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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23:57:38瀏覽1682|回應12|推薦63 | |
今天去旁聽makiyo案件,結束後有非常深沉的沉痛感,如果我們的司法在人民觀感下,變成一個政府設立的恐嚇勒索集團,以司法去逼犯罪者付出超過應得的代價,這就是「公平正義」,那台灣的司法改革還真的是讓人不知該說甚麼。 先把之前的另一個案例再放過來做比較值。 高雄市民洪壽伯(36歲),去年(100年)11月間騎機車沿鼓山區鼓山路往鹽埕區方向行駛,此時被害人陳姓司機(68歲)駕駛計程車,載1名外國籍乘客同向行駛,按喇叭提醒洪壽伯小心騎車,沒想到卻引起對方不滿。洪壽伯踹計程車一腳後,見對方置之不理,竟一路尾隨到鹽埕區公園路與建國路口,趁計程車停紅燈之際,洪壽伯以機車擋住計程車去路,涉嫌拿安全帽砸毀駕駛座車窗玻璃,陳姓司機下車理論時,他痛毆被害人倒地後,仍不罷休。洪壽伯見陳姓司機倒地後,還不斷用力踹踢被害人腹部,致陳姓司機「顏面」、左肘、左腕及左膝多處挫擦傷,左手第四指「挫傷併血腫」和腹部受傷,經「路人上前制止後,洪壽伯才罷手」,揚長而去;不過洪壽伯堅稱兩人是互毆。 高雄地檢署101年2月15日依毀損罪、「傷害罪」提起公訴,分別求處3個月、「7個月」以上徒刑。 還有另一個韓國學生撞死一位老先生、撞傷老太太,只判1年多,賠償給不到30萬元,卻沒有40多萬人幫這對老夫妻伸張公道,台灣的司法這麼大小眼,只看有人在看,就狠狠教訓犯罪者,討好民粹,沒人注意,被害人死了都沒啥關係? 再說一下林姓司機傷勢:送到醫院急診室,昏迷指數14(正常人15,重度昏迷為3),可以清楚描述自己的疼痛處,顱內出血部位在腦部避震器的硬腦膜及蜘蛛膜下腔的靜脈血管破裂,一週後已經血塊消散,肋骨兩根骨頭表面的骨膜有裂痕,不是骨頭斷裂,所以連動手術都不用,身上也沒傷口需要縫合。3月7日將在北醫的相關病歷及電腦斷層等資料,給台大腦神經權威醫師杜永光教授協助判讀,獲得沒有致命的危險的結論。 友寄毆打司機沒有等到別人過去阻止,就自己停手離去,也沒有拿任何武器攻擊,makiyo講了八個字「過來呀、過來呀、揍他」,用平底鞋踩了司機兩腳,兩人用「重傷害罪」未遂起訴,比上面例子的兇手得到更嚴重的司法對待。更有某位宅~神朱,凌駕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上,連人家的工作權、居留權都可以用民粹力量去剝奪,徹底摧毀一個要養家活口、奉養癌末母親的女人。連沒動手的湘雲、丫子,手下的紅衛兵朱宅神們都成立粉絲團強力鬥爭,不給工作權利。 而上面例子的陳姓司機,沒有因為兇手踹車子立刻停車下車理論,更沒主動去推兇手的右肩部,誰替高雄那位司機「伸張公義」? 現在林姓司機除了外界提供的292萬元外,還可以再收被告的300萬元,而以「正常人」的判斷,這種根本就該是一般傷害案件,連30萬元的賠償都算高檔,而司機的責任承擔比重全部免除,就算有先動手推makiyo右肩部(起訴書白紙黑字說明碰到右肩),以及跟makiyo有激烈的言詞衝突(檢察官法庭上親口說出)都不須負擔責任,而makiyo敢再說司機也有錯就是說謊,社會集體譴責逼ma幫不能辯駁,認定ma幫惡性重大,檢察官還說這是「公平正義」,這就是老百姓要的「公平、正義」??你敢保證哪一天跟別人有衝突發生,自己一定會是在「司機」的角色? 檢察官對友寄刑期改成要求2年徒刑、緩刑五年;makiyo改1年4個月、緩刑四年,但軟性逼兩人要以「重傷害罪未遂」認罪。法官說還要等審判後再判決實際刑期,被告現在只想息事寧人,沒有心要求公道了,所有證據都不爭執,而司機連出庭都不想也不用,兩次開庭連家屬都沒來(這就是不愛錢只想要公道的表現?連審理都不出庭)。 而說不是看錢的司機,一開始民事起訴狀可是要求要380萬元的。 偉大的民粹、偉大的朱學恆們、偉大的地檢署、偉大的司法,可以這樣大小眼,這就是「公平、正義」?當檢察官嘴巴說出「欺善怕惡」時,誰才真的是「欺善怕惡」,被數十萬「人民觀感」的惡勢力所左右? 聖經說: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司法女神把眼睛遮住的意思何在?拿天秤的意思何在?我看地檢署可以把天秤換成投石器了。 ps.那位嫉惡如仇、仗義執言的朱學恆,兩次開庭都沒參與旁聽,這就是「關心」?伸張公義只要看報紙跟新聞瞎掰「命危、骨頭斷裂」就可以知道真相? 下次開庭:4月5日(四)14:30pm 3月20日補充:Makiyo和友寄隆輝踹傷運將案,第二次開庭達成3佰萬和解共識,隔天就透過律師轉交4張支票給運將律師周武榮,昨天(3/19)再轉交給運將和林太太,拿到這筆錢運將夫妻先捐了32萬給伊甸基金會,律師表示,剩下的扣掉醫療費用也會再捐給公益團體。(東森新聞) 當初說從民眾處拿到的42萬小額捐款要捐伊甸基金會,另外293萬元保留,昨天才收到300萬支票也不可能今天兌換就能拿到現金,所以這32萬元現金是當初說的42萬元?還是另外再拿出來的現金不知道。此外已經出院,醫療費用當初也說20餘萬元(沒自費住院做假,醫療費用該是勞保支付,不需這麼多錢)早就已支付完畢,293萬扣除後還有260餘萬元,加上300萬元,共560餘萬元,隨時要捐多一點都可以,又何必一直放話捐公益,卻做得扭扭捏捏、拖拖拉拉。唉呀,我比較小人心態啦,對這些「設局詐財(名詞解釋:以造假的新聞及身體狀況誤導外界認知,藉此施壓對方拿出超過正常理賠額度之款項)」的人,用再多的美化說詞,都不再信任他們的真心程度了。別拿公益來當遮羞面具,營造正面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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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