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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11:49:25瀏覽42|回應0|推薦0 | ||||
第二節:重點人物 唐代至兩宋,禪宗大行於世,禪徒將祖師以「聖徒傳」的形象寫作,誇飾神化其言行,動機內容與頗複雜,有傳聞的事實、信仰的附加,及宣傳的手法,真相與虛構相涵融,滿足人性多方面的需求,較一般的(歷史)人物傳記,多了些神秘、超越的成分--不可思議的神蹟與能力,是「宗教現象」的構成要素--且常為了對讀者「警惕」或「起信」,而加重這部分的情節。從上對燈錄中達摩事蹟的個別考察,可以得知:原本只有零散的紀錄,且不甚一致;禪宗成立之初,為了爭法統,而編造歷代傳承世系,「西天二十八祖」的名單確定之後,為了填入應有的內容,而蒐集、重組原有的資料,並追溯、填充部分的空白(印度的家世與經歷),給他一個完整的生平,呈現獨一無二的人格造型。而這些宗門內部的傳說,除了「作偈預讖」「化火自焚」「宗勝獲救」「波羅乘雲」及「中毒不死」「隻履西歸」等,稍涉「神異」之外,整體重點在於呈現達摩卓絕的意志、超凡的智慧、廣大的悲心,及高峻的風格,這是作為「禪宗祖師」必備的條件與特質,配合<二入四行>解行並重的法要,透顯出一位人間性豐富、體驗性札實的大修行者,為「禪宗」奠基定調、為「高僧」示範立型,其對於中國佛教與文化的影響極其深遠。而作為佛門人物之傳記,其文學性如何,亦可進一部論析。 我們也不妨把燈錄中的「達摩」敘事,視為佛教高僧的「傳記體」宗教小說,抽出其中所有人物,分析他們與達摩的關係,並評論他們的「角色」作用。此處以「正法的傳承」為主,依其「聖俗」「親疏」而分兩部分:直系(禪宗之傳承世系)、旁及(社會之僧俗往來);前者是重點,後者為陪襯,主從相應而成文。列表如下:
1、達摩: 直到《景德錄》為止,達摩的所有事蹟,仍是拼湊成形的,並且有些問題有待修正與發展,這與一般的歷史傳記(先有文獻紀錄,再作文筆剪裁)不同,「宣教」的作意大於「記實」的需求--宗教的傳播,不能免於「神話、傳說」的附會,而不同於「人、事」為主體的歷史;禪文獻紀錄「祖師」,是為了樹立「宗教偶像」,而非描述「歷史人物」;難免有臆想、創造的成分。而如何串聯這些片段傳說,注入流動的血氣精神,而成「獨立統一」的人格體,這就是作者眼光與功力之所在。整體而言,「燈錄」所述的達磨是宿慧天然、乘願再來,所以,生為王裔而志在出家,其師般若多羅對他有起悟點化之功,及勘驗印可之恩;付法之後,便是長達七十年的悲願行化,廣度印、中兩國的眾生;雖然有點誇張,但如此豐功偉業,乃足以呈現達摩之為中華禪宗初祖的資歷。 又,達摩在印度期間:降伏「小乘六宗」,統一佛教宗旨;度化「異見王」成為佛教的外護;因而聲馳五印、化被南天。這兩件事或是有根據的,或有所暗示;對照於「來華」之後,與梁武帝話不投機,而潛隱嵩山、授徒付法、隻履西歸,以及前五祖的冷淡遭遇(不得王公貴族的禮遇、不受佛教主流的接納),如此差別的命運,也許是強調「佛法傳承」及「開宗立派」的艱辛,以此禮讚「達摩祖師」的功德吧!禪宗的「西天二十八祖」傳說,是在中國完成的,尤其後三位:不如密多-般若多羅-菩提達磨,對於達摩禪法直承佛陀-大迦葉的「正法眼藏」,讓中國禪宗取得合法的血脈證明,極為重要。[1]因此,重點不在個人的性向與特徵,而是佛教心法(正法眼藏)的傳承永續--所謂「傳燈」「傳法正宗」之定義,是佛法與宗派的「命脈」在每位祖師言行所展現的之一致性與集體性--個人只是傳宗接代的道具,雖有不同的業報因緣,但同依此「心法」而證悟,也都表現了對「法脈」的使命感;因此,重複著這樣的模式:出身(出家尋師、修行證果、衣法付囑)--傳燈(行化覓徒、勘驗印可、付法示滅),如是形成一個循環無盡的法流;而個別「自我」的差異性只展現在教學(傳法)的風格上。這裡試以《景德錄》及《正宗記》存錄的內容,勾繪一個達摩的「基本」形象: 出身南印度剎帝利種,是「香至王」的三王子,本名「菩提多羅」;從小宿慧天然、有菩薩(開士)根性;雖無意於王位而志在出家,但未遇明師開發,因此,暫居宮中而有所待。這段期間,也曾與「佛大先」、「佛大勝多」同學,向「佛陀跋陀羅」修習小乘(五門)禪觀,或許也接觸了大乘思想。 後因(佛教)西天傳承「二十七祖」般若多羅來訪,通過「借珠為喻」的勘驗、指點而悟道,並迴小向大,改名「菩提達摩」;此刻,已確定畢生的志業,但是間的因緣未了,仍須隨順。 直到父王去世,達摩並不隨眾哭號,卻獨自於柩前入定七日,觀察父王的「死後歸向」,於確定父靈生天、子道無虧之後,乃向而二位兄長說明素願,離宮出家,依般若多羅受戒。隨侍於師側四十載,承事供養。彼時,達摩或已五、六十歳,於師恩已盡弟子之孝,於悟境(聖胎)亦全長養之功;而「己事已辦」之後,「弘法利世」之心自然生起,乃問其師:「當往何國而作佛事?」其師說:等他入滅之後六十七年,達摩可往東土震旦「設大法、接上根」,必有大成就;並以偈讖預言了未來佛法的興衰及達摩的行藏;最後,更將歷代祖傳的「如來正法眼」付囑,達摩就成了「第二十八祖」。傳法得人,般若多羅也隨即示滅。 達摩先在本國,以解脫自在的智慧、神通及辯才,降服了由佛大勝多分化的「小乘六宗」,收歸門下,統一南印度的佛法;並因此聲教遠播,六十年內,度化無量眾生。此時香至國的王位,已傳繼於達摩的姪兒「異見王」,對祖宗崇信的佛法,起疑而輕(慢)毀(滅),又恐前朝舊臣為此諫爭,乃皆廢黜之。達摩既歎彼薄德,更思有以救之;又不便於親自出面,乃觀察弟子中,唯(無相宗)波羅提「宿因」與「辯慧」兼全,可當其事。而另一位百歲的老僧「宗勝」,因貪功而抗命,潛往宮中,對異見王廣說法要,卻被反詰而理屈,並斥逐出國,自愧無能而投崖,得神人救起、並為他說偈慰勉。達摩懸知此事,仍命波羅提前去救之,以「性在作用,八處見之」的理趣,開悟彼王之心,而懺悔前非,叔侄相見。不久,國王得疾彌留,由達摩代為作懺滅罪,乃漸復原。 至此,本國佛法興而無事,達摩也一百二十歲以上了,卻想起師尊的遺言:「震旦緣熟,行化時至」;於是,告別徒眾眷屬,隻身渡海,三年後於廣州登陸,由刺史蕭昂迎接,護送至金陵,會晤梁武帝,而有三番問答,機緣不契;達摩乃私下離去,渡江北上洛陽,到嵩山少林寺面壁。其間,收了幾個徒弟(道副、道育、尼總持),而更重要的是,「神光」僧前來求法,以「立雪、斷臂」表其誠,感動達摩而為他「易名」、「安心」。九年後,達摩勘驗四個門徒的悟境,逐一講評,而選定慧可為東土禪法的繼承人,付以正法眼、袈裟、《楞伽經》,並預告兩百年後,法門的興衰。 付法之後,此地之大事已畢,原欲回天竺;卻又與徒眾往遊禹門「千聖寺」,為期城太守楊衒之開示「般若中道」之理,令彼領會宗旨。並預言:久留中國,必遭患難。最後,又對慧可說:「我五次中毒而不死,乃有所期待;而今傳法得人,可無遺憾了!」據當時佛教界的局面,可能是魏國官僧「光統」律師、「流支」三藏,因法諍不勝而起害心,暗下毒手,至第六次,達摩就不再抗拒的而入滅了。然而,三年後,魏使宋雲在蔥嶺遇見達摩,提著一隻革履,自云「往西天去!」宋雲回國,報告此事,門人乃開棺查驗,遺體不在,僅存「隻履」,留下一個永遠的迷思! 以上,綜合燈錄之說,整理為達摩祖師傳之初型。而從各本燈錄所載資料之同異詳略,可發現彼此心中的達摩形象,並不全然吻合--這似乎是一種可理解的文學現象,亦即:人物「傳記」應儘可能客觀呈現傳主的面貌與行跡,但在取材與書寫的過程,必受特定的視角所牽引,而有作者主觀的詮釋;也就是以個人當時的視野與思維,而對傳主資料的「選擇性」重構。因此傳記的寫作,是「敘事」與「詮釋」並行或融合的,在虛、實之間遊走,編織傳主的生命事件,並賦予特定的意義、塑成預設的形象,給讀者一個清晰可辨認的人物。類似達摩這樣的高僧,出現於世間的唯一任務是「上求佛法、下化眾生」,自度與度人;而燈錄中的「祖師」當務之急,則是確立宗派的傳承,因此敘事的主題簡化為「為法求人,如燈相續,輾轉付囑,護持勿斷」的重複操作,並收攝於師徒之間「以法為心」的感應道交;一代又一代,固定模式的再三複述,顯示某種儀式性的莊嚴。而燈錄中的達摩,就是這麼一位「身世、性格,德行、智慧,修證、傳承,自度、弘法」極其完美而無與倫比,且承先(印)啟後(華)而影響深遠而的高僧,,稱之為「大乘菩薩」或「觀音大士」的化身(祖堂集),有點籠統抽象,總不如「達摩祖師」梵漢合稱的響亮、親切!
2、般若多羅 (附)佛大仙、佛大勝多 般若多羅在燈錄中有獨立的傳記,但他的名號與地位,卻因「達摩之師」而重要。《景德錄》卷2 (T51, p0216a) : 是時有婆羅門子,年二十許;幼失父母,不知名氏,或自言瓔珞,故人謂之「瓔珞童子」。遊行閭里,丐求度日,若「常不輕」之類。人問:「汝何行急?」即答云:「汝何行慢?」或問:「何姓?」乃曰:「與汝同姓。」莫知其故。後王與(不如密多)尊者同車而出,見瓔珞童子稽首於前,尊者曰:「汝憶往事否?」曰:「我念遠劫中,與師同居,師演摩訶般若,我轉甚深修多羅。今日之事,蓋契昔因。」尊者又謂王曰:「此童子非他,即大勢至菩薩是也。此聖之後,復出二人:一人化南印度,一人緣在震旦;四五年內,卻返此方。」遂以昔因故,名般若多羅。 簡短有致,《正宗記》卷5(T51, p0738b)則添枝加葉: (不如密多)尊者亦謂王曰:「吾昔將至此國,嘗夢一奇童,持寶蓋趨我之後;此必聖人,出王所治,以相繼傳法。」王曰「下國豈有至人耶?」曰:「王無謙,是必應之。」先是,其國有婆羅門子,幼無父母,孑然放達,自號瓔珞,閭里不能測其為人。一日,遽發隱語曰:「神人腳踏土,會裏逢龍虎;是日趣王來,王便隨他去。」自是,出處益不常。及王與尊者駕,至其舊城之東,此子特來迎之,禮於駕前,尊者語王曰:「所謂王國之聖士,此其人也。」尊者即謂瓔珞曰:「汝記往事乎?」瓔珞曰:「我念昔同法會,……緣當復會,故此相候。」蜜多謂王曰:「此子蓋大勢至菩薩降跡,為吾嗣法。然其後復出二大士,其一先化南天竺,而後緣在震旦;然其九年,卻返本國。」尊者即為之剃度……。 若就故事的傳奇性而言,「瓔珞童子」比「菩提王子」(正宗記/ T51, p739c)更神秘而靈活,且有多處對照:如「婆羅門」對「剎帝利」,「幼失父母、遊行丐食」對「父兄俱在、貴冑王子」,「大勢至菩薩」對「觀音大士」等。而其行為的放達、言談的機鋒,又知宿命、為嗣法,種種神異跡象,較不具人間性,似只為了銜接「不如密多」與「菩提達摩」之間的傳燈!忽然而來,人不能測;自說昔緣,名乃大顯;而其名號,應是燈錄作者的妙解:摩訶「般若」+甚深修「多羅」,恰如「達者,通也」+「摩訶,大也」,就成了「達摩」。 然而,得法為二十七祖之後,其行跡似乎嚴肅、老成了,燈錄也只記一件事:「行化至南印度,以所施珠(驗)問三王子」,而默許「菩提多羅」為傳燈之法器:若從《景德錄》的「知(達摩)師密跡」,或可解云:他已徹底了知三王子的根器與志向,但借「試珠」為題,公開勘驗並證明之,以昭示大眾也。在禪門的教學中,為師者須有擇法眼,且能慧眼知人、因材施教,既不可傳其非器、亦不應失其正機;徒尋師、師亦擇徒,若有「深明的旨,堪傳法印」的學子,當下師資道合,則傳衣付法,而後繼有人了。但因其父兄尚在,故暫且「默而混之」,不急於拆散天倫之樂;只是留在宮中陪伴,為三位王子解釋各種疑問,並觀察時節因緣。直待老王駕崩、後事確定,因達摩之請,「知其道緣純熟,勢不可沮」,乃滿他之願,為他剃度;這是他洞明世事、通達人情之處。而之後的傳法、留偈,預告了禪學與達摩的未來命運! 付法之後,般若師隨即示滅:「即於坐上起立,舒左右手,各放光明二十七道,五色光耀;又踊身虛空,高七多羅樹,化火自焚,空中舍利如雨,收以建塔。」大修行人為了啟發四眾之信心,不惜「以身作證」而無所不極;於最終之入滅,亦不空過;如般若師所示現者,可說是西天祖師之通例,幾乎成了一種神聖的儀式[2]。 從上燈錄對般若多羅的敘述,頗多精采之處;可說是總結了西天二十六代的傳承之精華,全部交付二十八代的達摩,讓他集歷代祖師之大成,而普施法藥,乃得「化被南天、聲馳五印」,「經六十餘載,度無量眾」之後,既無虧於本國,又渡海傳燈於東土。中國禪門對他的感念,尊為「大勢至菩薩」,與達摩之為「觀音大士」並列。
(附)佛大仙、佛大勝多 這是達摩傳說中登記在案的兩位「同學」,雖只有簡短幾句,卻透露了一些訊息: 時有二師:一名佛大先,二名佛大勝多,本與師同學「佛陀跋陀」小乘禪觀。佛大先既遇「般若多羅」尊者,捨小趣大,與師並化,時號二甘露門矣。而佛大勝多更分徒而為六宗……。 如前所考,佛大先、佛馱跋陀羅、那連耶舍、達摩多羅、般若多羅等人的師徒關係、及禪法來歷,學界所見或有小異;而以佛大先與(菩提)達摩(多羅)同輩,且先小(乘)後大(乘)、並稱「甘露門」,則大致共許。達摩未遇般若(以此為人名,喻為「初期大乘」之代表)之前,或曾自學經論、或亦從師習禪;而所學禪法,即流行於當時、且普傳至震旦之小乘(五門)禪--達摩與佛大先、佛大勝多同學,並此為基礎,互相切磋、宏揚, 似乎頗有成績,招引了許多學徒。而後,般若多羅來此邦行化,這三位或曾經同往問法, 結果是:達摩與大先受化而改學新法,勝多則不契而堅持本流;此所謂志不同則道不合、 道不同不相為謀,彼此各尊所學、各展化源,並不相妨。然而,多年之後,達摩得般若之付囑而繼為二十八祖,即有廣傳正統而攝化支流的使命;此時,佛大先與佛大勝多這對於正法的開展及學人的慧命,是很不利的,因此成了達摩「祖師」即位後的第一件任務。可以說,大先與勝多在燈錄中,分別扮演了「同志相生」與「異見相離」的兩個方向,而或同或異的因緣,都助成了達摩的道業、豐富了達摩的形象。
3、慧可,(附)道育、尼總持、道副: 繼達摩之後,慧可被立為「天竺二十九祖、東土禪宗二祖」。燈錄中關於他的生平 經歷,已轉為漢文化之之敘事風格。《景德錄》卷3(T51, p0220b): 第二十九祖慧可大師者,武牢人也,姓姬氏。父寂,未有子,時嘗自念言:「我家崇善,豈無令子?」禱之既久,一夕,感異光照室,其母因而懷妊。及長,遂以照室之瑞,名之曰光。自幼志氣不群,博涉詩書,尤精玄理;而不事家產,好遊山水。後覽佛書,超然自得;即抵洛陽龍門香山,依寶靜禪師出家受具;於永穆寺,浮游講肆,遍學大小乘義。年三十二,卻返香山,終日宴坐。又經八載,於寂默中,倏見一神人謂曰:「將欲受果,何滯此耶?大道匪遙,汝其南矣!」光知神助,因改名神光。翌日,覺頭痛如刺,其師欲治之,空中有聲曰:「此乃換骨,非常痛也。」光遂以見神事白於師,師視其頂骨,即如五峰秀出矣!乃曰:「汝相吉祥,當有所證;神令汝南者,斯則少林達磨大士,必汝之師也。」光受教,造于少室……。 這段故事頗具神異性,或從《祖堂集》取材而又增潤之[3]。禱神得子,雖是民間信仰之俗套,而意義多端:積善之家,必得佳兒;虔心祈神,必有感應;而更重要的是,保證此子的非常來歷及未來的成就--從前世至今生的修行之延續、累積、完成。因此,天生而超凡的「志氣」與「才學」,也是必然的;其次,由飽讀儒典、兼涉老莊[4],而終結於佛書,並慨然有出世之志[5]:「孔老之教,禮術風規,莊易之書,未盡妙理。」「後覽佛書,超然自得;即……出家受具。」可說是中國士人一種「心智升進」的次第[6]。出家後,以其聰慧之材,遊學「講肆」、遍解「法義」,卻不得安心;乃回寺修定,「宴坐八載」;此時,達摩恰也隱居嵩山,「面壁九年」;兩人的行徑,相映成趣,甚或彼此感通。由於道心深切、定慧精勤,又是上根利器,乃得護法神(於禪定中)告以「大道」之所在,又為他更換「頂骨」,這些明說(其南)暗示(五峰)的瑞相,經寶靜禪師的判讀,確定為「南方/五乳峰/少林達摩大士」,並鼓勵他前往拜師求法:「當有所證」。以上是前半段經歷,是培植道基的「預備」階段,名為「神光」期(異光照室而孕、神人指點而行);此時,已是萬事具備,只欠「明師」開發。 僧傳與燈錄對「神光尋師、達摩付法」的傳說,多所著墨,而有前後承襲之跡,如 《續僧傳》卷16 (T50, p0551c)云:「(可)年登四十,遇(菩提達摩)……,可懷寶知道,一見悅之,奉以為師,畢命承旨,從學六載,精究一乘。」《楞伽師資記》卷1 (T85, p1285b):「(可禪師)年四十,遇達摩禪師,……奉事六載,精究一乘。」《傳法寶記》云:「(達摩)至嵩山,時罕有知者,唯道昱、惠可,宿心潛會,精竭求之,師事六年,志取通悟。」「(可)年四十,方遇達摩大師,深求至道;六年勤懇,而精心專竭,始終如初聞。」《祖堂集》卷二(點校本/頁69):「年逾四十,得遇大師,禮事爲師,從至少林寺。」都說是四十歳才遇見達摩,以他當時的學佛經驗與獨到眼光,深知達摩殊勝的道行,故欣然奉為己師,承事六年,而竭心盡力的參學,始終不放逸。這是關於「師徒遇合」的一般性敘述,至於禪門特有的「考驗」「直指」等關鍵性描寫,則在眾所皆知、耳熟能詳的「立雪、斷臂、安心」三段典故。 如前文所述,《景德錄》總括融會了《楞伽師資記》《傳法寶記》《祖堂集》等書的記載,而細膩生動的改寫:神光雖經神人指點,懷著「深求至道」之心,到了少林寺,每天早晚,恭敬的參拜侍候,達摩卻毫不理睬。這只是初步的挫折,也展現了後世禪門的高峻;在此之前,神光的出家學佛,乃智能所及而得心應手,只未遇高人,故無突破性長進;他或有這樣的自覺,因而對眼前的困窘,他取法古聖而反求諸己,確信「真乘大法」須有捨身棄命的決心,乃得求之。他深思於此事而不顧及積雪之過膝,達摩雖憫而問之,而神光所答,取自《法華經.化城喻品》(T09, p0024c):「能開甘露門,廣度於一切。」此事非過量之器,不能承受;而明眼之師,亦不妄開;因此,又進一層訓斥,遂有自斷左臂的急切,達摩終於首肯,而為他「易名」。若論宗教情操,他所展現「為法忘身」的震撼力,及師徒之間毫不姑息的對應,成為一種禪門典範。 入門之後,登堂求法的機鋒,關鍵在達摩「將心來,與汝安」與慧可「覓心了不可得」兩句,《景德錄》《正宗記》都是隨問隨答,只有《五燈》在對話之間插入「良久」,這是極細膩的過程描述:慧可常識性的拋出,卻被達摩專業性的彈回,頓時陷入苦思,乃至於在禪定的狀態下,週遍細密的尋伺「心」在何處;而這種深細的止觀,是緩慢費時的。此時,受困於「迷」與「悟」、「有」與「無」的概念之混沌,往昔順口而不知所云的「我(假名)心」,突然失落,遍尋不著、且捏造不得;於是,疑情勃發而凝結成團,逼到了臨界點,卻無力突破;苦悶之極,只能如實說「不可得」--長久以來依他建立一切存在與認知的「心」,竟如夢幻空花無覓處?至此,慧可已回到家門外了,只待達摩的呼喚、肯定:「心不可得,故不安即是安!」慧可於此「明心見性」[7],並依慣例,悟後仍須隨侍師側,一者長養聖胎、淨除習氣;二者承事供養,報答師恩。 六年(或九年)後,達摩師於東土之化緣已畢,要回印度(當年對異見王的的諾言:吾去非晚,一九即回)。於是安排了一場勘驗,要從弟子中選拔一位繼承人;其實,以達摩徹底的洞察與多年的相處,早就認定慧可是出格過量之機,勘受如來法眼之付囑,但為了取信於眾,仍須公開考試、當場評定,以免日後弟子起爭執(如慧能之星夜逃亡)。而其形式與意趣,類似《論語》<公冶長>的「盍各言爾志」,或<先進>的「亦各言其志」,讓弟子自由的呈心所見,並分別指點其缺失;最後是「喟然歎曰:吾與點也!」禪門自稱「選佛場」,學人為悟道成佛而來,其「見地」真假,在明眼禪師之考驗下,昭然立判;因此,身口意三業的展現,皆是答案,道副、道育、尼總持三位「各言所得」的內容,並非不正確、不高妙,只未融入個性、化於無形,故仍所有見、有可說也!而慧可 自從當年「安心」,至今「無事」,久已能所雙泯、真俗無礙了,只因師尊之問,且出禮拜,兩心相應,說什麼都是多餘[8]。 達摩乾淨俐落的講評,所謂「皮、肉、骨」,雖有漸近之跡,總之隔了一層,未入其中、不得其髓也。片言成定局,接著就是傳衣法了。達摩欣然托付,慧可也當仁不讓,雖無隆重複雜之(加冕)儀式,而前心後心、一授一受之間,自有「正法常住」之莊嚴。達摩曰:「內傳法印,以契證心;外付袈裟,以定宗旨。」前者沒問題,後者卻有疑,慧可云:「法既以心傳心,復無文字,用此袈裟何爲?」(祖堂集)又云:「西國誰人承後,亦傳信袈裟否?」(歷代法寶記)達摩的回答是:雖然「袈裟不在法上,法亦不在袈裟」;但今傳此衣,乃為了後代「傳法者有稟承,學道者知宗旨」,「斷衆生疑」故、「不錯謬」故。(祖堂集)譬如轉輪王子「灌其頂者,得七真寶,紹隆王位。」而傳法祖師「得其衣者,表法正相承。」而「西國人信敬,無有矯詐」,故「承後不傳衣。」(歷代法寶記)這些早期的問答,可補充《景德錄》:「云吾西天之人、言汝此方之子,憑何得法?以何證之?」也就是從西竺到東土、由達摩而慧可,這中間血脈法統的轉接,由誰公證?不只南北朝的佛教界排斥,唐宋以後的天台宗仍有爭辯[9]。燈錄的附會與解釋,雖不合當年的事實,也不足以說服他宗之質疑,但於安定自家內部的信仰,則是有效的。慧可就這樣接受了法偈、袈裟,成為繼達摩之後的西天二十九祖?/東土第二祖。至於印度是否另有分枝傳承?或慧可以下是海(教)外別傳?就不得而知了。 衣、偈之外,又付以《楞伽經》四卷,或許是以「心法」為宗、以「經義」為教,悟前「藉教悟宗」、而悟後「以經印心」,宗、教雙通,則法門不落空也。 達摩最後的遺言:「(吾)見赤縣神州,有大乘氣象,遂踰海越漠,為法求人。際會未諧,如愚若訥;今得汝傳授,吾意已終。」對慧可而言,是肯定、也是承擔。達摩完成了任務,即可隨緣入滅;慧可才開始其行程,如何度世利生?一切的成敗順逆,法界自有安排,本來不必預設;而世間的事相,多少動人情思。達摩的中毒而死,慧可並沒有追究;而空棺隻履的遊戲,他也不曾多說;只是順其自然而安之,因為,達摩及歷代祖師的「慧命」,已活躍在他身上、也充滿在宇宙中。「為法求人」與「傳法得人」,只是象徵性的,以人身為「法器」的傳遞接續,一代又一代,人來人往而法燈常明!
(附)道副、道育、尼總持 這三位弟子,在燈錄中並無個別的敘述,且是突然同時出現,只為了搭配慧可,以接受達摩的堪驗。如前引《續僧傳》:「有道育、慧可,……尋親事之,經四、五載,給供諮接。感其精誠,誨以真法。」(T50, p0551c) 《傳法寶記》亦云:「時罕有知(達摩)者,唯道昱、惠可,宿心潛會,精竭求之,師事六年,志取通悟。」這是文獻紀錄中,達摩最早的兩位弟子,由於慧眼獨具、且事師精誠,而得達摩親授「大乘安心之法」,可說是優秀弟子,其成就僅次於慧可。《歷代法寶記》則說:「唐國有三人得我(達摩)法:……得我髓者惠可,得我骨者道育,得我肉者尼總持也。」(T51,p0181a)多了一位尼總持,卻不知來歷,後世傳說乃梁代「尼道跡,號總持」[10],又附會為「梁武帝之女明練公主」[11],都無確實的根據;但達摩弟子中有比丘尼,且悟性不低,也是禪門佳話。而《寶林傳》在此三人,加「得吾血者偏頭副」,而成了流行的「四弟子」說;《續僧傳》卷16云:「釋僧副,姓王氏,太原祁縣人也。……性愛定靜,遊無遠近,裹糧尋師,訪所不逮。有達摩禪師,善明觀行,循擾巖穴,言問深博;遂從而出家,義無再問,一貫懷抱,尋端極緒,為定學宗焉。」(T50, p0550b)僧副在北方,從達摩出家,齊/建武年來江南,梁/通五年(524)去世;他雖然從學甚早,而時間不長,且偏愛定學,不甚了解達摩禪法,故較晚列入弟子群中。 上述資料,整合於《景德錄》中,改「血」為「皮」,並依序為:慧可、道育、尼總持、道副,又補入三段「各言所得」語,並對比於慧可的「禮拜無言」,以便於達摩的講評。燈錄安排了三位師弟妹,以陪襯(墊高)慧可師兄,亦如佛大勝多、佛大先之於達摩的例子。而後來的禪門中,也不再有他們的消息。宋代,天台與禪宗卻因「三人得法」的異說,再啟爭論[12],但似乎無損於《景德錄》的定局了。 4、波羅提、宗勝 達摩在印度辯破六宗之後,「既而六眾,咸誓歸依。」這是他第一批弟子,其中有許多人在達摩的辨析、指誨之下,或「心意朗然」「即自慚伏」,或「疑心冰釋」「頓除疑網」,或「即悟本心」「豁然開悟」;並從此回小向大,為印度的大乘佛教効命。當達摩為了異見王毀佛而憂之時,六宗徒眾「亦各念言:佛法有難,師何自安?」而達摩「遙知眾意,即彈指應之。」六眾聞云:「此是我師達磨信響,我等宜速行,以副慈命。」「即至師所,禮拜問訊。」師徒之間的默契,令人感動。而在這群弟子中,以無相宗的「波羅提」與「宗勝」較出名,燈錄細述了他們的事蹟。 案,「波羅提」或乃「Prati」的漢譯,其字義或曰「各別」「順向」[13]、或「到達」[14],在這裡用為人名,其事蹟初見於《宗鏡錄》97,稱為「西天波羅提尊者」,為了度化異見王,而「現神通力,乘雲至王殿前」;然後便是「我非邪正」及「見性是佛」的問答。 這段傳說中的人事、對話,不知從何而來,卻在禪門中影響深遠。《景德錄》承襲此說,卻將「波羅提」降為達摩弟子,奉命行事;這樣的改變,讓不明來歷的他,有了完整的身分,且與「宗勝」對照,更突出了他超凡的「悟境」、「機智」,與「傳承」意識,確有大將之風、堪為龍象之選。 依《景德錄》的安排,波羅提曾代表「無相宗」,與達摩往來辯論,直到「聰明」使盡、「知見」不起之後,乃悟得清淨無為的「本心」: 有波羅提答曰:「我明無相,心不現故。」師曰:「汝心不現,當何明之?」彼曰:「我明無相,心不取捨。當於明時,亦無當者。」師曰:「於諸有無,心不取捨。又無當者,諸明無故。」彼曰:「入佛三昧,尚無所得,何況無相,而欲知之?」師曰:「相既不知,誰云有無?尚無所得,何名三昧?」彼曰:「我說不證,證無所證。非三昧故,我說三昧。」師曰:「非三昧者,何當名之?汝既不證,非證何證?」 從這段話中,他不自覺的糾纏在「概念思維」的矛盾中,無力拔出或放下,而達摩以反詰語,一層又一層的遮其非、除其困,終於雲去日出,頓見本來,於是「禮謝於師,懺悔往謬」。若與後文「性在作用」對看,則迷、覺相差!達摩深知他是可造之材,故為他授記,並預告法難:「汝當得果,不久證之。此國有魔,非久降之。」這都是因果必然之事,達摩只是隨順而成就之。 接著,是「思救異見王」的情節;六眾雖踴躍,當其任者誰?達摩觀察彼此因緣,唯二人較適當,又有差別:「其一波羅提者,與王有緣,將證其果;其二宗勝者,非不博辯,而無宿因。」《景德錄》別撰了「宗勝」,以搭配「波羅提」;多方面映襯,讓敘是更生動。兩人同屬无相宗,且前後勸說異見王,卻一信己意而敗事、一奉師命而成功--恰如前段文,由「佛大先」衍生「佛大勝多」,也是一趨於大而正、一溺於小而邪,對照成章。 燈錄中的「宗勝」,是個勇於承擔而闇於自量的人,頗以「俗情」卜度其師而違逆師教;百歲比丘,自請赴難,可謂老當益壯;而達摩辭以「汝雖辯慧,道力未全[15]。」與王之宿因既無、內證之力用又缺,縱有膽量與辯慧,仍不足以撥亂反正。達摩說的委婉,宗勝卻因愚勇自恃而猜疑其師:「恐我大作佛事,映奪尊威。」又自我打氣:彼雖「福慧」為王,我是「受佛教旨」之沙門,世間王劣於出家師,必能勝也。於是,不告而往,與王論辯,竟致理屈而被擯。案,禪宗乃「直指」「傳心」的法門,最重「師徒」的一心相應;學人對禪師須是全生命的信賴與托付,若有絲毫的猜疑、自作主張,則如倒覆、搖動、破漏的法器,不能有效承接祖師的涅槃體驗。因此,學禪成就的關鍵,多在「視師如佛、任其調教」的道心與信心。宗勝的愚暗取敗,即因其心不柔軟。惟一可取的是佛弟子尊嚴,無懼於「人王」的權威也。 但就技術上,宗勝以佛法強加於人,欲令世法合於佛法,而見王乃以世法駁斥佛法,這可說是宗勝之過,於佛法未得心要,故不能隨緣示現,以慈悲方便循循善誘,反而激怒了見王。達摩已知宗勝「不稟吾教」,心行忤逆,所說雖有理,不契國王機也!萬法因緣生,是不能勉強的。身為出家人,宗勝可說是「戒行謹嚴而少智慧」,且頗有「為法捨身」的勇猛,因此投崖自盡;神人感其愚誠,不但救其命,且為他說偈;此偈頗有深度:說他八十歲以前所師(無相宗)非正,故而盲修瞎練;後被達磨降服,得以親近薰習,由聲聞而入道。雖有少許智慧,實非自力所致也,卻以此橫生彼我輕慢之見,於祖師、於佛法、於同修(三寳)不知珍重敬愛;這種輕法慢人的心,乃是有漏(污染)因,必生煩惱果,也得不到國王的信敬。然而,眾生的貪瞋,來自無明,若有自覺或被指出,知非即離,亦不失為「善補過」者也。從頭到尾,燈錄創造的「宗勝」,雖於史無據、於禪無功,卻寫的很生動、很悲情,是個有個性的人物。 波羅提秉師之命、假師之力,乘雲而來;先以此神通懾服見王,心中並無預存之見解,唯云:「王既有道,何擯沙門?我雖無解,願王致問!」這種修行人的氣度,既謙虛又自肯;王怒而問,乃是虛問、挑釁的問,我直以答,是實答、誠懇的答;既以誠相待,又當仁不讓,正是「切磋真理」應有的態度。若比較前後兩人對王的諍言,則宗勝由外論之,說教之意重,而不親切;波羅提由衷而發,將心比心,既肯定王亦有佛性,且遍現於見聞覺知、行住坐臥,只不自識而已。以這樣同理心的回答,王既不能迴避「本然之性」,亦無可廢黜「法爾之法」。 由於弟子的智慧,才顯出祖師的高明;師徒以道相感,相得益彰--這是佛門的慧命傳承,有勝於世俗的倫理親情;對於志在修道或於佛法得受用的行者,禪師才是值得仰重皈依的;而這種默契於道的深密關係,本非俗情所能解、彼亦不求人知。波羅提奉師之命,為了解救見王「毀佛」之過而來,自須有非常手段,也就是要讓對方深切的了解:「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痴」,並不是佛法有什麼過失,而是個人久習的偏見,也是身不由己、甚至是不知所云的,但現實上卻造成自、他的障礙與傷害,這才是達磨所不忍見的--不為佛教爭是非,而為眾生解倒懸--也是為什麼宗勝強人所難而徒增其怒,波羅提因勢利導而令彼心開的原因。佛法乃「法爾如是」的事實,問題在個人心眼的明與無明,而不可於「山高水低、火熱冰涼」的現象上另生意見,自取煩惱。波羅提既已自悟本心,又善借其師之威德,等於是師徒同心合力,降服異見王,可視為一場正邪之爭、覺迷之辯也!
5、香至王、月淨多羅、功德多羅、*異見王 南印度香至王,是個含糊的名稱,無須考察其確實的地理位置與歷史存在;他的角色功能在(1)為達摩的「出身背景」定調:是剎帝利種姓,且似乎有「崇奉佛乘、尊重供養」的傳統。這樣的家世,可說是聖者優勢誕生的環境,也是聖者自覺選擇的道場。香至王提供了這些,也算是廣結善緣、護持佛法;此外,並無個人特質與功業的描寫。其次,(2)為三個兒子引見般若多羅,之後就去世了;而(3)達摩也因他的去世,而無後顧之憂,得遂出家之願。他的三項功能是一致的,算是隨緣布施、隨喜成全的善男子。又,對照於隔代孫子「異見王」的輕毀三寶,則是個變數。而《正宗記》從達摩於柩前「入定七日」而引申的插曲:香至王生前雖「務善興福」,病中卻「以手攬空」,讓達摩有「恐非善終」的疑惑,除了請般若師解釋,又親自入定查證,終於確定「為善之至,報生天上」的結局。這又強化了香至王「善行善報」的形象;若對照於異見王的「趨邪背正、逆祖毀佛」而致「感疾殆死,必陷惡趣」,則是「謗法惡報」的反例。可惜的是,香至王雖崇佛供僧而不修行,命終只得天福之報;異見王雖毀佛滅法而能懺悔,將來或可入涅槃之門。 至於同父而生的兩位兄長,是用來襯顯達摩,處富貴而不染、心出家而不諍的形象。《景德錄》對他倆並無任何描述,只在「以所施珠,試其所得」時,表達了「寶中之珠,唯尊者能受」的讚美,但對般若師而言,這是一種俗情:其心眼囿於世間之價值,且有相對性之能所(達摩則直說「有道之僧」即是「法寶」,遠勝於世珠),終極的成就,或如其父,是個崇佛護法的國王。而《正宗記》則於此處擴大發揮、深入描寫,以諸兄與達摩的多層對比,顯示達摩「天性高勝、卓然不輩」的超越性(不為世寶所迷、亦不為俗情所牽);例如:先肯定「諸子雖處家,已能趣佛理」,且「皆好善」,而其志各有所修,但似乎把諸兄所修的「念佛三昧」與「福業」歸為事相、世間善,而唯三王子的通「佛理」、以「出世」為務,是趨向解脫道的心行。其次,改寫前引(景德錄)二兄的答語,云:「非吾王家,孰能致之!」這樣的口氣,就顯得傲慢與粗俗了。更因類似的智淺心蔽,而不能體會其么弟深遠出離的內蘊;父王駕崩,二兄號哭甚慟,卻對他柩前入定的行為:「怪之,以問」,經般若解說、達摩轉告,乃知其心跡。而最後是:達摩出家學佛,二兄繼位為王。一僧二俗,判然分道;而多(?)年之後,由二兄傳位於子侄輩之「異見王」,才又與達摩會面。
燈錄中的異見王,是以「輕毀三寶」的形象出場,給「聲馳五印、度無量眾」的達摩又一次破邪(迷)顯正(悟)的因緣。取名為「異見」王,就是「異」於眾人之「見」解也;登錄並未說明他「反佛」的心理背景,而他提出的三點說詞:「我之祖宗,皆信佛道,陷于邪見,壽年不永、運祚亦促」「我身是佛,何更外求」「善惡報應,皆因多智者妄構其說」,雖缺乏思考與查證,而陷於情緒性的偏見;又為了執行「滅佛」政策、革新「治國」理念,須先排除「前朝」舊臣的阻礙:「國內耆舊,為前王所奉者,悉從廢黜。」只因個人的迷惑,卻造成全國性的災難!若想挽回佛教的厄運、解救國王的惡報[16],就須有高超的智慧方便,以破其迷、啟其信--此即是達摩與波羅提的任務。 「異見王」或乃象徵性人物,為中國史上「滅佛」帝王的縮影;其激烈的言行與悔過的報應,亦可供當政者參考。依燈錄所載的南印王世系,異見王乃「達摩」之侄,也就是「月淨」或「功德」二王之嫡子[17]。如前所述,達摩的父王與二兄,雖亦崇佛敬僧,或許是一種信仰與傳統,但志不在修行悟道;因此,以無明之心、行有漏之善,雖善而不足以度己化人;若又貪執於此類功德,則可能荒廢了俗諦人事之作為,而招來「崇佛怠政」之譏;異見王或鑑於此,而有變法圗強之思,只手段太躁進、考慮欠周詳,故引起僧眾的疑慮,而曰「佛法有難」,如何挽救之?達摩不僅知「王心」、亦且知「眾意」,是必須出面處理,以解法難而平輿論。但在他看來,這只是個人一時的偏執,故唯歎其「德薄」,而判曰「一葉翳空」;事態並不嚴重,挑個適當人選去說清楚就可以了。 如達摩所知,異見王雖蔽於對立的偏見,其實是「明理懂事」之君;宗勝突然入宮,向他廣說「法要,及世界苦樂、人天善惡」等事,他也理性的與之「往返」引證、質疑(徵詰)而「無不詣理」;他並沒有訴諸帝王權威而強詞拒諫,反而是宗勝的方便不足,無法體貼入微而化導於無形。最後,王直逼其心的反問:「汝今所解,其法何在?」宗勝沒能當下就個人的體證而直說無上道,卻弄巧成拙的反擊:「王所有道,其道何在?」這就落人把柄了,王於是譏諷的說:我之道「將除邪法」,汝之法「將伏何人」?也就是說:你所說的法,既不能折伏我,令我心開意解,則是無益於世之「邪法」,正是我的「治國之道」所要掃除的。宗勝至此,可說是遊說不成,反受輕貶;相對的,異見王更可因此自負、自是,強化滅佛的正確性。 然而,宗勝之敗,乃其心地未明、又逆緣行事,此不足為佛教咎也;達摩預知其屈,另遣波羅提往救:「恭秉師旨」的威德、「乘雲而至」的神通,果然先聲奪人,讓異見王愕然注目;而「我非邪正,而來正邪」的自信、「王既有道,何擯沙門」的詰難,激怒了國王的驕慢心,而重施故技的問:「何者是佛?」卻不知波羅提乃「悟道已久,將證其果」的小師,非但慧辯無礙,且與王有(宿)緣,可說是僧尊王貴、勢均力敵:異見王緊迫追問,波羅提方便導引,逐漸的化解其敵意,而轉為虛心求教,最後是「聞偈開悟」!大乘佛法的風格是,不逆緣強行、亦不尋枝摘葉,而以順勢利導、直截根源,令當機者自知其非、自悟其心!心為萬法之本,心正,則一切行為皆正,無須另外對治。異見王乃今迷途知返,而「悔謝前非」「咨詢法要」,從輕毀三寶的惡逆王,變成了皈佛敬法的善男子,異見王從此與祖傳家訓「同見」同行。又從波羅提得知其師乃「王叔達摩」,再次驚駭、懺悔!雖貴為王裔,而無知狂慢如斯?祖宗信佛之果報,縱不足為法;而王叔證道之事實,豈可忽視?「我不克荷負,妄抑聖教,累吾尊叔[18]!」於是敕臣迎請,叔侄相見,王雖心開而悔過,而謗法之惡業已造,雖至親不能代受,亦不得抵銷; 縱有達摩尊者代為懺罪興福,也只能重罪輕報,不遺禍於將來也。因此,見王以待罪之身,受惡疾(惡趣)之報,給後世王者一個警惕;這才是燈錄將《宗鏡錄》卷97的異見王(T48, p0939a),改寫為「達摩之侄」、並增入「毀佛受報」之事的作意。 認叔歸宗、懺業信佛之後,深知佛法之利益、師尊之重要,當達摩決定去國「東渡」時,王頓失依怙的哀告:「此國何罪,彼土何祥?」「惟願不忘父母之國,事畢早回!」這是發自心底的吶喊,如久醉方醒、大病初癒的人,心力仍不踏實,有賴於至親眷屬之扶持也。到此為止,異見王以「負面」形象,助成了宗勝、波羅提的道業。
6、梁武帝、蕭昂 (附)流支三藏、光統律師 燈錄中,除了香至王之外,達摩所接觸的兩位帝王,都是「負面」角色,禪宗學者編造這類故事,或為了抬高沙門之地位,表示「出家乃大丈夫之行,非王公將相所易為![19]」或為了告誡世間帝王:佛法有「多層次、難思議」之利益,不得輕毀、亦不可迷執。以中國為例,歷代帝王之「崇佛」或「滅佛」,多半別有居心,而不相應於佛教之真義也;然其中的因緣事相,有同有異、複雜多端,亦不可簡化而論。達摩傳說中,南印度之「異見王」與南中國之「梁武帝」是兩種典型:
異見王滅佛:趣邪背正,不聞達摩法;因波羅提指點而悟道,懺罪修福而國安。 梁武帝崇佛:執相求福,不契達摩機;因寶誌公解釋而追悔,捨身怠政而國亡。
以「虛、實」觀之,燈錄中的異見王,是杜撰之人物,或影射於中國佛教史之法難,具如上文所述;而梁武帝,則是實中有虛,借人說法,以顯禪宗之高峻,不屈己媚俗也。
史書所載蕭衍的生平行事,就充滿了傳奇,不易了解;如何雲<論梁武帝—我爲什麽會是一個佛教徒>[20]說:在短促紛亂的南北朝,歷史獨給了梁武帝罕見的長壽、及空前絕後的「帝王佛教徒」身份;雖是個俗人,但他身上凝結了極其崇高的人格奇迹;佛教信仰之於他,不僅是自覺自願而堅實可信的,且是寬廣、自由、富於美感的,幾乎囊括了佛教文學、藝術、建築及儀軌制度等層面。然而,這種奇迹及原創性,也使他成爲歷史上尷尬的帝王:在治國理政的過程中,幾無任何道德瑕疵或才具不濟;而幾度「捨身」佛寺,又讓人難以接受。這種矛盾的觀感,在他身後不久,即見諸史評。《南史.本紀》先承認「自江左以來,年逾二百,文物之盛,獨美於茲!」接著又指斥云:「帝留心俎豆,忘情干戚,溺於釋教,馳于刑典……自古撥亂之君,固已多矣,……未有自己而得,自己而喪。」對信仰的過份關注,幾近於放棄王權,這是人們所不解、乃至鄙視之所在。隨著歷史的遞進,其真實、人本、豐富的歷史細節與真實底蘊被湮沒,只留下「溺於釋教」的面孔。唐宋以下,儒家的恢復與強化,這張面孔在主流文化中越來越模糊、陌生,成爲大「異數」:梁武帝既精熟於儒家經典,更實踐了儒家理想,他符合且超越了儒家尺度,而往前延伸出佛教信仰;這信仰在他是身體力行、至死不渝,且其「原創性」影響後世殊深。這樣,儒家的史官就不知所措了,因爲,梁武帝從根本上違背了中國「實用理性」的傳統,也就是「敬鬼神而遠之」的原則。 帝王與教徒的雙重身分,不只對儒家是尷尬,對佛教也是難堪,吳海勇<梁武帝神異故事的佛經來源>[21]云:梁武帝對佛教的扶助與崇信,敕斷血祀、捨身出家,制懺儀、訂僧規,以身作則的推動,使南朝的佛教盛況超前,而其晚景卻孤獨餓死、國破家亡。「自我得之,自我失之」的興亡經驗,是歷代「反佛者」援以立論的證據,如衛元嵩<天和二年上書>、《顏氏家訓.歸心篇》、唐太宗<貶蕭瑀手詔>、傅奕<請除釋教疏>、韓愈<論佛骨表>[22];雖也有持平之論,如王通《中說.周公篇》云[23]。但梁武既不利於佛教,唐代禪宗亦有「棄車保帥」的言論,如敦煌本《六祖壇經》云……;此雖非佛教正理,但有唐釋子對「梁武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的指控,多規避之以免觸痛,如法琳《辯正論.十代奉佛篇》、明概<對決傅奕廢佛法僧事>等云云。 因此,禪門文獻中梁武與達摩的會晤、問答,是據其崇佛事跡、取其信仰心態而杜撰的,亦實亦虛,既不否認他對佛教的貢獻,也不混淆他對修行的誤解;讓這個典故在「禪門」與「教界」長久流傳,頗有鑑誡教化之意義。達摩在印度全面性的成功,包括了扭轉異見王的偏執,讓祖代相承的大乘禪法,廣播於南天五印;接著還要渡海撒種於中華,卻在登岸初會梁武帝,就受了挫折;達摩當機立斷,隨即渡江北上,另開法緣。為什麼達摩一觸即走,不給第二次機會;卻寧可到嵩山面壁九年,單傳慧可?若依敦煌本《壇經》,達摩是被武帝「遂遣出境」;《歷代法寶記》則先是「梁武帝出城躬迎,昇殿問曰……。」而後因「武帝凡情不曉,乃辭出國。」《祖堂集》則多了「刺史蕭昂出迎,奏聞梁帝」,而武帝「親駕車輦,迎請大師,升殿供膳。」對話之後,武帝「不了達摩所言,變容不言」;而達摩「知機不契,則潛過江北,入于魏邦。」後因志公之對曰,武帝「乃恨之,……即發中使趙光文,往彼取之。」《景德錄》先有「廣州刺史蕭昂具主禮迎接,表聞武帝。」帝覽奏之後,「遣使齎詔迎請」至金陵。然後,三番問答而「帝不領悟」,達摩「知機不契,……潛迴江北。」從最初的「驅逐出境」到後來的「偷渡北上」,達摩越來越有「見機而作」的主動性,他是觀察整體因緣,知其不可而擱置;梁武帝則態度上先迎後拒、心情上先喜後怒,有點意外而不知所措;他本想藉「佛國高僧」的稱譽,以增添「佛心天子」的光彩--他自認是虔誠的佛教徒,作了很多佛事(講經說法、建寺度僧、造懺立法之類),且極力推展於南國,足與北魏較量。他甚且自稱「菩薩戒弟子皇帝」,並接受群臣之稱為「皇帝菩薩」[24];他是如此得意的,向達摩誇數他龐大的佛教事業,誰知達摩給了他當頭棒喝:「並無功德!」看似熱鬧的宗教活動,雖屬欣慕三寶之善法欲,仍然是污染有漏的影像;與自淨其意、頓除無明的「心體」無涉。亦唯清淨無漏的「涅槃妙心」所顯之三業,乃有所謂的「功德」;這是以自悟「本心」為基礎而隨緣「利他」的禪法,不是空談玄理、廣作福業的梁武帝所能懂,卻激怒了他,而反唇相問:「若我所作無功德,那什麼是第一義?」「你又是誰,憑什麼判定真、俗?」這已不是請教,而是譏諷;達摩並不隨風起舞,只堅定的說:「若問此心,無聖亦無誰。」梁武以帝王之尊於大庭廣眾中,連三番受挫於域外僧,且被剝個片甲不留、一絲不掛;此時若確有道心,恰可迴光返照而豁然開悟!可惜,凡情未盡、勝解不契,終究錯失了也。 三招之後,旋即縮手,因對方毫無招架之力;達摩隨而不告而去!雖然志公多嘴,以「觀音大士」之名恫嚇,梁武帝果然「著相」而懊悔,派人去追,卻早已機錯緣失,杳無蹤影了。而這次賓主不歡的「當面錯過」,卻讓達摩到了北方,面壁受徒、傳法慧可,成就了禪宗的根基;梁武帝追悔不及,也只能密切注意相關消息,做些形式上的補償:「及聞化行魏邦,遂欲自撰師碑,而未暇也。」在南梁「因緣未契」,去北魏而「教化大行」,兩相對照,頗難以為情。而聽說達摩入滅,好做表相的梁武帝,便欲親撰碑文以紀念之,卻總是無心而再次耽誤;直至「聞宋雲(葱嶺遇師)事」,乃勉強寫成之。 後文這段補述,曲盡了梁武帝的複雜心跡,這位文武雙全、福壽兼得、儒佛兩棲的帝王,在雄才大略的背後、志得意滿的心底,其實是脆弱、不安的;政治上的圖謀與成就,乃局勢所逼,非性所樂;親情的安慰與佛教的洗滌,才是他所滿足、所依賴的,尤其到了晚年,時事人心逐漸失控,他也無力(意)振作、挽回。於是,「宗教的許諾」就相對重要了,他狂熱投入佛教的事業,寧可相信此類作為所積致的功德與救贖;或者說,個人生前與死後的希望,全部寄託在此。而不知名的達摩,卻遠從佛教的故鄉來到他面前,以權威明確的語氣,否定了他畢生的奉獻與最後的得救!教他如何不「惆悵」(壇經)「變容」(祖堂集)?燈錄說他(對達摩所言)「凡情不曉」(歷代法寶記)「不了」(祖堂集)「不領悟」(景德錄),是必然的,也是彼此「不契機」的原因。回到歷史現場:梁武帝最後「城破、餓死」的決局,是應驗了達摩的前瞻性判決?或啟發了禪宗的後註式杜撰? 關於梁武帝「自撰碑文」之事,《正宗記》有詳細的補述,說達摩「入滅、安葬」後,北魏向南梁「告喪」,梁武帝「即賵寶帛,悉詔宗子諸王,以祭禮而供養之」,有(昭明)太子的祭文;三年後,因「 隻履西歸」的傳說,梁武帝更追慕而撰成了碑文。前後兩文的來歷,雖然可疑,卻表達了禪門借梁武言行以增達摩聲價的作意。
(附)流支三藏、光統律師 達摩怎麼死的?既不學西天祖師的「世緣已盡,化火自焚」,也不是東土異人的「入於深山,不知所終」;那麼,他的入滅,是被迫、遇害的?為何不避免,或另有隱情? 達摩的結局,卻被仿同於「師子尊者」式的法諍謀害說,並扯出了兩位不可能的嫌犯。為了引起教內的同情,流支三藏、光統律師在燈錄的抹黑下,勉為其難的客串了歷史罪人。《傳法寶紀》只實錄「罪行」而隱去「作案者」之名:「其後(達摩)門庭日廣,時名望僧,深相忌嫉;久不得志,乃因食致毒。」《歷代法寶記》《景德錄》則直指其人,又誇張其事:「於食中著毒餉大師;大師食訖,索盤吐蛇一升;又食著毒,再餉,大師取食訖,於大磐石上坐,毒出石裂;前後六度。」「睹師演道,斥相指心,每與師論義,是非蜂起。……偏局之量,自不堪任,競起害心,數加毒藥。至第六度。」兩位僧中鸞鳳竟成了忌妒、陰險、惡毒的小人。這是嚴重的指控,後代學者雖多方考證,還其清白;然而,史上多少冤案,求之於始作俑者,多半是別有懷抱,非關真相也。
7、楊衒之、宋雲 燈錄在達摩對慧可曰「今得汝傳授,吾意已終」之後,隨即與徒眾去「禹門千聖寺?」住了三天。此事乃預定行程,或臨時起意?是應邀說法,或古寺遊覽?文中都無說明。且隨後就「端居而逝」,也沒說是在千聖寺,或回少林寺。總之,前因後事都不清楚,似是為「楊衒之」量身訂做的插曲。如前所述,史書中的楊衒之,是排佛者或信佛人?曾否任職「期城」太守?曾在洛陽會見達摩?都無定論。而禪門學者卻頗看重他,從寶林傳以來,將他改造為「早慕佛乘」「歸心三寶」的善信外護,並讓達摩專程去「千聖寺」為他解惑開示;這些貴賓式的待遇,或因他是「達摩(在華)行蹤」的第一位紀錄者?或因達摩在北地受官方僧眾的排擠(迫害),也須有他這種身分的佛教徒作見證。 《祖堂集》《景德錄》於是借題發揮,編造了大段的問答;先借楊衒之的勘問,而確定達摩是「西天五印,師承為祖」的真傳,並詳說「明佛心宗,行解相應」,「須明他心,知其今古」之自覺覺他、涅槃世智,並通達無礙之義。得此證明之後,楊衒之乃自陳「弟子久在惡業,不近知識;……被小智慧,而生纏縛,卻成愚惑,不得悟道。」「智慧昏蒙,尚迷真理;適聽師言,罔知攸措。」並懇請達摩為他「指示大道」「開示宗旨」;達摩感受了他的志誠,於是唱誦了以下的名偈:「亦不睹惡而生嫌,亦不觀善而勤措。亦不捨智而近愚,亦不拋迷而就悟。達大道兮過量,通佛心兮出度。不與凡聖同躔,超然名之曰祖。」這也就是後文所謂「斥相指心」,雖不離般若中道之旨,然而聞思「信解」易,修行「證悟」難;祖師的現身說法,以全生命作證的肯定與加持力,對迷惑無知或猶疑不決者,如撥雲霧而賭青天,頓悟本地風光!衒之有生以來,初見法性,其習慣性之情感反應,徹底釋放而混一;果然,佛法是真、祖師無欺! 楊衒之激情、感恩的請師(佛)住世,廣度群生。這是初嚐法味者,深感世間之珍貴,無過於此,故油然而生「與民由之、兼善天下」的推及心。達摩則觀察因緣,已知眾生之根性複雜,對佛法的理解也多差異,又加上無明煩惱的驅使,有某些人將危害於他;而他既為了「傳法、利生」而來,寧可自甘其心、默受業報,也不發人陰謀,令彼受罰。這是通達因果、為法捨身的聖者之心,對貪瞋成性的眾生,唯有悲愍,而無怨恨,亦即達摩自說的「報冤行」[25]。楊衒之雖聞師言,卻以凡情追問,要達摩示現「通變觀照」之力,令後人知有此事;達摩不得已,乃為讖以誌之,楊衒之雖然猜不出,卻才滿意的離去。燈錄說:讖語所指涉的人事,後來都應驗了;也就是下文「流支三藏與光統律師,六次下毒,謀害達摩」的傳說。 總括言之,楊衒之在燈錄中有驗證達摩之「祖師」地位、揭發官僧之「下毒」真相的雙重作用;以他的「太守」身分及佛教資歷,對親身參與見聞的事件,頗有作證的公信力;因此,燈錄給了他貴賓的禮遇,不僅納入佛弟子之列,且由達摩親自為他指迷啟悟;最後更應他之請,留讖為記。這表示了對他的「親密」之意,讓這位《洛陽伽藍記》的作者多了一個側面形象,永受禪宗後學的尊敬與紀念。
宋雲,也是史有其人。北魏孝明帝時,胡太后攬政,為了博取佛教徒的擁戴,結好西域諸國,以鞏固內部統治;乃從眾僧中選出宋雲、慧生等人,派往天竺求經;前後 歷時五年,求得大乘經一百七十餘部。《洛陽伽藍記》中有<宋雲行記>,詳細記述了宋雲西行的事跡。然而,亦如梁武帝、楊衒之、菩提流支、慧光,被燈錄有目的之借用, 且虛構特定事件、改造舊有形象,成了達摩傳說的配角;宋雲也只取其出使西域、往來求法的身分,讓他在東來西往必經的葱嶺,巧遇「示滅三年」的達摩;既自報行蹤、又轉告國事,讓去國多年、消息隔絕的宋雲,來不及起疑;直至歸國轉述時,才造成轟動; 而經過查證,兩件事都屬實。故事重點在於達摩的神蹟,宋雲只是被(達摩、燈錄)利用以促成「懸疑」的媒介。而達摩是佯死而「歸本國」(歷代法寶記),或已死而「西天去」(景德錄)?又為什麼當年渡海東來,如今卻走陸西歸?這兩個問題,亦非宋雲所能分辨、答覆。若無宋雲,或許就沒這些節外生枝、混淆視聽的把戲了。
結論
達摩之為宗教「祖師」,其神聖性的來源,最重要的是「證悟」與「傳承」,也就是「正法眼藏」的獲得與傳付(西天正統/般若多羅、慧可);而傳奇性的表現,所涉及的人事則較複雜,依次如:生而不凡的家世(南印王族:父/香至王,兄/月淨、功德)、超越的智慧與志向;求學過程的師兄弟(同/佛大先、異/佛大勝多);得法之後的行化,則先降伏旁門(小乘六宗)、後挽救法難(毀佛王侄),遂統一教界、高舉正法而收受徒眾(順/波羅提、逆/宗勝);隨後,遠走異鄉,開拓新道場。起初,不被了解,無功而去(梁武帝),隱居山寺(少林)以俟時、示現奇行(面壁)以駭俗,而慕名投靠者漸至(道副、尼總持、道育),聲名日盛、門庭日廣,引起同行之忌妒與迫害(流支、慧光);命定之繼承人(神光-慧可)登門求法,嚴格考驗其道心、直指根源令開悟。外界之妒害愈急,乃對眾徒施以勘驗,從中擇定傳法弟子,付囑衣缽。慧命已傳、世緣已了,而往千聖寺巡禮古蹟,向有緣人(楊衒之)作最後的開示,並留讖預記;隨即償業入滅--多年後,再現神蹟(空棺隻履)說緣起法:滅而非滅(死、無),生而無生(活、有)。這是在燈錄中已完備的「聖僧」形象,雖是從許多傳說中取材,但經編作者的詮釋性改寫、當政者的權威性認可,其事蹟與理趣,就成了典型;後代學人縱然提出學術性反駁或創意性重寫,也多以此為基礎而修正或發揮,而不至於離題太遠,或面目全非。 [2]這是《付法藏因緣傳》(T50, No.2058)的典型寫法:「付法已,踴虛空、現神變、放光明、入三昧,化火自焚、舍利如雨,弟子收已建塔。」似乎是印度式的,從二祖阿難開始;而《景德錄》承襲之,如卷1/二祖阿難(T51, p0206c):「付法眼藏竟,踊身虛空,作十八變,入風奮迅三昧,分身四分:一分奉忉利天、一分奉娑竭羅龍宮、一分奉毘舍離王、一分奉阿闍世王,各造寶塔而供養之。」九祖伏馱蜜多(p0209a):「尊者付法已,即入滅盡三昧,而般涅槃;眾以香油旃檀,闍維真體,收舍利,建塔于那爛陀寺。」 十二祖馬鳴大士(p0209c):「付法已,即入龍奮迅三昧,挺身空中,如日輪相,然後示滅。四眾以真體藏之龍龕。」十三祖迦毘摩(p0210a):「付法已,即現神變,化火焚身;……收五色舍利,建塔瘞之。」十四祖龍樹尊者(p0210b):「付法訖,入月輪三昧,廣現神變;復就本座,凝然禪寂。……共建寶塔以葬焉。」卷2/十五祖迦那提婆(p0211c):「尊者說偈已,入奮迅定,身放八光,而歸寂滅。學眾興塔,而供養之。」十八祖伽耶舍多(p0212c):「尊者付法已,踊身虛空,現十八種神變,化火光三昧,自焚其身。眾以舍利起塔。」廿一祖婆修盤頭(p0213c):「尊者付法已,踊身高半由旬,屹然而住;四眾仰瞻,虔請復坐,跏趺而逝。荼毘,得舍利,建塔。」廿五祖婆舍斯多(p0215c):「祖現于神變,化三昧火自焚;平地舍利,可高一尺。得勝王創浮圖而祕之。」廿六祖不如密多(p0216a):「即還本坐,跏趺而逝,化火自焚,王收舍利塔而瘞之。」 此外,稍有變化、或較特殊的,如十九祖鳩摩羅多(p0213a):「言訖,即於坐上,以指爪剺面,如紅蓮開,出大光明,照耀四眾,而人寂滅。」或廿三祖鶴勒那(p0214c):「言訖,現十八變而歸寂。闍維畢,分舍利,各欲興塔;尊者復現空中,而說偈曰:一法一切法,一切一法攝;吾身非有無,何分一切塔!」而十七祖僧伽難提(p0212b):「尊者付法已,右手攀樹而化。大眾議曰:尊者樹下歸寂,其垂蔭後裔乎?將奉全身於高原建塔,眾力不能舉,即就樹下起塔。」而廿四祖獅子尊者(p0215a): (王)又自秉劍至尊者所,問曰:「師得蘊空否?」尊者曰:「已得蘊空。」曰:「離生死否?……可施我頭。」尊者曰:「身非我有,何吝於頭。」王即揮刃,斷尊者首,涌白乳,高數尺。……遂以師子尊者報體,而建塔焉。 尊者之死,差點造成法脈的中斷,中國禪門私自補了幾位,才又接續到二十八代。而從菩提達摩以「受害示滅」而「隻履西歸」,留下一個公案之後,東土祖師的入滅,就轉而人間化、平實化了,如《景德錄》卷3/惠可(p0221a):「(翟)仲侃惑其邪說,加師以非法,師怡然委順;識真者謂之償債,時年一百七歲。」僧璨(p0222a):「師為四眾,廣宣心要訖,於法會大樹下,合掌立終。」道信(p0222c):「忽垂誡門人曰:一切諸法,悉皆解脫;汝等各自護念,流化未來。言訖,安坐而逝。」弘忍(p0223b):「忽告眾曰:吾今事畢,時可行矣。即入室,安坐而逝。」卷5/慧能(p0236c):「言訖,往新州國恩寺,沐浴訖,跏趺而化。異香襲人、白虹屬地。……鑪香騰涌,直貫曹谿。」 [3]《祖堂集》(點校本/頁72):「初無其子,共室念言:我今至善家,而無慧子,深自歎羨,何聖加衛!……夜現光明,遍於一宅。因茲有孕,産子,名曰光。年十五,九經通誦。至年三十,往龍門香山寺,事寶靜禪師,常修定慧。……年三十二,卻步香山,侍省尊長。又經八載,忽於夜靜見一神人而謂光曰:當欲受果,何於此住,不南往乎而近於道?本名曰光,因見神現故,號爲神光。至於第二夜,忽然頭痛如裂。其師欲與灸之,空中有聲報云:且莫,且莫!此是換骨,非常痛焉。師即便止;遂說前事見神之由,以白寶靜。寶靜曰:必是吉祥也。汝頂變矣,非昔首焉。五峰垂墜玉軫,其相異矣。遂辭師南行,得遇達摩,豁悟上乘。」又,《出三藏記集》卷14/求那跋陀羅傳(T55, p0105b)已有「換骨」之說,又為《高僧傳》卷3(T50, p0344a)採用:「譙王欲請講華嚴等經,而跋陀自忖,未善宋言,有懷愧歎。即旦夕禮懺,請觀世音,乞求冥應。遂夢有人,白服持劍,擎一人首,來至其前曰:何故憂耶?跋陀具以事對。答曰:無所多憂。即以劍易首,更安新頭。語令迴轉曰:得無痛耶?答曰:不痛。豁然便覺,心神悅懌。旦起,道義皆備領宋言,於是就講。」《祖堂集》《傳燈錄》「神光換骨」之說,或轉借於此;而求那所譯四卷本《楞伽經》,曾是達摩傳法的經典。 [4] 《祖堂集》卷二(點校本/頁69)云:「神光昔在洛中,久傳莊老。」 [5] 《傳法寶記》云:「(惠可)少為儒博聞,尤精詩易;知世典非究竟法,因出家,」 [6] 《高僧傳》卷6/釋慧遠(T50,p0357c)云:「少為諸生,博綜六經,尤善莊老……;(後聞)般若經,豁然而悟,乃歎曰:儒道九流,皆糠秕耳!便……投簪落彩,委命受業。」建立了一個由儒、而道、而釋的典型。
[7]至於《景德錄》卷3 (T51,p0219c)引《別記》云:「師初居少林寺九年,為二祖說法,秖教曰:外息諸緣、內心無喘;心如牆壁,可以入道。慧可種種說心性理,道未契;師秖遮其非,不為說無念心體。慧可曰:我已息諸緣。師曰:莫不成斷滅去否?可曰:不成斷滅。師曰:何以驗之云不斷滅?可曰:了了常知故,言之不可及。師曰:此是諸佛所傳心體,更勿疑也!」所用乃「陽刻」法,先遮其非、刪其枝,令其退而自省;遮之又遮,以致於無聖境可攀、無妄想可緣,則無念無相之心體,自然顯露;既不可說有、亦不得云無,唯常照常寂,受用無窮。此刻,達摩乃因其自覺而肯定之。這與「覓心,了不可得。」為異曲同功之妙。 [8]王開府:<燈前禪影----斷臂與得髓>,台北.《國文天地》169期(1999.5.7),頁38: 四人都顯示了對無執無著之空的體悟,所不同的是空之深淺罷了。道副能體悟文字的空性,但還著眼於文字與道(空性)的分別。尼總持已能超越文字,直接見到空性實相(佛國),也能不執著於「見」,但還有「見」與「不見」的分別。道育則體悟一切法空,無一法可得,但這還有「空」與「不空」的隱約相對。祇有慧可無所說示,「空」與「不空」平等不二,非任何言語所能表詮,所以以不表表之,這才空得究竟圓滿。慧可的「依位而立」,也象徵究竟圓滿的空性,是不離當下,而為本來具足的。 [10]清.周克復纂《法華經持驗紀》卷上云:「梁吳姓尼道跡,號總持,得法於菩提達摩。遁居湖州弁巔峰,晝夜誦《法華經》,誦滿萬部;不出山者,凡二十年,復歸寂。塔全身於結廬之所,大同元年,塔內忽有青蓮華一朵,道俗異之,啟視,見華從舌根生。州郡錄奏,敕建法華寺。」 [11]湯淑君:<中國現存最古老的尼僧寺院:嵩山永泰寺>云:南梁武帝好佛宣教,其女「明練公主」出家為尼,法名總持,是佛教禪宗初祖達摩的四大弟子之一,深悟禪宗緣機,開創了禪宗尼僧的先河。--《中原文物》1998年2期http://ccbs.ntu.edu.tw/CBS-bin/each_record_what_is_new.pl/118289 盛夏:<三朝公主清修地、禪宗尼僧之祖庭:永泰寺>:梁武帝蕭衍的女兒明練出家,法號「總持」,拜禪宗初祖「達摩」為師,和道育、道副、慧可為四大弟子。公主出家,第一個難題是:達摩堅持不收,說:「我傳法一字無,全靠自己悟。不著書、不講法,不立文字,專一坐禪。就是盤膝靜坐,不亂而入定。皇上(梁武帝)信的是小乘,與我傳的大乘無緣,若在此修煉,怕引起皇上不滿。」明練心意已決,並請「法王寺」的釋宏德法師講情,才被收納。二是,明練要住什麼地方?達摩說:「我賜你法名道跡,法號總持」你是女的,就住轉運庵,將大門坐東向西,朝著少林寺,在庵裏朝拜我。」--【大河報】http://news.dahew.com/2005-08/31/content_261922.htm [12]宋道發<宋代台、禪二宗法統說之爭>云:四明知禮曾著《十不二門指要鈔》,藉著論述達摩門下得法的深淺,以顯示自宗的圓義;卻受到天童寺子凝的非議,從此兩者之間就不斷展開論難。……《指要鈔》卷上之要文,摘錄於下: 問:相傳云,達磨門下三人得法,而有淺深。尼總持云:「斷煩惱,證菩提。」師云:「得吾皮。」道育云:「迷即煩惱,悟即菩提。」師云:「得吾肉。」慧可云:「本無煩惱,元是菩提。」師云:「得吾髓。」今,煩惱即菩提等,稍同皮肉之見,那云圓頓無過? 答:當宗學者,因此語故,迷名失旨。用彼格此,陷墜本宗,良由不窮「即」字之義故也。應知,今家明「即」,永異諸師;以非「二物相合」,及非「背面相翻」,直須「當體全是」,方名為「即」。何者?煩惱生死既是「修惡」,全體即是「性惡」法門故,不須斷除及翻轉也。諸家不明性惡,遂須翻惡為善、斷惡證善故。極頓者,仍云「本無惡,元是善。」既不能全惡是惡故,皆即義不成故。 慧可乃是得達摩印可的弟子,被後世禪宗奉為東土二祖。然而在上文之中,四明卻認為慧可的「本無煩惱、元是菩提」之說,尚昧于天臺宗的「理具性惡」之旨。禪宗僧人……子凝在其第一封信中,指責《指要鈔》所引的達摩門下「三人得法」之事的記載,只是道聼塗説的無稽之談,並對諸師貶低達摩之道的言論進行了批駁。其信略云: 今據《祖堂》及《傳燈錄》,只云「二祖禮拜,依本位而立」,未委彼宗復何為解。今或有師云:「達磨之道,但接下根,未通上智。」又云:「悟即心之理,昧心外之法。」斯皆以管窺天,將螺酌海者也。……祖師(達磨)西來,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亦方便之一揆耳。 信的最後奉勸知禮棄「鄙俚之言」,「削傳聞以扶本教」。針對子凝的詰難,四明……辯解說:達摩門下三人得法之事,出自圭峰的《後集》;反以為,子凝所引教下法師貶禪門之言,乃是道聼塗説……。 [13]釋印順<波羅提木叉經集成的研究>:Prati為「各別」義,所以說「波羅提木叉」為別(別)解脫。又有「對向」、「順向」的意義,所以波羅提木叉,或譯為「從解脫」、「隨順解脫」。(台北《華岡佛學學報》第1期,頁67-131 http://buddhism.lib.ntu.edu.tw/FULLTEXT/JR-BJ007/bj71_2.htm) [14]劉嘉誠<月稱的「緣起」義>:Prati 是「至」、「到達」之義。(台北《法光佛學研究學報》第10期(2005)http://enlight.lib.ntu.edu.tw/FULLTEXT/JR-BJ011/bj011128170.pdf) [16] 謗法滅佛,是極重之罪,必受極苦之惡報。中國佛教史的「三五一宗法難」,推行其事的帝王與主謀者,皆不得善終,甚至死入地獄受刑;唐《法苑珠林》98/損法部云:「自佛法東流以來,震旦已三度為諸惡王廢損佛法:第一,赫連勃勃,號為夏國,被破長安,遇僧皆殺。第二,魏太武用崔皓言,夷滅三寶,後悔,皓加五刑。第三,周武帝但令還俗。此之三君,為滅佛法,皆不得久,身患癩瘡,死入地獄。」而最顯著的例子是《續高僧傳》卷25衛元嵩傳(T50, p0658a)「至一處,門窗椽瓦,並是鐵作;於鐵窗中,見一人極瘦,身作鐵色,著鐵枷鎖。……我(周武帝)以信衛元嵩言,毀廢佛法,故受此苦。」 [17]《正宗記》卷五(T51, p0741b)云:「尋會其國王曰異見者,實前王月淨多羅之子,而達磨之姪也。輒發邪見,毀訾佛法曰:我之祖先,皆惑於佛法,非得其正;今我所為,豈宜踵之!遂於教大作患難。尊者憫之曰:「」孺子忝我宗社,乃興惡意,此何福家國!當為教之。」 [19] 《五燈》卷二/徑山道欽禪師:「崔趙公問:『弟子今欲出家,得否?』師曰:『出家乃大丈夫事,非將相之所能為!』公於是有省。」又,《林間錄》卷一:(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X87/1624_001.htm ) 李肇《國史補》曰:「崔趙公問徑山道人法欽:『弟子出家得否?』欽曰:『出家是大丈夫事,非將相所能爲。』趙公歎賞其言。」贊寧作欽傳,無慮千言,雖一報曉雞死且書之,乃不及此,何也? [22]衛元嵩<天和二年上書>云:「齊梁之時,有寺舍以化民而民不立者,未合道也。」《顏氏家訓.歸心篇》云:「豈令罄井田而起塔廟,窮編戶以為僧尼也?皆由為政不能節之,遂使非法之寺,妨民稼穡,無業之僧,空國賦算,非大覺之本旨也。」唐太宗<貶蕭瑀手詔>:「朕於佛教,非意所遵。求其道者未驗福于將來,修其教者反受辜於既往,至若梁武窮心於釋氏,簡文銳意於法門,傾幣藏以給僧祗,殫人力以供塔廟。及乎三淮沸浪,五嶺騰煙,假餘息于熊蹯,引殘魂於雀彀,子孫覆亡而不暇,社稷俄頃而爲墟,報施之徵,何其謬也!」傅奕<請除釋教疏>:「主庸臣佞,政虐祚短,皆由佛教致災也。梁武、齊襄,足爲明鏡。」韓愈<論佛骨表>:「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事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爲侯景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竟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詳見該文轉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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