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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2 13:35:50瀏覽3185|回應9|推薦64 | |
昨天鄭文龍律師出重手,營造政治迫害、被馬英九清算鬥爭的被陷害氛圍,企圖讓挺扁人士將此錯誤訊息散布,為了避免真相被貪污集團全面掩蓋,媒體輿論全面壓制,我先繼續把洗錢流程完成,再將昨天法庭內的發展敘述,昨天是否為蝴蝶效應的開始不得為知,但若不予正視處理,可能的後患將難預料,必須記錄下來以作為歷史見證。 把主題拉回來,辜仲瑩、邱德馨的洗錢流程圖-1 ,在第一次92年6~10月幫忙洗錢後,後續又有第二次93年4~12月的洗錢行動: 而這當中最大的謊言就是,辜仲諒說吳淑珍善於投資理財,當時這些錢是幫吳淑珍做為投資之用,但是找不到好的投資標的,所以一直沒有進場,對於投資市場的人來說,真的是天大的笑話,用當時的股市月線圖來說明好了: 92年4月,歷經三年的空頭走勢之後,連我這個肉腳的投資人,都知道投資時機來了,能融資的管道都設法籌措資金進場,怎麼會「善於」投資的吳淑珍沒有投資標的,從92至94年間,當時最熱門的話題就是「金磚四國」,保險業開放投資型保單、結構性債券,瘋「新興市場」基金,中國信託金控名下保險、證券、銀行全都有,怎麼會找不到「好的」投資標的,多頭行情的開始都找不到,難道要等高點形成泡沫才看得到?這是甚麼「善於投資」的做法? 這種說法藉口,可能在法庭上可以唬弄不做投資的司法人員,但是聽在金融市場的人士耳裡,實在是彆腳到極點的脫罪之詞,還好意思在法庭上大聲疾呼「不是洗錢,洗錢在金融業是嚴重的事情,絕不會冒這個風險,影響前途」,一副被被特偵組陷害,非常無辜的憤恨感。 從辜仲瑩收到資金,斬斷資金流程,由國外不同帳戶把錢轉走,不同的時間、國家、幣值、帳戶,如果是不是洗錢,連身為高層金融人員都說不知道,那真的是沒人會因洗錢犯罪了。 至於知不知道是重大犯罪所得,如果是合法正當的所得,誰需要用這麼複雜的方式,千方百計設法隱藏資金流向?直接匯款出去,說清楚資金來源,真有那麼困難難以啟齒? 前篇文章:辜仲瑩、邱德馨的洗錢流程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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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