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論陽刃
陽刃者,劫我正財之神,乃正財之七煞也。
祿前一位,惟五陽有之,故為陽刃。
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
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財印相隨,尤為貴顯。
夫正官而財印相隨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
豈知他格以煞能傷身,故喜制伏、忌財印;
陽刃用之,則賴以制刃,不怕傷身,故反喜財印,忌制伏也。
陽刃用官,透刃不慮;
陽刃露煞,透刃無成。
蓋官能制刃,透而不為害;刃能合煞,則有何功?
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與壬合,
則七煞有貪合忘剋之意,如何制刃?故無功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
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貴也大;
{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
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財生之,丞相命也。
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淺,財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丞相 官煞制刃 官透有力 #702#66 | 丞相 透煞根淺 財印助之 #702#67- |
才日才官 丙壬丙己 午寅子酉 | 殺日卩財 壬丙甲辛 辰申午丑 |
然亦有{官煞制刃帶傷食}而貴者,何也?
或是印護,或是煞太重而裁損之,官煞輕而取清之。
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
癸水傷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謂「印護」也。
如賈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
煞兩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謂「裁損」也。
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
官煞競出,而壬合丁官,煞純而不雜。
況陽刃之格,利於留煞,所謂「取清」也。
煞純而不雜 #702#70 |
食日官殺 壬庚丁丙 午申酉戌 |
其於丙生午月,內藏己土,可以剋水,尤宜帶財佩印。
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會火乙,則化刃為印,或官或煞,透則去刃存印其格愈清。
倘或財煞並透露,則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貴兩空矣。
更若{陽刃用財},格所不喜,
然財根深而用傷食,以轉刃生財,雖不比建祿月劫,可以取貴,亦可就富。
不然,則刃與財相搏,不成局矣。
44、論陽刃取運
陽刃用官,則運喜助官,
然命中官星根深,則印綬比劫之方,反為美運,但不喜傷食合官耳。
陽刃用煞,煞不甚旺,則運喜助煞;煞若太重,則運喜身旺印綬,傷食亦不為忌。
陽刃而官煞並出,不論去官去煞,運喜制伏,身旺亦利,財地官鄉反為不吉也。
45、論建祿月劫
「建祿」者,月建逢祿堂也,祿即是劫。
或以祿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
故建祿與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別取財官煞食為用。
1.>
{祿格用官},干頭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
有用官而印護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
有用官而財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金丞相 用官而印護 #702#71 | 李知府 用官而財助 #702#72 |
比日官印 癸癸戊庚 亥酉子戌 | 官日劫比 壬丁丙丁 寅巳午酉 |
有{官而兼帶財印}者,所謂身強值三奇,尤為貴氣。
三奇者,財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財印兩不相傷,其格便大,
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師命是也。
王少師 三奇官隔不兩傷 #702#73 |
才日官印 丁癸戊庚 巳卯子午 |
2.>
{祿劫用財、須帶食傷},
蓋月令為劫而以財作用,二財相剋,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劫生財。
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張都統命是也。
張督統 傷食轉劫生財 #702#74 |
財日財傷 丙癸丙甲 辰丑子子 |
3.>
至於化劫為財,與化劫為生,尤為秀氣。
如【己未、已巳、丁未、辛丑】,
丑與巳會,即以劫財之火為金局之財,安得不為大貴?
所謂「化劫為財」也。
如高尚書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
即以劫財之金,化為生財之水,
所謂「化劫為生」也。
大貴命 化劫為財#702#75 | 高尚書 化劫為生#702#76 |
才日食食 辛丁己己 丑未巳未 | 才日才比 甲庚甲庚 申子申子 |
4.>
祿劫用煞,必須制伏,
如婁參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
壬合丁財以去其黨煞,卯未會局以制伏是也。
5.>
至用煞而又財,本為不美,然能去煞存財,又成貴格。
【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財,袁內閣命是也。
6.>
其祿劫之格,無財官而用傷食,泄其太過,亦為秀氣。
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蓋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
如張狀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
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張狀元 #702#79 | #702#80 |
食日食比 丙甲丙甲 寅子寅子 | 比日比傷 庚庚庚癸 辰子申卯 |
7.>
更有祿劫而官煞競出,必取清方為貴格。
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官也;
又如【辛亥、庚寫、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平章 合煞相涵 #702#81 | 制煞留官 #702#82 |
劫日殺官 乙甲庚辛 亥辰寅丑 | 食日殺官 丙甲庚辛 寅申寅亥 |
倘或兩官競出,亦須制伏,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
8.>
若夫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更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不破格。
然亦有官傷並透而貴者,何也?
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傷存官,王總兵命也。
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端,
然干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貴耳。
用官煞重而無制伏,運行制伏,亦可發財,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46、論建祿月劫取運
祿劫取運,即以祿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祿劫用官,印護者喜財,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這相乘。傷食不能為害,劫比未即為凶。
財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傷食之相侮,逢財愈見其功,雜煞豈能無礙?
祿劫用財而帶傷食,財食重則喜印綬,而不忌比肩;
財食輕則宜助財,而不喜印比。逢煞無傷,遇官非福。
祿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輕,則運宜助煞;食輕煞重,則運喜助食。
若用煞而帶財,命中合煞存財,則傷食為宜,財運不忌,透官無慮,身旺亦亨。
若命中合財存煞,而用食制,煞輕則助煞,食輕則助食則已。
祿劫而用傷食,財運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
若命中傷食太重,則財運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祿劫而官煞並出,不論合煞留官,存官制煞,運喜傷食,比肩亦宜,
印綬未為良圖,財官亦非福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