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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的冤魂 直接找上馬總統比較快
2012/08/24 22:11:20瀏覽1340|回應7|推薦3

「台北地檢署今偵結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被控江國慶案,認為被告行為是為破案立功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仍不起訴。

空軍作戰司令部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遭性侵命案,當時被控犯案的江國慶隔年遭軍方槍決。北檢去年5月間偵結,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並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疑遭錯殺;江國慶家屬控告陳肇敏等人部分,因逾追訴期,檢方不起訴處分。

檢方及江國慶母親聲請再議,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要求北檢追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

北檢上午偵結,認為陳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及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已逾追訴期。

至於殺人罪部分,檢方認為,陳肇敏等人為求破案,客觀上以強光、電擊棒威嚇等不當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雖導致江遭審判,但被告無從干預軍法審判;主觀上,因江國慶涉有嫌疑,被告等人目的是為求破案立功,無殺人犯意,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全案不起訴。

(轉貼到此)

我是不知道馬總統的司法,從特偵組到北檢,為何通通都要想方設法來幫陳肇敏等脫罪。這個案子,看起來是再簡單不過,就是陳肇敏等為了自己升官發財,(陳肇敏還一直升到國防部長),用慘無人道的手段逼江國慶認罪自白,再趕緊安排軍方司法機構,馬上槍斃掉的有史以來,曝了光的重大冤案。以下重貼

建國一百年 夢見江國慶

民國85年間發生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性侵殺害案,軍方當年速審速結,槍決江國慶。但監察院歷經7年調查,昨天 公布調查報告,認定國防部違法指派反情報隊,以非法手段取供,自白內容和客觀證據充滿矛盾,卻火速執行死刑。』『江國慶母親感謝監察院糾正國防部,還她兒 子清白,王建煊表示,這種時間不講話、陪伴是最好的安慰,「待在那裡就是一種關懷、就是愛。」他不是不關心此案,而是不能評論個案。王建煊表示,任何人碰到別人遇到非常痛苦的事,無法用言語或物質給予安慰,這時候就靜靜待在那裡。)』

在二月河的小說裡,記載了清朝開國不滿百年的一個宰白鴨的公案。清康熙皇帝微服出巡,看到死囚死前遊街,突然想起這個死是他親批「斬立決」的六七十歲老頭,囚車上的卻二十出頭!才知道死換人死的弊端。有人被殺,殺人犯也抓到了,使一使銀子,就能換一個窮小子或把罪名安在別的死身上。

對於職司抓賊的官府而言,有人被殺死了,就趕快抓一個人來殺頭,還家屬公道。至於被抓來殺頭的,人是不是他殺的,有那麼重要嗎?順著這個邏輯,明末崇禎皇 帝,李自成造反,遍地盜匪,民不聊生,崇禎獎勵官兵殺賊,一顆人頭一兩銀子,官兵一出城,看到真強盜就躲起來,然後到偏僻農村劫掠,把良民百姓殺頭冒充剿 匪的成績,再回頭賺崇禎的銀子。台灣的執法者,破大案有獎金,還能破格升遷;至於破的是真案還是假案,誰管那麼多!執法者
叫死囚說人是他殺的,要他向被害人上香下跪,再寫下自白說人「真的」就是死囚殺的,輕而易舉。反正人抓到了,趕快殺了,就能升官發財。沒憑沒據?呵,崇禎的官兵還都是直接砍了頭去領賞哩!

原來宰白鴨是有典故的,不知道這個叫不叫執法者的「歷史共業」。想著想著,彷彿夢見了江國慶。「在這死囚牢室裡我已撐持了好多天了。叫天!天不應!喚地!地不靈!幽暗黑牢裡,有誰聽見我的呼喚?觀世音菩薩!耶穌基督!穆罕默德!太上老君!你們聽著:我好恨啊!我恨那些把我送往刑場、推向死亡的軍法官,檢察官們,讓我活著咬他們一口,死也甘心!」

被 姦殺女童的家屬,要找回來的公道,難道是要國家去殺一個無辜的人來抵命嗎?女童死了家屬已經夠傷心,現在多殺這條人命,要算在誰的帳上?對家屬而言,更重 要的是殺人真兇到底在哪呢?江家這點倒是比受害女童家好,起碼殺子的兇手個個有名有姓,一個也跑不掉。而且大部分都還活著,不必找上他們家人。監察院長王建煊在開頭時就表示,他不能針對個案發言,這是規矩。報告院長:「如果蘇建和案,主嫌王文孝不是被軍方很快的槍斃,蘇建和三人可以在死活之間搞這 麼久嗎?第一個可以說是個案,江國慶是第幾個了?」軍方的歷史共業,可以回溯到明朝,跟崇禎時不打土匪,只栽贓良民殺頭領賞的官兵一樣。這不是個 案,而是通案,只要抓錯人,判錯案的懲罰不是立刻報復在自己身上,他們的心態就會跟死囚殺人心態相同。殺人時反廢死,可以爽一下,殺完人被抓到,就成了廢死的。如若不信,把這些人一個個揪出來,通通判死,看他們是廢死還是反廢死?

所以,我已經證明軍方亂殺人,殺錯人;或是先殺了,趕緊升官發財,不管其他人死活是通案,不是個案。因為升官發財是軍人最強大的殺人誘因。不針對通案訂出管理的辦法,這個國慶之後,還會有很多個國慶!王院長尸位素餐,只會在一旁安靜的陪著,看江國慶被槍斃了那麼久,卻甚麼也不做。只曉得等待生命,等待死亡,等待著,永遠也不會來臨的寬恕!

(重貼到此)

再跟北檢說一遍,別再掰扯啥『被告等人目的是為求破案立功,無殺人犯意,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的鬼話了,您們都沒有信仰,不怕報應嗎?沒有一個殺人的,是以殺人為目的,然後讓你北檢說:

Eureka!這裡真的有個以殺人為目的的有殺人犯意,被我辦到了。

我說北檢啊,給您們再辦一百年,辦到人人發神經,辦進杜鵑窩裡,還不一定辦得到啦。我請您們跟我覆誦一遍,來..

升官發財是軍人最強大的殺人誘因

這樣子懂了沒?還記得馬總統上回對特偵組不起訴陳肇敏等的時候說,我們已經把江國慶平反,還江家人公道了,至於沒有人需要對冤殺江國慶的殺人罪負起責任..啊!原來是因為法條不好,追訴期太短了,回頭請司法機關檢討修訂。

怎麼修了這麼久,還是辦成一樣的結果..

「北檢上午偵結,認為陳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及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已逾追訴期。」

他馬的,大家是把馬總統當白痴,人人都在他頭上拉屎的,把他的說話當屁嗎?又,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甚麼時候變成了『已逾追訴期』呢?

前立委徐國勇律師曾在三立《大話新聞》表示,如果檢方依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致死罪,「那追訴期則有30年,質疑為何不這麼做?

怎麼同一個江國慶的案子,特偵組辦完不到一年,換到北檢,這個案子的時間就已經過了三十年?這難道又是馬總統的大法術..

「馬總統,聽說您有大神能?」

是啊,

「那一億元,對您來說,只是一毛錢囉?」

沒錯。

「那三十年,對您而言,只是一下子,對吧。」

是的。

「馬總統,可不可以請您自己拿一億出來國賠給江國慶的媽媽..」

沒問題...等我一下子。

...

「嗯,馬總統,這三十年倏焉已經到了,請您拿出一億來賠。」

馬總統說:「你搞錯了,才剛過了一年,過完十六年而已啦。還記得我們上趟說要修法,避免以後再碰到江國慶這樣的案子嗎?」

「呀!記得呀,怎麼?難道馬總統您已經把那個追訴期修改了。」

是啊,我找到了一條「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致死罪」,咦,有三十年追訴期ㄟ,時間太長,所以我先把它修改得短一點,修成十五年。這樣,就算再多碰上幾次江國慶的案子,也通通不用再怕了。

北檢偵結時認為,陳肇敏等人涉嫌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已逾追訴期。

嘆曰:

冤情無止息,哀哉江國慶,偕父歸來時,同謝馬總統。

這一趟請您倆用力的謝,讓這個姓馬的,懂得一點敬天畏人,做人的道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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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華人特色
兩岸一家
2012/08/25 10:38
中國有谷開來案,
台灣有陳肇敏案,

共同的特色,
皆是以保護高官為最高指導原則。

這叫做有中國儒家特色的社會正義!

為兩岸華人按“贊”啦!


綠不疼,藍不愛的臺灣人陳肇敏
2012/08/25 09:17

天地有政氣了不起,陳肇敏騙死活著的江國慶,您則是連死掉的江國慶也敢騙,比陳肇敏更了不起,您一定是無神無鬼,跟馬總統一樣。

 

陳肇敏(1940年7月10日),臺灣

2000年,陳肇敏為首位造訪甫當選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的軍方人士

獲升為國防部副部長

2004年,加入三一九槍擊案真調會

2008年,馬英九挑選離開軍中四年之久的陳肇敏出任國防部部長,陳肇敏的臺灣人背景是獲得出線的重要原因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8-25 09:54 回覆:
我想,我們路見不平一個閒人,只能幫到這兒了,江國慶和江爸,識得了這些人的嘴臉,半夜記得給他們耳邊呵風,保佑他們身上別生爛瘡,手爛腳爛,長命百歲唷。

小子
明白
2012/08/25 06:53

以前我總是覺得馬英九笨笨的

又加上他執政無能

更讓我覺得他更笨

可是卻有很多事情卻無法說明

於是有一天

我假設他是聰明的

我相信版主也看到了


路客
宰白鴨
2012/08/25 03:46
版主博學廣聞﹐豈能不知國家立法修法非總統職權專屬。江國慶案以情理上說﹐李登輝﹐陳水扁的責任不是更大? 版主反責之於馬英九﹐不更是繼承了宰白鴨的傳統! 政氣雖不必然為正氣﹐既立意為大眾喉舌﹐豈能不慎呼? 願共勉之!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8-25 09:13 回覆:

我們來看看宰白鴨的定義

『清康熙皇帝微服出巡,看到死囚死前遊街,突然想起這個死是他親批「斬立決」的六七十歲老頭,囚車上的卻二十出頭!才知道死換人死的弊端。』

李登輝陳水扁又不知道有宰白鴨,是被馬英九發現的,他用不起訴陳肇敏等還江國慶公道,給江媽國賠一億給江家平反,這趟他是更狠,把所有老百姓當白鴨宰,順便再宰一趟江國慶這隻死了十五年的白鴨。


DEMO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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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症下葯
2012/08/25 01:23

症氣不通,找症氣門的白眼郎中比較快。

::



2012/08/25 00:50
關心你們家李登輝吧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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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不能面對鐵一般的事實
2012/08/24 22:40
陳肇敏是綠營政治人物, 句號. 江國慶的冤魂應該去找李登輝, 和一干綠營政治人物.
馬英九為了舔綠, 任命陳肇敏當他的首任國防部長, 這絕對是馬的錯誤, 不過真要把責任都推到他身上, 也得自己夠綠才能說服自己了.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8-24 23:52 回覆:
了不起,陳肇敏騙死活著的江國慶,您則是連死掉的江國慶也敢騙,比陳肇敏更了不起,您一定是無神無鬼,跟馬總統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