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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忘(妄)誤〈七之七〉
2019/10/03 00:00:11瀏覽672|回應1|推薦45


縣衙中有一種收錢後替人挨打的人,稱之為「毛鬼」。某乙聽說有這種工作很是羨慕,就收了某甲二兩銀子,替某甲挨板子。

 

等到受刑時,這一棍子下去結結實實的打在了某乙的屁股上,某乙疼得實在受不了,急忙將那二兩銀子的酬金拿出來賄賂執行的衙役。衙役得了好處,自然換了個手法,一棍子下去這棍頭先打到了地面上發出了極大的聲響,同時因為角度的關係棍身僅輕輕的碰觸在某乙的身上,並要某乙適時的配合喊疼,這才順利的演完了這齣受刑記。

 

某乙揉著挨了那一棍的屁股出了衙門,向某甲道謝說:

 

「若非有你那二兩銀子賄賂他們,我幾乎要被打死了。」

 

改編自 《耳食錄

 

原文:

 

《耳食錄》.二編.卷八.忘誤

 

縣中代人受杖者曰「毛鬼」。某乙聞而慕之,乃代某甲杖,與之二金。既受杖,楚甚,急以二金賂行杖之隸,杖乃輕。乙出謝甲曰:

「非公金為賂,杖幾死。」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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