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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衍百姓的廉政署今天7月20日開張了
2011/07/20 23:56:05瀏覽2125|回應15|推薦59

看到這個機關結構表,就會知道我的心裡有多難過了,表面上好像反貪腐獲得勝利,呼應老百姓成立了「廉政署」,但實際上,只不過是把法務部底下的檢察機關及調查機關,打散再重新組合,換個辦公室,掛上「廉政署」的招牌,換湯不換藥的結構圖。

香港的廉政公署,直屬於香港特區首長;新加坡的貪污調查局,直屬於新加坡總理,為什麼這兩個國家、地區的肅貪成績特別好?首先是他們都先做出打老虎的行動,建立司法威信,然後將肅貪機構放在「執政者」底下,以獨立超然的地位去對抗公僕。

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人類的天性,就是有「階級意識」的存在,這是「尊重體制」,也是「政治倫理」的潛意識觀念,所以才會出現葉盛茂這種愚忠的公僕,也才會有那些司法人員遇到高官,態度就變得謙卑,這是很難改變、自古流傳的官場文化精神。也是為什麼古代的大理寺、監察御史都要屬中央官員,由皇帝指派擔任,以及 國父孫中山先生設立監察院平等於行政院、立法院的目的。

但是現在的廉政公署,老百姓期盼他們能打老虎,結果卻隸屬於五院、39部會之下,成立的第一要務,竟然是目標警察、法官...,仰賴的資訊來源,是已經成為半死狀態的政風單位,這20年來政風單位早就形同虛設,讓李扁政府將貪腐風氣發揚光大,我們期望的「打老虎」變成成立「殺雞署」殺雞,跟檢察機構、調查機構搶生意而已,要這些「下屬」以堅強意志力、逆勢對付上級單位,誰有這種能耐跟勇氣?能堅持多久?敢對付那些對監察委員下馬威的立法委員嗎?

這樣的編制要說有總比沒有好,現在實在是說不出口,換湯不換藥來唬弄老百姓的機構,就跟財產來源不明罪還要查到貪污一樣,有跟沒有差不多。

重點不在「名稱」,而是「超然獨立的辦案地位」,隸屬行政院39部會之下,妄想要求這些廉政署成員去「以下犯上」,也太苛求了。

要立委三讀通過,就先被削去「氣勢」,這種階層,學香港跟新加坡也未免差太多了,比東施效顰還慘,好不容易特偵組勇於對抗強權,讓貪腐元首判刑入獄,結果後續卻是用這樣的政府結構來敷衍百姓,只能說讓人失望。

不要怕有「東廠」的批評,廉政署不同於其他犯罪,非得要有「貪污」,也就是有明顯地資金流動證據,才能查辦。不可能出現那種「文字獄」的莫須有犯罪,也很難有栽贓構陷的情形,所以香港、新加坡都能做到,也不怕被人批評,而讓整個國家的清廉度讓國際社會認可。(100.07.22.補充:哎,這段話大概很難讓人信服,看到馬英九的特別費被綠營扭曲、檢察官起訴,那些挺扁支持者說等政黨輪替,換他們清算馬英九,陳水扁說的風水輪流轉,遲早遇得到,政權交到心術不正人的手裡,就算沒問題也先被整死了。)

唉,木已成舟,很難翻案,但是總得把事實說出來,期待老百姓別再選那些毫無作為卻不斷連任的立委了,換一批人來把堆積如山的法案清一清,讓陽光法案通過,讓廉政署重新歸屬,就算不是總統直屬,至少也該放到監察院底下。

整整一年前,馬總統宣示成立廉政署,那時寫的文章:990720馬總統宣示「廉政署」成立 ,現在重看,還真是被名嘴說中了「疊床架屋」,唉,對那時候的樂觀跟無知,只能說聲對不起,我錯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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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5449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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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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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價打貪(1)
2011/07/21 21:52

重貼舊文: 廉價打貪
 
討論 20 多年的廉政單位設置爭議終於拍板定案!馬英九總統昨宣布在法務部下成立專辦公務員貪瀆的廉政署;他強調,設廉政署最終目標是降低犯罪率、提高定罪率,若真有人貪污,「寶劍出鞘就要定罪」。他並表示,廉政署與法務部調查局沒有疊床架屋、爭功諉過之嫌,而是可形成「交叉火網」,讓肅貪工作無死角。法務部預估,若修法順利,廉政署可望在後年 1 月成立。 ( 蘋果日報 7 月 21 日 )

這次,馬由於一連串的弊案,包括三位法官及一位 檢察官四人,涉嫌收受前立法委員何智輝賄款為其脫罪。甚至就在調查局前往拘提何智輝時,何提前一步得到風聲跳窗逃脫,招致輿論一片嘩然。事實上, 5 月下旬台中市黑幫槍擊案,就已經牽出當地警察與黑幫關系密切的警紀問題。

由於清廉是馬政府拿下 2008 年執政權的基礎,不容有所閃失,加以五都選舉即將進入激烈熱戰。因此,馬不得不將這個已反覆討論了 20 多年的設立 廉政署議題,快馬加鞭的做出決定。

然而先前所有考慮不成立廉政署的理由,就通通消失了嗎?例如

1. 設立的級別高,恐打擊異己;級別低,難發揮作用。

2. 政界大多數人都擔心,在台灣不斷的政黨輪流執政下," 自己同意設立的機構反過來害到自己"。

3 馬英九7月20日:司法體系不同,完全仿照香港新加坡的做法,會打亂制度,產生很多問題。

4. 邱毅:" 國民黨和親民黨利用立法院 的多數席位,把這個提案擋了幾十次"。" 放在法務部底下連下策都算不上,它的級別太低,沒辦法抓大老虎,只是把原來的政風人員拿過來換個招牌。"


5. 政風機構沒有司法調查權,工作最後都要交給檢察官或調查局來處理。

我們試回頭看看香港廉政公署的組織,就會發現,目前大家爭議的問題,很可能失了焦。按香港廉政公署的編制如下:

廉政公署現僱有職員約一千二百多人, 為要在肅貪倡廉工作中取得成果,它們制定了一套整體策略,透過三個部門「三管齊下」,來打擊貪污。三個部門及功能分別如下:

1.執行處:接受市民舉報貪污和調查懷疑貪污的罪行。

2.防止貪污處:審視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工作常規及程序,以減少可能出現貪污的情況;另外,該處亦應私營機構的要求,提供防貪顧問服務。

3.社區關係處:教導市民認識貪污的禍害,並爭取市民積極支持反貪的工作。

台灣的法務部長則強調廉政署只辦一件事,就是肅貪。可是香港的廉政公署則做三件事,即 1. 執法, 2. 防貪, 3. 倡廉教育。因為貪污是一種環境及文化,它包含了法令規章的不完整、條文解釋的空間大、行政效率的無能、人事制度的不健全、採購制度的不合理、考績制度的鬆弛、獎金制度的不合理等等。 如果僅只是清除表面的污垢,但對造成的環境及文化、法規等原因放手不管,那麼即使投入十倍的肅貪人員加入,也是無濟於事的。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22 11:07 回覆:

目前成立的廉政署也做執法、防貪、倡廉教育,但是香港的組織是由上級指示下級的戰略位置,台灣卻是由下級「建議」上級的「以下管上」戰略位置,不合人性習慣。

至於馬總統說司法體系不同,中華民國多了監察院的組織,變化更大,事在人為,就像米酒一樣,要做不做而已。


HH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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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2011/07/21 21:28

主要還是決心的問題,組織倒是其次. 不過在公家機構待久後就會 - 依法行政,所以若沒有法或組織,基本上是動不起來的.

因此,只能看看馬與署長的決心,才能決定其績效是否良好.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22 11:29 回覆:

「決心」不值幾兩錢,只有在民氣最高的時候才有「決心」,如果台灣的司法人員都這麼有「良知」跟「決心」,今天我不會在這裡憂慮的說話,全台灣老百姓還能堅持「決心」繼續「反貪腐」治本「行動」的,就剩下兩個了,其他的人都只長了一張嘴罵人而已,更慘的是,還罵到認真做事的人,幫助貪腐集團剷除掉這些努力辦案的司法人員。老百姓扯後腿的行為更讓人寒心。

組織的擺放位置攸關「心態」跟「意志力」,如果要人有「犯上」的心態去做事,這是「謀反」的行為,從古至今不變的「人類想法」,就算馬英九跟署長有這決心,馬總統可以盯著每個監察官嗎?署長能長久待在這個位置上嗎?換了一批管理的人,還會維持這個「決心」嗎?過了五年十年,還有多少人有這不值錢的道德勇氣去「犯上」?

不要說以後,光說現在,台灣已經肅貪完成了?扁政府的高官、民代貪瀆查辦全都結束了?我們要廉政署,是去辦「警察、法官」等基層而已?還是要他們去辦當初的中央政府官員及「利委」、民代的關說貪瀆?但是現在廉政署成立的宗旨跟目標對象是誰?編制員額240人、預算員額180人,光是有拿「特別費」的中央官員就有7600多位,沒特別費的官員數更是數十倍以上,這是拿下駟對上駟,還是拿少數對多數的「組織」編制,說有決心做事是要騙誰?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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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在人為,給點信心吧?
2011/07/21 11:31

人民盲目短視,政府也只能跟著[近利]..誰造成的?不能只怪政府!就嚴格監督不容他們完假了了!:0(

邀你來看我新寫了一篇,也自己回應了:

寫這篇文章時心情非常沉重,若說我對馬英九與國民黨的感受是{[恨鐵不成鋼]的恨}..我對宋先生跟他的團隊感覺就是{[時不我予]的歎}.

政治不是我們這些市井小民看得懂的,我們只能做出一個選擇,因為台灣實在沒有[動亂]的本錢,讓我們只能落入台灣民主政治[敵我不共存]的現實!

事實上,這個世界有太多[有能力有抱負的人]終其一生沒有達到他自己的遠大目標,只有能夠[接受][面對][處理][放下]的人才是真正的贏家!!

似乎從來沒有任何[政客]或[政黨]真正關切我們[選民]落入[兩難]的困境;最諷刺的是,當他們忙著[自吹自擂]他們是如何的卓越,應許[為我們人民帶來福祉]的時候,他們已經剝奪了我們[安寧]的福氣!

希望那些為各種目的而從政的人都能夠意識到這一點!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22 11:00 回覆:

paulao姐,這無法給信心的,信心是要有基本的人性考量,一個違反人性的編制跟組織,如何有信心可以長久做下去?為什麼香港跟新加坡都要隸屬於最高「執政者」之下,因為他們透徹人性,我們現在的編制,用戰爭術語是要反貪腐的「下駟」去對抗貪腐的「上駟」,有多少人有這力量辦得到?如果辦得到,當初在李扁20年早就辦了,台灣不是沒有調查局、政風單位、檢察機構,為何做不到,換個名稱就行?如果辦得到,又如何會引起民怨,讓百萬紅潮站上街頭,至今我還在法院幫忙加油打氣?

您去法院旁聽就知道我的憂慮在哪裡,特偵組已經撤手,比陳聰明時期的檢察官消極,公訴檢察官的戰鬥力也明顯不在,金改洗錢弊案的言詞辯論檢方只花了22分鐘,但是被告跟律師從上星期四,再加上昨天一整天直到晚上7點40分,您覺得法官如果要判刑,拿誰的說詞來增加「判決書的重量」比較有利?

整個情勢已經被貪腐集團掌控,包括台灣的「肅貪」環境,廉政署的成立在法務部之下,完全是在「安撫」老百姓,因為老百姓的眼光只有表皮層那麼淺薄,只看到名稱,看不到實質的「戰力佈署」,我們被藍綠政客唬弄了,還要有信心嗎?


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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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雜耍團
2011/07/21 09:11

要就設 廉政部 平行於國防經濟內政 專管五院尤其立法院

官清民自安 不是嗎



歲月像條悠悠長河 緩緩帶走許多回憶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22 10:34 回覆:

廉政部還是在行政院之下,地位上還是差了點,但是至少比廉政署高一階,對39部會來說,還算是平行階層,肅貪上少些壓力,但是要對付立法院還是很困難,連行政院長都得去立法院報告被轟了,底下的部會官員又如何敢「犯上」?

中華民國比全世界多了個監察院,就是要在行政、立法上,擁有超然、平行的地位來監督所有官員、民代的清廉,廉政署既然要肅貪,就是要歸在其下,讓監察委員在「彈劾、糾舉」權之下,再附上法律的權力,對違法濫權的官員,直接交派去進行肅貪的行為,而且防貪的政令宣導,才有「以上令下」的功用,人性只會聽從長官的命令,誰會理睬下層公務員的苦口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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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 Istn't it!!!!
2011/07/21 01:15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7-22 10:13 回覆:

廉政署的戰略高度不夠,這樣的層級,擺明要廉政官是用「逆上」的心態去做事,這完全違反「人性」跟「天性」。要如何讓這些廉政署的成員有勇氣去辦案?

當初特偵組之所以有膽量辦案,一來是有紅衫軍的民氣可用,二來是政黨輪替換馬總統執政,兩者缺一不可,而且是「即時」的人氣,這股力量是會隨時間消失看不到的,所以接下來就必須要有「階級高度」讓他們用「超然地位」來肅貪,但是看這組織架構,卻是在種種層級之下,光是肅貪行政院各部會就已經是「犯上」的行為,更別說更高一級,還是人民選出來的「立委」。

最後這個單位可能就是變成政令宣導,辦辦警察、法官、最底層公務員的組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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