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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智慧,與大家分享(14)
2009/12/28 08:25:25瀏覽470|回應0|推薦1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佛經所在之處即為有佛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佛陀說:“再者,須菩提!隨緣解說這部經的全部或部分,乃至只講解其中四句構成的一個偈語,應當知道這個講法的地方,一切世間的天、人、阿修羅等眾生,都應該視之為佛的塔廟(道場)一樣禮敬供養,更何況有人能夠完全領受經義並憶持讀誦呢。須菩提!應當知道這個人成就了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只要有此經典法寶所在之處,就是有佛在的地方,就應該像恭敬佛陀的聖弟子那樣心存恭敬。”〗
  “阿修羅”,是梵語音譯,翻譯過來就是“非天”,因其有天之福而無天之德,與諸天為鄰,似天而非天。是“天龍八部”護法之一。
  講此經或有此經的地方,都是有佛及佛的塔廟在的地方,一切眾生都應該恭敬地禮拜和供養,更何況那些完全能夠領受經義並憶持讀誦、依法修行的人,離相的智慧在其心中,又怎麽能不恭敬地對其禮拜和供養呢?為什麽佛陀用“如佛塔廟”來比喻講經或有經的地方呢?在《阿含經》中,佛陀曾經說過:“若有眾生。禮佛塔廟。得十種功德。一者得妙色好聲。二者有所發言人皆信伏。三者處眾無畏。四者天人愛護。五者具足威勢。六者威勢眾生。皆來親附。七者常得親近諸佛菩薩。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
  “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在《佛說仁王般若波羅蜜經》中,佛陀是這樣說的:“況復於此經中起一念信。是諸眾生超百劫千劫十地等功德。何況受持讀誦解說者功德。即十方諸佛等無有異。當知是人即是如來,得佛不久。”對那些能夠依法講解佛法、代佛轉法輪的人,佛陀還說:“當知是人。則如來使。如來所遣。行如來事。”(《法華經》)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佛經的名字是怎麽來的?——只有佛講的法才是經嗎?——依法不依人——如何衡量佛經真偽?——三十二相與如來法身——時空的虛幻與心念的生滅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雲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這時,須菩提問佛陀:“世尊!我們應該如何命名這部經以方便奉行並護持呢?”佛陀回答須菩提:“這部經叫做金剛般若波羅蜜,你應當用這個經名來奉行並護持它。為什麽呢?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實際上並不是實有一個般若波羅蜜,但又不能起斷滅見說根本沒有,所以起個假名叫般若波羅蜜。”〗
  為了毀人正信,李洪志常常編造種種邪說來破壞佛法,比如,“釋迦牟尼並沒有說自己傳過楞嚴經、金剛經、心經的。釋迦牟尼在世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講過我傳過什麽什麽經書,也沒起過名。釋迦牟尼講過法,是後人整理出來的這個經書,把它起出名字來,叫什麽經什麽經。”(《法解》)
  事實上並非如此,很多佛經都是佛陀直接命名的,比如,“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法鏡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法鏡經?謂聖弟子於佛不壞凈,於法,僧不壞凈,聖戒成就,是名法鏡經。’”(《阿含經》)
  也有一些佛經是在被問起“當何名此經”時,佛陀才告訴應該叫什麽經的,比如,這部《金剛經》就是一例。另外,還有被簡稱為《楞嚴經》或《首楞嚴經》也是這種情況,“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雲何奉持?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凈海眼。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咒。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楞嚴經》)可見,《楞嚴經》是有上述種種名字的,如果僅僅是後人為了整理經書而起經名,何必在經文中“編出”這麽多復雜的名字呢?其實,《楞嚴經》這個經名也不是隨便叫的,該經所講的同樣是第一義空的涅槃境界,即於一切法無住無著、堅固不壞的真心,“又無住者名首楞嚴三昧。首楞嚴三昧知一切法而無所著。以無著故名首楞嚴。如來具足首楞嚴定。”“是第一義諦。亦名第一義空。亦名首楞嚴三昧。”(《大般涅槃經》)
  也有一些佛經本來就不是佛說的,比如,“尊者阿難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四句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阿含經》)佛陀在世時,有維摩詰居士(大菩薩)通過示現病疾而引出的《維摩詰經》,佛陀涅槃後,有六祖慧能所講的《六祖壇經》,等等。而李洪志卻說:“只有佛講的法才是經啊!”(《卷二》)這種說法凡夫當然會覺得很有道理,而實際上卻是在變相地敗壞佛法,嚴重地違背了釋迦佛“依法不依人”的教導。
  所謂依法不依人,實際上就是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即不能根據說事者、講法者或論理者是什麽人來衡量對與錯。孔子說過:“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論語》)簡單說就是,如果道德極其敗壞的人說,北京是中國的首都,也不能因他本人道德問題而論定他以上的說法就是錯的。套用常人的一句話就是,一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而被李洪志種種邪說洗腦的“法輪功”練習者,往往缺少的就是這種“依法不依人”的精神。無論在事實上,還是在法理上,當明顯覺得自己沒理了的時候,他們經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依人不依法”,常常是拋開事實與法理不顧而反過來針對人,比如,“這是你說的”、“這不一定是佛說的”、“你不是修煉的”、“你是常人”之類的,言外之意,你講的即使有理也是錯的。如此缺乏實事求是的精神,實在是太可悲了!
  在佛經中,菩薩、聲聞、餓鬼、天人及其他任何眾生都可以說法,只要他說出的道理符合三法印,就等於是佛所說,而不一定是佛陀親口講出的“原話”才是佛法。而李洪志還打著釋迦佛的旗號,根據“只有佛講的法才是經”這一邪說,繼續編造更加無恥的謠言:“釋迦牟尼佛說,所有經書裏面,真正他的東西不到百分之十。”(《法解》)假設李洪志真能懂得“一偈之中。盡具足諸佛之教。”(《阿含經》)這樣的道理,他就不會說上面那種無知之語了。因為見道之人,一偈之中即可了知諸佛全部教法,哪裏會說只有百分之十的說法啊!同理,受持《金剛經》乃至四句偈,就是受持釋迦佛的全部教法。實際上,李洪志所說的是完全顛倒的說法,恰恰完全符合魔王所發的惡誓:“我欲於佛法中,破安隱心,語言此非佛法,無有義趣。”(《佛藏經》)
  在《大乘方廣總持經》中佛陀說:“若聲聞說法,若菩薩說法,當知皆是如來威神護念力故,令諸菩薩等作如是說。文殊師利,如彼愚人,於佛現在,猶生誹謗,況我滅後,受持我法,諸法師等,而不被謗。何以故?魔眷屬故。當知是人,墮於惡道。”意思是說,如果誹謗受持、演說釋迦佛教法的說法者,此人必是魔子魔孫,當墮惡道。那麽如何衡量一部經的真偽呢?從根本上講,就是應該看該經是否符合緣起法、三法印、四聖諦等等,符合的就是真經!因此,如李洪志之流,不能“依法”來衡量佛經真偽(要麽自以為是,要麽別有用心),而是以一些無法衡量與證明之事(比如,是否佛陀“親口”所說,是否佛陀“原話”之類),來胡亂論斷與爭論佛經真偽,這樣的人無疑都是未見聖諦的凡夫!
  為了達到破壞佛陀教法的目的,李洪志編造了“只有佛講的法才是經”的說法。可是,李洪志對自己寫的那些混亂不堪的所謂“經文”卻解釋說:“這個經文一詞也沒有什麽特殊涵義。就經書經文的本義講,就是人經常學的文章,經常看的文章,經常的參照就叫經。”(《美國》)李洪志輕描淡寫的目的,是想把他的邪說暗度陳倉地混淆為人們所恭敬的佛經經文嗎?如果不是,誰能告訴我,李洪志編造雙重標準的目的何在呢?!  
  【【須菩提。於意雲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須菩提。於意雲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須菩提。於意雲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佛陀說:“須菩提!你怎麽認為,如來講了一個實有確定的法嗎?”須菩提回答說:“世尊!如來沒有說實有確定的法。”佛陀又問:“須菩提!你怎麽認為,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的微塵,是不是很多呢?”須菩提回答說:“很多。世尊!”佛陀說:“須菩提!所有這些微塵,如來說都不是實有不變的微塵,都是無常生滅的幻相,只是起個假名叫做微塵。如來所說的世界,也不是實有一個不變的世界,但世界又是相續之中暫存的,所以起一個假名叫做世界。”佛陀問:“須菩提!你怎麽認為,可否認為見到三十二相就是見到如來真實法身呢?”須菩提回答說:“不是,世尊!不能認為見到三十二相就是見到不生不滅的如來真實法身。為什麽呢?如來所說的三十二相,都是無常生滅的幻相,只是起個假名叫做三十二相。”佛陀說:“須菩提!如果有修善的男女,以恒河沙那麽多的身命用來布施,如果另有一人,能在這部經中,領受記誦全部、部分或者哪怕僅僅由四句構成的一個偈語,並且為他人解說此中妙理,這個人法施所得福德,比前面那個用恒河沙數身命布施的人所得福德還要殊勝得多呢。”〗
  “三十二相”,是諸佛應化世間時色身所具有的三十二個殊勝的特征:足安平、足千輻輪、手指纖長、手足柔軟、手足縵網、足跟圓滿、足趺高好、腨如鹿王、手長過膝、馬陰藏、身縱廣、毛孔青色、身毛上靡、身金光、常光一丈、皮膚細滑、七處平滿、兩腋滿、身如獅子、身端正、肩圓滿、口四十齒、齒白齊密、四牙白凈、頰車如師子、咽中津液得上味、廣長舌、梵音清遠、眼色紺青、睫如牛王、眉間白毫、頂成肉髻等。三十二相,又稱三十二大人相,或三十二大丈夫相,比如,“欲得佛身。具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圓滿莊嚴。當學般若波羅蜜多。”(《大般若經》)
  在佛教中,無形無相的涅槃,即如如不動的本來——如來,是一切萬法的本體或本性,故而又名法性或法性身,簡稱法身,喻為一切法的身體,因而十方三世諸佛亦皆同一法身。法身,先天地宇宙萬物而存在,不生不滅,常住常存,假使宇宙壞滅,它也不壞,因而又叫金剛不壞之體。無形無相的法身如來,不是取相所能見到的,只有離相,才能見到法身如來。
  第一義空的涅槃即是法身:“第一義常身,佛不思議身,第一不變易,恒身亦復然,第一義靜身,妙法身真實。”“如來常及恒,第一不變易,清凈極寂靜,正覺妙法身。”“已斷一切煩惱結縛。四倒邪惑。皆悉滅盡。唯有堅固真法身在。”(《阿含經》)無形無相的法身,超越於大小和多少等諸相,而李洪志卻打著釋迦佛的旗號,無知地吹噓他有多少法身:“大家知道,釋迦牟尼佛講過,說阿彌陀佛有兩佰萬法身吧。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數字來計算,數不過來。”(《悉尼》)李洪志所編造的皆是有相幻法,比之如來清凈法身,如何不自慚形穢呢!
  “身命布施”,身施與命施。身施,即在不影響生命的情況下,捐獻身體的一部分,如獻血、眼、骨髓、皮膚、腎臟等救濟眾生,“菩薩舍身施,頭目血髓腦”(《阿含經》),如佛陀過去世時曾割肉餵鷹等。比如,佛陀說:“昔我未成道時。曾為菩薩。有鴿投我。我尚不惜身命。救彼鴿厄。”(《阿含經》)若全身施,如佛陀過去世時舍身飼虎,此時命亦隨施,叫做命施。在《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中,釋迦佛說:“四大海水尚可升量,我身血施不可稱限。”“四大海水尚可升量,身髓布施不可稱計。”“須彌山尚可稱知斤兩,我眼布施不可稱計”等。因為身命布施與財施相比,極難施行,功德也就更加殊勝。因此,在《優婆塞戒經》中有三皈依的誓詞:“若歸佛已。寧舍身命終不依於自在天等(外道)。若歸法已。寧舍身命終不依於外道典籍。若歸僧已。寧舍身命終不依於外道邪眾。”也是用無比珍貴的身命來作證的。
  無論在科學還是在佛法上,時空都是虛幻不實的。比如,“無量無數劫,能作一念頃,非長亦非短,解脫人所行。”“或以一念頃。示現無邊劫。”“能於一念。現無數劫。亦不令其一念廣大。菩薩摩訶薩。得不思議解脫幻智。”(《華嚴經》)因此,在凡夫看來非常確定的很長時間,在修行者那裏可能僅僅是一念之間罷了。佛陀也正是因為難舍能舍、難施能施,才超越劫數疾得成佛的:“昔為薩埵王子時,舍所愛身投餓虎,自利利他因緣故,十一劫超生死因 。”(《心地觀經》)
  正因為眾生執著時空乃至一切為實有,所以,即使無量無數阿僧祇劫(註:阿僧祇劫,即一千萬億億億億億劫)執相修行,也難以成佛。而離相修行的菩薩,卻可以一念頃超越無量無數的劫數,疾得成佛。比如,“拘夷城有旃陀羅。名曰歡喜。當成佛道於此世界千佛之數。世尊記別一發念頃便成佛道。”(《大般涅槃經》)“菩薩摩訶薩。彈指之頃發菩薩心。即成佛道不經日夜。”(《菩薩瓔珞經》)“雖知於諸佛,一念中成道,而示時劫剎,引導諸眾生。”(《華嚴經》)
  拋開佛法的難舍能舍不談,自願無償獻血,即使對於人類來說也是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善舉,可是,李洪志卻閃爍其詞地予以反對。在有人問:“法輪大法的人獻血沒問題吧?”李洪志回答說:“當然我們也不主張不讓你獻,反正你這個血要打給別人那可太珍貴了。但是哪,這些事情好像我們法輪大法學員、弟子中都很少出現,這個事我不能說絕對了。”(《法解》)按照李洪志的邏輯,“法輪功”弟子的一切都是他“安排”的,如果說弟子中都很少出現的事,顯然就是李洪志不願意“安排”、與修煉無關或無益的事。誰還會主動去做呢?
  此前的經文是以充滿恒河沙數個恒河沙數那麽多三千大千世界的種種珍寶,用以布施(財施)來作比喻,而此段經文是用恒河沙數那麽多的身命布施來進行福德較量,此身命施所得福德功德又遠遠殊勝於前述財施所得福德。即便如此,“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所得的法施福德,已經根本不是用數量所能衡量的了,遠遠超勝於前面種種財施與身命施所得的必有窮盡的有相福德,亦於一念之間超越無量劫數。正如佛陀所說:“菩薩摩訶薩。念般若波羅蜜。如般若波羅蜜中說行是道。一念頃超越劫數。亦如彼人一日一夜心念之數。”(《大般若經》)
  我等眾生的妄想心(阿陀那識,阿賴耶識),就像無數水滴(欲念)構成的瀑流一樣,無量無數的欲念、習氣等種子翻騰不息、洶湧澎湃。正如《解深密經》中所說:“阿陀那識甚深細,我於凡愚不開演,一切種子如瀑流,恐彼分別執為我。”佛陀在《楞嚴經》中還說:“陀那微細識,習氣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開演。”如李洪志之流的顛倒凡夫,正是執著這無常生滅的瀑流當做“神”、“我”、“靈”,才永劫流轉生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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