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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引起了我內心最深層的恐懼.........
2009/03/17 05:35:01瀏覽9867|回應52|推薦32

本來是沒什麼好評論的,一個該死的公務員發表了一篇該死的言論,辭職下台是他最好的選擇,我不知道他還要拗什麼,還要辯解什麼。事實都在那裡,他不是名人,沒必要冒他的名在極可能被抓的大報上發表一模一樣一字不改的文章,就算被冒名,那麼長的時間夠他好好向中時追究,有什麼內幕不能講?不該講?說穿就是被揭穿之後的「見笑轉生氣」罷了。

可是由他的言論所引起的政治惡浪,卻讓我不寒而慄。本來,他的言論就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只要是民主的憲法、尊重言論自由的憲法,絕對不會禁止人民發表不愛國的言論,因為那都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換個角度,既然民進黨及台獨人士可以主張獨立,為什麼郭冠英不能主張統一?主張獨立的陳唐山可以當外交部長,主張獨立的郭冠英為何不能當住多倫多代表?前高雄市工務局長吳孟德可以說都是外省人來太多把水喝光,為什麼郭冠英不能說自己是高級的外省人?只是郭冠英如果是以官員身份發表這樣的言論,就違背了公務員從事公務所應具備的行政中立精神,這是他之所以應該下台的理由。

但是民進黨一波波兇狠惡極的攻擊卻讓我不寒而慄。他們的嘴臉不是針對郭冠英發言身份的不當,而是直接衝著他的價值跟身份而來。「說台灣是鬼島又如何?」你我不也常抱怨台灣的空氣,台灣的居住環境,台灣的一些不合理現象,難道在「愛台灣」的大纛之下,連一點點批評的言語都無生存之地?「說自己是高極的外省人又如何?」不也到處有人標榜自己是「高貴的本省人?」這種偏狹的地域族群認同情節本來就存在日常社會,這就向台北人覺得自己好,高雄人也覺得自己棒一樣,只要不是「羞辱攻擊」其他族群的人,犯了什麼十惡不赦的大罪?

但是這些素材在民進黨跟其合作的媒體推波助瀾下,彷彿一場山雨欲來的種族仇恨死鬥,不欲置郭冠英於死地不快,或者,不藉此至馬英九這個外省政權於死地不快,是耶?!「曾偉禎」這個讓我恍然大悟的名字,原來當初在知名BBS政治討論版的知名人物,研究生時代即參與民進黨活動的政治青年,後來去了景美人權紀念館工作,現在搖身一變成了自由時報的記者,也應該是他才會如此熟悉網路,揭發了郭冠英的失當言行。透過他的文字,也許更能體會意識型態如何主宰了我們的媒體跟對真正自由的詮釋,想看他作品的網友,只要在Google輸入「曾偉楨」三個字,就可以連到他本人的部落格。God bless Taiwan!希望言論自由的火炬不要因為一些人的意識型態而在台灣永遠消失........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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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zombie&aid=2752385
 引用者清單(3)  
2009/03/26 10:13 【只要牛肉,不要口水】 惡整台灣的五個方法
2009/03/26 10:12 【只要牛肉,不要口水】 為什麼在台灣製造內耗這麼容易
2009/03/18 00:25 【尋王之盟】 范蘭欽們在恐懼個什麼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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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樂集SkySingers天人合音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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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2 21:54
讀完內容後, 覺得 較妥當的 標題 為 [郭冠英  事件   引起了我內心最深層的恐懼].  謝謝!

jj
郭冠英也沒說"肅清台灣人"、"殺光台灣人"這種話啊
2009/03/26 10:32
郭冠英也沒說"肅清台灣人"、"殺光台灣人"這種話啊

言論無罪
言論自由大家都有,不要亂扣帽子
2009/03/26 10:27
誰是納粹?台灣有納粹嗎?世上還有納粹嗎?不要誇大了!言論自由是每個人都有的,不是你民進黨獨享的!

ade
幾個回應
2009/03/26 10:08

回應Joe:

    原作者沒有贊同中國的作為,你也不用栽贓。泛綠就是動不動就這樣栽贓,才令人討厭。

回應109:

   原作者提到的言論自由,其實是阿扁一直追求的目標。那就是:「我不贊同你的言論,但是我支持你有發言的自由。」阿扁說這句話時,可沒聽說他有任何附帶條件。郭冠英如果說出「殺光外省人」這種話我會反對,但是不會剝奪他的言論自由。如果他因這句話被抓,那應該是因為這句話觸犯了教唆殺人罪。所以除非109提出一個讓人信服的法律條文,如果說不出來你也只好認了。誰叫阿扁一至要把台灣變成民主國家?所以民主國家真的很糟糕,109你說對不對?

布朗密絲
我們的祖先都是從大陸那來,在台灣開疆闢土
2009/03/25 14:18

在我身長的環境中,常常會遇到某些人,就只因為你不會說台語,而會一直叫你外省人,還會笑笑的說滾回你的大陸啦,試問這些閩南人,台灣就是你的嗎,不懂你們在高傲什麼勁的,不會台語就不是台灣人嗎,外省人就不是台灣人嗎,真的覺得說這些話的人很白痴,搞什麼種族歧視,不過我知道這某些人也只是一小群人,而剛好他們是閩南人,而目前在炒作這些種族問題的人,也只是民進黨的一部分人,所以不要因為這些人說什麼,而隨風起浪,挾著黨的名字,每次都說著外省官、外省人都佔了閩南人的便宜,外省人怎樣又怎樣,是真的有每個外省人都這樣嗎,不要因為一個人的行為,而將整個族群都扯下去了,現在台北還看的到許多外省杯杯,對人都十分熱情、和藹,所以不樣盲目的跟從政黨(某些人的炒作)


joe
中國對圖博的鎮壓屠殺是讓你寒而大慄?
2009/03/23 13:21

God bless Taiwan!

May God bless Tibet

民進黨一波波兇狠惡極的攻擊卻讓我不寒而慄

那中國對圖博的鎮壓屠殺是讓你寒而大慄?

Tell me the truth

無病呻吟、是非不明,

倒是令人啼笑皆非!


笨笨
我很好奇.他為什麼能以薦任9等公務員去佔簡任12職等的缺..
2009/03/22 22:01

我很好奇.他為什麼能以薦任9等公務員去佔簡任12職等的缺..

跨三個職等耶..這還是我這輩子第一次看到..可能是我少見多怪..

背景真的有夠厚..一個悲哀的公務員..


CJ
蘋論:郭冠英案引出的偽善
2009/03/19 15:09
蘋論

郭冠英事件竟有人拿言論自由大作文章,讓人齒冷。國家官員如果有「煽動種族歧視的仇恨言論」,可以自由嗎?在西方連一般平民百姓發出這種言論都有刑責,更何況官員了。美國因種族言論而被罰錢的平民很多,丟烏紗帽吃官司的官員也不少,以致現在大家提到種族都小心翼翼,唯恐失言惹禍。台灣官員竟可以隨意侮辱族群若此,還有人拿言論自由為之辯解,良知何在?再高的教育都白受了。

煽動族群仇恨應譴責

在西方,尤其在美國,矢志保障言論自由的是自由主義者;但大聲譴責歧視種族言論的也是自由主義者。台灣自由派偽善地拿言論自由為郭冠英辯護,卻沒有實踐對族群尊重的自由主義信仰,算什麼自由主義者?欺世盜名,沽名釣譽莫此為甚。
台灣民間在競選時,或社會運動激情時,會有些地方出現「外省豬滾回去」的標語與喊話,但都遭到譴責,沒有人敢在媒體上公開說那是言論自由。與郭案不同的是,那些人是民眾,不是官員,而且也沒找到元兇禍首,找到就應該按製造族群仇恨起訴。民眾的情緒只代表個人,應該罰錢或拘役;但是官員的談話會讓人混淆,不知代表個人,還是代表政策或政府態度。這是各國政府都要求官員發表意見要謹慎的原因。
如果官員的侮辱性言論是言論自由,總統也可以言論自由地罵哪個族群嗎?陳水扁政府那麼不堪,8年來也沒聽到他或哪個官員侮辱外省、客家或原住民族群。馬政府官員這方面連扁政府都不如嗎?
如果那些被假設是郭冠英寫的族群歧視言論是自由,那過去動不動就說扁政府挑撥族群仇恨,難道不是扁政府的言論自由?為什麼兩套標準?這種自由是法國大革命時的絕對主義自由,是那種「自由、自由,多少罪名假汝之名而行」的假自由,是沒有寬容元素的自由,其實是放縱、傷人、隨便的代名詞。

痞子官員浪費納稅錢

軍中有營棍子,公務員有公務痞子,媒體、文化界有媒體、文化流氓。這些人有的誰都不敢碰,連主管都退避三舍,隨便他打混胡混。官員有這種貨色,多年來無法撤職裁退,可見公務員鐵飯碗的罪惡有多嚴重。可憐我們納稅人還要繳錢養這種貨色的官員來罵我們,納稅人真賤啊!

109
他說出了你的心聲嗎
2009/03/18 10:56
如果陳唐山說出"肅清外省人"、"殺光外省人"這種話 你還會支持他的言論自由嗎? 如果不會的話 你的這種心態才是我內心最深層的恐懼!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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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們 是該恐懼
2009/03/18 00:17
引用文章外省人「高級」嗎?

沒聽過「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麼!?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

其實是公務員倫理基本要求

2009-03-17 中國時報 【江廷振】
 石之瑜教授昨日大作〈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中認為對於公務員作思想查核是集權國家才出現的現象。然而,郭冠英案件中所存在的,卻根本不過是公務員最基本的倫理規範要求而已,而與國家自由或集權與否無涉。

 大法官釋字第一九九、二五四號解釋中針對當時黨外國大代表不願宣誓效忠憲法的爭議,宣告國大代表必須宣示效忠憲法才能行使職權。這其中道 理不證自明:倘若一個行使公權力的人不願遵守憲法對於行使公權力限制的相關規定,那麼又如何保證他未來不會對人民不利?忠誠義務便是這麼來的,要求行使公 權力之人忠誠於憲法、國家及人民,以保障人權。

 回到郭冠英的案件。或許有人問,這不是他的言論自由嗎?仇恨言論該管制嗎?的確,仇恨言論管制與否一直是法學領域中一個極為困難的問題,而依據歐陸模式與美國模式又有不同的標準,到目前尚未有定論。但是本事件問題不在於仇恨言論是否為言論自由所排除,而在於公務員倫理要求。郭冠英在文章中發表許多種族仇恨言論, 在言詞間所顯現的種族優越主義中心思想之下,呈現的是對於憲法第五條及第七條的不認同。人民當然不能忍受一個不願遵守憲法而歧視自己人權與尊嚴的公務員, 此類公務員不適任乃是理所當然的。

 或許又有人會問,那只是他私底下匿名而發的言論而與公事無涉,有必要處分他嗎?事實上,公務員倫理規範並非只是道德性教條宣示,而是為了 使社會制度更完善、更健全而必須存在的。人間不是天堂,而人也不是天使,人必然無法在行為時完全將自己的「已然」與「應然」切割清楚;郭冠英也不是「化身 博士」,期待他擁有「海德先生」的人格的同時總以「傑克醫師」的面目處理人民事務總是危險的,這樣的官吏在行政事務上總脫不了對人民差別待遇甚而侵權的可能。

 而倫理規範存在正是要處理這類存在於「已然面」與「應然面」間模糊地帶的爭議問題,將現實中存在的各種不穩定負面因素排除,以維持制度上最起碼表面公平。

 因此,郭冠英不是不能擁有自己的思想自由或言論自由,但是為了排除郭冠英在公權力行使上對人民產生各種不利益的可能,以維持制度的最起碼表面公平性上與維護人權,將之處分乃不得不為,而這正是公務員倫理規範最基本的要求,依此才能建立一個「起碼較好的社會」。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系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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