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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12:44:17瀏覽3244|回應1|推薦4 | |||||||||||||||||||||||||||||||||||
建物節節高升 車站站體卻堅守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玉梅10/26邀集市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與發展局等單位於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北市以BOT方式興建的市府轉運站,原本定位為「城際轉運站」,號稱要成為台北市東區往台灣東、西部主要城市之國道客運轉運重鎮,但經查總樓地板面積共 據了解,位於基隆路一段與忠孝東路五段路口東南側,捷運南港線「市府捷運站」旁,佔地 只不過該案如同交九轉運站,招標過程並不順利。在歷經2次流標後,市府決議變更部分招商條件,不僅將容積率獎勵由400%放寬至500%,也增加樓地板使用面積,並放寬權利金繳納方式,以吸引投標廠商。最後終於由統一集團同額投標下,以「附條件之最優申請人」的資格,得標取得50年地上權營運資格。之後,統一集團並以由統一超商、統一企業、統一國際開發與太子建設所共同組成的「統一企業聯盟」特許公司名義,以107億元進行實質興建、營運。 然而統一在得標之後,由於市府立場百般討好,先是又取得5年內地價稅全免、房屋稅減徵50%、契稅減徵30%等優惠,之後整棟轉運站建物先是從原本規劃的「地上15層、地下5層」,變更為「地上27層、地下5層」,之後更於去年在進一步申請變更為「地上31層、地下5層」的鋼結構(SRC)大樓,以更充足的空間規劃,將整座建物商辦、商場、飯店等功能更加發揮的淋漓盡致。 但對於實質車站站體規模,統一企業先是無視於甄審委員於甄審會議中,對車站站體僅及整棟建物8%過小的質疑衝而不聞。對於後續都審過程中,都審委員一再強調該案應以「轉運站設施」為主,車站站體僅佔16%不符規定的意見,也是相應不理。至於「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規定車站空間做為商場、旅館使用用途時不得大於2/3的規定,該案也是竭盡所能的將商場與旅館的此一配額「飽和使用」至64.6%高比例,硬是把車站站體壓在小於 陳玉梅議員批評,市府為了要推動「市府轉運站」BOT案,不僅對於轉運站非車站使用的空間規模百般忍讓,對於車站站體的大小與動線又未本於專業積極要求,以滿足未來疏運要求,此舉根本就是自失立場,態度軟弱。結果在即將完工後,經清查卻發現,整個車站站體總樓地板面積,竟然只佔總建物的5.7%,比交九轉運站還小不說,在都審與交審委員要求下,最後竟還比原先提案時的8%還要小,離譜至極。 陳玉梅議員也以交九轉運站為例指出,交九轉運站車站實質站體為 針對市府轉運站開發案,車站站體被極小化設計問題,陳玉梅議員要求市府相關單位應儘速釐清原由,並公開說明決策經過,以釋社會大眾疑慮。此外,對於車站站體過小,可能導致交九衝擊台北火車站周邊交通情形在「忠孝東路-基隆路」口重新上演問題,陳玉梅議員也要求市府相關單位應協同承包商預做因應,並確實擬定有效策略予以根絕,步要讓台北市的重大交通公共設施,全都要讓全民買單,以失敗收場。 就今日陳玉梅議員質詢,針對市府轉運站於審議過程中的相關質疑,北市府交通局長表示,「相信所有市府同仁絕對沒有瀆職的問題,但就目前市府轉運站設計不當問題,其實是一種無力回天的遺憾。當初市府為了要將市府轉運站BOT出去,確實做出諸多讓步,也因此,才造成轉運站建物不斷放大,車站站體卻未獲得相對提升的結果。不過即使如此,在尚未啟用前,仍會依法、依契約向BOT業者要求做出適當改善,以利後續周邊交通維護。而在市府轉運站尚未準備完成前,也不會允許貿然通車的情形發生。」 「市府轉運站」全棟實際使用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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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