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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10:34:40瀏覽1115|回應1|推薦8 | |
又報導有法官受賄的犯罪醜聞,讓台灣司法界再次蒙羞,引起社會的一陣韃伐。這個問題也不能單純歸罪於司法界,立法本身也有瑕疵,給不肖法官留下了受賄的空洞。 就像人的精神與身體,本是合二為一的整體。有人健康,有人體弱,當寒流襲來時,體健者無事,體弱者會感冒。若加些衣服,即使體弱者也不至感冒。同理,如果法律本身沒有漏洞可贊,即使不肖的法官也不容易受賄。 法律中常有這種條文:「……犯XX罪者,處X年以下X年以上有期徒刑。」還有的條文規定:「……處X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規定:「……處X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期差別很大,有的三年,有的五年,象X年以上或以下者則浮動的幅度為無限。 浮動的權力就掌握在法官的手中。比如規定是「七年以下」,那就意味著最高可判七年,最低可判一年甚至更低。還有的條文規定,「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種無邊際的浮動,讓法官的權力比總統都要大! 公然違背法律,強行硬判的不肖法官極少,一般多走邊沿地帶。法律條文中的浮動空間,就是這種邊沿通道。有了這麼大的浮動空間,被告人才有可能向法官行賄。如果沒有大的浮動空間,被告人也不會向法官行賄。 法官是否受賄主要還是取決於法官本身的品格,但是法律的漏洞也不應該忽視。就如人的身體,鍛練固然重要,但是隨著天氣變化而增減衣服也不能忽視。雖然貪贓枉法的不肖法官是極少數,但是這極少數人的危害比罪犯的危害還要大,讓百姓對國家失去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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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