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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智慧,與大家分享(17)
2009/12/31 09:03:17瀏覽435|回應0|推薦0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動物和人平等怎麽行?!——“人類說……”,其實就是李洪志說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須菩提。於意雲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那時,須菩提問佛陀說:“世尊!那些修善的男女,若發殊勝的無上菩提心,應該如何使自心安住,又當如何降伏自己的妄想心呢?”佛陀回答須菩提說:“如果有修善的男女,發起了殊勝的無上菩提心,應當生起這樣的心,我應該把一切眾生度化到無余涅槃的彼岸,即使這樣度化了一切眾生,卻了知根本沒有一個真實不變的所謂眾生得到救度。為什麽呢?發心修佛的人假如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就不是真正的菩薩。為什麽呢?須菩提!實在沒有一個真實不變的發起無上菩提心的法。須菩提!你怎麽認為,如來在燃燈佛那裏得到一個真實確定、可以證得無上佛道的法了嗎?”須菩提回答說:“沒有,世尊!根據我對佛陀所說道理的理解,佛陀在燃燈佛那裏,沒有得到一個真實確定、可以證得無上佛道的法。”佛陀說:“確實如此,須菩提!實在沒有一個真實確定的法,如來可以依之得證無上佛道。須菩提!如果我認為有一個真實確定的法,如來可以依之證得無上佛道的話,燃燈佛就不會為我授成佛之記:你在將來之世必定會成佛,佛號是釋迦牟尼。正是因為當時我已經了知實在沒有一個真實確定的法,可以依之證得無上佛道,所以,燃燈佛才會為我授成佛之記:你在將來之世必定會成佛,佛號是釋迦牟尼。為什麽呢?所謂的如來,就是諸法如如平等之義。如果有人說,如來證得了一個真實確定的無上佛道,這是錯誤的。須菩提!佛陀實在沒有證得一個叫無上佛道的真實確定的法。須菩提!如來所證得的無上佛道,於此道中,既沒有確定的性與相可得,又具足無量清凈功德與智慧,是無實無虛的。因此,如來說一切法,本質上都是不生不滅的佛法。須菩提!所謂的一切法,也不是實有不變的一切法,只是起個假名叫做一切法。須菩提!比如說有一個人的身體很長很大……”須菩提說:“世尊!如來所說的人身很長很大,根本不是真實不變的大身,只是起個假名叫做大身而已。”佛陀說:“須菩提!修佛的人也應該這樣。如果這樣說,我應當度化無量的眾生,這個人就不能稱之為菩薩了。為什麽呢?須菩提!只有了知沒有一個真實確定法的人,才能稱之為菩薩。因此,佛說一切法,都是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的。須菩提!如果有修佛的人這樣說,我應當莊嚴佛土,這個人不能稱之為菩薩。為什麽呢?如來所說的莊嚴佛土,根本不是有一個真實不變的莊嚴可得,只是起一個假名叫做莊嚴而已。須菩提!如果有修佛的人通達一切都是無我的這個法,如來才說此人可以稱之為真正的菩薩。〗
  “號釋迦牟尼”,釋迦,譯為“能仁”,慈悲之義;牟尼,譯為“寂默”,就是離一切相的寂靜智慧。佛陀的德號合起來就是悲智雙運,即以慈悲和智慧,利樂有情,普度眾生。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如,像,平等,同樣,和……一樣,不二不異。了知諸法皆是緣生緣滅的幻相,即離一切相,即無一切相,即無生無滅,即無來無去,以諸法無相故,萬法一如,當下就是無形無相、平等不二的如來。比如,“多修此(緣起)者,則住如如而到達真如。”(《阿含經》)在佛經中,所謂的入“不二法門”,就是了知諸法平等不二,即一切諸法當體即是佛法,而不是在一切法之外別有一個法叫做真如或者如來。古人有偈雲:“青青翠竹,無非般若;郁郁黃花,皆是法身。”又因諸法於無相中平等不二,在佛經中的“如”,又進一步引申為空空如也、無形無相(的如來、涅槃)。比如,“一切眾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眾聖賢亦如也。”(《維摩詰經》)又,禪宗五祖說:“萬境自如如,如如之心,即是真實。若如是見,即是無上菩提之自性也。”
  而外道、凡夫之所以認識不到一切都是般若、法身或實相,都是因為不知道“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這個道理,因而執著於一切法有我,依此執相之心修行,都屬於盲修瞎煉,即使經過無量無數阿僧祇劫,想因此得道都是不可能的,更何況成佛呢!
  李洪志以“有我”的神創論為基礎,經常宣揚動物與人是不平等的,都是為人準備的:“一切動物、生物、植物,都是為人而生,為人而滅,為人而成的,為人而用的。”(《美國》)“所有的動物(不管大小)”“也是供給人欣賞,供給人玩兒,供給人生存,供給人食物,同時繁榮地球,一切都是為人而造的。”(《歐洲》)這不僅等於說吃肉與殺生沒有業報,而且無形中增長了“法輪功”練習者的不平等心。
  不平等心就是狹隘的差別心、對立心,由此而生男女、種族、物種等種種歧視。早在兩千五百年前,印度是由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等四個等級森嚴的種姓構成的階級社會。在當時極其不平等的種姓社會中,佛陀就以其廣大的慈悲與深邃的智慧,公開提出了種姓平等、男女平等,乃至眾生平等的思想。
  首先,佛陀以智慧和勇氣開風氣之先,公開反對不平等的種姓制度。比如,佛陀說:“大王!四種姓者,皆悉平等,無有勝如差別之異。”(《阿含經》)佛陀還允許沒有任何宗教權利的奴隸階級,也就是接納賤民首陀羅種姓,與其它特權階級一樣平等出家修行。比如,佛陀說:“我法中有四種姓。於我法中作沙門。不錄前名。更作余字。猶如彼海。四大江河皆投於海而同一味。更無余名。”“我正法之中。無有高下、是非之名姓也。”(《阿含經》)如果“自恃種姓。懷驕慢心”,將無法“得成道證”,比如,佛陀說:“今我無上正真道中不須種姓。不恃吾我驕慢之心。俗法須此。我法不爾。若有沙門、婆羅門。自恃種姓。懷驕慢心。於我法中終不得成無上證也。若能舍離種姓。除驕慢心。則於我法中得成道證。堪受正法。人惡下流。我法不爾。”(《阿含經》)
  其次,在印度極不平等的種姓制度下,女性沒有政治、經濟、社會、宗教等權利,並被認為是虛偽和罪惡的化身。 然而,在世界幾大宗教中,佛陀第一個建立了女眾僧團,接納女眾出家修行,讓女眾享有宗教信仰、生命解脫的權利。這些在今天看來,可能不覺得有什麽驚人,因為現在如果誰要是說:男女平等怎麽行呢?白人和黑人平等怎麽行呢?那麽,可能就會有人要笑死的。可是,即使在一百年前,假設誰要是說男女平等、白人與黑人平等,可能一樣會有人要笑死的:男女怎麽可能平等呢?白人和黑人怎麽可能平等呢?
  現在,人類已經認識到動物與人都是同類,一切有情眾生都是平等的。比如,德國聯邦議院早就已經把保護動物權利寫入《憲法》,而不僅僅是《動物保護法》,也就是把動物與人作為完全平等的同類,並且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可是,對於人類尊重、敬畏一切生命的努力,自詡“主佛”的李洪志竟然予以責難:“動物和人平等怎麽行?!”(《美國》)“常人過分地做這樣的事情,把動物和人劃同等,那就等於在汙辱你自己,就等於在罵人自己。踐踏人類的尊嚴。”(《歐洲》)這種物種歧視的說法,按照文明社會中的最新道德標準來看,也是不折不扣的邪說。顯然,李洪志已經落後於人類文明進程很多年了,屬於心智尚未開化的人群之列。
  除了宣揚動物與人不平等之外,李洪志還大肆宣揚“人與人是不平等的”,比如,他說:“為什麽人生出來還有男有女?長得還不一樣呢?有人生出來是有病的,畸形的,(人與人)不是一樣的。”(《轉法輪》)李洪志甚至還編造說:“我們學員中有一大部分是不同高層次來的”(《義解》)“將來你可以達到一個相當高的層次”(《轉法輪》)“有一部分學員是很高層次來得法的。”(《要旨》)所以,被李洪志洗腦了的“法輪功”練習者,於不知不覺中,已經極大地滋長了諸如不平等心、貢高心、驕慢心等種種魔心,而這些自大之心迅速膨脹的表現就是,大都自命不凡、狂妄自大、目中無人。此等執著心不除,“法輪功”練習者不僅永遠不能得道成佛,而且必定會墮入魔道,受苦無窮。 此外,“法輪功”練習者所追求的也都是層次更高、法力更大,而非如如平等之法,實在是背道而馳。佛陀說:“如是趣向得真諦法者。不自貴、不賤他。是謂真人法。”(《阿含經》)
  被李洪志邪說所洗腦的“法輪功”練習者,已經背道而馳得實在太遙遠了,與之講真正的大道反倒聽不懂或不理解了,就像與小儒談大道、與夏蟲談冬雪那樣困難。
  如果能夠了知緣起諸法皆是無常生滅的幻法,則不被一切幻相所迷。而通過“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這個道理,必然會“見相非相,即見如來”。也就是無法可得之時即為真得,轉而悟入“一切法皆是佛法”,即一切即道,道即一切,所謂“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楞嚴經》)一切法無實,所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一切法無虛,所以“一切法皆是佛法”。一切法與真如,不一不異,即空即有,無實無虛,這就是真空妙有的境界。
  佛陀明明反復強調諸法無我,“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而李洪志卻打著佛陀的旗號編造一切諸法都有“神”、“我”、“靈”的邪說,比如,他說:“釋迦牟尼講過萬物皆有靈。”(《法解》)以此來栽贓佛陀、敗壞佛法。
  其實,李洪志那些“人類說……”、“科學家說……”、“佛教說……”、“釋迦牟尼講過……”之類的、打著他人旗號所編造的種種邪說,往往都是李洪志自己的無知或錯誤想法的真實反映。比如,李洪志曾經打著人類的旗號講,“人類說這個空間火星是很熱的,可是突破那個空間,那邊反而是涼的。”(《卷二》)可是,人類從來沒有說過火星上很熱,因為火星在地球軌道以外,距離太陽比較遠,所以火星上其實很冷。然而,有很多“法輪功”練習者找出種種理由幫李洪志解釋,比如,“你也代表不了人類”,“你怎麽知道沒有人這麽說過呢”,“錯了也不是李洪志的錯”,諸如此類。不過,即使退一步來講,假設真的有人類中的某個無知的人說過這樣的話,而且再退一萬步來說,假設這個無知的人確實能代表整個人類,也就是“人類說這個空間火星是很熱的”這句話沒錯。可是,關鍵問題在於這句話是李洪志講的,他本人是否認為“這個空間火星是很熱的”才是關鍵之所在呢。那麽,李洪志本人是否認同“人類”所說的“這個空間火星是很熱的”的說法呢?
  我們還是把李洪志的原話上下文拿出來作證據的好:“就象(註:應為“像”)人類說這個空間火星是很熱的,可是突破那個空間,那邊反而是涼的。很多特異功能看太陽,看來看去不熱了,再看是黑的,再看是清涼的世界。他在這個物質空間反映是這樣的,在另外一個物質空間反映是另一樣的。”(《卷二》)顯然,李洪志是完全認同“這個空間火星是很熱的”,從根本上講,所謂的“這個空間火星是很熱的”的說法,純粹是李洪志無知思想的真實反映,李洪志才是那個代表人類的無知者!
  更有甚者,明明知道是不對的、錯誤的思想,李洪志卻想灌輸給其信徒,以便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李洪志曾經打著佛陀的旗號編造說:“可是釋迦牟尼佛說,所有經書裏面,真正他的東西不到百分之十。”(《法解》)“大家知道釋迦牟尼講:末法時期我的法就不能夠度人。這話似乎沒有人在意……”(《休斯頓》)說者信誓旦旦,好像真有這樣的說法似的,可是誰能找出這些話的出處來呢?這些明明是瞎編的,李洪志卻瞪著眼睛胡說,以便灌輸給信徒作為精神枷鎖,達到控制信徒思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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