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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胡適(十八)
2024/08/22 14:35:49瀏覽83|回應0|推薦5

第一部:堂堂溪水出前村(原作於1993年,原名:「三十歲以前的胡適之」。2024年修訂)

十八

我們也別忘了,胡適是一個學者,搞學術還是他的本業。然而如果我們看看他當時在「搞什麼」,就不難發現,胡適很巧妙的把他學術上的方法「轉移」到社會改造上。比如說胡適最得舊派學術領袖稱道的,是「整理國故」。在新派人物的眼中,中國兩千年來的學術文章,從來沒有有系統的整理過,說難聽一點,根本是一筆爛帳。胡適在「國學季刊發刊宣言」中提出整理國故的方法:

──用歷史的眼光擴大研究範圍

──用系統的整理部勒研究資料

──用比較的研究幫助材料整理與解釋(註1)

胡適的研究範圍非常廣,白話小說裡最有成績的是「紅樓夢」,先秦諸子裡功夫最深的「墨子」,此外還有並不那麼熱門的章實齋、戴震(註2)等,晚年則是「水經注」。在「古史討論的讀後感」一文中,他提到研究方法之一,就是從清代中葉開始的「考證學」。胡適認為,一切史料都是證據,而我們要問的是:

──這證據從哪裡找來的?

──什麼時候找出來的?

──什麼人找出來的?

──這個人有沒有做「證人」的資格?

──這個「證人」有沒有說謊的可能?(註3)

胡適的這幾個方法,其實都還是那一句話,「拿證據來!」。他引用赫胥黎的話:只有證據充分的知識,才可以信仰,沒有充分證據的,就必須存疑,這就是「科學」(註4)。在研究問題上面,時時要問「為什麼是這樣?」,「證據在哪裡?」,「我們做這樣的結論站得住腳嗎?」──其實這些方法和原則,就是我們上一段所說的,胡適「認真」的精神。顯然胡適認為,當時中國的社會,瀰漫著渾渾噩噩,得過且過的心態。如果不認真,沒有循名責實,精益求精的精神,我們永遠沒有辦法成為一個現代化的國家。而這種散漫的態度,在學術界尚且都如此,何況是我們生活的社會呢?

除了「生活」之外,胡適對於幾個當時中國社會的議題也發表了一些議論,其中比較著名的是「我對於喪禮的改革」。胡適提倡白話文,又是「新派人物」,所以這篇發表在1919年11月「新青年」上的文章,可以說是「二者的結合」。怎麼說呢?首先是訃文,胡適的母親去世時,胡適擬具的訃文只有:

「先母馮太夫人於中華民國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病歿於安徽績溪上川本宅,敬此訃聞。」

我們的讀者諸君看到這裡,或許會感嘆,一百年後的今天,我們的訃文仍然是以「不孝XX罪孽深重,不自殞滅,禍延先考(妣)」開頭,到最後列出「孝子」、「孝女」、「孝媳」、「孝女婿」…..一堆家屬「泣血頓首」。胡適認為這些都是沒有意義的虛文,甚至是一派鬼話(註5)。當然,存在即是合理,別人要怎麼寫,胡適也管不著,甚至胡適寫「先母行述」時,還是顧忌到家鄉的風俗,用的是文言文。

另一個改革,自然是「形式」。我們在今日的華人社會,尤其是比較非都會區的地方,仍然有著繁複的喪禮儀式。如果你認為這真的很累人,那不妨去找尋一些民俗書籍,或是就看看胡適這篇文章,一百多年前「遵循傳統」的喪禮真是會累死人!胡適決定不找人裝孝子代哭,過去要搞七八天的祭禮,十五分鐘完成;除輓聯外,婉拒什麼紙紮,盤緞(註6);出殯時不撒紙錢,不執哭喪棒,牌位不點主,墓地不看風水等等。

胡適在文章裡,敘述了他「改革喪禮」的心路歷程。他在北京得到母親病逝的噩耗,兼程回鄉,時間很趕,依照習俗奔喪不能穿皮袍,改成棉衣;皮鞋衣服也臨時改成白色;錶帶是鍍金的,不能帶;眼鏡架是金色的,來不及換,只能戴著走。一路上胡適想,我為什麼要按著這種沒道理的習俗去做?難道眼鏡架換成銀的,就比較孝順了嗎?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胡適是一個實事求是的人,不能拿出證據讓他信服,不能拿出道理能把他說服的,他一概不理。從表面上來看,他似乎是一個硬邦邦不講究人情義理的人,但事實上完全相法,胡適對待朋友客氣周到,處處為別人著想,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認的。他的「堅持」,僅僅在於他自身的原則,孔子說「君子周而不比。」胡適可謂之也。

[註1]:單單「整理國故」這個議題,就可以寫成專書,本文是寫胡適的傳記,僅僅是指出胡適研究學術問題與社會問題,其思想脈絡都是一致的,是以「整理國故」的內容就不展開說了。

[註2]:這些研究都有專書出版,而其研究思考的脈絡,可以參看胡適「治學的方法與材料」一文。

[註3]:我是學工程的人,對於歷史有一點愛好。我在閱讀一些相關書籍的時候常常會想,這種講法(或觀點)可信嗎?當我逐漸建立自己的knowledge base時,我也逐漸發現,這些材料裡以訛傳訛,斷章取義,刻意曲解,借題發揮的實在太多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寫東西儘可能參考原材料,但即使如此,有些仍不可信,這時候就要用到胡適的這幾個方法了。

[註4]:我們把這段話往後拉個三四十年,就可以清楚的了解,為什麼國共兩黨都不喜歡胡適。在蔣、毛的時代,他們的政黨都是在塑造一個至高無上的領袖;領袖是要你追隨,要你信仰的,哪裡有給你存疑的餘地?事實上不須推得那麼遠,在民國17年國民黨出掌政權,以黨領政,把「總理遺訓」當金科玉律的時候,就很煩胡適在唱反調,甚至要通緝他!

[註5]:說訃文上寫的是「鬼話」,當然對逝者和喪家有些不敬,但是太過頭的話,除了迎合傳統之外,的確沒有什麼意義。如果讀者認為「泣血」未免過分,那麼可以去查一查「攀木腐心」是什麼意思。

[註6]:我不是民俗專家,實在不清楚「盤緞」到底是什麼。隨著時代演進,喪禮中出現的冥器也有所不同,只有紙紮這玩意兒好像仍流傳至今。胡適說當他媽媽過世的時候,有人認為一定需要紙紮,於是在村子裡開了一家紙紮鋪想賺錢,沒想到胡適不要,導致這家鋪子關了門。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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