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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5 19:44:22瀏覽851|回應0|推薦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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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創規模 財發十餘萬 #7032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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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日劫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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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日元,生於季春。
傷官生財,嫌其木盛土虛,書香難就。
土得其傷官化劫,使丙火無爭財之意,
所以運至[庚申、辛酉],承先人事業雖微,而自創規模頗大,財發十餘萬。
例2:#7032068-【己巳、辛未、丙午、丁酉】
六旬後發妻財子祿 #7032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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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日財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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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火長夏天、支類南方,旺之極矣,火土傷官生財。
格所嫌者,丁火羊刃透干,局中全無濕氣,劫刃肆逞,
祖業無恒,父母早亡,幼遭孤苦,中受饑寒。
六旬之前,運走東南木火之地,妻財子祿,一字無成。
至[丑運],北方濕土,晦火生全,暗會金局,從此得際遇,立業發財,
至七旬又買妾,連生二子。
及[甲子、癸亥],北方水地,獲利數萬,壽至九旬。
諺云:「有其運、必得其福」,為人豈可限量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