〕的排黑條款稱之為排馬條款,還急忙去擋,豈非早法院一步認定馬英九一審有罪,那麼,是誰迫害馬英九,是司法?還是國民黨與媒體? 國民黨若非〔卡到〕馬英九的官司,請問有可能去擋民進黨的排黑條款嗎? 答案是:不會~ 不但不會,而且還會比賽,看誰訂的排黑條款比較嚴格~ 要說民進黨提出排黑條款的時間點可議,那麼國民黨擋排黑條款的動機就不可議嗎? 即便有司法迫害那也是針對性的,而制度建立是全面性的! 馬英九高喊:〔政治迫害〕,還有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擋排黑條款護駕,但一般人若被司法迫害,反而會因為國民黨和民進黨在排黑條款的嚴格度上較勁,而受到更深的傷害,這樣合理嗎? 所以,國民黨如果真的認為〔一審有罪不能參選總統〕的條款太過嚴厲,有害人權,那麼應該相對提出國民黨版的排黑條款,將限制放寬到三審定讞. 這樣的條款,我們姑且稱之為〔貪污人權法〕,不但保障了馬英九參選的權利,同時也保障了其他可能遭受司法迫害的人之權利;唉~昔日人稱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今日人說法律是國民黨定的! 馬英九當初若能呼籲國民黨早日訂定〔貪污人權法〕,許財利又何需含恨而去? 馬英九把國民黨立委諸公們當〔鐵布衫〕護身,但旁人沒有啊! 馬英九,鐵布衫可不能顧著自己穿啊! 立法委員,是幫人民訂立法案的,而不是幫你擋法案的,搞清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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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