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天道
1欲識三元萬法宗,先觀帝載與神功。
原註:
天有陰陽,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隨時顯其神功,
命中天地人三元之理,悉本於此。
任氏曰:
干為天元,支為地元,支中所藏為人元。
人之稟命,萬有不齊,總不越此三元之理,所謂萬法宗也。
陰陽本乎太極,是謂帝載,
五行播於四時,是謂神功,
乃三才之統系,萬物之本原。
《滴天髓》首明天道如此。
[02] 地道
2坤元合德機緘通,五氣偏全定吉凶。
原註:
地有剛柔,故五行生於東南西北中,與天合德,而感其機緘之妙。
賦於人者,有偏全之不一,故吉凶定於此。
任氏曰: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乾主健,坤主順。
順以承天,德與天合;煦蘊覆育,機緘流通。
特五行之氣有偏全,故萬物之命有吉凶。
[03] 人道
3戴天覆地人為貴,順則吉兮凶則悖。
原註:
萬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
其有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
任氏曰:
人居覆載之中,戴天履地,八字貴乎天干地支順而不悖也。
順者接續相生,悖者反剋為害,故吉凶判然。
如
天干氣弱,地支生之,
地支神衰,天干輔之,皆為有情而順則吉;
如
天干衰弱,地支抑之,
地支氣弱,天干剋之,皆為無情而悖則凶也。
假如干是木,畏金之剋,
地支有亥子生之;
支無亥子,天干有壬癸以化之;
干無壬癸,地支有寅卯以通根;
支無寅卯,天干有丙丁以制之,
木有生機,吉可知矣。
若天干無壬癸,而反透之以戊己;
支無亥子寅卯,而反加之以辰戌丑未申酉,黨助庚辛之金,
木無生理,凶可知矣。
餘可類推。
凡物莫不得五行,戴天履地,即羽毛鱗蚧,亦各得五行專氣而生,
如羽蟲屬火,毛屬木,鱗屬金,蚧屬水。
惟人屬土,土居中央,乃木火金水中氣所成,獨是五行之全,為貴。
是以人之八字,最宜四柱流通,五行生化;大忌四柱缺陷,五行偏枯。
謬書妄言【四戊午】者,是聖帝之造,【四癸亥】者,是張桓侯之造,究其理皆後人訛傳。
余行道以來,推過【四戊午】【四丁未】【四癸亥】【四乙酉】【四辛卯】【四庚辰】【四甲戌】者甚多,皆作偏枯論,無不應驗。
同邑史姓者有【四壬寅】者,
寅中火土長生,食神祿旺,尚有生化之忣,而妻財子祿,不能全美,
只因寅中火土之氣,無從引出,以致幼遭孤苦,中受饑寒;
至三旬外,運轉南方,引出寅中火氣,得際遇,經營發財;
後竟無子,家業分奪一空。可知仍作偏枯論也。
由此觀之,命貴中和,偏枯終於有損;理求平正,奇異不足為憑。
四壬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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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日比比 壬壬壬壬 寅寅寅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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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丁丙乙甲癸 申未午巳辰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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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知命
4要與人間開聾聵,順逆之機須理會。
原註:
不知命者如聾聵,知命於順逆之機而能理會之,庶可以開天下之聾聵。
任氏曰:
此言有至理,惟恐後人學命,不究順逆之機、妄談人命,貽誤不淺,
混看奇格異局,一切神殺,荒唐取用,
桃花咸池,專論女命邪淫,受責鬼神;
金鎖鐵蛇,謬指小兒關煞,憂人父母;
不論日主之衰旺,總以財官為喜,傷殺為憎,定人終身;
不管日主之強弱,盡以食印為福,梟劫為殃,
不知財官等名,為六親取用而列,竟認作財可養命,官可榮身,
何其愚也!
如財可養命,則財多身弱者,不為富屋貧人,而成巨富;
官可榮身,則身衰官重者,不至夭賤,而成顯貴。
余詳考古書,子平之法,全在四柱五行;
察其衰旺,究其順悖,審其進退,論其喜忌,是謂「理會」。
至於奇格異局,神煞納音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關命理休咎。
若據此論命,必至以正為謬,以是為非,訛以傳訛,遂使吉凶之理,昏昧難明矣。
書云:「
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為官不可傷,
用之印綬不可壞,用之食神不可奪。」
此四句原有至理,其要在一「用」字,
無知學命者,不究「用」字根源,專以財官為重,
不知「
不用財星盡可劫,不用官星盡可傷,
不用印綬盡可壞,不用食神盡可奪」。
順悖之機不理會,與聾聵何異豈能論吉凶,辯賢否,而有功於世哉!反誤世惑人者多矣!
例1:#7032001-清高宗乾隆:【辛卯、丁酉、庚午、丙子】(1711/9/25)
清高宗乾隆 #70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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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9/25~17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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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日官劫 丙庚丁辛 子午酉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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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42 22 2 己庚辛壬癸甲乙丙 丑寅卯辰巳午未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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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干庚辛丙丁,正配火煉秋金;
地支子午卯酉,又配坎離震兌。
支全四正,氣貫八方,然五行無土,雖誕秋令,不作旺論。
最喜子午逢沖,水剋火,使午火不破酉金,足以輔主;
更妙卯酉逢沖,金剋木,則卯木不助午火,制伏得宜。
卯酉為震兌,主仁義之真極;
子午為坎離,宰天地之中氣。
且坎離得日月之正體,無消無滅,一潤一暄,坐下端門,水火既濟。
所以八方賓服,四海攸同,金馬朱鳶,並隸版圖之內,白狼玄兔,咸歸覆幬之中,天下熙寧也。
例2:#70320021-【庚申、庚辰、戊辰、戊午】
董誥 30餘年太平相業 #703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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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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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日食食 戊戊庚庚 午辰辰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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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丁丙乙甲癸壬辛 子亥戌酉申未午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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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中堂造,日干戊土,生於季春、午時,似乎旺相,
第春時虛土,非比六九月之實也。
且兩辰蓄水為濕,足以泄火生金,
干透兩庚,支會申辰,日主過泄,用神必在午火。
喜水木不見,日主印綬不傷,精神旺足,純粹中和。
一生宦海無波,三十餘年太平相業,直至[子運]會水局不祿,壽已八旬矣。
例3:#7032003-【壬辰、壬寅、甲寅、庚午】
丙午運發財十餘萬#70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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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日卩卩 庚甲壬壬 午寅寅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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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己戊丁丙乙甲癸 戌酉申未午巳辰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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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邑王姓造。
俗以身強殺淺論,取庚金為用,謂春木逢金,必作棟樑之器,勸其讀書必發;
至三旬外,不但讀書未售,而且家業漸銷,囑余推之。
觀其支坐兩寅,乘權當令,干透兩壬,生助旺神,
年支之辰土,乃水之庫,木之餘氣,能蓄水養木,不能生金,
一點庚金,休囚已極,且午火敵之,壬水泄之,不惟無用,反為生水之病。
大凡旺之極者,宜泄而不宜剋,宜順其氣勢,弗悖其性也。
以午火為用,將來運至火地,雖不貴於名,定當富於利,如再守芸窗,終身誤矣。
彼即棄儒就經營,至[丙午運]剋盡庚金之病,不滿十年,發財十餘萬,則庚金為病明矣。
例4:#7032004-【癸酉、甲子、癸亥、辛酉】
刑妻剋子 孤苦無依#70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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卩日傷比 辛癸甲癸 酉亥子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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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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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福建人不知姓氏,[庚午](58歲)冬,余推之,大取金水運,不取火土。
彼曰:金水旺極,何以又取金水?則命書不足憑乎?
書曰:「旺則宜泄宜傷」,今滿局金水,反取金水,是命書無憑矣。
余曰:命書何為無憑?皆因不能識命中五行之奧妙耳。
此造水旺逢金,其勢沖奔,一點甲木枯浮,難泄水氣,如止其流,反成水患,不若順其流為美。
初運[癸亥],助其旺神,蔭庇有餘;
一交[壬戌],水不通根,逆其氣勢,刑耗並見;
[辛酉][庚申],丁財並旺;
[己未][戊午],逆其性,半生事業,盡付東流,刑妻剋子,孤苦無依。
此所謂「崑崙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順逆之機,不可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