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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文章 (4):錄影帶業問題的沈思(二)
2014/03/05 16:46:27瀏覽274|回應0|推薦0

(本文原載於:錄影天地第九期,民國七十七年一、二月合刊)

橋上的兩隻羊 

    記得小學時課本上有這麼一個小故事:一條河流上有一座窄橋,一隻黑羊要從橋的東邊過橋,一隻白羊要從橋的西邊過橋。兩隻羊在橋的中間相遇了 。黑羊說:「你退後,讓我先過。」白羊也說:「你退後,讓我先過。」雙方互不相讓,在橋上打起來了。結果雙雙掉下河裏,被水沖走了。這是一則很有啓示性的小故事,事隔二十幾年,回憶起來,仍然印象十分深刻。

    現在錄影帶這個行業很像這則小故事。今天錄影帶業面臨的問題,千頭萬緒,歸納起來,有五個問題:一是不合理的契約問題,二是租金的調整問題,三是盜錄問題,四是公會的雞兔同籠問題,五是日片及A片問題。這五個問題互為因果,惡性循環,除了第四個問題可以由新聞局單獨解決外,其他的問題如果不一併解決,錄影帶業還是沒有晴天,還是必須在陰雨綿綿的泥濘路上蹣跚而行。 

    錄影帶業的這五個問題是彼此共同的問題,可是出租業卻只關心不合理的契約問題,上游商則只關心盜錄問題。出租業把上游商視為巧取豪奪的強梁惡霸。上游商卻把出租業視為欺善怕惡的醜陋宵小。上游商說,只要出租業不盜錄,就自然不必簽約,就可以自由選片。出租業說,只要能自由選片,就自然不必盜錄,就可以完全合法。於是上游商說,你先肅清盜錄,完全合法,我自然會廢除簽約制度。出租業說,你先廢除簽約制度,我自然會完全合法。

    這樣一言一語,一來一往,很像橋上的兩隻羊。現在這兩隻羊還在對峙著,偶而還有一些動作,不知什麼時候會掉到河裏去。 

日片與A片問題不是小事 

    幾乎毎一家出租店都有日片和A片。日片是違反廣播電視法的,A片是違反刑法的。錄影帶出租店的埋怨是每天開門都在違法。一個擁有營業執照的行業,卻幾乎所有業者都違法,這是很値得令政府深思的。法律必須符合人性、符合社會需要。不合理的法律,只將造成執法人員上下其手的機會而已。業者說,警察來了 ,隨時都要準備一、兩千元才能打發。發片商對那一家出租業「看不順眼」,隨時可以來「抄店」。至少日片和A片是跑不掉的。法律的合理性與正當性蕩然無存,結果出租店的民怨卻記在政府的帳上,由整個社會共同來承擔。

    最近新聞局有意開放部分日片,並放寬影片的尺度,這是極値得稱許的措施。不過,日片一部分開放是不夠的,應該要像美國片、歐洲片一般的開放才可以。日文書既然不禁止進口 ,日本片實無禁止開放的理由。最近有不少發片商已到日本去拿授權,準備日片開放後,再拿這些片子來向出租店收權利金。事實上,在日本先上映的日片,在台灣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依照我國現行著作權法規定,只有美國、英國及西班牙的影片,在我國受保護。現在發片商連義大利、新加坡、北歐的影片,都拿來簽約授權,在法律上實在有瑕疵。新聞局在審查授權時,對美國、英國、西班牙以外的影片,實在沒有必要審查,因為這些片子既然在我國不受保護,沒有「權利」,根本無「權」可授,還審什麼「授權」?將來日片也是一樣的。所以將來日片開放後,出租店還是沿襲現在日片的單隻買賣制度,似乎不必擔心多增加多少成本的。

    至於A片,希望新聞局在尺度上能放寬到相當於日本的成人電影的程度。畢竟社會越開放,法令必原須配合修改它的尺寸。日本成人電影開放幾十年,看不見有影響「民心士氣」、「動搖國本」的現象,倒是我們看見日本民愈富、國愈強,成人電影沒落得沒人看了 。反觀我們卻顯得法令嚴苛、地下橫行,充滿了雙重人格的文化。 

雞兔同籠是紛爭之源

    如果資本家和勞工合組一個「公會」,那會是一個怎麼樣的團體?可以預見的,團體的力量早在內部的摩擦中抵銷了,團體所發出來的聲音,將是扭曲、變嗓的聲音。現行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音樂著作權人及利用音樂著作之人,須共同組成團體,來辦理音樂著作之錄製使用及使用報酬之收取與分配等有關事項。新聞局曾函內政部修正這條法律,理由是音樂著作權人及利用音樂著作之人利害衝突,不可能「共同」組成團體。然而奇怪的是今天發片商及出租店卻難免同籠,共同在一個公會之下。聽很多出租店抱怨公會是發片商在控制,然而卻有不少發片商卻抱怨若干公會在包庇出租店盜錄,公會的角色混淆不清,許多出租店根本不想繳會費。

    我個人的看法是今天公會雞兔同籠,角色混淆不清,才是各種問題和稀泥、無法澄清解決的最大原因。如果發片商及出租店各有一個公會,發片商的公會致力於反盜錄,出租店的公會致力於改善不合理的契約。彼此力量集中,各有法律及其他專家為其策劃,大家在體制內各自爭取自己行業的最大利益,這才是合理、健康的制度。 

簽約與盜錄問題須同時解決   

    一月十四日,一群錄影帶出租業與上游商在一家餐廳初步達成一項協議,彼此同意解決不合理的簽約與盜錄問題。最近上游商的反盜錄基金會要成立了 ,而出租店所要求的廢除不合理的簽約制度,卻還遙遙無期。就我個人的觀察,出租店要解決盜錄問題與上游商要改變不合理的簽約問題,顯然出租店比上游商還有誠意。包括新聞局官員及與處理過錄影帶業問題的律師,都認為要解決不合理的簽約問題要先解決盜錄問題。我卻認為二者不同時進行,二者絕對無法解決,而且問題將會越來越惡化。不合理的簽約制度是盜錄問題存在的一個重大原因,不合理的簽約制度無法解決,只會加速地下出租店的滋生、蔓延。我們常常迷信法律萬能,事實上建立在不合理基礎上的法律,只是平地上用堤防築成的河流,一旦有一個缺口,就會決堤而淹沒整個城市村落。有不少外人認為經營出租店的業者品流不齊,沒有什麼水準,有什麼好談的?可是一月十四日在新聞局座談會後,出租業代表一個個魚貫地走出台大校友會館,看他們一張張樸實、企盼的臉孔,再想到他們還要在漫漫暗夜中踽踽而行,不禁百感交集。人生匆促,在迢迢的人生道路上,每一個人都有行將遠赴的目標,有多少行客願去關注道旁日漸枯萎凋零的花朵? 

扭曲制度下的異常現象 

    上游商私下指責許多公會的理事出租盜錄片,可是卻不敢取締。出租店私下埋怨許多上游商契約不合理,可是卻不敢公然點名指責。上游商說出租店不可以盜錄,出租店卻說上游商默許簽約店翻拷,助長盜錄。上游商說出租店為什麼不提高租金?出租店說那麼多爛片怎麼提高租金?由於公會的雞兔同籠問題,影響到盜錄的取締;由於日片和A片問題,影響到出租店出面爭取正當權益的勇氣;由於不合理的簽約制度促使盜錄無法肅清與租金提高不上來。出租業問題一直在惡性循環著,彼此信任差距越來越擴大。出租店普遍認為上游商是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他們自己則是被壓抑的群眾。現在政治管制放鬆了 ,他們走到街頭去呼喊,漸漸有了微弱的聲音,我擔心這微弱的聲音不加以重視疏導,等到大到一定程度,會脫軌變成「出租無罪,盜錄有理」,那時候恐怕不只是兩隻羊掉到河裏去,而是連橋也垮了 ,受害的不僅只是羊而已,還有絡繹不絕、川流不息要過橋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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