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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9 03:53:53瀏覽1864|回應2|推薦41 | |
◎《近體詩名詞》釋義輯錄+補註: ..... 雁南飛 輯錄/2012/0509 ◎補註:「古體詩」與「近體詩」詩體與格律簡述~ 壹、詩之涵義: 廣義的古詩或稱古典詩,包括「古體詩」與「近體詩」兩類;係針對現代詩區別而言。狹義的古詩,則專指「古體詩」而言。 詩有六義,曰:「風、雅、頌,賦、比、興」。「風、雅、頌」指《詩經》詩作體裁之區分;「賦、比、興」指《詩經》詩作技法之格式。 詩之涵義,據古書所載如次: 一、《詩經.大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大序》總論三百篇之詩,提出「詩言志」之論;傳為子夏作,或子夏與毛公合撰。〕 二、《尚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永,通詠。〕 三、《論語.為政》:「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思」,語助詞;「邪」與「徐」同音,虛假之意;思無邪,真情流露無虛假造作。〕 四、《論語.陽貨》:「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貳、詩之體裁與表達方式: 一、宋.朱熹《詩集傳》述云: 風:「凡詩之所謂風者,多出於里巷歌謠之作,所謂男女相與詠歌,各言其情者也。」 雅:「雅者,正也,正樂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說又有正變之別,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饗之樂也,正大雅,朝會之樂也。」 頌:「若夫雅頌之篇,皆成周之事。朝廷郊廟樂歌之辭,其語合而莊,其義寬而密。」 賦:「賦者,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比:「比者,以彼物比此物者也。」 興:「先言他物,而虛用兩句鉤起,因而接續去者。」 二、白居易《與元微之書》:「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三、白居易愉《新樂府序》提出「詩歌表達方式之原則」: 「辭質而徑」~辭句質樸,表達直率; 參、詩體類別: 中國古典詩歌,一般分為「古體詩」與「近體詩」兩類。 「古體詩」別稱「古風」,「近體詩」亦名「今體詩」或「當體詩」。 肆、詩法家數: 元.楊載《詩法家數》: 「詩之為體有六:曰雄渾,曰悲壯,曰平淡,曰蒼古,曰沉著痛快,曰優遊不迫。詩之忌有四:曰俗意,曰俗字,曰俗語,曰俗韻。」 「詩之為難有十:曰造理,曰精神,曰高古,曰風流,曰典麗,曰質幹,曰體裁,曰勁健,曰耿介,曰淒切。」 「作詩準繩」: 1. 立意:要高古渾厚,有氣概,要沉著。忌卑弱淺陋。 2. 鍊句:要雄偉清健,有金石聲。 3. 琢對:要寧粗毋弱,寧拙毋巧,寧樸毋華。忌俗野。 4. 寫景:景中含意,事中瞰景,要細密清淡。忌庸腐雕巧。 5. 寫意:要意中帶景,議論發明。 6. 書事:大而國事,小而家事,身事,心事。 7. 用事:陳古諷今,因彼證此,不可著跡,只使影子可也。雖死事亦當活用。 8. 押韻:押韻穩健,則一句有精神,如柱磉欲其堅牢也。 9. 下字:或在腰,或在膝,在足,最要精思,宜的當。〔的,通得。〕 伍、「古體詩」與「近體詩」區分: 「古體詩」與「近體詩」之區別,主要在句數/押韻/平仄/對仗之規範,限制寬嚴不同。 一、句數:以詩體言,古體詩句數較寬鬆,近體詩句數較嚴謹。以格律言,近體詩絕句與律詩句數較嚴謹,樂府詩句數較寬鬆。 二、押韻:古體詩可寬用通韻〔亦稱近韻、旁韻〕,甚至有一路轉韻〔換韻〕者,或謂之變體詩;近體詩則用韻較嚴謹,通常一韻到底。 三、平仄:以詩體言,古體詩平仄較寬鬆,近體詩平仄較嚴謹。以格律言,通常五言詩句「一、三不論,二、四分明」;七言詩句則「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四、對仗:以詩體言,古體詩對仗較寬鬆,近體詩對仗較嚴謹。以格律言,五絕、七絕可不拘泥對仗,五律、七律則中間四句須對仗〔第三句→第四句,第五句→第六句〕。 有別於「近體詩」,「樂府詩」亦稱「歌行體」,凡可入樂,可歌可誦,詩名題為「歌、行、弄、吟、唱、辭、怨、曲、謠、調、引、操..... 」者,皆是。 樂府詩每句字數多寡不拘,句法可長短參差;平仄皆可用,於偶數句須押韻,但可換韻。於平仄/對仗皆頗寬鬆,不予硬性規範。 ◎古典詩詞入門參考書籍: 一、《古典詩入門》/吳餘鎬 編著/大孚書局。 二、《學詩門徑》/張正體 編著/學生書局。 三、《學詩妙法》/劉坡公 編輯/大千出版社。 四、《詩的作法與欣賞》/蔡平立 著/益群書局。〈775p〉 五、《詩詞作法入門》/陳新雄 著/五南出版公司。 六、《唐宋詞格律》/龍沐勛 著/里仁書局。 七、《白香詞譜》/清.舒夢蘭 輯;謝朝徵 箋/世界書局。〈附《詞林正韻》〉 八、《中國詩律學》:葉桂桐/文津出版社。 九、《古典詩韻易檢》:許清雲/文津出版社。 十、《增廣詩韻集成》:朱明祥/復文出版社。 ◎以下轉錄近體詩名詞釋義,引用《近體詩名詞解釋》全文: 引用資料來源: http://home.educities.edu.tw/bise/big5/tools/poemnoun.htm 《近體詩名詞解釋》名詞索引: = = = = = = = = = = = = = 【樂府】: 本指古代音樂官署。“樂府”一名,始於西漢,惠帝時已有“樂府令”。至武帝始建立樂府,掌管朝會宴饗、道路游行時所用的音樂,兼採民間詩歌和樂曲。樂府作為一種詩體,初指樂府官署所採集、創作的樂歌,後用以稱魏晉至唐代可以人樂的詩歌和後人仿效樂府古題的作品。宋元以後的詞、散曲和劇曲,因配合音樂,有時也稱樂府。 【歌行】: 古代詩歌的一體。漢魏以下的樂府詩,題名為“歌”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並無嚴格的區別。後遂有“歌行”一體。其音節、格律,一般比較自由,形式採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於變化。“行”是樂曲的意思,見《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 【賦得】: 凡摘取古人成句為題之詩,題首多冠以“賦得”二字。南朝梁元帝即已有《賦得蘭澤多芳草》一詩。科舉時代之試帖詩,因詩題多取成句,故題前均冠以“賦得”二字。同樣也應用於應制之作及詩人集會分題。後遂將“賦得”視為一種詩體,即景賦詩看亦往往以“賦得”為題。 【聯句】: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兩人或多人共作一詩,相聯成篇。傳始於漢武帝時《柏梁台詩》(疑系後人偽托)。初無定式,有一人一句一韻、兩句一韻乃至兩句以上者,依次而下。後來習用一人出上句,續者須對成一聯,再出上句,輪流相繼。舊時多用於上層飲宴及朋友間酬應,絕少佳作。 【集句】: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截取前人一代、一家或數家的詩句,拼集而成一詩。現存最早的集句,為西晉傅咸的《七經詩》。 【古風】: 詩體名。即“古詩”、“古體詩”。李白有古風五十九首,明胡震亨謂其內容“非指言時事,即感傷己遭”,中有不少名篇。 【古體詩】: 亦稱“古詩”、“古風”。詩體名,和近體詩相對。產生較早。每篇句數不拘。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雜言諸體。後世使用五、七言者較多。不求對仗,平仄和用韻也比較自由。 【四言詩】: 詩體名。全篇每句四字或以四字句為主。是我國古代詩歌中最早形成的詩體。春秋以前的詩歌,如《詩經》,大都為四言。漢代以後,格調稍變。自南朝宋齊以後,作者漸少。 【五言詩】: 詩體名。由五字句所構成的詩篇。起於漢代。魏晉以後,歷六朝隋唐,大為發展,成為古典詩歌主要形式之一,有五言古詩、五言律詩、五言絕句。 【六言詩】: 詩體名。全篇每句六字。相傳始於西漢谷永,一說東方朔己有“六言”(見《文選‧左思(詠史))李善注)。其詩均不傳。今所見以漢未孔融的六言詩為最早,有古體近體之分。但均不甚流行。 【七言詩】: 詩體名。全篇每句七字或以七字為主,當起於漢代民間歌謠。舊說則渭始於《柏梁台詩(見“柏梁體”),恐不可信。魏曹丕《燕歌行》,為現存較早的純粹七言詩。到了唐代,大力發展。有七言古詩、七言律詩、七言絕句。與五言詩同為古典詩歌中的主要形式。 【雜言詩】: 詩體名。古體詩的一种,最初出於樂府。詩中句子字數長短間雜,無一定標准,最短僅一字,長句有達九、十字以上者,以三、四、五、七字相間雜者為多。 【近體詩】: 亦稱“今體詩”。詩體名。唐代形成的律詩和絕詩的通稱,同古體詩相對而言。句數、字數和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 【今體詩】: 即“近體詩”。 【律詩】: 詩體名。近體詩的一种。格律嚴密,故名。起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初。八句,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第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聲。分五言、七言兩體,簡稱五律、七律。亦偶有六律。其有每首十句以上者,則為排律。律詩中,凡兩句相配,稱為一“聯”。五律、七律的第一聯(一、二兩句)稱“首聯”,第二聯(三、四兩句)稱“頷聯”,第三聯(五、六兩句)稱“頸聯”,第四聯(七、八兩句)稱“尾聯”。每聯的上句稱“出句”,下句稱“對句”。 【格律詩】: 詩歌的一種。形式有一定規格,音韻有一定規律,倘有變化,需按一定規則。中國古典格律詩中常見的形式有五言、七言的絕句和律詩。詞、曲每調的字數、句式、押韻都有一定的規格,也可稱為格律詩。 【排律】: 詩體名。律詩的一种。就律詩定格加以鋪排延長,故名。每首至少十句,有多至百韻者。除首、未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 【絕句】: 即“絕詩”。亦稱“截句”、“斷句”。詩體名。截、斷、絕均有短截義,因定格僅為四句,故名。以五言、七言為主,簡稱五絕、七絕。也有六言絕句。唐代通行者為近體,平仄和押韻都有一定。有人說絕詩是截取律詩的一半而成。但在唐代律詩形成以前,已有絕句,雖亦押韻而平仄較自由,如《玉台新詠》即載育《古絕句》後人即用“古絕句”以別於近體絕句。 【應制詩】: 封建時代臣僚奉皇帝命所作、所和的詩。唐以後大都為二言六韻或八韻的排律。內容多為歌功頌德,少數也陳述一些對皇帝的期望。 【試帖詩】: 詩體名。也稱“賦得體”。起源於唐代,由“帖經”、“試帖”影響而產生,為科舉考試所採用。大都為五言六韻或八韻的排律,以古人詩句或成語為題,冠以“賦得”二字,並限韻腳,內容必須切題。清代限制尤嚴。 【詩韻】: 指作待所押的韻或所依据的韻書。隋時陸法言著《切韻》,共處206 韻部,分部大細,不便押韻。唐初規定相近的韻可以同用。南宋時,平水人劉淵編《王子新刊禮部韻略》,把同用的韻合併為 107韻,後人又減為 106韻,並稱為平水韻,這便是沿用至今的詩韻。唐代實際所用韻部,和平水韻所編大致相同。 【押韻】: 亦作“壓韻”。作詩歌時於句未或聯未用韻之稱。舊時押韻,例須韻部相同或相通,但也有少數變格。詩歌押韻既便於吟誦和記憶,又使作品具有節奏、聲調之美。 【近體詩押韻】: 近體詩押韻要求嚴格。不論絕句、律詩、排律,都必須用平聲韻,且一韻到底,不許鄰韻通押。 【古體詩押韻】: 古體詩押韻較寬。可轉韻,或鄰韻通押;可押平聲韻,也可押仄聲韻。仄聲韻中,要區別上、去、入聲,不同聲調一般不相押,只有上聲韻和去聲韻偶然可以相押。 【協韻】: 一作“諧韻”,詩韻術語。謂有些韻字如讀本音。便與同詩其他韻腳不和,須改讀某音,以協調聲韻,故稱。南北朝有些學者按當時語音讀《詩經》,感到好多詩句韻不和諧便將作品中某些字臨時改讀某音。明陳第始用語音演變的原理,認為所謂葉韻的音是古代本音,讀古音就能諧韻,不應隨意改讀。 【通韻】: 詩韻術語。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韻部可以相通,或其中一部分相通。作詩時通韻可以互押。如『平水韻』中“一東”與“二冬”、“四支”與“五微”、“十四寒”與“十二刪”等可通押。古體詩通韻較寬,近體詩則受嚴格的限制。 【換韻】: 亦稱“轉韻”。詩韻術語。除律詩、絕句不得換韻外,古體詩尤其是長篇古體詩,換韻較自由,既不限平聲韻、仄聲韻,也不限於鄰韻,轉韻時往往在換韻那一聯的出句先轉,接著聯未韻腳跟著轉。例如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 古體詩轉韻例: 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 北風卷地白草折,(九屑) 散入珠帘濕羅幕,(十藥) 風掣紅旗凍不翻。(十三元) 【險韻】: 詩韻術語,指詩句用艱僻字押韻,人覺其惊警險峻而又能化艱僻為平妥,無湊韻之弊。唐宋詩人中也有故意押險韻以炫奇的。唐韓愈喜用險韻。宋蘇拭曾用“尖義”二字為韻,舊時推為險韻中的名作。 【唱和】: 亦作“唱酬”、“酬唱”。謂作詩與別人相酬和。大致有以下幾种方式:一和詩,只作詩酬和,不用被和詩原韻;二依韻,亦稱同韻,和詩與被和詩同屬一韻,但不必用其原字;三用韻,即用原詩韻的字而不必順其次序;四次韻,亦稱步韻,即用其原韻原字,且先後次序都須相同。 【分韻】: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指作詩時先規定若干字為韻,各人分拈韻字,依韻作待,叫作“分韻”,一稱“賦韻”。古代詩人聯句時多用之,後來並不限於聯句。白居易《花樓望雪命宴賦詩》:“素壁聯題分韻句,紅爐巡飲暖寒懷”。 【分題】: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若干人相聚,分找題目以賦詩,稱分題,亦稱探題。大抵以備物為題,共賦一事。宋嚴羽《滄浪詩話‧詩體》:“古人分題,或各賦一物,如云送某人分題得物也。”分題有時分韻,但不限制。 【進退格】: 亦稱“進退韻”。詩韻術語。鄰韻通押特殊格式的一种。宋.嚴羽《滄浪詩話‧詩休》:“有轆轤韻者,雙出雙入。有進退韻者,一進一退。”魏慶之《詩入玉屑》引《緗素雜記》說,唐代鄭谷與僧齊己、黃損等共定今體詩格云:“凡詩用韻有數格:一口葫蘆,一曰轆轤,一曰進退。”進退格是兩韻間押,即第二、第六句用甲韻,第四、第八句則用與甲韻可通的乙韻,如“寒”、“刪”或“魚”、“虞”等,一進 一退,相間押韻,故稱。 【轆轤格】: 亦稱“轆轤韻”。詩韻術語。與進退格同為用韻的一格,詳見“進退格”。轆轤韻者,雙出雙入。即律詩第二、第四句用甲韻,第六、第八句用與甲韻可通的乙韻,如先用“七虞”,後用“六魚”等,雙出雙入,此起波落,有似轆轤,故稱。 【葫蘆格】: 亦稱“葫蘆韻”。詩韻術語。與進退格同為用韻的一格。葫蘆韻者,先二後四。“東”、“冬”通押,先二韻“東”,後四韻“冬”。先小後大,有似葫蘆,故稱。 【平仄】: 聲律專名。古代漢語聲調分平、上、去、入四聲。平指四聲中的平聲,包括陰平、陽平二聲;仄指四聲中的仄聲,包括上、去、入三聲。舊詩賦及駢文中所用的字音,平聲與仄聲相互調節,使聲調諧協,謂之調平仄。 【“一三五不論”】: 格律詩平風格式的通俗口訣。為“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略稱。謂七言詩句第一、三、五字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必須依照格式,平仄相間,不能變動。由此類推,五言詩句則為一、三不論,二、四分明。這個口訣簡單明快,但不全面、不準確,對有些句型便不適用。 【對與粘】: 詩律術語。對,取相對之義,相同一聯內對句與出句平仄必須相反相對,即仄對平,平對仄。如: 粘,取粘連、粘附之義,指後聯出句與前聯對句平仄必須相同相粘,即平粘平,仄粘仄。如: (前聯對句)仄仄平平仄仄平 對、粘的標示主要看五言第二、四字,七言第二、四、六字平仄是否有誤,最關鍵位置的五言第二字,七言第二、四字平仄務必分明。 【失粘】: 作舊體詩術語。寫作律詩、絕詩時平仄失誤,聲韻不相粘貼之謂。即應用平聲而誤用仄聲,或應用仄聲而誤用平聲,又据宋陳鵠《耆舊續聞》,表啟之類的駢儷文字,若平仄失調,在當時也叫失粘。 【五絕】: 五言絕句的省稱。指五言律絕。四句二韻或三韻。 〔1〕首句仄起不入韻式: 〔2〕首句仄起入韻式: 〔3〕首句平起不入韻式: 〔4〕首句平起入韻式: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注:仄起式,指首句第二字為仄聲;平起式,指首句第二字為平聲。 【五律】: 五言律詩的省稱。八句四韻或五韻。 平仄定格凡四式: 〔1〕首句仄起不入韻式: 〔2〕首句仄起入韻式: 〔3〕首句平起不入韻式: 〔4〕首句平起入韻式: 【七絕】: 七言絕句的省稱。指七言律絕。四句二韻或三韻。 〔1〕首句平起入韻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2〕首句平起不入韻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3〕首句仄起入韻式: 〔4〕首句仄起不入韻式: 【七律】: 七言律詩的省稱。八句四韻或五韻。 〔1〕首句平起入韻式: 〔2〕首句平起不入韻式: 〔3〕首句仄起入韻式: 〔4〕首句仄起不入韻式: 【三平調】: 待律術語。指待句未連用三個平聲。為近體詩的大忌,又是古體詩的典型特徵之一。如李白《下終南山過斛斯山入宿置酒》詩中:“長歌吟松風(平平平),曲盡河星稀(平平平)”兩句,未三字均為平聲。 【孤平】: 詩律術語。律詩大忌。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聲,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聲,全句除韻腳外只剩下一個平聲,故稱。唐人律詩最忌“孤平”。倘在上述句型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位置上遇到必須用仄聲字,絕對無法換平聲字時,則要採取“拗救”的辦法。 【拗體】: 律、絕詩每句平仄都有規定,誤用者謂之“失粘”。不依常格而加以變換者為“拗體”。前人所謂“拗”,除有時變換第二、四、六字外,著重在五言的第三字和七言的第五字。兩聯都拗的稱“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稱為“拗律”。詩人中有故意為之者。如清王軒《聲調譜序》云:“韓(愈)、盂(郊)崛起,力仿李(白)、杜(甫)拗體,以矯當代圓熟之弊。” 【拗救】: 詩律術語。在格律詩中,凡不合平仄格式的字稱“拗”。凡“拗”須用“救”,有拗有救,才不為病,如上句該平的用仄,下句則該仄的用平,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以調節音調,使其和諧,稱為“拗救”。拗救大致可分為兩類: 〔1〕本句自救,即孤平拗救。在格律待中,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因第一字用了仄聲,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因第三字用了仄聲而“犯孤平”時,則在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個平聲字作為補償。 〔2〕對句相救。一大拗必救。指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四字拗,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六字拗時,必須在對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三字用一個平聲字作為補償。二小拗可救可不救。指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三字拗,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二字拗時,可在對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個平聲字作為補償,也可以不救。本句自救和對句相救往往同時併用。 【古絕】: 對不講平仄的古體絕句的通稱。相對今體的絕句“律絕”而言。古絕多用拗句,可押平韻也可押仄韻。有些絕句用的是仄韻,但全詩用律句:或用律詩容許的變格和拗救。 【入律古風】: 對使用近體詩平仄格式的古體詩的通稱。特點為: 〔1〕全用律句或基本上用律句。 【八病】: 古代關於詩歌聲律的術語。為南朝梁沈約所提出,謂作詩應當避忌的八項弊病,即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據《文鏡秘府論》所述: 『平頭』指五言詩第一字、第二字不得與第六字、第七字同聲(同平、上、去、入)。 『大韻』指五言詩如以“新”為韻,上九字中不得更安“人”、“津”、“鄰”、“身”、“陳”等字(即與韻相犯)。 『小紐』指除韻以外而有迭相犯看(即九字之間互犯)。 『旁紐』,一名大紐,即五字句中有“月”字,不得更安“魚”、“元”、“阮”、“願”等與“月”字同聲紐之字。 『正紐』一名小紐,即“壬”、“﹝示壬﹞”、“任”、“人”為一紐 ,五言一句中已有“壬”字,不得更安“﹝示壬﹞”、“任”、“人”字,致犯四聲相紐之病。 沈約此說,在當時就受到鐘嶸等人的批評。 【對仗】: 詩律術語。指詩歌中詞句的對偶。可以兩句相對,也可以句中自對。對仗一般用同類句型和詞性。作為格律要求,對詩中間兩聯須對仗,首尾兩聯不用對仗。但也有變例,或頸聯不對仗,或尾聯用對仗;首聯對仗的較少見。絕句不用對仗,但時有作偶句者。 【工對】: 詩律術語。對仗須用同類詞性,如名詞對名詞,代詞對代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虛詞對虛詞。舊時把名詞又分成天文、時令、地理、器物、衣飾、飲食、文具、文學、草木、烏獸蟲魚、形体、人事、人倫等門類。嚴格的對仗,詞性、詞類都要相對,稱之工對。如李白《渡荊門送別》:“月下飛天鏡,雲生結海樓。”“月”和“雲“既是名詞,又是天文類詞對天文類詞。又如李商隱《無題》:“曉鏡但愁雲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曉”和“夜”是名詞中的時令類詞對時令類詞。 【寬對】: 詩律術語。與工對相對而言。寬對只要詞性相同,便可相對。 如元稹《早歸》“飲馬雨惊水,穿花露滴衣。”“馬”、“雨”、“水”和“花”、“露”、“衣”,名詞對名詞,可稱寬對。 【借對】: 詩律術語。一個詞有兩個以上的意義:詩人在詩中用的是甲義,同時又借用乙義或丙義構成工對,便稱借對。如“歧王宅裡尋常見,崔九堂前幾度聞。(杜甫《江南逢李龜年》)“尋常”是平常的意思;古代八尺為尋,兩尋為常,故借來對數目。 除了借義,還有一種借對是借音。如“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李商隱《錦瑟》)借“滄”為“蒼”,與“籃”相對。 【流水對】: 詩律術語。指一聯中相對的兩句關系不是對立的,且單句意思不完整,合起來才構成一個意思,似水順流而下,故稱。如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合掌】: 詩病的一種。指對仗中意義相同的現象。一聯中對仗,出句和對句完全同義或基本同義,稱為合掌。此為詩家大忌。 [補按]~108.05.06: 中國古典詩約略可區分樂府、古體詩、近體詩三類。 以三類古典詩格律之嚴謹程度言排序如次: 七律或五律>七絕或五絕>七古或五古>樂府。 兩漢迄唐初七言詩、五言詩與樂府興起,七古、五古〈句數不定〉,統稱古體詩。樂府則獨立為一類。 唐初後格律漸成熟,演為七絕〈四句〉、五絕〈四句〉,七律〈八句〉、五律〈八句〉。統稱近體詩。 王維五言詩絕句雖名五絕,格律多介於五古與五絕之間,別稱「古絕」~不講平仄之古體絕句之通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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