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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詮》卷四: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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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論印綬

印綬喜其生身,正偏同為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而論之。

印綬之格局亦不一,
1.>
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即可以為用,與用煞者不同。
故身旺印強,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

【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張參政之命是也。

張參政 只要官星清純 702#24

印日印官
戊辛戊丙
子酉戌寅

2.>
然亦有{帶傷食而貴}者,

則如朱尚書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為戊制,不傷官也。
又如臨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為乙制,己不礙官也。

朱尚書 傷為印制不傷官#702#25

臨淮侯 食為梟制不礙官702#26

傷日印官
壬辛戊丙
辰未戌戌

官日食卩
壬丁己乙
寅酉卯亥

3.>
有{印而用傷食}者,身強印旺,恐其太過,泄身以為秀氣。
【戊戌、乙卯、丙午、己亥】,李狀元命也。

若{印淺身輕、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

李狀元印用傷食#702#27 

印日印食
己丙乙戊
亥午卯戌

4.>
有{印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
故必身重印輕,或身輕印重,有所不足,始為有性。

如茅狀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輕印重也。
馬參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輕也。

若{身印並重而用七煞},非孤則貧矣。

茅狀元 身輕印重 702#28 

馬參政 身重印輕 702#29

印日比殺
庚癸癸己
申未酉巳

比日殺比
壬壬戊壬
寅辰申寅

5.>
有{用煞而兼帶傷食}者,
則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論身旺印重,皆為貴格。
譬如【乙丑、辛巳、己巳、庚午】,孫布政命是也。

孫布政 用煞兼帶食傷 702#30 

傷日食殺
庚己辛乙
午巳巳丑

6.>
有{印多而用財}者,
印重身強,透財以抑太過,權而用之,只要根深,無防財破。
【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

若{印輕財重、又無劫財以救},則為貪財破印,貧賤之局也。

汪侍郎 印多而用財 702#31

印日才印
辛壬丙辛
亥申申酉

7.>
即或{印重財輕而兼露傷食,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即可就富,亦不貴矣。

然亦有{帶食而貴}者,何也?
【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監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為貴,
若合財存食,又可類推矣。

【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財存食之貴也。

牛監簿 乙庚合不生癸 702#32

合財存食之貴 702#33

財日食印
丙癸乙庚
辰亥酉寅

食日財卩
癸辛甲己
巳未戌未

8.>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為貴格。
【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
又如【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合煞留官 702#34

官煞有制 702#35

劫日殺官
乙甲庚辛
亥辰子亥

傷日官殺
己丙癸壬
亥子卯子

9.>
至於{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
譬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則變之又變者矣。

趙知府 化印為劫 702#36

官日才比
癸丙庚丙
巳午寅午

10.>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財以存煞印},亦有貴格,
【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
然此格畢竟難看,宜細詳之。

印透煞 劫以存煞印 702#37

劫日才殺
乙甲戊庚
亥戌子戌

 

36、論印綬取運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1.>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2.>{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3.>{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凶立至。

4.>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5.>{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

6.>{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
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7.>{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37、論食神

食神本屬泄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
故{食神生財},美格也。
財要有根,不必偏正疊出,如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

【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
【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前章{論時說以訛傳訛}食神生財例)

梁丞相 身強食旺而財透#702#38

謝閣老 702#04

比日比才
癸癸癸丁
丑亥卯未

食日才劫
庚戊壬己
申子申未

{藏食露傷}、主人性剛,譬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
{偏正疊出}、富貴不巨,又如【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龔知縣命是也。
{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沈路分 藏食露傷 主人性剛
702#39

龔知縣 偏正疊出 富貴不巨
702#40

黃都督 火炎土躁 武貴
702#41

傷日比才
甲癸癸丁
寅卯卯亥

才日財傷
丙癸丁甲
辰丑卯午

食比財財
丙甲己己
寅寅巳未

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
【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國公命是也。

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
【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會元命是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
譬如【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書命是也。

常國公 食用煞印 威權顯赫
702#42

胡會元 單露偏官 無財為貴
702#43

舒尚書 金水食神而用煞
702#44

殺比卩卩
己癸辛辛
未酉卯卯

食日殺食
戊丙壬戊
戌子戌戌

殺日傷殺
丁辛壬丁
酉巳子亥

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
【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錢參政命是也。

錢參政 透印不礙 702#45=
《窮通寶鑑》余#013→損目乞丐

食日印食
丙甲癸丙
寅子巳午

{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

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

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
至於{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
如劉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劉提台 702#46

殺日食才
乙己辛癸
亥卯酉酉

其餘變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也。

 

38、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
{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
{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
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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