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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2 13:30:54瀏覽1303|回應1|推薦10 | |
那是二十年前的冬天,我到芝加哥開會,剛好遇上老斯。我沒寫錯,我這個學弟有個比較冷僻的姓,他姓斯,在部隊裡晚我一期,當時有個非常漂亮的女朋友,過年的時候帶到連上來,全連的小兵都爭看「斯排有個這麼漂亮的女友」。為了成全人家的「好事」,我居然還幫他背了一個禮拜值星,王老五真可憐。 彼時我的博士已經進入最後衝刺階段,到芝加哥來發表論文,也算是一個break,老斯則已經拿到碩士,在芝加哥工作兩年了。他熟門熟路的帶我到John Hancock第96樓的酒吧,「不用去Sears,人太多,來這兒看夜景,喝個雞尾酒才十塊錢。」我點了Old Fashion,「還是Old Fashion?」他搖搖頭,「你這個人真square。」 我聳了聳肩:「沒辦法,老了,也不想改了。哪像你,長得那麼帥,有本錢天天換樣兒。對了,那個女孩子怎麼回事?看你們很好嘛,怎麼就分手了?」 「我告訴你,」老斯一副「過來人」的樣子,「沒住在一起,怎麼也不知道會吵成那麼厲害。單憑這一點,我就贊成『試婚』。」他敲敲桌子,「還記得小說『圍城』裡說的?蜜月應該放在結婚之前,男女交往時出去作一個長途旅行,如果都不會發生什麼問題,那這個婚姻大概就可以維持下去。」 我嘆口氣,「婚姻?我都快三十了,連八字都還沒一撇呢,在國外唸書快六年了,一個女朋友也交不到。」我說這句話的時候,實在有點自慚形穢,「唸學位壓力之大,你也知道;加上我又矮又胖,又不會打扮,哪個女孩子瞧得上我?」 「不能這麼說,」老斯安慰我,「在這裡交不到女朋友很正常。你想想那些女孩子不都也是托福GRE一路考過來的,個個眼睛長在頭頂上。我有個大陸同學才缺德,他說以前在國內看都看不上的女孩子,在這兒想請她吃頓飯都還被拒絕呢。」 我看出窗外,白雲從底下飄過去,有點茫然。「所以呢?」 老斯笑了:「所以?之前我聽你說,拿到博士後要去哪個地方做post-doc,」他拍拍我的肩膀,「建議你算了,你想成家立業,念完書就別待在美國,趕快回台灣。」他分析給我聽:「一則,你老兄一心想教書,現在台灣正在廣設大學,趁這個時候回去,趕快搶個位子;再則你回去就會發現,你馬上就會成為一個搶手的黃金單身漢!」 「什麼?我?」我指著自己的鼻子,再指著他:「我哪像你,又高又帥的,從來不缺女朋友,誰會喜歡我這個五短身材,怒髮衝冠的書呆子?」 「別這麼說,其實你有很多優點。」「Like what?」「你口才很好,風趣幽默,聽古典音樂,又會唱歌,還打網球、羽球,這都是人家不及你的地方;」老斯又笑了,「你喝過洋墨水,見多識廣,又是新科博士,等你回台灣之後,你會發現那些二十幾歲的男生都幼稚得很,根本不是你的對手!」 「是哦?」我攪攪我的Old Fashion,「所以,我的希望在台灣?」 「對啦!我們的希望都在台灣!」我們舉杯一碰,他補上一句:「祝福你,黃金單身漢!」 --------------xxxxxxx---------------------xxxxxx------------------- 一年多之後,我回國了。我有沒有真的成為黃金單身漢?下次再告訴你。 田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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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