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美國國會(眾議院)以極大優勢表決通過要求Tik-Tok必須和中國字節跳動公司完全切割,時間為六個月內。當然這個法案還要經過參議院和總統簽屬才能生效,不過這個結果也代表了美國保守右派的焦慮和不安。老實說,我常常覺得種種對外界挑戰的回應方式通常也代表了該國的焦慮現況(焦慮失去優勢),而此法案再一次證明這個說法,要討論這種文化和國家反應的深層意義,那需要長篇纍牘的討論,下次再說。今天先討論這種方式到底有沒有用和是不是防衛過當。
自從所謂大數據的興起,每個國家就很在乎國民的大數據是否被作為各種用途,包含商業和國防,所以以許多國家都會希望儲存這些資料的地點就能在本國內,這樣至少少一點外流的機會。所以大家要弄清楚,Tik-Tok這個程式本身並沒有對錯,而是在於他所蒐集到的巨大個人訊息如何被處理和應用,在美國,像微軟和臉書都曾經以抗拒國家力量來獲取客人資料而聞名,我也的確比較認為美國私人公司不會輕易讓國家介入這種個人資訊的索取。在這點上中共的紀錄也很不好,因為不管是微信或是百度的大數據,政府似乎都輕易地取得甚至用於一些政治案件,所以中國政府除了因為商業原因外(封鎖市場讓本土公司獨大),臉書和相關的西方社群軟體在中國被禁也就不奇怪了,因為中共政府在索取資料上可能就變得不容易。不過話說回來,這也是西方一直引以為號的自由民主的成果,中共在禁止外國社群媒體上一直是居於道德的下風處,因為始作俑者是中共政權,我常笑中共怎麼好意思說美國要禁止Tik-Tok呢?你開放臉書了嗎?
而第二個讓老美有一件事的是Tik-Tok內容似乎有幫老共宣傳,也就是台灣所謂的認知作戰,有關認知作戰一事,我一向是嗤之以鼻,因為網路上到處都是假消息,舉個例子來說,川普和巴以衝突的報導,事實上只要是清醒的人都知道是川普和以色列政府的認知作戰,我們能因此就關掉相關社群媒體嗎?或是要求相關社群媒體要和川普和以色列政府無關嗎?如果川普和以色列政府可以這麼做,老共為什麼不行?
這樣說來,你會說我是不是贊同美國此次行動呢?不,我堅決反對。因為針對單一廠商的特殊行政手段,基本上就是一種反民主的行動,Tik-Tok的存廢和擁有者,基本上應該是一種市場競爭下的結果,而不是一個政府用表決的方式來決定。否則我常想,美國如果真的這麼幹了,那老共也說臉書想上岸大陸就需要分割公司,你認為老美會接受嗎?這不是把好好一首道德優勢好牌弄成一手爛牌嗎?缺乏了道德高度,美國怎麼好譴責中共呢?
當然我知道許多人會說這是不公平的,這幾年中共是如何如何地用小心機來獲取最大利益。但是我認為這只是短期現象,美國對中共的恐慌就像是當年對蘇聯的態度是一個模子出來的,害怕蘇聯超越美國,但是我這幾年就一直在說,老共和蘇俄一樣是有體制結構性的問題,現今的繁榮是無法長期持續的,蘇聯都要超過70年才瓦解,老共有前車之鑑當會更久一點,但是歷史勝利決不會是中共。我們要對民主自由有信心,如果你連這點信心也沒有,也難怪你成天擔心老共了!擔心也就算了,還想學老共的方式來限制人民的自由,這只會讓老共的政權可以活得更久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