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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扭曲事實,政府應有所作為
2010/07/17 19:21:59瀏覽565|回應3|推薦6
七月一日,總統府對自由時報指出馬總統是「仁社」成員一事,表示純屬虛構、絕非事實,也對三立電視台政論節目評論員何博文、侯漢君未經查證,就任意引述無稽報導,混淆大眾視聽,深表遺憾;六日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對「航警不准學生在機場揮舞國旗」一事,表示自由時報過度引申、捏造標題,令人遺憾;八日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砲轟自由時報抹黑政府,已至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嚴重違反新聞專業道德,對此作法提出嚴正的抗議。這似乎已成政府被媒體惡意攻訐、抹黑與扭曲後的共同因應方式,除了不斷的澄清與抗議外,根本沒有任何嚇阻作用,只讓人感到政府的顢頇與無能。

誇大、扭曲事實的新聞不斷的放送,以訛傳訛,誤導社會大眾,已達到集體洗腦的效果,此時政府各單位即使出面澄清,作用已經不大。政府一路處於挨打局面,對部分媒體的蓄意扭曲與不當連結,澄清了,媒體更正了嗎?抗議了,媒體道歉了嗎?媒體依然不動如山,依然我行我素。

媒體的亂象與當今台灣的政治文化氛圍有相當的關聯性,不同立場、意識形態便對事件有不同的解讀方式,往往未經查證便加以引述報導,對個人、社會與國家造成傷害,而此時電子媒體的CALL IN節目中,電視名嘴根據這些未經查證的報導起舞時,受害者或被扭曲的政府單位,還需打電話澄清,在一大堆口才辨給的名嘴圍攻下,讓澄清者理也理不清。

台灣陷於藍綠的政治惡鬥已經夠亂了,此時,言論自由又被無限上綱;政府如果對媒體亂象,不能妥善處理的話,「姑息足以養奸」,部分媒體紛紛假「無冕之王」之名,行「文化流氓」之實,往後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行徑,只怕會更加變本加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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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uyunjai&aid=423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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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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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治國
2010/08/16 14:15
亂象叢生..那些名嘴自己有幾把刷子??先請他們把嘴巴刷乾淨才是!

船入港
黨國教育的受害者
2010/07/21 00:19

我一位朋友是小學教師,師專教育塑造極強的忠黨愛國思想,和你差不多

最近告訴我 他花了十年的心理與思想的掙扎、 調整,才能拋棄忠黨愛國教育的陰影。也較能客觀看問題。你說政府〈政府一路處於挨打局面,對部分媒體的蓄意扭曲與不當連結〉只知其一,完全 缺乏獨立判斷與思考能力,政府接受監督是正常的 以前更多媒體在唱衰台灣時,阿扁仍然誓死維護新聞自由,這個你知道嗎?

一些小學老師對政治沒有判斷能力 又喜發言 可能只會說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不成熟言論。

我也許不定時上來指正你一下,希望你不用花十年 就能正確看台灣政治問題。不過還需要你有追求客觀知識的意願。

平埔客(yuyunjai) 於 2010-07-21 13:09 回覆:
謝謝指教,我並非為政府作辯駁,單純認為如果政府認為某些媒體有扭曲事實時,該要有所作為,而非對單一媒體而論,只是剛好總統府與行政院共同指出的媒體都是自由時報。
媒體本來就是應該站在政府的對立面,才能有效的監督政府,但是不管任何電子或平面媒體,在報導之前,應該都要善盡查證的責任,如果是屬實的話,當然應該不畏任何權勢都要舉發,但絕不可未盡查證之前,便大肆報導與宣傳,傷害的可能是個人也可能是整個國家。
筆者沒有任何忠黨思想,有的只是愛國精神,只是希望生活在這塊土地的所有人,都能幸福且無懼的過日子,至於何黨執政對我而言,都不重要。
您的觀點如果客觀公正,筆者一定接受。但是絕不能一昧認為您的觀點才是正確的。
再度感謝您的指教!

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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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8 07:25
由於立場不同,可以說蔣介石是救星,也可以說是煞星。但是在事實的報導上,譬如二二八事件中台灣人的死亡人數,不同說法的差距有不足一千,到一、兩萬之多,到目前迄無定論。因此登載有關二二八的言論和報導的媒體,就不能只偏於有不足一千,或是只偏於一、兩萬的說法,媒體至少有責任要對這類的言論發表或新聞追憶加以附註,指出關於二二八死亡人數的其他不同說法和根據,偏於任何一種的說法和根據,都是選擇性的事實報導,有違據實報導的新聞準則。

然而台灣對這類選擇性以及不平衡的媒體報導毫無規範和防制,任由媒體僅偏於一種說法和根據,以左右民眾的視聽,誤導民眾的看法,結果加深了國家社會的矛盾對立,危害了自由民主政治的運行和功效,造成自由民主的亂象。這種煽惑鼓動的媒體由於並非以事實服人,對立雙方的心結終是未解,其政治目的無論成敗,紛爭都還是會持續下去,甚至會發生禍國殃民的後果。

言論新聞自由所該保障的是多元的意見和立場,是人民對事實所應有的知情權,不是保障偏離事實、背離事實的亂說話、亂報導。「亂國之俗,至多流言而不顧其實」,遠在春秋戰國之時就有這樣的感慨,是以,需要立法管制媒體的不顧其實。舉凡對事實的報導,媒體若有不實和片面的陳述和發表,不論是新聞或舊聞,是裝迷糊蓄意混淆事實、或疏於查證、或無心而受騙,視其對私人的傷害性和對社會的危害性,或僅是聳人聽聞而造假違背了媒體的誠信原則,而定情節輕重。對失實的媒體以及放話的人都處以罰款,或是對媒體的有關人員以及放話的人都處以刑期,以遏止新聞界的歪風,確保自由民主制度賴以良好運作的新聞媒體,不會被濫用倒過來成為自由民主的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