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39、論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而大貴之格,多存七煞。
蓋控制得宜,煞為我用,
如大英雄大豪傑,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動地之功,忽焉而就。
此王侯將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
1.> (即俗常謂「食神制殺」)
{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
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極等之貴 煞用食制 #702#47 |
食日比比 丁乙乙乙 丑卯酉亥 |
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
然而財先食後,財生煞而食以制之,
或印先食後,食太旺而印制,則格成大貴。
如脫脫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
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
若煞強食泄而印露,則破局矣。
脫脫丞相1食重透印以損#702#48 |
食日卩殺 戊丙甲壬 戌戌辰辰 |
2.>(「煞印有情」、即俗謂「煞印相生」)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
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何參政 煞印有情 便為貴格 #702#49 |
印日殺才 辛壬戊丙 丑戌戌寅 |
亦有{煞重身輕},用食則身不能當,不若轉而就印,雖不通根月令,亦為無情而有情。
格亦許貴,但不大耳。
3.>
有{煞而用財}者,
財以黨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便為貴格。
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
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生不足之煞,
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尤為大貴。
周丞相 用財去印存食 #702#50 |
財日印傷 庚丁甲戊 戌未子戌 |
4.>
又有{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
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劉運使 借財以清格 #702#51 |
才日印卩 庚丙乙甲 寅戌亥申 |
5.>
更有{雜氣七煞、干頭不透財以清用},亦可取貴。
6.>「去煞留官、去官留煞」取清則貴
有{煞而雜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則貴。
如岳統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
岳統制 去官留煞 #702#52 |
比日官傷 庚庚丁癸 辰寅巳卯 |
夫官為貴氣,去官何如去煞?
豈知月令偏官,煞為用而官非用,各從其重。
若官格雜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
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沖午而剋煞,是「去煞留官」也。
沈郎中 去煞留官 #702#53 |
比日財官 辛辛甲丙 卯亥午子 |
7.>
有{煞無食制而用印化}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趙員外命是也。
趙員外 煞無食制用印化 #702#54 |
比日殺比 戊戊甲戊 午寅寅辰 |
至書有制煞不可太過之說,雖亦有理,然運行財印,亦能發福,不可執一也,
乃若棄命從煞,則於外格詳之。
40、論偏官取運
偏官取運,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煞用食制},
煞重食輕則助食,
煞輕食重則助煞,
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
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煞用印綬},不利財鄉,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
{煞用傷官},行運與食同(食傷同類)。
{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
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
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
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
{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
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
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
{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
煞輕刃重、則喜助煞,
刃輕煞重,則宜制伏;
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41、論傷官
傷官雖非吉神,實為秀氣,故文人學士,多於傷官格內得之。
而夏木見水,冬金見火,則又為秀之尤秀者也。
其中格局比他格多,變化尤多,
在查其氣候,量其強弱,審其喜忌,觀其純雜,微之又微,不可執也。
1.>
故有{傷官用財}者,蓋傷不利於官,所以為凶;
傷官生財,則以傷官為生官之具,轉凶為吉,故最利。
只要身強而有根,便為貴格,
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史春芳 傷官用財 #702#55 |
食日劫才 庚戊己壬 申午酉午 |
2.>化傷為財
至於{化傷為財},大為秀氣,
如羅狀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
干頭之甲,通根於亥,然又會未成局,化水為木,化之生財,尤為有情,
所以傷官生財,冬金不貴,以凍水不能生木。
若乃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不為殿元乎?
羅狀元 化傷為財 秀氣 #702#56 |
印日才財 戊辛乙甲 子未亥子 |
3.>
至於{財傷有情},與{化傷為財}者,其秀氣不相上下,
如秦龍圖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己與庚同根月令是也。
秦龍圖 財傷有情 秀氣 #702#57 |
才日劫傷 庚丙丁己 寅寅丑卯 |
4.>
有{傷官佩印}者,印能制傷,所以為貴,反要傷官旺,身稍弱,始為秀氣。
如孛羅平章命,【壬申、丙午、申午、壬申】、
傷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潤,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貴。
孛羅平章 傷官配印 #702#58 |
卩日食卩 壬甲丙壬 申午午申 |
然印旺極深,不必多見,偏正疊出,反為不秀,
故{傷輕身重而印綬多見},貧窮之格也。
5.>
有{傷官兼用財印}者,財印相剋,本不並用,只要干頭兩清而不相礙;
又必生財者,財太旺而帶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帶財,調停中和,遂為貴格。
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
財太重而帶印,而丁與壬隔以戊己、兩不礙,且金水多而覺寒,得火融和,都統制命也。
都統制 丁壬隔 兩不相礙 #702#59 |
才日劫印 壬戊己丁 子子酉酉 |
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
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與壬不相礙,一丞相命也。
丞相 年時隔而不相礙 #702#60 |
印日劫才 丁戊己壬 巳午酉戌 |
反是則財印不並用而不秀矣。
6.>
有{傷官用煞印}者,
傷多身弱,賴煞生印以幫身而制傷,
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貴妃也。
蔡貴妃 #702#61 (=淵082=玠024) |
殺日殺印 丙庚丙己 子子子未 |
煞因傷而有制,兩得其宜,只要無財,便為貴格,
如【壬寅、丁未、丙寅、壬辰】,夏閣老命是也。
7.>
有{傷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獨宜,然要財印為輔,不可傷官並透。
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為輔,官又得祿,所以為丞相之格。
丞相 傷官用官 金水獨宜 #702#63 |
官日才卩 丁庚甲戊 丑午子申 |
若孤官無輔,或官傷並透,則發福不大矣。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傷為財,則尤為極秀極貴。
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鄭丞相命是也。
鄭丞相 冬金用官化傷為財 #702#64 |
卩日卩官 己辛己丙 亥未亥申 |
8.>
然亦有{非金水而見官},何也?
化傷為財、傷非其傷,作{財旺生官}而不作{傷官見官},
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章丞相 化傷為財 財旺生官 #702#65 |
食日財官 辛己壬甲 未亥申子 |
9.>
至於傷官而官煞並透,只要干頭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則空結構而已。
42、論傷官取運
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傷官用財},
財旺身輕,則利印比;
身強財淺,則喜財運,傷官亦宜。
{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地則凶。
{傷官而兼用財印},其
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
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
{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官非吉,逢財即危。
{傷官帶煞},喜印忌財,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
惟七根重,則運喜傷食,印綬身旺亦吉,而逢財為凶矣。
{傷官用官},運喜財印,不利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始非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