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曰{官殺混雜格}
例1:#7032150-【壬辰、壬子、丙寅、癸巳】
官殺混雜1出宰名區 #70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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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日殺殺 癸丙壬壬 巳寅子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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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丁丙乙甲癸 午巳辰卯寅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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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壬癸當權,殺官重疊,最喜日坐長生,寅能納水,化殺生身,時歸祿旺,足以敵官;
更妙無金、印星得用,煞勢雖強、不足畏也。
至[丙運]幫身,又逢[己巳流年](38歲)、去官之混,捷報南宮、出宰名區。
例2:#7032151-【甲子、乙亥、己巳、丁卯】
官殺混雜2出守大郡 #703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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卩日殺官 丁己乙甲 卯巳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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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庚己戊丁丙 巳辰卯寅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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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官遇長生,殺逢祿旺,巳亥雖衝破印(火),喜卯木仍能生火,
[寅運]合亥,化木生印,連登甲榜。
[庚辰][辛巳]制官服煞、失幡皂蓋,出守大郡、名利兩優。
例3:#7032152-【丙辰、丁酉、庚午、戊寅】
官殺混雜3雁塔又題名 #703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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卩日官殺 戊庚丁丙 寅午酉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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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壬辛庚己戊 卯寅丑子亥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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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殺逢生、官得祿,喜其秋金秉令、更妙辰土泄火生金,不失中和之象;
尤喜運走北方水地。
[庚子運]沖去官根,鹿鳴方宴飲、雁塔又題名;
[辛丑][壬寅運],橫琴而歌解慍、遊刃而賦烹鮮。
例4:#7032153-【戊午、己未、壬申、辛亥】
官殺混雜4少年科甲 #70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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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日官殺 辛壬己戊 亥申未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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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甲癸壬辛庚 丑子亥戌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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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官殺並旺當令,喜日坐長生,時逢祿旺,足以敵官擋殺。
坐下印綬,引通財殺之氣,運走西北金水之鄉。
所以少年科甲,裕經綸于筦庫、人推黼黻之工,乘撫宇於催科、世讓文章之煥。
任氏曰:
官殺混雜者,富貴甚多。
總之殺官當令者、必要坐下印綬,則其殺官之氣流通,生化有情,
或氣貫生時、亦足以扶身敵殺。
若不氣貫生時、又不坐下印綬,不貧亦賤。
如殺官不當令者、不作此論也。
六曰{制殺太過格}
例1:#7032154-【辛卯、戊戌、丙辰、己亥】
制殺太過1己巳39歲亡 #703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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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日食財 己丙戊辛 亥辰戌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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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癸甲乙丙丁 辰巳午未申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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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逢獨殺,四食相制,年支卯木被辛金蓋頭,況秋木本不足疏土,所賴亥中甲木衛殺,
至[乙未運]暗會木局,捷報南宮,名高翰苑:
[甲午運]木死於午、合己化土,丁外艱:
[己巳年](39歲)又沖去亥水,不祿。
例2:#7032155-【辛卯、戊戌、丙辰、壬辰】
制殺太過2甲午運刑耗多端 #703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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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日食財 壬丙戊辛 辰辰戌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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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癸甲乙丙丁 辰巳午未申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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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一殺逢四制,所不及前造者,無亥卯之會也。雖早采芹香,以致蹭蹬秋闈納捐矚,仁路亦不能通達。喜時殺透露,行甲午運,無化土之患,然猶刑耗多端,而己身無咎。
例3:#7032156-【壬辰、丙午、丙午、壬辰】
制殺太過3戊辰37歲亡 #70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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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日比殺 壬丙丙壬 辰午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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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辛庚己戊丁 子亥戌酉申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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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殺逢四制,柱中印雖不見,喜其殺透食藏,通根身庫。總之夏火當權,水無金滋。
至[酉運]合去辰土,財星滋殺,發甲點中書;
[庚運]仕版連登、入參軍機;
[戌運],燥土衝動壬水之根,又逢戊土透出(戊辰37歲),緊制壬水,不祿。
例4:#7032157-【甲寅、戊辰、壬辰、壬寅】
制殺太過4縣令履黃堂 #703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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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日殺食 壬壬戊甲 寅辰辰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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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癸壬辛庚己 戌酉申未午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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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五殺逢五制,土雖當權,木亦雄壯,
幸日主兩坐庫根、又得比肩匡扶。
[壬申運],日主逢生,沖去寅木,名登桂籍,雁塔高標;
接連[癸酉]二十年,由縣令履黃堂。名利裕如。
例5:#7032158-【庚申、戊寅、戊寅、庚申】
制殺太過5午運握縣令 #703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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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日比食 庚戊戊庚 申寅寅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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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癸壬辛庚己 申未午巳辰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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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兩殺逢四制,幸春木得時乘令,剋不盡絕。
至[午運],補土之不足,去金之有餘,登科擢縣令:
至[甲申運],又逢食制,死于軍功。
任氏曰:
與其制殺太過,不若官殺混雜之美也。何也?
蓋制殺太過,殺既傷殘,再行制煞之運,九死一生。
官殺混雜,只要日主坐旺,印綬不傷,運程安頓,未有不富貴者也。
如日主休囚,財星壞印,即使獨殺純清,一官不混,往往憂多樂少,屈志難伸。
學者宜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