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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智慧,與大家分享(20)
2010/01/07 11:35:44瀏覽470|回應0|推薦2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業身與慧命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佛陀說:“須菩提!你不要以為如來會有這樣的想法,認為說出了一個真實確定的法,千萬不要這樣想啊。為什麽呢?如果有人說,如來說了一個真實確定的法,那就是毀謗佛陀,根本原因就是不能理解我所說法的真正含義。須菩提!所謂的說法,就是說一切諸法都不是真實確定的法,沒有真實確定的法可以說,這才叫做說法。”慧命須菩提就問佛陀:“世尊!將來會有眾生聽到這樣的法而產生信心嗎?”佛陀說:“須菩提!一切眾生,既非真實不變的眾生,又不能說沒有眾生。為什麽呢?須菩提!眾生之所以叫做眾生,如來說並非實有一個不變的眾生,只是假名為眾生罷了。”〗
  前面已經講過,即使是佛陀所說的三法印、四聖諦等善法,也只是渡生死苦海的“筏子”,或指示“月亮”方所的“手指”,亦非真實恒常之法,同樣是緣生緣滅的幻法。無明滅,則包括緣起法則在內的諸法皆滅,於涅槃之中不立一法,既沒有緣起法則,也沒有三法印、四聖諦。而無形無相、不生不滅的無上菩提,雖然不是無常生滅的幻法,但是,涅槃無一切相、空一切性,既沒有確定的相,也沒有確定的性,同樣沒有確定的法可得。有得便是執著,無得則證涅槃,無所得即為真得,就如《楞嚴經》中佛陀所說:“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更何況,這個離一切相的涅槃,既無法用有相的言語說出,也無法用妄想心思維想象,正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路絕,故而佛陀才說:“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
  “慧命”,凡夫以無常生滅的業報色身為命,而聖者以法為身、以慧為命。長老須菩提是“解空第一”,即深解般若,以般若為法身慧命。因此,經文中尊稱須菩提為“慧命”。在《阿含經》中,有一天子問佛陀:“何等為上士,所有資財物?雲何善修習,而致於安樂?雲何眾味中,得為最上味?雲何眾生中,得為第一壽?”佛陀回答說:“清凈信樂心,名士夫勝財。修行於正法,能招安樂果。真諦之妙說,是則味之上。賢聖智慧命,是為壽中最。”因此,慧命,又譯為“長老”或“具壽”,都可以作為道高德隆或見道證果比丘的尊稱。
  “眾生”,眾緣和合而生,且歷眾多生死,故而名為眾生。有時又特指有情,即一切有感情和意識的生命。一切眾生,皆五陰(又名五蘊)和合,乃無常生滅幻法,假名為眾生罷了。比如:“汝謂有眾生,此則惡魔見,唯有空陰聚,無是眾生者。如和合眾材,世名之為車,諸陰因緣合,假名為眾生。”“於色染著纏綿,名曰眾生;於受、想、行、識染著纏綿,名曰眾生。”(《阿含經》)不僅眾生是無常生滅之法,此經中的福德、色身、相貌、諸法、凡夫、三十二相、音聲、善法等一切有為諸法,也都是緣生緣滅的幻法,都非真實確定的,皆是假名而已。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問佛陀:“世尊!佛陀所證得的無上菩提,原來是無所得啊!”佛陀說:“你說的對啊,確實如此。須菩提!我所證得的無上菩提,甚至連絲毫之法都不可得,這才假名為無上菩提。”〗

 

 凈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佛陀說:“另外,須菩提!一切諸法都是清凈平等的,沒有高下之分,這就叫做無上菩提。如果能夠以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修一切善法,就可以證得無上菩提。須菩提!所謂的善法,如來說並非真實不變的善法,只是假名為善法而已。”〗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法,但凡是法,即一切法。是法平等,就是前面經文中所說的“諸法如義”,也就是諸法如如平等,沒有高下之分。於無上道中,無有一法,不立一法,無聖無凡,無佛無眾生,無色無心。若有一法,則有對立,即生高下。而一切相對立而存在的緣起諸法,當體即是無上道。故而,不平等的只是虛幻的現象,平等的才是真實的本質。從真實與根本上來講,諸法平等不二,比如,聖凡不二,生佛不二,色心不二等。因此,見道,又稱入不二法門。
  李洪志栽贓並誹謗佛陀說,由於釋迦牟尼佛沒有證悟到根本的“道”,所以“釋迦牟尼是講: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每一層次的法都不是宇宙中絕對的真理。”(《轉法輪》)執著諸相的凡夫之人,心不平等,自有高下,當然會覺得李洪志所說很有道理。然而,釋迦佛根本就沒有講過“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因為於有為法中,所謂“不同層次”的賢聖,即無論是初果、二果、三果、四果還是無上佛果,雖然在斷除煩惱與度眾生等方面有所差別,但是,他們所依的卻都是同一個法——緣起法!而在真實(無形無相的無為法)之中,連所謂的“不同層次”都不存在,即無聖無凡、無佛無眾生,又哪裏會有“不同層次的法”存在呢!
  “善法”,五戒、十善、三法印、四聖諦、六度(布施、忍辱、持戒、禪定、精進、智慧等),乃至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的八萬四千法門,皆可名為善法。離一切相則不執著於有見,修一切善法則不執著於斷滅空見,依此即可證得非有非空、無實無虛的無上菩提。佛陀也是如此,離一切相,依斷惡、修善二法勤苦精進修行,而證得無上菩提的。比如,佛陀對諸比丘說:“我於二法依止多住。雲何為二?於諸善法未曾知足,於斷未曾遠離。於善法不知足故,於諸斷法未曾遠離故,乃至肌消肉盡,筋連骨立,終不舍離精勤方便,不舍善法,不得未得、終不休息,未曾於劣心生歡喜,常樂增進,升上上道。如是精進住故,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阿含經》)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佛陀說:“須菩提!假如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須彌山都聚滿種種珍寶,有人以此來行善布施;如果另有一人依這部般若波羅蜜經,或者哪怕只是依其中四句構成的一個偈語,領受讀誦、依法修行,為他人解說,此人所得福德,與前面以種種珍寶布施所得福德相比,財施福德實在是不及其百分之一、百千萬億分之一,乃至算數無法計算,譬喻也無法說清了。”〗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須菩提。於意雲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佛陀說:“須菩提!你是怎麽想的呢?你們不要說如來會生起這樣的想法,我要廣度眾生。須菩提!千萬不要這樣想。為什麽呢?實在沒有真實不變的眾生可度,假設如來認為有真實不變的眾生可度的話,如來就有了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須菩提!如來所說的有我,並非有真實不變的我,只是凡夫之人虛妄地以為有真實不變的我罷了。須菩提!所謂的凡夫,如來說根本就沒有一個真實不變的凡夫,只是假名為凡夫而已。”〗
  “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佛陀與聖者也都會隨順世俗自稱為“我”,實際上,他們當然清楚了知諸法都沒有確定不變的“我”。在《阿含經》中,佛陀說:“若羅漢比丘,自所作已作,一切諸漏盡,持此後邊身,正復說有我,我所亦無咎。”“於彼我我所,心已永不著,善解世名字,平等假名說。”
  “以為有我”,是萬惡之本,既是一切自私自利的源頭,又是一切惡見的淵藪。《阿含經》雲:“斯等諸見,一切皆以身見為本。”輪回中的凡夫往往都認為諸法皆有“神”、“我”、“靈”,即誤以為色身中有一個真實常住的靈性為“我”,“凡夫之人以為有我”,所以為私為我,起惑造業,輪轉生死。一切聖者都是認為諸法皆無“神”、“我”、“靈”的,而如果能夠了悟諸法無我,則無欲無求,惑業不起,就能解脫生死輪回。聖者的境界,不是凡夫之人依靠凡智可以測度的,所以,任李洪志如何裝神稱佛,還是脫不了“萬物皆有靈”等等凡夫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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