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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性飢渴,也不需要如此飢不擇食吧!
2010/09/16 07:43:15瀏覽11687|回應14|推薦15

引用文章1人網路分飾父子 拐21女上床

看到這篇報導,對報導中的這些女人的行為,真是令我這個老實人,瞠目結舌。

一個禿頭、相貌平庸的五十五歲老男人許顯名,在交友網站貼出混血兒的假照片,假冒是自己的兒子,住在國外。結果至少有二十四個(按報導來看,應該有上百個)三、四十歲的女人,要和他交往,這個老男人告訴那些女人,說他的爸爸下體被電擊,必須要射精才會舒服,希望這些女人能夠替他盡孝。這些女人,和這個男人,連面都沒見過,就答應要和他成為戀人,並替他"盡孝。"這些女人不僅脫衣服讓人侵入自己的肉體,替他"盡孝",還給錢!而且出手大方,數萬到千萬都有。

於是這些女人,其中不乏碩士高學歷或公務員。至少有二十一人就去見他的爸爸,也就是這個秃頭,相貌平庸的五十五歲老男人許顯名,並且自願的與他發生性關係,有的還多次出遊。而且還留下了"神色從容、表情自然"的性愛相片。

這些女子不僅和這個老男友上床,還給錢,其中有一個還給了二千萬元。

天啊,這些女人很可能就是昨天走在路上,你所看到的"正常"女人。

估計是有那個女子,錢被騙了拿不回來,於是報案吧!北投警分局公布這件事後,有超過上百個女子打電話來查詢!

到底這些年輕的"熟女",是天生愚蠢,還是性飢渴到失去理智?要不然怎麼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呢?

台灣未婚的女性,在美國的名聲非常的差,性行為很隨便,給人感到人盡可夫的印象。這是我實際知道的,我讀研究所的時候,先後有二位美國白人朋友告訴我說,他發現他的台灣女朋友腳踏兩條船。我還有一位也是台灣來的留學生朋友,他的女朋友從台灣來美國找他,一個月後,被他發現,這個女朋友交了一個美國男朋友,而且還有了性關係,而晚上仍回來他的住處和他一起睡覺。

當年在台灣讀大學時,和一位系上的老美教授很熟悉,一次他告訴我,經常有女學生主動到他的宿舍"求愛,"讓他非常困擾。他還告訴我,他有好幾位也住在台灣的老美朋友告訴他,台灣女人非常"好上,"叫他要小心。

一樣是我讀大學的時候,那時候學校和日本某大學交換學生,來了一批日本學生。一位日文系女生,略有姿色(以我的標準),平日對男生相當傲慢。在那批日本學生快到回國前的一星期,跑去向一個日本男生"求愛",說只要和他睡一個晚上,她就"沒有遺憾"了。據知她和這個日本男生之前彼此並不怎麼認識,也不是男女朋友。

到底她把那個日本男生嚇得半死,還是讓那個男生高興得要命,這個就不知道了。

當然我們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想必有相當的數目是如此。

台灣有個女作家叫做李昂,她有一句名言,說台灣的單身女子已經成為社會公害,不知道和這些飢不擇食的女人有沒有關係。

我的父親快七十歲了,他保養得不錯,看起來像五十多歲,在電話裡和他談話,時不時他就告訴我說,台灣現在的女人有多爛!和自己的爸爸講這個話題,覺得有點怪,我每次都把話題岔開,爛的女人當然一定有,就像爛男人也一大堆一樣,但是我不太相信台灣現在的女人"普遍"有那麼爛。

但從這個新聞,以前現在台灣的當紅的電視節目的內容看來,會不會真的是那麼的"普遍"爛呢?

對照台灣現在的電視節目,一群年輕女子在鏡頭面前,自摸乳房,或是公開讓人摸乳,還有小S等等節目主持人,毫不掩飾的淫詞淫行,卻仍然爆紅。

讓我真感到,台灣的社會是不是真的就是這樣?到底有多普遍呢?

==========

1人網路分飾父子 拐21女上床

男子許顯名在網路分飾父子兩角色,引誘熟女交往後,藉機騙財騙色。雖然士林地檢署認為有21名女子遭騙色,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她們都是自願與許發生關係,只以詐欺罪論處,判許應執行6年2月徒刑,執行前須強制工作3年。

禿頭、相貌平庸的詐欺通緝犯許顯名(55歲)前年3月間在交友網站,張貼混血模特兒理查的照片,佯稱是國外留學生,父親是富商,獨自在台,希望能與台灣女子結婚。

當被害女子與他成為網友後,許顯名即騙稱父親曾遭人電擊下體,不射精會不舒服,甚至會危害生命,希望女友代他盡孝,與父親發生性關係;女被害人同意後,許即以父親身分到約定的飯店,騙被害人上床,事後再以兒子身分感謝女被害人替他盡孝,還問有沒有讓父親很爽。犯案期間,許還自稱是股市高手,誘騙女被害人投資讓他炒股。

北投警分局揭露許顯名騙財騙色惡行後,接到上百通女子查詢電話,但勇於提告的只有24人。她們都是3、40歲的熟女,不乏碩士高學歷或公務員。士林地檢署認定24名被害人中,有21人遭許顯名騙色,依妨害性自主、詐欺等罪,將他提起公訴。

不過士林地方法院調閱許自拍的性愛照片,發現大部分的被害人與許發生性行為時,神色從容、表情自然,事後還多次與以「父親」身分出現的許顯名交遊,少數指稱遭強制性交者,前後指述不一,無法證明許以強制手段,壓制被害人的性自主權。

法院認定許顯名詐騙11名女子共約2000萬元,因許願與被害人和解,法院每罪判3月到1年6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6年2月,刑前應強制工作3年。許騙色部分未被法院認同,士林地檢署無法接受,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上訴。

【2010/09/16 聯合報】

劈南僑子婿 女獸醫:傳慾照是報復

同劈南僑企業兒子陳宏文、女婿李樹發的女子鄧曉倩,被檢方起訴昨天首次出庭。
記者游順然/攝影
女獸醫師鄧曉倩自爆同劈上市南僑企業第二代兒子與女婿,並散播她與男子的情慾照片,被依恐嚇、誹謗及散布猥褻物品起訴;鄧女昨天首次到庭,承認散播與南僑女婿李樹發的自拍慾照,否認誹謗南僑第二代陳宏文,士林地方法院將再開庭審理。

去年十一月上旬,網路流傳「抗日名將之媳婦與企業集團接班人,驚爆十餘年婚外情」等標題的文章,內容指出南僑第二代陳宏文和好友的妻子通姦多年,內容勁爆聳動。

今年元月下旬,網路又出現標題為「美好的性愛」等文章及性愛自拍照片,男女主角是陳宏文的姊夫、東南旅行社副總李樹發和他的女朋友鄧曉倩;由於李還收到恐嚇的手機簡訊,一度以為自拍照遭人流出,會被恐嚇取財。

陳宏文與李樹發分別報警,刑事警察局查出是鄧曉倩(卅四歲)請女性友人章品晨(卅四歲)在網路上轉寄這些文章及慾照,陳、李才驚覺他們的共同女朋友是鄧曉倩。在士林地檢署偵查時,鄧曉倩供稱,她不滿陳宏文的女友和李樹發的妻子責罵她,才貼文、散播情慾照片報復。鄧女、章女因而都被士檢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昨天上午首次開庭,鄧曉倩、章品晨都出庭,陳宏文與李樹發則各委任律師到庭。鄧曉倩承認散播與李樹發的自拍慾照,但她無意傷害李,後來她還用第三者名義傳簡訊叫李不要花冤枉錢買回慾照,無意傳簡訊恐嚇取財。鄧曉倩說,她寫陳宏文與友人妻子通姦是事實,且陳是公眾人物,她所為不構成誹謗。

「鄧曉倩就是要錢!」李樹發的律師說,鄧曉倩從頭到尾都在騙,連到士林地檢署出庭時還在衣服裏面塞小球佯裝懷孕,當場被檢察官揭穿,她才承認是想藉懷孕挽回陳宏文,而且她還一邊示好騙稱要和陳、李和解,一邊卻又用假名「崔西」轉寄網路文章與慾照,顯見鄧沒有悔意。

陳宏文的律師也說,鄧曉倩寫陳宏文之事,都不是事實,陳宏文也不算公眾人物,鄧曉倩散布不實文章,是故意誹謗陳宏文。

【2010/09/16 聯合報】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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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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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真噁心
2010/09/17 10:15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0-09-17 12:32 回覆:

整件事的確十分噁心。不知道為什麼,這些女人會性飢渴到如此地步。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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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沒甚麼準亂倫犯
2010/09/17 01:39

天下沒甚麼準亂倫犯。

不然你也可以說每個男人都是準性侵犯。

=======

法官: 你準備了釀私酒的工具,因此我要判你釀私酒徒刑懲罰你。

犯人: 那麼法官大人,請你也判我性侵,因為我也有性侵的工具。

法官: 我只好判你無罪。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0-09-17 02:37 回覆:

從法律上來講,我想你說得對,確實沒有什麼準亂倫犯。

不過你無法否認,和自己男朋友的爸爸通姦,確實是亂倫的行為。

別把亂倫想得好像怎麼樣似的,史不絕書啊!

你以為這些女人真的在乎嗎?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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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顯名即騙稱父親曾遭人電擊下體,不射精會不舒服,甚至會危害生命,
2010/09/16 23:57
許顯名:「嘔老杯速「電雞系」畢業的。進大學第一天就被電到雞,從此以後打手槍就會變成花電雞。」

被害的白痴女人:「電雞系啊!失禁!失禁!」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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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言惑眾
2010/09/16 23:51
你不就是一個住在美國十幾年,怕老婆又不敢離婚的家庭主夫嗎?

你對現在的台灣社會,除了看報紙胡說八道,又知道多少?

台灣女人在美國名聲差?這又是哪裡來的結論?還不就是你編出來的!美國人很多根本不清楚台灣在哪裡。

整天蹲在家裡看報紙胡縐,誰要相信你的謬論,遲早變成跟你一樣憤世嫉俗的可憐蟲!

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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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他的爸爸下體被電擊
2010/09/16 21:42
政府推廣電宰雞已經很久了。有智慧的家庭主婦都選這種雞。

但是光實施電宰還不夠,好的雞必須低溫冷藏,才不會在電宰後壞掉。

如果我是法官,我就判決那隻雞的主人把雞放進冰箱裡面。。。。。。。。。。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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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素質太差
2010/09/16 19:57
不防倒過來想想,如果台灣男人爭氣一點,不要一過了三十五歲就一副豬頭樣,台灣女人也不會連個正常交往對象都這麼難找吧?

借用蔡志浩對於豬頭的定義:「中年男子的豬頭味跟外貌、體態、穿著都沒有太大關係。相由心生。過度圓滑給人噁心的油膩感,空洞談話透露出的無知,以及同理心的欠缺,這些才是豬頭味。」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0-09-17 01:08 回覆:

故事中的男主角許顯名,報上說:"禿頭,相貌平庸""不射精會不舒服。。。",五十五歲。而那些女子在三、四十歲左右。

看來,這些女人並不怎麼"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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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不再是楚楚可憐..
2010/09/16 19:09

這不是男人還是女人ㄉ問題..

而是社會亂向..

第三者不再是楚楚可憐..

反而原配才是弱勢..

沒有廉恥ㄉ人.才好相處...

沒有道德觀ㄉ人跟正常人怎麼相處ㄉ來...

社會風氣已快速在改變..

每天媒體都在報導..

明明是婚外情.傳到最後變最委屈ㄉ人.

還有臉在大眾面前大膽說"我愛他"

我在等著看....

將來ㄉ哪天.第三者出來哭訴..誰又對不起誰..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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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下
2010/09/16 16:31
確實有許多人,
抱著攀龍附鳳心理,
專挑外國人,
你認為呢?
這些人中,
男人的心態,
與女人的心態又不相同!
男人很多抱著征服的心理,
你認為女人也是嗎?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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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想
2010/09/16 14:29

這兩篇文章,都是男人引起的

只能說台灣男人"人盡可妻",

p.s. 台灣男人的名聲在國外也不怎樣,到處上風月場所,包二奶.....

別只講女人,男人管好自己,女人會減少做這些事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0-09-17 01:04 回覆:

你的意思是,女人人盡可夫,是男人太好色引起的?

換句話說,只要男人們節制自己,女人就會變成貞節烈女?

這個理論很新鮮。


不信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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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之蛙和古羅馬的對照
2010/09/16 11:55
網主所描述的, 真像羅馬帝國淫亂滅亡時期的寫照. 加上大多數人都像睜眼瞎子似的, 過著井底之蛙的生活. 因為目前這個社會, 真的是烏黑一片, 所以一丁點的小事都譽為"台灣之光"( 例如不久前, 一位網球選手打到前八強, 就被冠以"台灣之光"的頭銜, 連李遠哲都招見他, 和他合照呢) 好讓這社會爭回一點顏面, 唉! 淪落至此, 能不哀痛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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