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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0 01:55:06瀏覽3245|回應11|推薦69 | |
王金平民事自訴確認國民黨黨籍資格案,在元月8日開庭後,原本已經決定下次庭期3月5日進行言詞辯論庭,1月22日法院還用書面再通知雙方辯護人一次,過年後2月6日突然公告19日加開一庭,週三出庭,原來是原告王金平要求傳喚國民黨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簡稱考紀會)的主任委員黃昭元先生列席為證人。 從原告律師的訊問內容,非常明顯想要把議題操縱成為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一手主導授意的政治鬥爭,所以問話中不斷要引導證人證明是由中央黨部指揮、考紀會的決定是馬主席親自下指導棋,但證人證詞卻與原告律師想要的不一樣,律師最後還要扯林益世、賴素如的考紀會懲處不同、馬總統的民調只有9%怎麼不開考紀會處理,最後甚至要求合議庭把3月5日的言詞辯論庭延後,好讓他們可以有充足時間準備。幸好審判長堅持維持原訂時間,告知原告律師早在1月8日就已經確定3月5日進行言詞辯論,22日也再書面通知,兩個月的時間夠大家準備了。最後裁示維持3月5日開庭,早上辯論不完就下午繼續開,如果講不夠第二天再繼續,總之,3月5日或到6日就是要完成最後的終結辯論,早日宣判。 週三庭期從早上10點,一直進行到13點07分結束,回到家,14點多就看到聯合新聞網PO了短短的三則新聞,但是那個記者實在是太打混了,非但斷章取義只挑原告律師說的話來寫,甚至扭曲事實寫證人不敢回答,根本就是原告律師想要挖洞騙證人跳下去,那種誘導式的問題讓證人無法回答才對。沒想到到了下午,聯合新聞網連王金平案開庭的相關新聞全都被撤掉了,本來還有一則王金平說不能等著被挨打的談話新聞,到了晚上連這則新聞都不見了,好像王金平確保黨籍案的開庭完全不存在一樣。 原告律師還引用聯合報之前的報導來指控證人說謊,當場審判長還問聯合報的記者有沒有在現場,沒人承認,真是糗斃了,聯合報記者這樣打混,還幫王金平擦脂抹粉,真讓人懷疑原告律師引用的聯合報新聞,是不是也是鬼扯來的?(查了聯合報新聞,原告律師真是扭曲抹黑不實,根本就沒有文傳會主委蕭旭岑或副主委殷瑋於8日說11日要開考紀會的新聞,詳細的內容是文傳會發新聞稿要王金平快點回國說明,內容請看:http://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1/243907/web/) 還好其他家新聞媒體對週三庭訊還有較正確的報導,相關新聞可以參閱這個網址:http://www.popbuzz.me/tw/p/3053043/ 不過既然我也在現場,當然還是得把大致的情形說一下,幫UDN發表正確的內容,免得藍營支持者的大本營,卻提供不了正確的新聞讓藍營支持者有正確的認知。國民黨內的黑金派政客,也該得到譴責唾棄才行,不要跟民進黨一樣,誤導支持者全體一起挺貪污,連點道德是非都沒有。 王金平的律師,打的如意算盤,就是把一切責任歸咎到都是馬英九在幕後操控,違反國民黨的考紀會程序,獨裁決定要讓王金平的黨籍被撤銷,引導成是「九月政爭」的說法。 但是從黃昭元的證詞中,卻一一粉粹原告律師想要營造的假象,先把黃昭元的證詞整理出來: 先說黃昭元身份: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兼中央考紀會主任委員,受雇中國國民黨,領薪水算是黨工。 國民黨的中央考紀委員聘任依據黨章第39條規定,明訂委員遴選辦法:資深黨員、忠黨愛國、德高望重、具有公正超然立場,兩年一聘,地方考紀委員適當人員經推薦,由中央考紀會通過,簽報副祕書長、由黨主席來核定。不過中央考紀委員部分在法庭上問了老半天,證人不清楚,最後拿出黨章,是由秘書長簽報黨主席核定。中央考紀會除了這些委員會,另有三名常任人員,副主委沈榮峰、主任洪碧姬及專門委員吳大可,都是專職。考紀會委員工作:重大工作業務管制、黨員違反黨紀案件的處理、財務稽核。 黨員違紀部分,由地方黨部呈報,或是有重大黨員違紀事件發生,傷害黨的形象及聲譽,依據違紀處分規程第18條第2項,可以直接審理。 王金平律師想以此案沒有經過地方黨部呈報,未經黨員大會追認,考紀會沒有用無記名投票(二分之一出席,出席者過半同意)表決,認定撤銷黨籍案不合程序。但是黃昭元主委確認國民黨成立考紀會40餘年,也有中央考紀會直接簽辦之案件,非必須由地方黨部呈報。另外所有違紀案件都是由考紀會獨立超然處理,採用共識決決定,不需要全國代表大會追認,40多年來都沒用投票方式處理。 中央考紀會直接簽辦的案子條件:1.案情重大、2.媒體大幅報導、全國民眾關注、傷害中國國民黨的形象及聲譽。由有20多年考紀工作經驗的專門委員吳大可於9月9日主動簽報,經副主委沈榮峰、黃昭元主委,簽奉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核定11日召開考紀會會議。黨的慣例,有副主委及黃昭元主委的簽字,就代表中央考紀會提出審議。(原告律師還要坳經秘書長核可,為何不視為是中央黨部提出審議,就是要扯是馬主席下指導棋。) 吳大可專委公文簽呈上,依據慣例,在說明欄內除提出事由外,第六點建議事項上,提出「撤銷黨籍」的處分。(原告律師還想引導是否為馬主席指示,不過最後黃主委有拿出當時吳大可的簽呈,證明是吳大可依據慣例及經驗,主動提出的建議。) 再來說102年9月11日當天的情形。王金平律師說證人拒絕王金平幕僚提出延後召開考紀會的要求,但是證人說他親自打電話邀請王金平列席,並不知道有提出延期的要求,況且當天9:30開始考紀會會議,9:40王金平到達現場,也沒有提出延後的要求。王金平跟在場每個人握手,並提供一份陳述書,簡單致意後就離開了。 當日開會前,證人黃主委忙著準備開會的事宜,並沒有看到馬主席的電視談話。現場有提供9月6日特偵組的新聞稿及9月9日黃世銘總長開記者會的內容,供在場的11位委員討論,當中有委員提出,王金平的陳述書內容與馬主席的說法不同,希望能找馬主席出席說明,所以又去通知馬主席,一段時間後,馬主席到達會場,簡短14分鐘說明,大致強調維護司法正義及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對國家深遠的影響。完全沒有對如何處份做出具體建議。 在場委員經過一小時充份討論、交換意見反覆討論,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當中有兩人建議用較輕的處分,而其他人對撤銷黨籍沒有異議,最後一委員提議,尊重兩位委員建議,已往以「共識決」決定處分,這一次用「多數共識決」決定「撤銷黨籍」。 撤銷黨籍比開除黨籍處分要輕,一年後就可以申請回復黨籍,開除要兩年後才能申請,所以開除黨籍還要經中央常務委員會認定。 原告律師還問了一堆不相干的問題,甚至拿民調來鬼扯,王金平是國民黨民調最高的人,如果王金平傷害黨的形象,那民調更低的馬總統,為何考紀會不召開會議處份馬總統?這種魚目混珠鬼扯的律師,用民調來打司法仗,當大家是蠢蛋嗎?國民黨如果爛到只用民調來處理黨務,這種黨可以不用存在了。 原告律師還扯一堆,不過就不用幫他們混淆視聽散播謠言了,反正原告王金平為了打贏這司法戰爭,可以把國民黨40多年來的慣例全部抹煞,把一切責任丟給馬主席說是政治鬥爭他,把考紀會11位委員的開會當是馬主席在操縱他們配合打壓,這種打爛仗的說法跟陳水扁在法庭上鬼扯的情形如出一轍,當大家是笨蛋好操弄,還用不實的資料來混淆視聽,真是無恥之徒手段都半斤八兩。 週三的庭訊,證人的證詞不如原告律師的預期,原告律師就說證人迴避回答。審判長說不能因證人沒說出原告律師想要的答案就說沒有回答,看來審判長張瑜鳳還有判斷能力,原告律師那種帶陷阱,已經預設立場的問題,要證人如何回答?像9月8日明明文傳會主委蕭旭岑根本沒有說9月11日國民黨要開考紀會處理王金平,原告律師還以有這新聞報導要證人回答蕭旭岑有沒有向他提出要開考紀會的指示,證人除了強調考紀會是獨立超然行使職權外,還能如何回答?最後強調沒有,之後又被不斷提問下,改為不記得了。原告律師根本就是故意用不實內容去誤導證人。 看到王金平陣營耍手段的問法,就知道這貪腐黑金集團為了轉移關說司法的焦點,甚麼下作手法都不惜使出來,再回頭看黃世銘總長被柯建銘告上法院,這種是非錯亂、道德卑劣的行為,難道台灣百姓還要忍氣吞聲、縱容貪腐政客囂張妄為嗎? 週三晚上九點HBO播放悲慘世界,雖然這部電影被白T拿來消費,污衊了悲慘世界的主題,不過電影裡面說了許多值得深思的問題,真誠愛人就能回到上帝的懷抱。而最後站出來反抗革命的年輕人在被殲滅之前說了一句話:人民並沒有挺身而出,我們被那些害怕之人拋棄了。這句話聽了真的感觸很深,週二跟格友學書法,順便拿格友簽好的明信片,格友說拿給朋友簽名,有朋友擔心簽個名會對工作有影響,不肯簽名。又跟上次在廣場時遇到的情形一樣,如果連個簽名都不敢,我們還能奢望那些公務員有勇氣膽量面對貪腐政客的強大權勢嗎?難道國家就活該被一堆貪贓枉法的政客把持?貪生怕死、膽小怕事只會變成貪腐政客的幫兇而已。 請求您,2月22日下午到台北車站對面新光三越大樓廣場,幫忙簽個名支持黃總長,不用寫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也不用填地址、電話,更不用寫工作地點,只要簽個名,寫一點加油打氣的話語,甚至幫忙說聲生日快樂都好,以正向的力量幫為國家公義犧牲的黃總長加油打氣就行了。沒有媒體會來報導,所以不用擔心曝光被人看到,為了國家公義,真的不需要覺得無法頂天立地面對陽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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