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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詮》卷五:47
2009/07/20 10:11:11瀏覽1377|回應0|推薦1

47、論雜格

雜格者,月令無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謂之雜。
大約要干頭無官無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則自有官煞為用,無勞外格矣。
若透財尚可取格,然財根深,或財透兩位,則亦以財為重,不取外格也。

1.>
試以諸格論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氣」者,
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類,
本是一派劫財,以五行各得其全體,所以成格,喜印露而體純。
【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吳相公命是也。
運亦喜印綬比劫之鄉,財食亦吉,官煞則忌矣。

吳相公 702#84(=062)

印日比卩
壬乙乙癸
午未卯亥

2.>
有「從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時乘令,四支局全。
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於春月,方為大貴。
否則,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貴。
譬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貴格命也。
運喜所化之物,與所化之印綬,財傷亦可,不利官煞。

一品貴格 702#85

食日財食
甲壬丁甲
辰寅卯戌

3.>
有「倒沖成格」者,以四柱列財官而對面以沖之,要支中字多,方沖得動。
譬如以弱主邀強官,主不眾則賓不從。

【戊午、戊午、戊午、戊午】,是衝子財也;
【甲寅、庚午、丙午、甲午】,是衝子官也。
運忌填實,餘俱可行。

倒沖成格1四戊午
702#86 (=155)

倒沖成格2 702#87

比日比比
戊戊戊戊
午午午午

卩日才卩
甲丙庚甲
午午午寅

4.>
有「朝陽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以丙戊同祿於巳,即以引汲之意。
要干頭無木火,方成其格,蓋有火則無待於朝,有木財觸戊之怒,而不為我朝。
【戊辰、辛酉、辛酉、戊子】,張知縣命是也。
運喜土金水,木運平平,火則忌矣。

張知縣 朝陽成格 702#88 (=118)

印日比印
戊辛辛戊
子酉酉辰

5.>
有「合祿成格」者,命無官星,借干支以合之。
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
【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是也。

蜀王 合祿成格#702#89

食日比劫
庚戊戊己
申辰辰未

癸日庚申,以申合巳,因其主而得其朋,
又如【己酉、癸未、癸未、庚申】,趙丞相命是也。
運亦忌填實,不利官煞,理會不宜以火剋金,使彼受制而不能合,余則吉矣。

趙丞相 702#90

印日殺殺
庚癸己己
申未巳酉

 

6.>
有「棄命從財」者,四柱皆財而身無氣,舍而從之,格成大貴。
若透印、則身賴印生而不從,有官煞則亦無從財兼從煞之理,其格不成。
【庚申、乙酉、丙申、乙丑】,王十萬命造也。
運喜傷食財鄉,不宜身旺。

王十萬 棄命從財 702#91

傷日印才
己丙乙庚
丑申酉申

7.>
有「棄命從煞」者,四柱皆煞,而日主無根,舍而從之,格成大貴。
若有傷食,則煞受制而不從,有印則印以化煞而不從。
【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李侍郎命是也。
運喜財官,不宜身旺,食傷則尤忌矣。

李侍郎 棄命從煞 702#92-

刼日比比
甲乙乙乙
申酉酉酉

8.>
有「井欄成格」者,庚金生三七月,方用此格。
以申子辰沖寅午戌,財官印綬,合而沖之,
若透丙丁,有巳午,以現有財官,而無待於沖,乃非井攔之格矣。
【戊子、庚申、庚申、庚申】,郭統制命也。運喜財,不利填實,余亦吉也。

郭統制 井欄成格 702#93*

比日比卩
庚庚庚戊
辰申申子

9.>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時,寅刑巳而得財官,
格與合祿相似,但合祿則喜以合之,而刑合則硬以致之也。
命有庚申,則木被沖剋而不能刑;有戊己字,則現透官煞而無待于刑,非此格矣。
【乙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節度使命是也。
運忌填實,不利金鄉,余則吉矣。

十二節度使 702#94

傷日殺食
甲癸已乙
寅卯卯未

10.>
有「遙合成格」者,巳與丑會,本同一局,丑多則會巳而辛丑處官,亦合祿之意也。
譬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統制命是也。
若命是有子字,則丑與子合而不遙,
有丙丁戊已,則辛癸之官煞已透,而無待於遙,另有取用,非此格矣。

章統制 遙合成格 702#95

劫日比比
庚辛辛辛
寅丑丑丑

至於甲子遙已,轉輾求合,似覺無情,此格可廢,因羅御史命,聊複存之。
【甲申、甲戌、甲子、甲子】,羅御史命是也。

羅御史 702#96 (=164)

比日比比
甲甲甲甲
子子戌申

若夫拱祿、拱貴、趨乾、歸祿、夾戌、鼠貴、騎龍、日貴、日德、富祿、魁罡、食神時墓、兩干不雜、干支一氣、五行具足之類,一切無理之格,既置勿取。

即古人格內,亦有成式,總之意為牽就,硬填人格,百無一是,徒誤後學而已。
乃若天地雙飛,雖富貴亦有自有格,不全賴此,
而亦能增重基格,即用神不甚有用,偶有依以為用,亦成美格。
然而有用神不吉,即以為凶,不可執也。

其於傷官傷盡,謂是傷盡,不宜一見官,必盡力以傷之,使之無地容身,
更行傷運,便能富貴,不知官有何罪,而惡之如此?
況見官而傷,則以官非美物,而傷以制之,又何傷官之謂凶神,而見官之為禍百端乎?
予用是術以曆試,但有貧賤,並無富貴,未輕信也,近亦見有大貴者,不知何故。
然要之極賤者多,不得不觀其人物以衡之。

(《子平真詮》全書終)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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