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論印綬
印綬喜其生身,正偏同為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而論之。
印綬之格局亦不一,
1.>
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即可以為用,與用煞者不同。
故身旺印強,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
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張參政之命是也。
張參政 只要官星清純 #702#24 |
印日印官 戊辛戊丙 子酉戌寅 |
2.>
然亦有{帶傷食而貴}者,
則如朱尚書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為戊制,不傷官也。
又如臨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為乙制,己不礙官也。
朱尚書 傷為印制不傷官#702#25 | 臨淮侯 食為梟制不礙官#702#26 |
傷日印官 壬辛戊丙 辰未戌戌 | 官日食卩 壬丁己乙 寅酉卯亥 |
3.>
有{印而用傷食}者,身強印旺,恐其太過,泄身以為秀氣。
如【戊戌、乙卯、丙午、己亥】,李狀元命也。
若{印淺身輕、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
李狀元印用傷食#702#27 |
印日印食 己丙乙戊 亥午卯戌 |
4.>
有{印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
故必身重印輕,或身輕印重,有所不足,始為有性。
如茅狀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輕印重也。
馬參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輕也。
若{身印並重而用七煞},非孤則貧矣。
茅狀元 身輕印重 #702#28 | 馬參政 身重印輕 #702#29 |
印日比殺 庚癸癸己 申未酉巳 | 比日殺比 壬壬戊壬 寅辰申寅 |
5.>
有{用煞而兼帶傷食}者,
則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論身旺印重,皆為貴格。
譬如【乙丑、辛巳、己巳、庚午】,孫布政命是也。
孫布政 用煞兼帶食傷 #702#30 |
傷日食殺 庚己辛乙 午巳巳丑 |
6.>
有{印多而用財}者,
印重身強,透財以抑太過,權而用之,只要根深,無防財破。
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
若{印輕財重、又無劫財以救},則為貪財破印,貧賤之局也。
汪侍郎 印多而用財 #702#31 |
印日才印 辛壬丙辛 亥申申酉 |
7.>
即或{印重財輕而兼露傷食,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即可就富,亦不貴矣。
然亦有{帶食而貴}者,何也?
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監薄命,乙合庚而(庚)不生癸,所以為貴,
若合財存食,又可類推矣。
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財存食之貴也。
牛監簿 乙庚合不生癸 #702#32 | 合財存食之貴 #702#33 |
財日食印 丙癸乙庚 辰亥酉寅 | 食日財卩 癸辛甲己 巳未戌未 |
8.>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為貴格。
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
又如【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合煞留官 #702#34 | 官煞有制 #702#35 |
劫日殺官 乙甲庚辛 亥辰子亥 | 傷日官殺 己丙癸壬 亥子卯子 |
9.>
至於{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
譬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則變之又變者矣。
趙知府 化印為劫 #702#36 |
官日才比 癸丙庚丙 巳午寅午 |
10.>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財以存煞印},亦有貴格,
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
然此格畢竟難看,宜細詳之。
印透煞 劫以存煞印 #702#37 |
劫日才殺 乙甲戊庚 亥戌子戌 |
36、論印綬取運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1.>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2.>{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3.>{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凶立至。
4.>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5.>{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
6.>{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
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7.>{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37、論食神
食神本屬泄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
故{食神生財},美格也。
財要有根,不必偏正疊出,如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
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
【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前章{論時說以訛傳訛}食神生財例)
梁丞相 身強食旺而財透#702#38 | 謝閣老 #702#04 |
比日比才 癸癸癸丁 丑亥卯未 | 食日才劫 庚戊壬己 申子申未 |
{藏食露傷}、主人性剛,譬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
{偏正疊出}、富貴不巨,又如【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龔知縣命是也。
{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沈路分 藏食露傷 主人性剛 #702#39 | 龔知縣 偏正疊出 富貴不巨 #702#40 | 黃都督 火炎土躁 武貴 #702#41 |
傷日比才 甲癸癸丁 寅卯卯亥 | 才日財傷 丙癸丁甲 辰丑卯午 | 食比財財 丙甲己己 寅寅巳未 |
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
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國公命是也。
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
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會元命是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
譬如【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書命是也。
常國公 食用煞印 威權顯赫 #702#42 | 胡會元 單露偏官 無財為貴 #702#43 | 舒尚書 金水食神而用煞 #702#44 |
殺比卩卩 己癸辛辛 未酉卯卯 | 食日殺食 戊丙壬戊 戌子戌戌 | 殺日傷殺 丁辛壬丁 酉巳子亥 |
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
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錢參政命是也。
錢參政 透印不礙 #702#45= 《窮通寶鑑》余#013→損目乞丐 |
食日印食 丙甲癸丙 寅子巳午 |
{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
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
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
至於{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
如劉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其餘變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也。
38、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
{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
{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
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