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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敏免訴 誰餵馬總統吃的起雲劑?
2011/05/26 13:51:16瀏覽3016|回應12|推薦7
子曰:必也正名乎。

『造成江國慶冤死的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人獲不起訴,引發爭議。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今天表示,濫權追訴致死罪是「身分犯」,且要明知冤枉卻故意追訴,陳肇敏和反情報隊人員都不是濫權追訴罪的處罰對象。』

有人問:「板主,您標題說『誰餵馬總統吃的起雲劑?』是甚麼意思啊?」是這樣子的,這一陣子,因為板主一力,炒熱的江國慶案司法不公的話題,一直想談關於黑心食品起雲劑的事,就只好擱著。放在這個標題,絕無任何指涉,好比誰被餵狗屎,或是吃多了毒起雲劑,用多了塑化劑,吸收了各種環境荷爾蒙,使得精蟲都死了,男生變娘這類的問題..

只是給板主自己提個醒,得空還是要談談毒起雲劑的事,如此而已。

呼,嚇我一跳。」有人擦了擦汗:「所以這會兒要談的是法務部法條有沒有搞錯的問題嗎?

法務部認為..

『承辦江國慶遭刑求不當取供案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永欽,經過近1年的調查,認定江國慶確曾遭當時空軍總司令部的反情報部隊多名保防官,以強制、恐嚇及濫用職權凌虐等違法方式不當取供但因本案發生於85年,已因法定10年的追訴時效而消滅,檢方因此讓陳肇敏等9人不起訴處分。

可是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則說...


『特偵組組成軍司法聯合調查小組,主導重啟調查謝姓女童遭姦殺案,但陳肇敏等人卻不獲不起訴處分,特偵組已經變成軍司法聯合卸責小組。林峰正說,特偵組指稱,他們告發陳肇敏等人,是違反刑法125條的濫權致死追訴罪,但認為陳肇敏等人不具有軍事檢查官、審判官的權限,不適用此法條。』

馬總統聽的迷迷糊糊,


感謝馬總統不到六個月就還江家公道!
愛護子女人情之常 馬總統還把江媽當人嗎?
尊重司法馬總統 江國慶哪兒平反了?
冤!追訴期已過?馬總統也被江國慶!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濫權追訴致死罪是「身分犯」,『指的是軍法、司法檢察官或法官』,且要明知冤枉卻故意追訴,陳肇敏和反情報隊人員都不是濫權追訴罪的處罰對象。』

總統聽了,不覺口渴,隨手接過隨扈端來,不知內含起雲劑多少趴的果汁,一口吞下...

嗯,法務部說的有理!『總統馬英九表示,江國慶案礙於追訴期已過,檢察官未能起訴涉刑求人員,在此案適用上,與民眾合理期待有距離,他希望法務部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通盤檢討改進。』

馬總統這個判斷,是有他的道理的,啊,遙想當年,馬總統當市長,被起訴貪污特別費,嗯,這個就是身分犯,像余文,只能頂掉偽造文書的部分,多虧大水庫和宋朝公使錢的幫忙...「唉,板主,你怎麼三句不離馬總統特別費,太老梗了,換一個吧...

特別費除罪 扁哀怨:為何獨漏我。立法院日前通過特別費除罪化,因國務機要費案被判刑的前總統陳水扁格外眼紅,他昨天透過「阿扁札記」大吐苦水說,為何七千五百位公務員都適用特別費除罪化,獨漏阿扁一個人?」


阿扁啊,你犯的那個貪污國務機要費,與一般市長首長貪的特別費,是不同身分的身份犯,貪污國務機要費指的是總統,『誰叫你要當總統?

有人說:「不對呀,那吳淑珍不是總統,怎麼也辦她?

國務機要費案,檢:扁珍共犯貪污【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釱黃國樑/台北報導】『攸關陳水扁下台與否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結果大出一般預料之外。根據陳瑞仁檢察官的調查,陳水扁總統與吳淑珍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總共假藉國務費核銷機會,從91年7月到95年3月,連續詐取新台幣1480萬408元。』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官字兩個口,能斷十條路。

因為有了這種忽隱忽滅,似有若無的身分犯,黑幫老大幹壞事,就賴給身分地位較低的小弟,市長特別費貪污,就賴給蒐集發票的...啊,怎麼又說回來了。

有人幫著釐清思緒:「所以板主是說,一群人幹著壞事,也要先正名,好比小偷要去搶錢,要先正名成強盜,才能叫搶劫罪嗎?」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應該說,是要先當檢察官,法官,然後刑求完設局詐騙江國慶,把他槍斃,才能叫濫權追訴致死罪。

其他人,刑求完設局詐騙江國慶,把他槍斃的,不算!(算江國慶倒楣也成,只是不知怎的,連其他各式各樣殘忍暴虐的殺人罪,也同時一起,全不算了)

公平,就是所有人一律平等,但是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平等。有人說:「想不到幹壞事的也有分身份地位..

伊索寓言裡,有隻蝙蝠,飛到鳥國幹壞事被抓,『我是獸國的』,鳥國只好放了。飛到獸國幹壞事...嘿!牠又自稱牠是鳥國的。

有人懂了:「原來身份犯,只是一種禽獸邏輯啊!

走筆至此,板主也口渴了,起身去巷子口買杯果汁,鄰居家養了條狗,對著板主搖尾巴,喝完果汁,感到很熱,板主於是把外衣脫了,打著赤膊回來...

嘿!那笨狗,竟然傻不隆咚,惡狠狠對著板主狂吠,還咬了板主一口...

有人問:「那..那狗是瘋了嗎?快!快去打針狂犬劑

楊朱之弟曰布,衣素衣而出。天雨,解素衣,衣緇衣而反。其狗不知,迎而吠之。楊而怒將撲之。楊朱曰:“子無撲矣!子亦猶是也。向者使汝狗白而往黑而來,豈能無怪哉?”

如果你家養的狗,出門是白的,回家變身成一隻黑狗,『打死牠都有可能!』瞧,連衣著,外皮的顏色,都那麼重要。身份不身份,當然更重要!可笑有的台灣傻百姓,硬做解人,

許榮洲姦殺女童求刑二十年,陳肇敏等刑求虐殺江國慶為何可以免訴?

唉,平平都是人,人家可是有身分,有地位,絕對不是一般人民的大官,有終身俸加十八趴,許榮洲是誰?江國慶又是誰?

顏色不對,打死都有可能...去!

嘆曰:

虐殺江國慶,當成打死狗,不辦殺人者,何異於禽獸?
吞了起雲劑,總統腦空空,板主很著急,誰能來救她(誤)?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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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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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人都搞不懂, 怎評論?
2011/06/05 22:22
看不懂事實,
就多讀書吧!

JCL
真的要修法才能治罪嗎?
2011/05/27 06:36
申訴期十年的公務員懲戒法是懲處不到陳肇敏等人
就算修法改成二十年也不能溯及既往
但重點是申訴期有二十年的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致人於死為何不適用呢?
檢方說違法刑求的人沒有追訴處罰的身份所以不適用
既然他們沒有身份,那他們可以介入調查嗎?他們刑求得來的自白有證據力嗎?
陳肇敏和軍事檢察官、法官依沒身份的人用不法刑求得來的自白來追訴處罰致江國慶於死
難道不算濫權嗎?
也許他們可以辯說不知道那自白是刑求得來的
但江國慶後來有翻供說被刑求才寫的啊,他們怎不去追查呢?
後來出現了可能是真正兇手的許榮洲時,為何他們不重新調查,反而匆匆趕在空軍節前夕把江國慶槍斃?
這些都不算濫權追訴處罰嗎?
如果他們知道有可能捉錯人,卻將錯就錯,那犯的可能就不只是濫權追訴,而且是故意有計謀的殺人了
這裡我就贊成邱毅去告發陳肇敏等人殺人罪了
如果適不適用濫權追訴處罰這點還有爭辯空間的話,那檢方就不該斷然說不適用,而應該一併起訴後讓法官去審
這真的讓人不禁懷疑檢方是不是只想辦個許榮洲還江國慶無罪就算了事?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7 06:49 回覆:
這個就叫『難杜悠悠眾口』,別說眾口,陳肇敏兩個多月就斃了江國慶,連一口都很難杜,趕緊殺掉滅口,這樣懂了沒,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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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希特勒也沒親手殺六百萬猶太人啊,那都是納粹,蓋世太保們殺的。法條馬總統比較熟,當他想要,就算沒有,也能馬上立一條...
2011/05/27 02:48
你說對了 確實要修法才能治罪
在沒修法之前  是沒有辦法判誰有罪的   除非你想要搞阿拉伯人丟石頭或是中共紅衛兵那一套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7 06:45 回覆:
咳...你漏了,我再補一句...

『當他不想,就算你說甚麼死豬,禽獸,狗改不了,吞塑化劑的...嘿,就算法條如滿天繁星,恆河之沙...他總是能精確無比的剛好閃過,永遠都是...』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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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5/27 00:51
以前自己想做蜂蜜蛋糕,怎麼做都烤成上下層不同密度.
後來請教蛋糕師傅,他挖了一沱像小護士創傷膏的東西給我,
說,加進去就好了,我問他那是什麼東西,他說是乳化劑.
從此,我再也沒買過我最喜歡的蜂蜜蛋糕.

不只飲料問題,大家自求多福吧!

不過,以過往的經驗,三個月後,大家就不會再關心這件事了.
然後,黑心照黑心,直到下一次再發生事情,才再來群情憤慨.

唉,人民如此青蛙,難怪商人官員,肆無忌憚的用溫水煮之.

測試一下!
起雲劑,不就是乳化劑?
2011/05/27 00:27

罐頭物質紛雜,成份各有極性.親水端溶於水,疏水端溶於油脂.若有界面活性劑,混伴果汁之內,添加飲料之中.溶解避免分層,懸浮分散均勻,沈澱則不發生!簡言之!日常清潔用品,使用肥皂洗滌,本是如此也!所謂合法起雲劑,就是食品添加物,皆有管制標準!DEHP.用以製作玩具,或之食品外包裝!歐美已然禁止,列管多有限制.然斯毒性之物,竟現飲食之中,誠不可思議也!

消息聽畢,總統府上下,百官眾立委,聞訊驚駭莫名!

(汗哪!莫怪.如練辟邪劍譜般,精蟲減少,造子難成.雄鷹不振,乏味不幸,家庭失和!原本昂藏瞵視,英姿煥發之男兒.今則化為繞指柔,變得娘娘腔是也!何致此焉?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故而採購飲料,食品注意安全,只用深海離子水.時光荏苒,歲月如梭.於是相安無事,又過了好幾年!衛生署檢驗員,心血來潮,抽測檢驗,大吃一驚!超高標之離子輻射,致癌危機,聳動標題,躍登媒體頭條!

沒被三聚氰胺給結石,也被塑化劑所毒害.沒被塑化劑所毒害,也讓核子廢水給嚇死!哎呀...台灣人活著,當真不容易啊!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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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文又一篇
2011/05/26 22:07
這位板主  要用甚麼罪名起訴陳肇敏?
法律要求 STRICT TERM
板主把法律條文搬出來   說說哪個罪名能在陳肇敏身上成立?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7 00:51 回覆:
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對了,陳肇敏又是怎麼斃了江國慶的?

希特勒也沒親手殺六百萬猶太人啊,那都是納粹,蓋世太保們殺的。法條馬總統比較熟,當他想要,就算沒有,也能馬上立一條...

當他不想,就算你說甚麼死豬,禽獸,狗改不了,吞塑化劑的...嘿,他總是能精確無比的剛好閃過,永遠都是...

『總統馬英九表示,江國慶案礙於追訴期已過,檢察官未能起訴涉刑求人員,在此案適用上,與民眾合理期待有距離,他希望法務部檢討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通盤檢討改進。』


所以說...
2011/05/26 17:18

所以說蠢蛋馬英九才會用呆瓜黃世銘,

當初拉法葉案,黃世銘不肯配合辦事,

阿扁馬上把他撤換冰起來,聰明人才不會讓他出來惹事。

辦冤案有個屁用,越辦越麻煩,

還不如去跟老共嗆聲被人海扁,回來哭訴就能騙到票。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6 18:57 回覆:
哀公(誤)兄,您又忘了站在『民』的立場,

馬總統,別聽馬迷,馬屁精的瞎說,以直錯諸枉,人民才會服氣,像這種枉法縱放拿十八趴自己人的,以枉錯諸直,那就是逆天了!

本來,以為只有楊朱之弟養的狗,才會認身分,不認人。

或者,馬媽媽叫您吃飯,您都不敢夾菜,因為馬媽媽沒要您夾。如果一個公務員,只會墨守認定的法條,卻忘了那顆為民服務的心,只想做大官,不肯做大事,國父也會抗議啊!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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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無賞,沒錯照罵
2011/05/26 16:50
真正抓到小偷的警察天天被罵
可在他前面任職的那幾位
任憑寃案發生, 任由小偷橫行
抓不到就是抓不到
不受理就是不受理
結果安然下莊, 屁事皆無

反而真正抓到小偷的警察被人譙這譙那 ....
沒是非至此
還侈言什麼"天氣"? "政氣" ?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6 17:34 回覆:
不患寡,患不均,這裡也說得通。

阿扁不管小偷,百姓很慘,馬總統抓到了小偷,「嗯,這是身份高貴,決不是一般人民,有領終身俸加十八趴的...所以免訴

平平都是小偷,馬總統還把他分等級!公平,就是所有小偷一律平等,馬總統抓到免訴的小偷,比其他小偷更平等。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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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所常說的
2011/05/26 16:17
因果關係,

看由多遠來判斷。

政府當然是直接的劊子手,怠無疑問,不可輕饒。

但是,民眾樂於被記者洗腦,版主也不同意?

我認為這還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6 17:26 回覆:
通常,只要扯到共業,全家就是你家之類,最後一定不了了之,這個叫轉移焦點,

好比日前談十二年國教,有個楊姓副教授就談得很好,他只問一句,誰受惠?上李濤節目,卻被烏龍轉桌,

『如果我們台灣的家長不改變望子成龍的心態,教改哪會成功呢?

李濤是幫馬政府治下的黑心教育部背書,『十二年黑心教改,就跟過往所有黑心教育政策一樣,不堪聞問,無需檢討,也不必究責,真要追究...「那還不都是你們這群鬼島冤大頭家長望子成龍的錯誤心態害的嗎?」』

然後李濤夫妻,就把他們的子女悄悄送了出國,「感謝台灣的教育,終於把我的兒子逼走了。」---李艷秋。

台灣教育,則還在繼續荼毒老百姓,老百姓的子子孫孫。啊,感謝李濤和馬總統。

有的時候,多問兩聲誰受賄(誤)..惠?會讓自己也受惠(^^)


版主你標題錯了
2011/05/26 15:49

第一,起雲劑沒錯,是塑化劑才有問題。

第二,馬總統沒吃塑化劑就是這個樣子,吃了也不過是這個樣子,

          你根本不可能知道他有沒有吃過塑化劑。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26 19:01 回覆:
如果板主說「來,總統,我們餵您吃塑化劑...」馬總統會說「XD,當我是江國慶啊?」

說是起雲劑,比較容易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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