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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安全與健康知能?健康識能(Health Literacy)?
2013/11/21 11:09:08瀏覽5394|回應0|推薦1

昨天的媒體報導,國內有幾個學術團體結合台北醫學大學舉辦第一屆"健康「識能」"國際會議,英文稱為Health Literacy,期能改善民眾對健康知識的不足。格主對此完全忽略病人安全的會議,做了進一步瞭解後,覺得有些不解而決定再談Health Literacy 。微笑

由於Health Literacy(HL)這個字,源自美國,在1974年首次出現以後,一直到1992年以後才逐漸受人注目。推廣這個概念近年已是全球的趨勢,但主辦單位避開邀請美國與會(刻意?)應該是美中不足的事,而不談病人安全的Health Literacy,則是一個更不知目的與重點方向何在的討論會,令人非常訝異!驚訝(喔、什麼、啥)


根據OECD不久前的調查,教育水準最高(以大專畢業佔全人口的比率)的10個國家,分別依序是1. 加拿大、2.以色列、3.日本、4.美國、5.紐西蘭、6.南韓、7.挪威、8.英國、9.芬蘭及10.澳州,但不能與HL的水準劃上等號。

格主在部落格中曾寫過以此為主題的文章,當年也曾參考過很多文獻,但卻沒印象看過健康「識能」的說法,且一向在做病安教學時都慣用「健康知能」而非「健康識能」,所以看到識能兩字,趕緊去做功課,以瞭解現在的趨勢。大笑

從命名學及語源學的觀點,以下提出一些見解,僅供參考。

HL在國際間的原始定義,就是指民眾(健康消費者Health consumer)在獲得健康知識並體認其價值後,採取有效措施和行為的能力,這些能力包括如何(How to)閱讀,理解及運用(Act on),如做決策及簡單的計算。

知能的「知」可用造詞的方法得到其涵義,即是認知、知道、知曉關於醫療知識或常識的能力,而識能的「識」,如把它當作動詞,就只有「辨別」好壞或對錯的意思,如用造詞,也只能擴大解釋為見識、辨識和認識的能力,並沒有涵蓋使用這些取得訊息的能力。

所以HL的關鍵詞是「知」能而不是「識」能。


在線上教育部國語辭典及格主手邊的國語字典中,都查不到健康識能四個字,在國家教育研究院的網站上,倒是把HL翻譯成健康知能。尷尬

唯獨國家衛生研究院將HL稱為健康識能,莫非他們想學韓國政府最近把韓國"泡菜"改名為「辛奇」(Kimchi),並強調此政策適用在中港台三地。懷疑

但很可惜,「健康識能」這個「新奇」的造字或造詞,並沒有像林來瘋(Linsanity)被字典收錄採納。所以格主今後仍將繼續使用健康「知」能這個比較符合邏輯的專有名詞。

總而言之,站在醫療的立場,我們有必要廣為宣導HL的理念,有必要利用各種IT功能搭配各種易懂的圖譜檔案,來提供給一般民眾正確又實用的資訊,為全民健康把關。不僅是健康人有此需求,病人及家屬更有「知」與「被告知」的權力,不管是為了自主選擇的權力或自我保護,基本上就是少不了安全的條件,因此沒有將病人安全的議題納入健康知能研討會,應該可以說是稍微離譜,其學術水準恐遭人質疑,務請先進同道們多費心留意了~。掰掰(881、咕掰)


<延伸閱讀>

*健康知能(Health Literacy)與病人安全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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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tsafetyrm&aid=956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