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抗議馬總統汙名化白色恐怖受難者 消費二二八死人!
2012/07/17 13:07:22瀏覽813|回應14|推薦9

綠批馬追思言論,藍:勿傷口灑鹽馬總統昨天出席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追思儀式,提及自己歷經司法訴訟的經驗,被民進黨立委批評「不倫不類」、「亂七八糟」。對此,國民黨發言人馬瑋國表示,總統是將心比江,民進黨為政治目的斷章取義、扭曲,是對受難家屬的傷口灑鹽。』

在上一篇「陳啟祥想找吳敦義 卻為何找上林益世?」我說到..

『自由時報報導:日昨馬總統出席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追思儀式,他表示,一定要「將心比心」面對,才能獲得受難者與家屬的諒解。馬並重提他在五年前也曾「經歷過一場司法的訴訟」(指特別費案),讓他更深刻體認到在幾十年前,受難者與家屬遭遇到不當追訴審判時的感受,只是他比較幸運, 能透過司法程序返還清白,但在戒嚴年代,這些受難者沒有這麼幸運。』

好幾個綠委聽了,氣到跳腳,說這是不倫不類,還有說他笑死人的,亂七八糟。謝長廷說這叫「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過我比較喜歡這句,馬總統在"笑"死人..

啊我就是比較好運啊,不然你們這群死人要怎樣?

拜託誰行行好,能叫馬總統這個新版孟姜女「麥擱靠啦」,真正的將心比心,你馬總統的白色恐怖,是自己先貪汙特別費,再掰出大水庫理論,夥同司法來欺騙世人,

凡,事前花用,加上事後被抓到捐出之總額,恆大於等於貪污特別費價金者,謂之貪污特別費大水庫理論,不算貪汙。簡稱「大水庫理論」。

再讓同夥司法,翻到中國宋朝,發現有個公使錢,可以準作特別費,Eureka!給這個法官打敗..喔,是找到了,貪污果然是種歷史共業咧。

不過,就如同所有的祕密一樣,總在事件當時找不到,卻在很久的將來跑出來,當馬總統想湮滅罪證,把同夥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改成公開分案時,彼時的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忍不住罵道,負心薄倖,「馬總統,難道您都忘了您的特別費案,都是靠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讓您無罪定讞的嗎?」

從這一段簡短的回顧,我們可以知道白色恐怖有多威,當你站在他的對面時,你就算是個老百姓,照樣把你抓起來當成貪官槍斃,但是當你是白 色恐怖的成員,是他的一份子時,就算你貪汙罪證確鑿,事後捐出7200萬,它還是如同清風拂面,鳥語花香,桃花源記一般,能讓馬總統選上總統,再選上一 次。

這裡漏了段幫馬總統被白色恐怖到,特別費貪污無罪之後的"平反"。有人可能搞不懂,馬總統既然特別費貪污被判無罪,一天都沒被關押到,怎麼還需要平反呢?這個玄機,起初我也搞不懂,先來看看馬總統如何幫自己被白色恐怖到,平反自己的過程,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會計法增訂第99條之1條文案,讓爭議多年的首長特別費相關案件可以除罪化。』(2011/5/3)

也許有人會以為,原來這是馬總統一生清廉,名譽是他的第二生命,被講貪汙,等於殺了他的第二生命,所以非要幫他的第二生命之死找回公 道,給他平反。這是一般人對馬總統的將心比心。所以馬總統他乾脆一不作,二不休的把貪污特別費這個項目,整個除罪拿掉,這就好比拿破崙說他的字典找不到" 不可能"這三字,是本爛字典..喔,也是刻意被他拿掉的一樣,在馬總統的字典裡,貪污特別費被拿掉,換上了一生清廉,這個作法就像..

貪污特別費:一生清廉。

不過,一如我先前說的,很多事實真相,要等好一陣子才會偷偷爬出來,

『立法院修法將特別費除罪化後,特偵組公布行政院前院長連戰、張俊雄等一百十一人的特別費案,全數簽結;包括馬英九總統在法務部長任內、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也都「解套」了。』

恭喜馬總統,您真的很好運,不但可以在第一生命還在當總統的時候,親眼見到白色恐怖受難者第二生命的冤情,用把貪汙除罪化的方式給自己平反,還能順便解決了第一生命,從前小時侯,小偷與他的母親那麼小的時候,偷偷貪污法務部長特別費的案子,真是太好命了。

(轉貼到此)

但是我左思右想,總覺得不妥,有些事,不能靠別人『拜託誰行行好,能叫馬總統這個新版孟姜女「麥擱靠啦」』還是要自己來幹,比較保險。這裡,就是要給大家論證,大家總以為馬總統很愛道歉,連別人,別的死人幹過的壞事,他都要搶過來表演道歉。那是錯的。因為那種道歉,根本就是在"笑"死人,馬總統無神無鬼,總以為自己真有大神能,連鬼神都敢欺。請看..

去年,『總統馬英九今天參加228國家紀念館舉行的追思暨文物展,再次向228受難者家屬致歉。馬總統說,儘管他已經為228事件道歉很多次,但聽聞他所屬的政黨、所服務的國家迫害人民,他無法停止道歉。他強調,歷史錯誤可以原諒,教訓卻不能忘記。』看到"無法停止",天!我竟然想到那隻聽不懂人話的亞斯柏格馬..(按:請參「如何懸崖勒「馬」?」)

前年,馬總統說:『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他還沒出生,白色恐怖時,他才三、四歲,「我幹嘛呢」?這是為了過去所犯下的錯誤或罪惡去道歉,如果不這麼做,社會恐怕就不那麼和諧,會有很大不同,這是為了正義與公理,他是歡喜地做,以後還會繼續做。』

呀呼!原來他這麼做,不停的道歉,在他內心老早問過自己了「我幹嘛呢?」而動機也很清楚:就是他這麼作,會覺得很快樂的原因,在前年是為了社會和諧,正義公理。去年是為了某種魔咒,或是成癮的行為,一聽到「X你老木」似的口令:「聽聞他所屬的政黨、所服務的國家迫害人民」,他就無法停止道歉。

今年他有新的快樂,給他「我幹嘛呢式道歉」賦予新的意義。那就是可以用來平反他貪汙特別費,第二生命的名譽。這點,光靠他自己給自己除罪還不夠,這就像辛苦蓋了一間房子,又像林益世在裝聖,裝清廉了前半輩子,一個突發事件就全垮掉。要彌補,得靠更多更隱晦的騙術,好比把自己的貪污,跟二二八白色恐怖的受難掛勾,讓人產生錯誤的聯想(按:林益世道行不夠,看能否使人聯想到陳哲男,或是張宏年,要不,乾脆聯想回四年前還在收牙醫師公會鈔票的他自己)。一想到又能閹然媚於世的欺騙所有國人,自己又回復一生清廉,叫馬總統怎麼能停止快樂呢?

馬總統連竇娥冤,六月雪的陳肇敏冤殺江國慶案,也不忘從中尋找他表演道歉的快樂,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宣讀聲明說,馬總統對國軍發生此一案件(按:指江案)「深表遺憾」;身為中華民國總統,馬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家屬道歉。監察院已提出糾正,國防部對所涉違失應深自檢討,後續責任追究依法盡速進行...

發言人說: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是馬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此案發生在十多年前,但顯示政府仍有需要改革之處,不能容許無辜者受冤,一定要司法勿枉勿縱,厲行法治,保障人權。」

十多年前,馬總統不是剛當完法務部長,貪污完部長特別費,就是剛出任政務委員,都是還在從政的大官,這段發言像是說,江案跟他一點關係沒有。更重要的,瞧,他馬上找到了他幫道歉的快樂,因為他可以藉機又唱一段..

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是馬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

然後,當六個月後特偵組藉口逾期不追訴陳肇敏,馬總統又說,這就是幫江家完成平反。我請大家聽清了,因為「保障陳肇敏殺人的人權,和嘴砲說把逾期不能上訴的司法改革,這就是馬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啦。」(按:這個把陳肇敏逾期不追訴的法條,事過境遷,到今天應該還沒改好,而且,相信我,下一趟由馬總統派另一個特偵組來,肯定能再找到一個讓陳肇敏逾期不能追訴的別的法條。這讓馬總統這個司法改革顯得毫無必要)

幫別人,別的死人跟被害或受難的其他死人們道歉,還能從中得到快樂,真是馬總統一種解癮似享受,不能停的事。

但是,如果那是馬總統自己幹的,這一會子,靠他完全執政,牢牢控有司法與檢調廉政署特偵組,看叫誰監聽,讓誰隱匿吃案,或是叫特偵組佯裝辦案,實際上是伺機想等風頭過去結案的。那種眾人都說是他馬總統百分之一百,自己從頭幹到尾的骯髒事,讓他認真,誠誠懇懇的道個歉,那是門都沒有。

一直道歉,也不是辦法。是吧?

所以,爾後若是看到馬總統又在表演例行性的道歉活動時,肯定又是再笑著哪個死人,若是左顧右盼,遍巡不著馬總統在笑的死人是誰..

別亂看,他就是在笑你,死老百姓!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6638594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jun523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給某網友
2012/07/19 05:39

"3"兄,

因您的回應格式影響閱讀,故予刪除,抱歉。還有,子曰:君子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有的時候,還是要知道"怕"比較好。


shouri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認為自己在228和白色恐怖中受國民黨迫害的當然會選民進黨
2012/07/18 18:37
但從國民黨現在還在執政, 外省族群還沒被民進黨趕下海殺光這件事可以證明, 在228和白色恐怖受到國民黨迫害的並不是多數, 而因為國民黨白色恐怖而受益的人, 還是比較多.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7-18 19:09 回覆:
也有一種是受到新的恐怖,科學家說恐怖給人的動機強過快樂十倍,才會含血含淚含恨的投票。

3
抗議?
2012/07/18 16:31

馬總統汙名化白色恐怖受難者 消費二二八死人!

>>

你是受難者家屬?!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7-18 17:31 回覆:
那要看怎麼定義,照一般定義,不是,如果連被嚇到的,算是受難者。不管身分為何,馬總統用貪汙汙名化白色恐怖受害人,消費死人,有良知的人都應該對他口誅筆伐,警告他別再犯,並為這種卑劣的行為道歉。

shouri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看過了
2012/07/18 11:14
根本是你被老侉子幹剿到體無完膚, 還敢在這說嘴?
老榮民被抓兵不識字錢都存起來死了還給國家是事實, 可你以為當連長就又好到哪裡去?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7-18 12:23 回覆:

噗,我以為那是被人一刀斃命了,才會接下來變鬼出沒於黑夜,再前進墳場的..(^^)

除了那個共匪連長,這裡有另一個命好連長的故事,他抓的兵沒讀過書,很信賴他,於是他去開農場,養牛養羊,小兵就給他打工,養出好大一個牧場。小兵的所有薪餉都是連長代領,小兵吃住農場裡,每個月只拿幾百塊,都存在甕裡埋在土底。後來經人介紹,娶了個台灣智障女孩,兩人在農場養牛放羊,小兵老了,得癌了,跟連長說我的薪水應該有一兩百萬,給我的那口子,嚥了氣,智障老婆被趕回台灣人家中,一毛錢都沒給。

現在這個智障老婆,住在安養院,靠老兵半餉和殘福津貼,勉強支應,這是我去安養院探視家人,聽來的外省老兵悲哀或是外省連長貪婪的故事,有時我們也會誤以為這是時代悲劇,歷史共業,事實上,這些不過都是人性罷了。


shouri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編的故事不好
2012/07/18 09:15
誰都知道當時在國軍底下當個連長, 薪餉勉強可養家活口, 沒事存放一大堆非親非故的台灣長工的錢幹嘛? 你家長輩幫美國人打工賺錢, 又幹嘛放在非親非故的外省連長家裡?
你說他是個旅長, 薪水豐厚, 和美國人關係良好, 利誘台灣長工說幫你投資, 許以高額利潤, 結果被密告政戰單位給法辦, 還比較可信點.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7-18 09:24 回覆:
我建議你若不懂台灣的外省老兵,可以去問一問這個復興崗版主「「米蟲」!請不要讓我掉淚!(電小二推薦)」,大多台灣老兵小時,都是給國民黨軍隊,莫名其妙抓兵來的,有很多不識字,賺錢最多的是藏在桶子埋進土裡,或者連著打工的美鈔和少到不可思議的薪餉,全存在連長家。那個時候,只有連長才成得起家,有妻小子女,打工的外省兵,很多羅漢腳當一世,晚年捐錢給寫成一篇米蟲的文章,被汙名化糟蹋;更多外省兵,老死就埋了,遺產作資源回收,國防部過去十年回收了一百億。

shouri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版主
2012/07/18 05:43
如果你不知道白色恐怖外省人死得比台灣人還多, 那就建議你不要討論這個議題. 謝謝.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7-18 05:56 回覆:

我當然知道白色恐怖,外省人死得比較多,因為老蔣殺人,跟馬總統很像,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就某方面而言,我們家也是白色恐怖廣義的受難者之一,那個恐怖年代,我聽長輩說,他那時專給美國人做工賺美鈔,準備在忠孝東路買一塊地。白天上工,收工領錢,他把錢全存到連長家,快要完工了,全連弟兄的錢把連長家存的滿滿的,突然有一天收工,看到連長家被憲兵圍住,不放人進,隔幾天就聽說連長是匪諜,給槍斃了,長輩工也不打,趕緊跑了..

「那連長家的錢呢?」

長輩悠悠的說,多年之後,他在台北市路邊,看到連長太太和他的小孩衣著破爛,當場還包了點錢給她,這些美鈔..肯定是燒給金爐,給馬桶吃了。


shouri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牛美八
2012/07/17 22:33
國民黨白色恐怖和民進黨綠色恐怖都有殺人. 只是白色恐怖的犧牲者什麼族群都有, 綠色恐怖的犧牲者清一色外省人. 誰比較族群平等, 一目了然.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7-18 05:42 回覆:
這就像日本人侵略,中國人台灣人都殺,族群平等;但是賽德克巴萊,族群歧視,只殺日本人,道理是一樣的。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國民黨
2012/07/17 20:06

如果通過了,

也應該是國民黨先被解散!

畢竟這麼多年來殺人的是國民黨,而不是共產黨。


專吐槽綠色洗版工
綠色賣台倭奴黨和倭寇主子幹掉了百萬台巴子 換來陽明山豪宅 但...
2012/07/17 17:47

民進黨那些為什麼都長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都是因為家族賣台的報應~

為倭寇當鷹犬用機槍毒氣屠殺台灣人,殺的越多賞的越大

所民進倭奴黨這些人渣家族不是財主就是地主

但一般人家如不是這樣男盜女娼壞事做絕,會生出奇形怪狀的子孫喔?

你看看蘇光頭,陳鞠,蔡主席.....

媽祖婆懲罰!

報應喔

 

滯台支那綠畜倭奴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12/07/17 16:43
kinmens,您這是以管窺天...

版主千篇文章涵蓋馬政府的千瘡百孔,鉅細彌遺,句句見血.

kinmens,作批評時,[不勝枚舉][雞毛蒜皮]這些用語,都要舉證的!

比如;[鉅細彌遺,句句見血]我是用[版主千篇文章]舉證的.

您全看過,就知我所言不虛. 如果沒有,那您這叫[為賦反對強批評]喔..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