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子平真詮》卷五:39~42
2009/07/18 18:37:39瀏覽1687|回應0|推薦1

卷五

39、論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而大貴之格,多存七煞。
蓋控制得宜,煞為我用,
如大英雄大豪傑,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動地之功,忽焉而就。
此王侯將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
1.> (即俗常謂「食神制殺」)
{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
【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極等之貴 煞用食制 702#47

食日比比
丁乙乙乙
丑卯酉亥

煞用食制,不要露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
然而財先食後,財生煞而食以制之,
或印先食後,食太旺而印制,則格成大貴。
如脫脫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
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
若煞強食泄而印露,則破局矣。

脫脫丞相1食重透印以損#702#48

食日卩殺
戊丙甲壬
戌戌辰辰

2.>(「煞印有情」、即俗謂「煞印相生」)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為貴格。
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何參政 煞印有情 便為貴格 702#49

印日殺才
辛壬戊丙
丑戌戌寅

亦有{煞重身輕},用食則身不能當,不若轉而就印,雖不通根月令,亦為無情而有情。
格亦許貴,但不大耳。

3.>
有{煞而用財}者,
財以黨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便為貴格。
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
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生不足之煞,
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尤為大貴。

周丞相 用財去印存食 702#50

財日印傷
庚丁甲戊
戌未子戌

4.>
又有{身重煞輕、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
【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劉運使 借財以清格 702#51

才日印卩
庚丙乙甲
寅戌亥申

5.>
更有{雜氣七煞、干頭不透財以清用},亦可取貴。

6.>「去煞留官、去官留煞」取清則貴
有{煞而雜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則貴。
如岳統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

岳統制 去官留煞 702#52

比日官傷
庚庚丁癸
辰寅巳卯

夫官為貴氣,去官何如去煞?
豈知月令偏官,煞為用而官非用,各從其重。
若官格雜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
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沖午而剋煞,是「去煞留官」也。

沈郎中 去煞留官 702#53

比日財官
辛辛甲丙
卯亥午子

7.>
有{煞無食制而用印化}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趙員外命是也。

趙員外 煞無食制用印化 702#54

比日殺比
戊戊甲戊
午寅寅辰

至書有制煞不可太過之說,雖亦有理,然運行財印,亦能發福,不可執一也,

乃若棄命從煞,則於外格詳之。

 

40、論偏官取運

偏官取運,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煞用食制},
煞重食輕則助食,
煞輕食重則助煞,
煞食均而日主根輕則助身。
忌正官之混雜,畏印綬之奪食。

{煞用印綬},不利財鄉,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

{煞用傷官},行運與食同(食傷同類)

{七煞用財、其以財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財,傷食皆吉,喜財怕印,透煞亦順。
其{以財而助煞不及}者,
財已足,則喜食印與幫身;
財未足,則喜財旺而露煞。

{煞帶正官},不論去官留煞、去煞留官,
身輕則喜助身、食輕則喜助食;
莫去取清之物,無傷制煞之神。

{煞無食制、而用刃當煞},
煞輕刃重、則喜助煞,
刃輕煞重,則宜制伏;
無食可奪,印運何傷?七煞既純,雜官不利。

 

41、論傷官

傷官雖非吉神,實為秀氣,故文人學士,多於傷官格內得之。
而夏木見水,冬金見火,則又為秀之尤秀者也。
其中格局比他格多,變化尤多,
在查其氣候,量其強弱,審其喜忌,觀其純雜,微之又微,不可執也。

1.>
故有{傷官用財}者,蓋傷不利於官,所以為凶;
傷官生財,則以傷官為生官之具,轉凶為吉,故最利。
只要身強而有根,便為貴格,
【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史春芳 傷官用財 702#55

食日劫才
庚戊己壬
申午酉午

2.>化傷為財
至於{化傷為財},大為秀氣,
如羅狀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
干頭之甲,通根於亥,然又會未成局,化水為木,化之生財,尤為有情,
所以傷官生財,冬金不貴,以凍水不能生木。
若乃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不為殿元乎?

羅狀元 化傷為財 秀氣 702#56

印日才財
戊辛乙甲
子未亥子

3.>
至於{財傷有情},與{化傷為財}者,其秀氣不相上下,
如秦龍圖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己與庚同根月令是也。

秦龍圖 財傷有情 秀氣 702#57

才日劫傷
庚丙丁己
寅寅丑卯

4.>
有{傷官佩印}者,印能制傷,所以為貴,反要傷官旺,身稍弱,始為秀氣。
如孛羅平章命,【壬申、丙午、申午、壬申】
傷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潤,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貴。

孛羅平章 傷官配印 702#58

卩日食卩
壬甲丙壬
申午午申

然印旺極深,不必多見,偏正疊出,反為不秀,
故{傷輕身重而印綬多見},貧窮之格也。

5.>
有{傷官兼用財印}者,財印相剋,本不並用,只要干頭兩清而不相礙;
又必生財者,財太旺而帶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帶財,調停中和,遂為貴格。

【丁酉、己酉、戊子、壬子】
財太重而帶印,而丁與壬隔以戊己、兩不礙,且金水多而覺寒,得火融和,都統制命也。

都統制 丁壬隔 兩不相礙 702#59

才日劫印
壬戊己丁
子子酉酉

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
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與壬不相礙,一丞相命也。

丞相 年時隔而不相礙 702#60

印日劫才
丁戊己壬
巳午酉戌

反是則財印不並用而不秀矣。

6.>
有{傷官用煞印}者,
傷多身弱,賴煞生印以幫身而制傷,
【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貴妃也。

蔡貴妃 702#61 (=082=024)

殺日殺印
丙庚丙己
子子子未

煞因傷而有制,兩得其宜,只要無財,便為貴格,
【壬寅、丁未、丙寅、壬辰】,夏閣老命是也。

夏閣老 702#62

殺日劫殺
壬丙丁壬
辰寅未寅

7.>
有{傷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獨宜,然要財印為輔,不可傷官並透。
【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為輔,官又得祿,所以為丞相之格。

丞相 傷官用官 金水獨宜 702#63

官日才卩
丁庚甲戊
丑午子申

若孤官無輔,或官傷並透,則發福不大矣。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傷為財,則尤為極秀極貴。
【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鄭丞相命是也。

鄭丞相 冬金用官化傷為財 702#64

卩日卩官
己辛己丙
亥未亥申

8.>
然亦有{非金水而見官},何也?
化傷為財、傷非其傷,作{財旺生官}而不作{傷官見官},
【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章丞相 化傷為財 財旺生官 702#65

食日財官
辛己壬甲
未亥申子

9.>
至於傷官而官煞並透,只要干頭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則空結構而已。

 

42、論傷官取運

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傷官用財},
財旺身輕,則利印比;
身強財淺,則喜財運,傷官亦宜。

{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地則凶。

{傷官而兼用財印},其
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
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

{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官非吉,逢財即危。

{傷官帶煞},喜印忌財,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
惟七根重,則運喜傷食,印綬身旺亦吉,而逢財為凶矣。

{傷官用官},運喜財印,不利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始非吉矣。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ejaVu&aid=314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