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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六大案中三案三審定讞-最高法院新聞稿(精簡版)
2010/11/11 16:00:28瀏覽4943|回應27|推薦60

國務機要費案及南港案、洗錢案發回更審,其餘龍潭案、陳敏薰案、辜仲諒案三審定讞。陳水扁不用出來了,直接從看守所進監牢,吳淑珍面臨要發監執行(不准在家監禁,不過我們可以接受特准跟陳水扁關在同一牢房,反正只有吃喝拉撒睡而已,夫妻恩愛情深,可以相互扶持下半輩子。)

判決內容:

龍潭購地案:前總統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各判11年徒刑,併科1.5億元罰金。

李界木判3年6個月。

蔡明哲改判8個月,緩刑3年。

陳敏薰案:陳水扁判8年、吳淑珍判8年,併科500萬。洗錢部分,吳淑珍改判7個月。

辜仲諒案:陳水扁、吳淑珍無罪。

林德訓偽證案:林德訓判刑4個月,減刑為2個月。

最高法院的判決否絕掉周占春的總統職權說,龍潭案證明總統收錢就是貪污。

老天爺愛開玩笑,還是司法有幽默感,特偵組97年11月11日申請羈押陳水扁,一審宣判98年9月11日,二審宣判99年6月11日,三審宣判99年11月11日,讓將來法律系學生好背世紀大案的日期嗎?還有今天特偵組說目前查扣扁家資產約11億餘元,誰敢說沒有神的存在?(巧合太多啦。)99.11.12.補充:97年11.11.羈押時經過11個小時偵訊才被羈押,第一次羈押號碼2630,數字加總:11,第一個宣判定讞龍潭案,判刑11年。

從特偵組羈押開始到三審定讞,剛好兩年的時間。天佑台灣,最和平的民眾運動、最平靜的肅貪除弊、最迅速的公義展現。

****

蘋果日報新聞:最高法院判決陳水扁在龍潭購地案的部分是11年、陳敏薰給款案部分是8年,至於應訂合併執行刑幾年,由檢察官再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吳淑珍龍潭購地的部分是11年、陳敏薰給款部分是8年、洗錢部分是7個月,同樣由檢方與高院討論合併執行刑。

****

最高法院新聞稿:

被告陳水扁等人被訴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案件參考資料(精簡版)

本院受理被告陳水扁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案件,業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終結,茲將全案之上訴範圍及本院裁判情形,說明如下:

一、本件前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後,檢察官對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李界木、蔡銘哲、郭銓慶、陳致中、黃睿靚等十人均提起第三審上訴;其中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陳致中、黃睿靚等七人亦為自己之利益提起第三審上訴。上訴之範圍計有:1.國務機要費案(被告為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2.南港展覽館案(被告為吳淑珍、蔡銘哲、郭銓慶);3.陳致中、黃睿靚(國外)洗錢案;?龍潭購地案(被告為陳水扁、吳淑珍、李界木、蔡銘哲);4.陳敏薰人事案(被告為陳水扁、吳淑珍);5.林德訓偽證案;6.辜仲諒捐贈案(被告為陳水扁、吳淑珍)及7.後案起訴(被告為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經原審諭知不受理判決部分。

二、本件案情繁雜,經審理結果判決要旨如下:1.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及在國外洗錢(含陳致中、黃睿靚)部分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龍潭購地案,其中收受賄賂之罪刑部分撤銷,由本院自為判決(陳水扁吳淑珍各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億五千萬元李界木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蔡銘哲處有期徒刑一年四月減為有期徒刑八月,緩刑三年)。該案之洗錢部分,併同在國外洗錢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3.陳敏薰人事案原審量處陳水扁吳淑珍各有期徒刑八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五百萬元。吳淑珍在國內洗錢部分原審量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減為有期徒刑七月)、林德訓偽證案(原審量處有期徒刑四月,減為有期徒刑二月)、辜仲諒捐贈案(陳水扁、吳淑珍被訴圖利及違反政治獻金法,原審維持第一審諭知無罪)及後案起訴經原審諭知不受理判決部分,均上訴駁回

三、簡言之,本件除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及在國外洗錢(含陳致中、黃睿靚)部分撤銷發回更審尚未確定外,其餘之龍潭購地案、陳敏薰人事案、林德訓偽證案均有罪判決確定。辜仲諒捐贈案無罪判決確定。至於同一案件,重行起訴部分,則不受理判決確定。

最高法院詳細版新聞稿

***

紅衫軍的一大勝利,要放音樂慶祝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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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58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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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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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價
2010/11/14 00:04
妳們的辛苦總算有了代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4 19:52 回覆:

真正辛苦的是特偵組的那些司法人員,跟他們比起來,我們的辛苦就不算甚麼了。

百萬紅衫軍發揮強大的精神力量,又能忍耐潛藏四年,終於換到了想要的代價,反貪腐的訴求得到正面的回饋,也讓我們的努力看到成果,說不能高興是強人所難,看到媒體還寫高興一天就好,真是奇怪,為什麼貪腐集團可以為所欲為,我們打了勝仗還不能慶祝?這種滅自己志氣的事情如何讓辛苦打戰的人得到讚美與鼓勵?當然要大肆慶祝,幫他們喝采才對。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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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3 18:33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3 21:45 回覆:

這就是媒體還在做貪腐集團走狗的證明。

扁家只判了兩案,還有五案超過20項罪名等著,司法判刑多久到最後都只能合併到最高20年或30年,除非有無期徒刑的出現,那同樣龍潭案的刑期也不代表任何意義,如果現在就判到最高,後面的審理將不具意義跟浪費司法資源,所以這不是重點,也不該是目前媒體的重點。

該去計較追究的是,民進黨還不跟全民百姓道歉,徹底跟扁家切割,怎能以「尊重司法」一句話輕輕帶過去,台灣的傷痕,就要靠這些綠營政客來彌補,跟全台百姓道歉,承認陳水扁貪腐的事實,跟污衊紅衫軍是民粹運動道歉,承認紅衫軍當初站上街頭,控訴「陳水扁貪污」是正確、正當、正義的表現,這些媒體都該去追究,怎麼不但沒有追究,還幫著說「利空出盡」,想一筆勾銷這些綠營的每個候選人,全都是扁朝高官,都跟著花用貪污款,無法抹殺的事實。甚麼叫利空出盡?以為判完刑民進黨就沒事?貪污首腦抓了,狐群狗黨怎能繼續讓他們為非作歹,不認錯還可以繼續欺騙百姓,再「重返榮耀」?

用扁案判刑愈來愈輕來引導老百姓繼續對司法不滿,將矛頭還是對向司法人員,妄想混水摸魚逃過審判,這種「圍魏救趙」的計謀,老百姓不該繼續理盲濫情,又被牽著鼻子走,該把矛頭對向民進黨,逼媒體追蹤逼迫民進黨這些候選人表態才對。

台灣要的是是非,要的是政客的懺悔跟道歉,還要將支持者的錯誤觀念導正,才有弭平社會對立、促進融和的機會,這些綠營政客卻還在用「利空出盡」想騙中間選民的票,再繼續灌輸支持者加深泛藍迫害的錯誤觀念,這樣兩面操弄,焉能再被其奧步得逞?


老仔仔~信手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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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臭萬年
2010/11/13 11:47
11也代表反貪腐的多數羣眾一步一腳印所拼出來的成果,他命中有定數是自食惡果,老天有眼對心術不正為私利而禍國殃民且曾經是國家領導者,歷史會記上這一筆,誠然正是遺臭萬年呵。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3 17:22 回覆:

歷史已記上這一筆,在推翻腐敗滿清的100年前夕,終於將身為元首的貪污犯送進牢裡,讓中華民國的民主歷程,開創了最關鍵及振奮人心的一刻,確立民主時代,司法的擎天巨柱已然豎起,現在只等待行政及立法兩柱,進一步推升,將中華民國的國鼎刻下公義的碑文。

另外,1+1=2,就在特偵組正式羈押後的兩年,司法也三審定讞了陳水扁、吳淑珍的罪。

紅衫軍在9月9日站上街頭,交棒給司法人員,一些特殊的日子都在11日出現決定性的宣布,9+1=10,十全十美,也代表全心全意,上帝在冥冥之中告訴我們,發自內心、努力下去,只要盡心去做,將結果交給上帝,總有心想事成的時候,還沒獲得想要的結果,可能是我們的努力不夠,可能是時機還沒到,不要焦慮跟放棄,享受努力的過程,盡心等待結果的時刻。

但是要用上帝的方式努力,若因為耐心不夠,而接受魔鬼的誘惑,或許成果來得快,但就會像陳水扁一樣,出來社會混,總有一天要還的。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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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刑期較之一審有減很多是吧??
2010/11/13 11:18
一、二審是把收賄與洗錢合併計算,三審是把收賄與洗錢分開計算,11年刑期只是就收賄部分量刑,洗錢部分則發回高院更審。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3 12:57 回覆:

針對龍潭案的刑責,是以共同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一審判處有期徒刑貳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二審共同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拾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所以都是針對貪污收賄部分。

因為洗錢案在六大案中是屬於單獨抽出來,把國務費、龍潭案、南港案都合併在內,所以這部分再發回更審,陳敏薰案中的洗錢,國內部分吳淑珍先判刑七個月,國外部分併入洗錢案審理。

所以一、二、三審其實都是只針對收賄部分,但是說真的,以二審來看就算陳水扁所犯的每一刑案都只判一年,加總也要14年了,光是國務機要費案,所犯的刑責就多達12項,當中有10項一罪一罰都要3年,合計30年,台灣的刑期不夠陳水扁使用,所以怎麼算都會撞到最高刑度,合併不是20年,就是30年,二審用舊制20年算最高刑度,但所列10項一罪一罰屬新制,應該把所有刑期合併算30年才合乎民意。

剛剛又去翻一、二審判決書,果然沒有洗錢罪,因為陳水扁並沒牽涉洗錢行為,所以洗錢跟他無關。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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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刑期較之一審有減很多是吧??
2010/11/13 05:30
算是對他客氣了..陳敏薰無罪不用關嗎??太長了看不懂..反正也不要太過要求,上帝有他的算計,公義算是彰顯了:0)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3 10:15 回覆:

陳敏薰在六大案中並沒有被起訴,被起訴的是她做證時翻供的偽證罪。

龍潭案一審20年,二審12年,三審11年,如果直接判20年,那其他的案件審理就會變成無意義(因為有期徒刑合併最高就是20年,新制才改成30年),11年跟12年才差一年,我覺得上帝的幽默感,湊11好記憶吧,況且加上陳敏薰案也19年了,留一年給後面的刑期使用,即便發回高院合併計算刑期,就算變成15、6年,還未三審定讞的國務費案,觸犯的法條更多,隨便一加都可以衝到最高刑度20年,或是新制後的30年,甚至還可能變成無期徒刑,所以不用為了這個小題大作,大做文章。

我覺得記者真的抓不到重點,該追究的是判刑下來,民進黨為何只說「尊重司法」就輕輕饒過,還幫忙消毒,說民進黨已利空出盡,接下來卻大篇幅在報導吳淑珍要不要坐牢、刑期差一年太少,這種雞毛蒜皮的事。

要不要坐牢讓司法去評估吳淑珍身體狀況,這些媒體卻急著幫吳淑珍找免坐牢的理由,還在幫貪腐集團對付司法,製造百姓的憤怒、焦慮及不滿,到現在媒體的低能還是沒有任何轉變,真是讓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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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gratulation to the winning trial
2010/11/12 23:13
What a wonderful news to see this morning here. Congratulation to all your effort that justice is on Taiwanese people's side.

Take a break and take care of yourself!

Rose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3 17:44 回覆:

等到21日慶祝完,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這真的是中華民國關鍵性的時刻,就像阿姆斯壯站上月球所說的話:這是我的一小步,卻是人類的一大步這是陳水扁被判刑的一小部分,卻代表台灣司法對抗最高權勢貪腐做出的最強有力制裁,中華民國的一大步

可悲的是,為了選舉,藍的不敢笑,綠的也不敢切割,整個社會,就為了那一小撮挺貪腐的人,完全不敢有任何行動,結果連反貪腐的紅衫軍,一群人都被政治所左右,考量選舉及藍綠立場,全都不敢吭聲,這是甚麼情況?反貪腐的普世價值得到彰顯,卻不能大肆慶祝?

反正,不管那些政客啦,他們不敢慶祝,我們自己慶祝,哪有紅衫軍不為自己的勝利大聲歡呼的,如果勝利都不敢喊出來,如何提升士氣,再接再厲下去?國民黨要辦反貪腐遊行,我們沒資金沒義工,就跟著一起慶祝,把隊伍拉到特偵組辦公室外面,幫他們歡呼慶祝,老天爺已經把路都鋪給我們了,就該順勢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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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三審定讞是為什麼?
2010/11/12 20:59
 歡迎您來投票發表您的意見,並可以看看別人的看法
 http://www.votenet.tw/govote.asp?sid=2010111120014165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3 17:48 回覆:
我最不相信民調了,人為操作太明顯,尤其網路,都被網軍所控制,根本就變成造謠洗腦的環境,邏輯不通還一堆人力挺,根本在謀殺自己的腦細胞。寧可相信自己的判斷,少去被人影響。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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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16:03

真正該謝的是特偵組所有司法人員沒有他們日以繼夜加班、忍辱負重揹載全民百姓的付託,沒有被輿論名嘴打倒,今天我們才能歡欣收割,讓紅衫軍的理念跟目標獲得具體成果。

====================

+100

特偵組確實已上窮碧落下黃泉,盡其所能找出貪污扁的罪證。即使是周占春都不得不承認扁珍收賄,只能硬坳憲法上的總統職務,來幫扁珍脫罪。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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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2 16:57 回覆:

真的要好好為這些特偵組人員敬禮致謝,還要鞠躬道歉才行,當初看著媒體名嘴竭盡全力拿著八卦當證據指控,導致朱、吳兩位特偵組檢察官轉調,到最後,一個完全沒有參與扁六大案跟金改弊案的路人甲黃芳彥,變成帝王證人,非得把陳聰明打成扁暗樁,瓦解整個特偵組才罷手,這種傷痛,我到現在還忘不了。

這種理盲濫情的社會失智行為,讓特偵組承擔的重責更莫名加重千百倍,到現在,還是有人認為陳聰明是扁的暗樁,還沒洗清被名嘴強加的罪名跟冤屈。

龍潭案的三審定讞,還了特偵組跟陳聰明的清白,也給了紅衫軍公道,更樹立了司法無畏強權的標竿,證明了台灣有最和平的民眾、最堅強的檢調、最公義的司法、最迅速的肅貪,四個第一,讓我們可以傲視全世界,不是非要街頭暴力、武裝衝突,才能推翻貪腐政權,紅衫軍不是懦弱怕死、不敢進行暴力,而是真的愛這片土地,希望國家能更好,我們寧可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不使用魔鬼的武器。


六七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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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的努力 !也 謝謝紅衫軍 !
2010/11/12 14:18

貪污操作族群的阿扁前總統 , 終於被三審定讞 .

可以說是 , 紅衫軍的努力得到實現 .

雖然還不是讓人很滿意 ,

但也證明司法正義 , 至少出現一絲曙光 ,

百尺竿頭 , 更要努力以赴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2 15:04 回覆:

真正該謝的是特偵組所有司法人員沒有他們日以繼夜加班、忍辱負重揹載全民百姓的付託,沒有被輿論名嘴打倒,今天我們才能歡欣收割,讓紅衫軍的理念跟目標獲得具體成果。

龍潭案的三審定讞,沒有退回更審,證明當初負責承辦的朱朝亮、吳文忠檢察官完全阻擋了陳水扁的施壓、關說,勿枉勿縱,也證明陳聰明檢察總長一次通過特偵組的起訴書,沒有干預、打壓,絕對不是陳水扁的暗樁。

台灣社會欠缺對陳聰明檢察總長帶領的特偵組檢察官們一個道歉,歷史必須還給他們公道跟清白,更該譴責輿論名嘴光憑八卦定人死罪的無知跟狂妄。

2100全民開講的所有列席名嘴,都該站出來道歉才對。


蕫詩韻來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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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同慶,薄海歡騰
2010/11/12 13:44

阿飛~~變臉、變裝,唯一不變的~~是心,分享天地ㄉ異想空間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12 14:07 回覆:

11月21日紅衫軍該出來慶祝了,否則沒機會再出來,連這種普天同慶的機會都不站出來,將來也不太可能出來,所以一起來幫紅衫軍做個街頭Ending吧。

記得帶「可樂」來慶祝,勝利者要噴香檳慶祝,小老百姓沒錢買香檳,我們自備「可樂」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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