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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大老闆們,咱們法庭上見—3月10、11日旁聽紀實
2010/03/11 22:45:39瀏覽1106|回應3|推薦46

310從早上09:30分至下午18:0511日下午14:3016:55,總共分七批來進行準備程序庭:

3/10早上 9:30馬永成開始進行,11:40換成蔡鎮宇、李明賢12:28時間不夠完成,爭點整理延到3/12下午14:30再繼續進行。休息到下午14:30,換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上場,吳淑珍又請假,但由律師代為發言,所以15:35完成三人後,林志忠律師繼續針對吳淑珍部分跟審判長進行準備程序庭,至16:40結束。16:45鄭深池、吳澧培兩位被告進行程序至18:05結束。

3/11則從下午14:30侯西峰、呂泰榮、呂和霖三人進行準備程序庭,15:35分結束。16:00辜仲瑩及邱德馨進行至16:55結束。

馬志玲、馬維辰因為昨天時間不夠(被馬永成的律師李勝琛拖太久),所以準備程序庭改到3/18()下午14:30舉行,另外認罪的杜麗萍、馬維建則是要求認罪協商還沒有結論,暫緩開庭,先讓其他被告的準備程序庭進行下去。

這兩天開庭的內容都是針對起訴內容所提的供述證據及非供述證據,被告提出看法,並提出爭點來作為日後審理之依據,此外,被告可提出要傳喚的證人及要求調閱的證據。

準備程序庭,只有受命法官林柏泓任審判長,獨自一人開庭,這次法院非常的「人性化」,先將起訴書的基礎事實事先做好整理,並且先列出相關被告的「爭點」,讓所有被告有個共同的依據來分別提出意見,因為第一炮的馬永成辯護人李勝琛律師就提出異議,對於跟被告無關的內容,到底要不要爭執,該如何用詞才恰當(算沒意見還是不爭執,或是不另提出證據調查之事實),討論半天,最後統一用詞,不相關的部份,就說「被告跟陳述內容無關,沒有參與也未知悉,無從表示意見」,總算達成共識,也讓後續的各個程序庭有個依循的方式,節省時間。

幾乎每個被告的律師都對法院提供的基礎事實文字描述有意見,所以花很多時間在討論文字用詞的修飾,另外就是將前案的判決書列入證據內,辯護人都提出抗議,所以檢察官都要重複回答「該判決書所認定的事實是依照人證或物證或其他書證,經過合法調查程序,並依照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所認定的事實,當然有證據能力及證據力,如果辯護人認為判決所認定事實有不正確的地方,可請求審判調閱相關證據,或傳喚相關證人,以釐清認為不正確的地方。」,當然律師也認為一審判決書不是確定終局的判決,可能因為上訴審程序審理之後,就判決書的內容而有所變更。

每個被告的辯護人都針對證據提出爭執或不爭執的地方,最後提出要傳喚的證人或調閱的證物:

1.      馬永成部分簡單,沒有要傳喚的證人或調閱證據。

2.      蔡鎮宇跟李明賢沒有要傳喚的證人,但是蔡鎮宇要求調金管會的保管箱規範要本;金管會的國泰世華合併資料;選委會的選舉期程表,要核對是否有對價關係。李明賢則要調97(2008).09.25.之搜索票及無扣押物證明;調查局98(2009).08.04.李明賢提供的陳俊英租用保管箱相關證物原件;聲請證明李明賢台北敦南的職務宿舍為國泰世華非營業用辦公場所。

3.      陳致中、黃睿靚申請傳喚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為證人;陳幸妤申請傳喚蔡鎮宇、李明賢、侯西峰、呂泰榮、呂和霖為證人,無調閱證據。

4.      吳淑珍申請傳喚杜麗萍、馬維辰、蔡鎮宇、李明賢、侯西峰、呂泰榮、呂和霖,沒有證物要調查。

5.      鄭深池無證人、證物;吳澧培要求傳喚彭明敏、胡維剛、張菊惠作為無主觀犯意的人證(彭明敏要5月底前傳喚,張菊惠3/30~4/44/28~5/15期間不能出庭),無證據要調查。

6.      侯西峰、呂泰榮、呂和霖最勁爆,傳喚21名證人:陳鎮慧、蔡宏圖、馬志玲、辜仲諒、吳東亮、林明成、徐旭東、郭台銘、趙滕雄、陳致遠、陳國和、蔡明忠、陳哲芳、林榮三、林堉璘、林義守、張忠謀、蔡辰洋、廖偉志、陳水扁、吳淑珍等人,呂家姊弟再多傳侯西峰作為證人,再依序調查卷證資料。

7.      辜仲瑩跟邱德馨則因為辯護人以為只針對爭點進行討論,所以功課還沒做好,3/18()早上11:00再來開一次準備程序庭。

3/12補充:蔡鎮宇, 李明賢傳喚證人賴英里

3/18補充:辜仲瑩, 邱德馨傳喚證人劉孝寧, 潘建華 

看到侯西峰列出的證人名單,看來這次是要企業大老闆都來法院串門子一下了,應該是吳淑珍98年初拿出來的那份政治獻金名單中,還沒蒙主寵召的企業名人,要證明這些購屋的價金是政治獻金而非重大犯罪所得吧?呵呵,雖然看來又有得拖了,但是順便見識這些大老闆們還是蠻令人期待的,尤其到目前為止,商界都沒人被起訴貪污行賄罪名,搞不好以後還有機會遇得到,先來拜碼頭也是應該的。

審判長說最快可能四月中旬開始審理庭傳喚證人,非被告共同傳喚的證人放前面,誰傳的誰過來就行了。這些大老闆看來五六月份就可以見著囉,沒機會參加豪門夜宴認識這些商界名人的朋友,到時候歡迎過來旁聽唷。

這兩天的庭期,特偵組檢察官輪番上陣,3/10早上是越方如、汪南均、莊正;下午鄭富銘、林弘政;3/11下午是賴正聲、蔡宗熙,公訴檢察官由鄧定強、林勤綱為主。明天下午高院跟地院都要開庭,看來我跟許大姐也要開始分工合作,各負責一庭了,18日上午還有陳水扁的偽證罪開庭,也有可能撞期。

最後講個八卦,吳淑珍花4,000萬訂購寶徠豪宅兩戶,光是裝潢就花了2,000萬元,2,000萬耶,那些中南部挺扁的人,這些錢可以在他們家鄉買透天厝多少棟了阿,真不知他們挺個什麼勁,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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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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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該給你大大的嘉獎
2010/03/12 15:39
看到這些名單人都昏了..怎麼跑出這麼多過去在扁案中沒見過的名字...??第六第七那些人就沒聽說過...你真的花了不少心思...下次回去還要給你加油!也跟許大姐加油...你ㄇ呢是公義的左右護法:0)多保重嘿!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3-12 21:06 回覆:
剛回到家,快掛了,先讓我休息一下,晚點再回覆囉。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3-13 10:36 回覆:

蔡鎮宇、李明賢:國泰金控的老闆跟副董事長,牽涉到是國泰金控的保險室,免費提供扁家人存放,涉洗錢案。

侯西峰、呂泰榮、呂和霖:是建商侯西峰透過友人呂泰榮的姐姐呂和霖名義,為扁家買了寶徠兩棟豪宅,牽涉到洗錢案。

鄭深池:先用自己錢給朋友,朋友從海外帳戶匯到吳景茂帳戶,吳淑珍再給鄭深池現金,涉洗錢案。

辜仲瑩、邱德馨:辜仲瑩受吳淑珍委託,左手拿錢,右手要邱德馨用不知情友人借的海外帳戶移轉金錢,切斷資金流向,涉洗錢案。(所以有人說查案有什麼困難,兩天就可以查到,當吳淑珍頭腦簡單,乖乖匯款讓你查到資金流向喔,這些名嘴頭腦簡單,還當自己辦案如神。)

等下次頭腦清楚,再整理吳淑珍的洗錢偉大事蹟中的一筆做例子,讓大家知道,「逮擠m細拱郎休ㄟ哈你乾單(事情不是蠢人想的那麼簡單)」,以為查匯款流程就輕鬆看到扁家的帳戶了。(如果這段話中傷到誰,偶素無心的啦,不是針對您唷)

不過這個工程浩大,因為我看到起訴書的描述,也是頭昏腦脹資金流向表畫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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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脈就是錢脈
2010/03/12 14:09
感謝您大小鉅細靡遺
換做旁人,大概就用族繁不及備載帶過了
陳水扁家族與人脈、錢脈勾結之廣,令人瞠目結舌
真是讓人讀得眼冒金星,頭昏腦脹!(但是還是很認真的把它讀完)
好慶幸現在的總統夫人是周美青!
台灣人的臉真給吳淑珍一家人丟光了.

對了,有時間對審判長林伯泓稍做素描嗎?或者我可以在您第幾篇大作讀到,
請告知,謝謝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3-13 10:07 回覆:

您如果坐在法庭上,您可能不是眼冒金星,頭昏腦脹,而是血脈噴張、一股氣衝腦門,因為扁家還在那搞被迫害、栽贓的不爽樣,真會讓人吐血。

今天有空就來寫法庭內外的素描吧,昨天真的是精神戰打的很辛苦,除了要專心旁聽筆記外,還要忍受那些扁迷蒼蠅式的騷擾,忍住脾氣不去回應,悶到快內傷了,一天下來,回到家就體力耗弱了


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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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耐性...
2010/03/12 09:44

報告的還很俐落, 繁複中還算清晰.

能瞭解內容. 很不容易.

多謝分享經驗....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3-13 09:58 回覆:

記得96年1月,第一次去旁聽時,鴨子聽雷,完全霧煞煞,聽到打瞌睡,那時第一次全身穿紅衣坐在法庭內,位置剛好最邊邊走道第一個(64號),法警緊張到就站在旁邊,好像隨時要等我站起來喊「阿扁下台」時,可以迅速遮住嘴巴一樣。當時撐不住睡意,一直點頭昏睡,我看法警大概快笑翻了吧

現在被訓練到從早上開始筆記,當中只會偶而陷入「暫時性失去記憶」狀態,最神的是,手還能繼續寫字,等恢復神智時一看,挖咧,寫些什麼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