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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弊案的準備程序庭觀察
2010/02/04 23:20:25瀏覽1385|回應0|推薦37

今天是金融改革弊案的第二次庭期,首先先解釋為什麼要用「金融改革」,而不是「二次金改」,因為第一天下午陳水扁在庭上就挖苦說,明明要查二次金改弊案,但是國泰金控併世華根本不在二次金改期間,所以與其讓他們拿文字遊戲模糊焦點,乾脆就寫金融改革弊案,全部都包括在內,省得文不對題。

先說這兩天,總共傳喚了馬永成、馬維辰、蔡鎮宇、杜麗萍(認罪)、馬志玲、馬維建(認罪)、陳水扁、侯西峰、呂泰榮、呂和霖、李明賢、辜仲瑩、邱德馨、鄭深池、吳澧培(按說話先後次序),共15位被告,除了兩位認罪外,其餘13人通通不認罪,當中還有馬志玲得了老年癡呆(我按照他女兒的敘述寫的病名,並未在庭上經過醫師認定的病名),由女兒當輔佐人,提出無罪論述,所以每個人都很理直氣壯認為特偵組誣陷他們,非常地委屈啦。

而每個牽涉洗錢的被告,共同的說詞就是,有客觀的構成要件外,也要有主觀的構成要件,意思就是說,要知道這是「重大犯罪所得」,具備有為他人洗錢之「犯意」,才能當洗錢罪的要件,所以這些被告全部都不知道這是扁家的「重大犯罪所得」,都是當作「投資」、「理財」、「逃避媒體八卦」的關係,才願意當人頭,或是幫忙處理財務,甚至做「國際外交」,每個人都很被冤枉,而且都很「單純」、「無知」、從來不知道扁珍的貪腐,當時新聞也沒說他們貪污(這是鄭深池說的,最好笑部份,那些鑽石翡翠,難不成是老百姓貢獻的?)

總結來說,這兩天的庭訊非常熱鬧(應該說人聲鼎沸吧),因為法庭內最多的就是律師,每個被告都找兩個、三個律師,所以大爆滿,隨便走路一撞就是個律師,記者都被迫縮到一邊,連開庭結束後,大家都還依依不捨,留連在法庭內不願意立刻離開,害我們等特別久,他們都走光了,檢察官才出來。

這次特偵組二班的檢察官也出動了,2月2日早上來了越方如檢察官、汪南均檢察官、莊正檢察官,下午汪南均檢察官未到;2月4日則來了鄭富銘檢察官及賴正聲檢察官,而公訴檢察官還是由扁六大案的林勤綱檢察官領軍,帶著鄧定強檢察官、李濠松檢察官兩位新人,2月2日下午還多了一位文家倩檢察官(女),當初的林達檢察官已經調到特偵組了,負責追海外的賄款回國。

要怎麼說這些被告的辯護內容呢?有些人的辯詞還蠻有道理的,像邱德馨的說法就很受同情,跟那些社會底層身分證被冒用一樣,無知被當人頭,現在只好上法庭為自己辯解,當初是受到辜仲瑩指示,根本不認識吳淑珍,發生洗錢時的92、93年,吳淑珍的社經地位,根本不可能懷疑是「重大不法所得」,也沒直接參與,更未直接接觸吳淑珍,所以好像還情有可原的樣子。

不過看來在這些「企業名流」的認知裡,用人頭是非常普遍的常態行為(哎呀,老實說,投資股市的人,用人頭帳戶買賣也是很普遍的,很多父母都用子女的名義投資,但是並不是贈與給兒女。)不管侯西峰說的以人頭購地,或是辜仲瑩說的以人頭匯款投資,或是鄭深池說的叫朋友先匯款,好像都很理直氣壯,完全合法正當,根本不覺得哪裡有錯,所以也看到他們犯了「有錢人」的思維,一些違法的事情根本在他們來說是稀鬆平常、不以為意的。

在這也看到一個現象,就是階級地位的傲慢,官愈大、社經地位愈高、財富愈多、見識愈廣的人,那種不自覺顯露出來的傲慢跟愚昧,當檢察官是自己下屬般來指責,意圖用氣勢來壓人,指責檢察官不知「權貴環境深似海」,不知輕重跟不懂「政商關係」之「甜蜜」,錯了,應該是「緊密結合」,所以才會笨笨地起訴他們。

從這一年多來的法庭觀察,當初六大案遇到的陳鎮慧、蔡銘哲、吳景茂,都是算一般社會大眾,所以很容易就攻破心防,達到嚇阻效果,但是現在金融弊案的這些權貴階級,見多識廣,厚黑學駕輕就熟,要對付不容易,而且個個財大氣粗,花錢找名律師過來辯護,這些律師也果然「氣勢驚人」,法條玩得滾瓜爛熟,更是要求檢察官把「政治獻金」跟「貪贓枉法事實」的關連性拿出證據證明,光是邏輯推演是不夠的,拿出證據再說。

這場硬仗真的很不好打,反貪腐跟貪腐的主戰場看來會非常辛苦,對方已經排出大將伺候,而我們的主帥,卻被老百姓自己給先砍殺、臨陣換帥,大將們也後背刺了好幾刀了,不知何時陣亡,實在讓人擔心跟憂慮,沒有強大的精神支持力量,媒體輿論還是對方的前鋒部隊,老百姓卻完全被他們操弄在股掌間,成為內應自相殘殺,這種仗......唉,天佑台灣(X的,這句話又被名嘴給弄髒了。)

詳細每位被告的辯詞,今天先不寫,因為像蔡鎮宇跟李明賢的說詞就值得專篇來論述,這兩個人的說法,拿別人當傻瓜來欺騙,該要好好把他們的說詞塞回他們的嘴巴裡去。蔡鎮宇什麼起訴對他一生的清白極大污辱,哇哩咧,不起訴才污辱老百姓呢。果然耶穌說得對,有錢人是上不了天國的

總之,敵方主帥絕對不能釋放出來,明天2月5日下午就要開延押庭,看來下星期就可以知道這次過年是老百姓高興,還是貪腐集團爽了。

請支持:一人一信--「別」讓阿扁回家過年 

拜託拜託,您真的一定要去發這兩封信,別想別人會做就好了,如果每個人都這麼鄉愿等別人做,那可能就只有我一個人寄了,要不然大概也不會超過10來封,這樣是不夠的,這三天趕緊去塞爆高等法院信箱吧,最好是全家人的名義都來一封,公義之事人人有責,尤其是您的小孩,攸關他的未來耶,夥伴,就看您啦。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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