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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大學雜誌」第一四二期,民國七十年一月) 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The Japanese Society of Right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簡稱JASRAC)為依日本民法規定而成立之公益社團法人,亦為日本文化廳依「關於著作權仲介業務之法律」(昭和十四年法律第六七號)所承認唯一音樂著作權仲介業務之團體。音樂著作權協會之業務,包含甚廣,舉凡戲劇性的表演、公開的演奏、機械的複製、影片的配音、錄音帶及錄影帶的出版,均包括在內。 音樂著作權協會之宗旨,以保護音樂著作權人之權利,為音樂著作物之利用提供便利,俾促進音樂文化之傳播與發展為目的(章程第四條)。 為達成上開宗旨,因而有下列活動: ⑴關於音樂著作物著作權的仲介事務。 ⑵與外國著作權團體聯繫及安排與外國著作權團體為關於音樂著作權的相互保護工作。 ⑶與音樂著作權有關之文件或情報的調查、研究、蒐集及出版。 ⑷促進會員之福利。 ⑸其他與協會目的有關之活動。 二、簡史 (一)戰前的情況: 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至一九四五年八月這段期間,由於戰爭的關係,公開演奏或音樂之錄音受到嚴格的限制,音樂著作權協會幾乎沒有什麼活動。 (二)戰後的情況: 在混亂的戰後期間,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透過組織上的改組,加強協會的活動,特別在一九四八年新定協會章程。 一九五一年,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第一次與美國一演奏權團體成立契約關係。由於公開演奏之授權,有許多外國著作物由其管理,使該協會進一步擴大其活動的範圍。 同年,有若干商業無線電廣播電台進入都市,獲取許多利潤,因此使該協會徵收許多廣播使用費。 (三)和平條約簽定後的情況: 一九五二年,日本廣播公司(NHK)──日本唯一非營利廣播事業組織──開始有電視廣播以及設置營利性電視廣播電台。一九五五年,由於廣播事業的成長,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徵收的使用費相對增加,總共超過一億日幣(約相當於三十三萬美元),該協會代表一三○○個以上的會員,其轄下並有三十六個職員。 (四)參加國際組織: 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於一九六○年參加CISAC組織,一九六八年參加BIEM組織。參加世界性著作人團體,是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長久以來渴望達到的目標,這時候,終於實現了。 (五)修正著作權法: 依日本舊著作權法第三十條第八款規定,將音樂著作物以錄音方式上演或加以播送,如註明其出處者,毋須給付使用費。一九六一年五月,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召開會員大會,決議呼籲廢止錄音音樂之使用人毋須給付使用費而損害著作權人的規定,並首先針對此項規定,從事著作權法修正運動。一九六二年,政府終於開始著手著作權法修正計劃,首先花了好幾年時間從事全部修正議案的審議,其議案中的一大部份是來自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會員的反映。該議案在一九七○年八月正式通過成為法律,並在翌年一月正式實施。 在當時,著作物之使用不斷地變化及增加,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業務,在徵收與分配方面,也不斷的擴展。一九六九年,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成立三十周年,總共徵收使用費四十二億日幣約(一千四百萬美金),其會員有四千人,所屬職員有二百人。 目前,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辦公大廈(一九七○年三月竣工),位於東京的市中心,旁邊即為政府辦公室所在地。 (六)目前的業務情況: 截至一九七六年為止,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共有六千個會員及三百個職員,管理許多國內會員及外國姊妹團體的著作物。這些日本著作權協會所代表的外國姊妹團體,其數目在演奏權方面有四十五個,在機械的權利(mechanieal rights)方面有三十六個。在一九七五年一年內,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所徵收的使用費總額,約有一一八億日幣(約四千萬美元)。 目前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面臨許多待解決的問題,比較主要者有二: ⑴使用費及使用費率的增加 ⑵使用費分配的計算: 大部份資料程式(Data-processing)的著作物,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均採用IBM System 370, Model 158的電腦設備處理。一九七七年一月,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就處理了二十五萬個著作物。 此外,為了達到著作權更進一步的保護目的,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也同樣進一步對其他工作加以改革,例如組織結構的調整、章程、細則及辦法的修正是。 由於國內外演唱節目不斷地增加,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對於使用費的徵收也不斷地改進?尤其特別注意地方性授權功能的加強,以防止未經授權節目加以演出。 三、會員及管理 (一)正式會員(full member) 正式會員係根據章程授權,由理事會就國內作家、作曲家及音樂出版家中具有會員資格之人投票選出。其選舉每年一次。 (二)管理 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由其內部職員(officers)管理。其職員有由正式會員中選出者,有由會長自具有專門知識經驗之人中選出者。 目前職員的配置如下:會長(President)、理事長(Chairman of the Board)、四名常務理事、三名監事、二十三名理事(包括理事長及常務理事)、七十五名評議員(包括議長一名、副議長一名)。 (三)職員選出之方法 評議員(councilors)自正式會員中自行選出。會長由評議會自正式會員中選出。十五名以下理事由評議會自評議員中選出,其餘理事由會長經評議會同意加以指定。理事長自理事會中選出並經會長之任命。常務理事由理事長推薦並經理事會同意,由會長加以任命。 (四)會長、理事長及常務理事之職責 會長統轄(Preside over)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理事長(實際上為首席常務理事)代表音樂著作權協會並管理監督其所屬事務之行為。常務理事則隨時輔佐理事長。 (五)會員人數 截至 ⑴正式會員:一二五一名(包括五十五家音樂出版商)。 ⑵贊助會員:四六七三名(包括四三三家音樂出版商)。 正式會員與贊助會員合計有五九二四名。 四、協會之成長 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收取使用費一年比一年增加。自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五年十年間增加情形如下:
五、被授權之人(Licensees) (一)唱片製造業: 目前由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授權者,有二十家唱片製造業及二十三家錄音帶製造業。 (二)每年提供(Annual productions)及金錢價値。 ⑴唱片
⑵錄音帶
(三)廣播事業(Broadcasting industry) ⑴由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授權之廣播事業機構如左: ①NHK(非營利廣播事業組織),可分為 (a)一個電視台:一般及敎育廣播網。 (b)一個無線電廣播電台:第一及第二廣播網、調頻廣播網。 ②營利性廣播事業組織:可分為: (a)九十個電視台:包括四十八個特高頻率(VHF)及四十二個超高頻率(UHF)廣播公司組成。 (b)五十三個無線電廣播電台:包括一個短波及四個調頻廣播公司。 (2)每年廣播時數: ①電視 (a)NHK:一三○○○小時。 (b)營利性廣播事業組織:五九三○○○小時。 ②無線電廣播電台 (a)NHK:二○○○○○小時。 (b)營利性廣播事業組織:四五○○○○小時。 (3)彩色電視時數在總時數上所佔的比例: (a)NHK:八五%。 (b)營利性廣播事業組織:一○○%。 (四)遊藝場所及其他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授權之場所。 ⑴現場音樂(Those Using Live Music) ①茶店(Cabarets):二六八四所。 ②俱樂部及舞廳(Nightclubs and dance halls):一九二所。 ③餐廳及酒吧(Restaurants and beer halls):一二六六所。 ④音樂咖啡廳(Music coffee shops):一○八所。 ⑤娛樂中心(amusement centers):六十一所。 以上合計四七二九所。 ⑵錄音音樂(Those Using Recorded Music) ①舞蹈訓練中心(Ballroom dance training institutes):四一七所。 ②音樂咖琲廳:一三八所。 以上合計五五五所。 六、外國姊妹團體(Sister Societies Abroad) 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與外國左列姊妹團體締結契約關係: (一)關於表演權團體(Perfoming Right Societies) ⑴阿根廷 SADAIC ⑵澳洲 APRA ⑶奧地利 AKM ⑷比利時 SABAM ⑸巴西 COLIGACAO, SADEMBRA, SBACEM, SBAT , SICAM , SBACEM , UBC ⑹保加利亞 JUSAUTOR ⑺加拿大 CAPAC ⑻智利 DAIC ⑼捷克斯拉夫 OSA, SOZA ⑽丹麥 KODA ⑾英國 PRS ⑿芬蘭 TEOSTO ⒀法國 SACEM ⒁德國(Democratic ) CEMA ⒂德國( Federal ) AWA ⒃希臘 AEPI ⒄匈牙利 ARTISJUS ⒅冰島 STEF ⒆印度 IPRS ⒇以色列 ACUM (21)義大利 SIAE (22)馬達加斯加 FIMMEMA (23)墨西哥 SACM (24)尼德蘭 BUMA (25)挪威 TONO (26)秘魯 APDAYC (27)菲律賓 FILSCAP (28)波蘭 ZAIKS (29)葡萄牙 SECTP (30)波多黎各 SPACEM (31)南非 SAMRO (32)西班牙 SGAE (33)瑞典 STIM (34)瑞士 SUISA (35)烏拉圭 ACADU (36)美國 ALACA、APRS ASCAP、BMI、SESAC (37)蘇俄 VAAP (38)南斯拉夫 SOKOJ (二)關於機械複製權團體(Mechanical Right Societies) ⑴阿根廷 SADAIC ⑵奧地利 AUSTRO-MECCHANA LITERAR-MECHAANA ⑶比利時 SABAM ⑷巴西 ADDAF, SBA,CEM, SICAM ⑸保加利亞 JUSAUTOR ⑹捷克斯拉夫 OSA, SOZA ⑺丹麥 NCB ⑻英國 BRITICO MCPS ⑼法國 SDRM ⑽德國(Democratic ) AWA ⑾德國( Federal ) GAMA ⑿迦納 COPS ⒀希臘 AEPI ⒁匈牙利 ARTISJUS ⒂印度 IPRS ⒃以色列 ACUM ⒄義大利 SIAE ⒅牙買加 CCO ⒆尼德蘭 STEMRA ⒇波蘭 ZAIKS (21)葡萄牙 SECTP (22)西班牙 SGAE (23)瑞士 MECHANLIZENZ (24)烏拉圭 AGADU (25)美國 ALACA,AMRA,HARRY,FOX,SESAC (26)蘇俄 VAAP (27)委內瑞拉 ORFRA (28)南斯拉夫 SOKOJ 七、地方性授權辦公室(Regional Licensing Offices) 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除總部設在東京外,各地區設有地方性授權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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