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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肉麻
2008/09/17 13:21:30瀏覽1011|回應1|推薦14

回頭嚐試言情小說的創作,自己都被纏綿得過火的台詞弄到雞皮疙瘩掉滿地,這樣就更覺得校園小說清新得可愛,雖說一樣都是愛情。

是的,別看小娉專會搞笑耍天兵,死都不承認自己已經脫離校園很久,別看小娉只喜歡那種清清淡淡點到為止的校園之戀。當初小娉可是寫言情出身的阿。

當然,儘管在情情愛愛裡打轉,小娉也堅守不腥煽原則。當初選在萬盛落腳,理由就是,這裡很乾淨。

之前某家目前已經不在的出版社,還嫌小娉不夠麻辣,要小娉拿比丘尼作題材。

我的媽媽阿,這是什麼意思?

也許就是當初言情小說大打肉博戰,因此一聽說小娉即將出版個人生涯第一本言情小說時,惋惜聲大過於恭喜聲,當然,對同家出版社裡的大台柱席絹的好奇,大過於對我小說內容好奇的人也是有的。

小娉一要哀怨前輩光環太閃亮,二要哀怨,不然我是淪落到什麼可悲的境界阿?幹麻替我惋惜?

真是的,說像我們這些作家,為了生存,要寫一些我們不願意寫的東西,寫得很痛苦。

可是我沒有委曲求全去寫情色阿!!!

要不是出現采竹這家出版社,恐怕我還在別人的惋惜眼中,繼續肉麻兮兮的寫言情呢。還好跳得早,當初沒被定型,才能順利成為校園小說作家。

不過阿,我可從來沒寫過十八禁的耶。連讓男女主角在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小娉都會吐得半死,哪裡還能寫那種令人匪夷所思的麻辣場面?

我真的不能適應耳鬢廝磨的場面。我寫不下去啦!!!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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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2008/09/17 19:24
啊!~~~~~~~拿比丘尼~~~~
小娉ㄆ一ㄥ(林若璇)(zpin) 於 2008-09-17 19:33 回覆:

因為覺得怪怪的

所以我沒有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