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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還在說口譯哥太年輕
2019/01/20 20:39:58瀏覽86|回應0|推薦0

針對「口譯哥」趙怡翔駐美人事案所引發的爭議,撇開一些帶有政治目的的操作外,不少媒體或網友也提出諸多評論,大致不脫以下三個論點:1.他太年輕(實已31歲)、2.任命不符行政倫理、3.過去沒有太多的外交經驗與缺乏人脈等。

 

 

 

【摘要2019.1.14.蘋果 蔡一生】針對「口譯哥」趙怡翔駐美人事案所引發的爭議,撇開一些帶有政治目的的操作外,不少媒體或網友也提出諸多評論,大致不脫以下三個論點:1.他太年輕(實已31歲)、2.任命不符行政倫理、3.過去沒有太多的外交經驗與缺乏人脈等。

台灣社會的偽善,在這次事件中又再度表露無遺,許多人平常口口聲聲說要給年輕人機會、高薪,現在卻反過來拿年齡做為批評的依據。看看國外的例子,現任奧地利總理庫爾茲,在27歲時就已擔任奧地利的外交部長,4年後擔任人民黨黨魁、並於2017年以31歲年齡成為奧地利總理;法國現任總統馬克宏當選時僅39;而先前一度被視為美國白宮幕僚長熱門人選的艾爾斯,現年也才36

比爾蓋茲20歲創辦微軟、馬克祖克柏同樣也在20歲時創設了臉書;當我們在稱頌這些來自全世界的青年才俊時,竟然說趙怡翔31歲還太年輕?講得不客氣一點,不是趙怡翔太年輕、而是台灣的政治人物普遍都太老了 

再談行政倫理,有些人說這個職位要先當過組長、處長、總領事等職務滿幾年以上,簡單來說就是要按部就班排隊升等的意思,事實上這個以年資而非績效做為升等依據的制度,就是大多數年輕人不願意進入公務體系的原因之一,因為在前面排隊卡位的人實在太多了,等到自己好不容易熬出頭時也已失去了鬥志和憧憬。

相反的多數民間企業著重的是績效,主管或企業主比員工年紀小或資歷淺的比比皆是,大家看的是能力、潛力,以及各種職務的實質貢獻,將「倫理」這個概念套用到職場上,只會抑制大家努力的動機、本身就是一種落伍 

最後說到外交人脈與經驗,固然具備這些基礎或有助於工作,但並不能反過來斷言沒有相關經驗者就屬不適任,有時沒有經驗做為包袱反而更有可能發揮創意與不落窠臼。比如現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過去從未有任何金融相關背景,初上任時也是被無數人調侃或抨擊,但現在有守有為的表現卻普遍獲得媒體與金融界的肯定;P擔任台北市長前也完全是個政治素人,不是反而可以有跳脫傳統政治人物的思維? 

民間企業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SOGO董事長黃晴雯先前從未有任何百貨經驗,一開始不也跌破大家眼鏡?目前擔任網銀「國家隊」的總經理梅驊,在跨足銀行領域前只有電腦產業的履歷。在這個國際局勢與科技演進瞬息萬變的時代,更是我們應該要來思考如何運用創新思維、甚至各種數位科技來拓展外交,或許更有機會突破當前的困境。 

趙怡翔是否能做得好我不知道,那是他自己要去表現與證明的,但是看到社會上這些先入為主、對年輕人的不信任,以及情緒化的謾罵或攻擊實在令人心生感慨,這正是台灣進步緩慢與失去活力的主因。

馬雲曾經虧過「台灣的老企業家別再搞創意,交給年輕人吧」,何時我們的國家社會以及政治人物才能有這樣的胸襟與覺悟呢? 

 

派「口譯哥」凸顯蔡政府用人困境【摘要2019.1.14.蘋果 黃惟冰】「口譯哥」趙怡翔任命案至今餘波蕩漾,不僅成為媒體焦點,更有監委表態將主動調查。不少人質疑趙怡翔之所以能夠「越級打怪」,從部長幕僚直升駐美代表處「政治組長」,比起過往擔任同等職務的外交人員少奮鬥20年,都是因為獲得高層「關愛的眼神」,才會讓這起人事任命案「政治凌駕專業」。

不過,平心而論,「直達天聽」本來就是高層外交人員最重要的資產。將心比心,誰會想浪費時間,跟一個事事需要請示,又經常說了不算的代表打交道?別的不談,僅以美國為例,自川普上任總統以來,國務卿、白宮幕僚長與國家安全顧問來來去去,但美國外交事務不變的核心人物是誰?

不就是川普的漂亮女兒伊凡卡Ivanka),及其夫婿庫西納Kushner)嗎? 換言之,在沒有違反法令的情況下,只要外交部長願意為趙怡翔的代表性打包票,那麼這項任命案的合理性討論,就此可以畫下句點。 

然而,這樁安排,事實上凸顯了蔡政府的用人困境。攤開趙怡翔的行政經歷,自2016年蔡政府上台以來,便一路追隨吳釗燮從國安會秘書長辦公室,再到外交部長辦公室,更長期擔任辦公室主任一職。試想,若非深獲高層信任,使命必達,豈能有此待遇? 

駐美代表處約莫200人的龐大編制內,缺乏與蔡政府高層互信牢固,能夠委以重任之人。因此寧願逆風抗衡輿論,也不願撤回成命。 外交系統對於中華民國體制的堅持,更與民進黨對於台灣主體性的信仰格格不入,兩者歧見難以調和。而這一切,又因為年金改革,而雪上加霜。

在這樣的情況下,蔡政府為了加強掌控涉外事務,以便如臂使指,過去2年已先後修正《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與《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等規定,放寬駐外外交人員的任用管道,提高特任比例。換言之,趙怡翔的派任,看似樹大招風,但不過只是蔡政府在外交領域,嘗試突破用人困境的其中一環。 

 

依法論法 「口譯哥」OK! 【摘要2019.1.14.自由 葉昱呈】外交部安排「口譯哥」趙怡翔擔任駐美代表處政治組長,其合法性遭到外界質疑,對此,筆者有不同的看法。理由如下:

首先,依據「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七條規定:「外交部得應業務需要,給予駐外人員適當名義對外或予以加銜」;同通則第十條規定:「外交部及各機關得視駐外機構實際需要,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專門人才,其員額合計不得逾駐外機構總預算員額之3%。」換言之,外交部依上述通則第十條聘用趙怡翔擔任駐美代表處駐外人員,並依第七條給予適當名義對外,係符合法律規定。

再者,按外交部103年三月二十五日外人任字第10341510920號函修正之「駐外人員對外名義及加銜要點」規定,「給予對外名義」係指核予派於代表處、辦事處辦理業務之駐外人員相當或高於本職之對外名銜。另,「加銜」則係指核予派於大使館、總領事館、領事館或代表團辦理業務之駐外人員高於本職之對外名銜。

此外,「駐外人員對外名義及加銜要點」第十三點亦規定:「駐外機構之聘用人員得『比照』本要點相關規定辦理。」因此,外交部依規定聘用趙怡翔擔任駐美代表處駐外人員,再比照前揭要點給予「政治組長」之對外名義,尚無違法之虞。

 

論資排輩? 談「口譯哥」【摘要2019.1.14.自由 陳昭宇】這幾天的新聞正經歷一場「口譯哥之亂」,從所謂「前」外交官發文表示,自己花二十年才到那個位置,到媒體瘋狂批評口譯哥自己發文「實領十五萬」。媒體搞得好像抓到什麼重大弊案一樣,像是個大新聞。

一個人得到一份工作,有兩種受批評的可能:第一,他得到工作的方式違法;第二,他能力不夠。媒體對口譯哥的批評確實兩種都有,卻相當故意地把兩種混起來談。

針對第一點,媒體常說他沒通過外交特考。但事實上,口譯哥的任用屬於「機要任用」,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一條,本就不受第九條依法考試及格的限制。歷代政府都有這樣的任命,前總統馬英九當初回國時也用過這一條,於法上自然一點問題都沒有。

剩下可以批評的,就是能力不夠的問題了。藍媒總是抽換概念,把未經考試、沒有按文官體制晉升,抽換成沒有外交能力。這種論調根本性否認機要任用制度與外交上常見的「政治任命」,實際上根本只想騙騙百姓。否則,怎麼沒有任何立委敢現在出來主張修法廢除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一條呢?

要論能力資格,口譯哥在加拿大生活多年(已放棄加拿大國籍),大學就讀政治,接著取得倫敦大學經濟法碩士學位,調任之前是外交部長辦公室主任,真的不夠資格擔任政治組組長?批評的人確定這項職位需要什麼樣的能力、而口譯哥的能力不足嗎?當美國在台協會政治組組長馬志安(Christian Marchant)也在趙怡翔臉書留言表示讚賞時,批評的人還要說些什麼?

還有另一種批評,來自所謂「前外交官」,他們說自己很擔心,口譯哥的人脈不足。說他們在美外交多年的人,參眾議院可以當自家廚房晃才能當組長。先不說有其他外交官具名挺趙,若「前外交官」真的為國為民擔心,人脈又這麼深廣,怎麼不趕快安排口譯哥去你家廚房晃一晃,在這邊發什麼文呢?究竟是為國為民,還是酸葡萄心理

台灣人熱愛批評制度的顢頇、僵化,卻對這種「論資排輩」式的所謂外交體系慣例捨命護航,好像沒有照著老人們的規則走,慢慢等著「輪到自己的那天」,就代表沒有能力一樣。尤其是那些賣肝工作的辛苦上班族,這個時候更不該糾結於口譯哥究竟拿了多少薪水,反而要好好想想,這些「老前輩要年輕人去歷練」的話語,是不是在生活裡常常聽到?你聽到的時候,心裡是怎麼想的?(作者為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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