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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8 01:54:22瀏覽4765|回應17|推薦72 | |
2月7日年假後開工日,連法院黃世銘總長的洩密罪案也開工進行終結辯護。早上都在進行提示證人證詞及調閱的證物內容。黃總長對證人證詞大多提出說明,而江貞諭檢察官也總要辯駁回去,否定黃總長的說法。對檢察官來說,不管事實上在8月31日之後對相關人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陳守煌都不再進行偵訊及約談、符合黃總長等人所說的已認定行政不法,他們一概不聽,反正給馬總統、江院長的專案報告上有寫「後續偵查作為」就代表還在偵查中。對林秀濤的電話監聽忘記終止就代表偵查尚在進行,其他對檢方不利的證詞都予以忽視,這樣偏頗的司法人員,看了還真讓人心寒。他們當這是辯論比賽嗎?抽到哪一方就得硬坳到底,不用在乎法治道德的判斷邏輯,大是大非擺一邊,吹毛求疵、雞蛋挑骨頭硬要扣黃總長黑帽才行。 可惜下午16點10分才開始論告,聽了20分鐘檢察官表演「辯論比賽」的演說後,我就得離開去桃園機場接參加寒假學校交流回國的女兒,把女兒送回她家再趕去法院,已經20點20分,剛好柯建銘在長篇大論鬼扯,沒見過這麼無恥囂張的政客,關說都被揭露了,還能睜眼說瞎話,瞎掰鬼扯一堆反扣黃總長洩密、洩漏個資,還抹黑馬總統干預司法,要黃總長認罪協商。甚麼老百姓選這種道德低劣的爛咖當民意代表,真是腦部殘障。最後黃總長講了13分鐘的話後,21點33分結束庭訊。3月21日下午4點一審宣判。 幸好王清峰律師有把辯護內容印出裝訂成冊,發給現場旁聽記者及民眾,許大姐幫我多留一份,沒紀錄到辯護人幫黃總長的辯護內容,我就把王清峰律師的新聞稿全文照登,也讓大家省思,沉默下去會讓國家是非價值得到澄清嗎?老百姓真能袖手旁觀嗎? 不要懷念白鷺鷥 一、司法正義保護的是誰? 為了推動紅十字運動,過去一年我和同事在各縣市舉辦了386場座談會,原本預定在去年年底和同事組團出國旅遊喘口氣,時間敲定了,行程也安排好了,訂金也付了。萬萬沒想到的是黃總長居然被起訴了,只能跟同事說抱歉,我去不了了,請大家自己去,沒想到他們也都不去了。我心想這下子慘了,我要賠上多少訂金?沒想到過了不久承辦的同事突然告訴我訂金全退了。我說:「為什麼?」他說旅行社老闆知道您是為了要幫黃總長打官司而取消行程,就把訂金一文不少的還給我們了。我之所以在這裡提到這件事,是因為希望 庭上及在場的各位,可以想想「司法正義到底是在保護誰?」,我不知道各位是怎麼想的,但我知道旅行社老闆是怎麼想的,那就是「司法正義要保護的,不是哪一個特定人的甚麼利益,而是我們每一個人,不分貴賤、性別、年齡、地域,一旦走進法院的大門,都可以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讓每一個人擁有美好的生活。」一旦這個原則被破壞了,我相信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接受,尤其占絕對多數的平民百姓。因此,當這個原則,因關說而被破壞了,揭發它的人,是不是錯了? 二、揭發司法關說,錯了嗎? 我在這裡要引用二個故事。 一個是,二戰期間,在希特勒的大屠殺中,僥倖活下來的一位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他在希特勒掌權前是希特勒的支持者,但最終以反納粹的懺悔文《起初他們》(1976)而聞名。懺悔文這麼說: 「當納粹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不只沒有人為他說話,隨後納粹德國入侵波蘭(1939),引爆了歷史上規模最大、死傷最慘重的二次世界大戰。 另一個最近的例子,就是2010年因欠債3千億歐元,而幾乎破產的國家--希臘。他的政府失能了,對於繳不出稅來的人祭出斷電的措施,也把他們踢出健保。街頭的豪宅到了夜晚就一片漆黑,不是沒有人住,而是被斷電了。老人家要動手術不敢進醫院,因為他不想拖累子女,他們在死亡(death)與欠債(debt)之間做出選擇。兩年多前,55歲的維查斯(Giorgos Vichas)醫生和二位朋友成立公民醫院,開始輪流義診,接著有上百個醫師加入。如今已照顧1萬8千多個病患,支撐200個家庭的幼兒奶粉。他說:歐債危機前,他從來沒有注意過政府的謊言,直到危機發生後,他才發現自己過去的冷漠等於成了幫兇。 馬丁‧尼莫拉牧師及查維斯醫師都是體制外的人,都是在國家發生重大危機之後,才對自己過去的沉默表示懊悔。事後挺身而出,為的是甚麼?挽救自己的國家。 黃總長是體制內的人,當他在執行職務的時候,發現這起重大的司法關說案,不把它揭發出來,難道是希望他把它鎖在保險箱裡,還是埋在土裡?這樣做,或許這幾個月來他不會被圍剿、被踐踏,也不會被起訴,年終獎金也不會被刪,或許4月19日卸任後還有另一個更重要的職務等著他。但這是我們要的司法嗎?8年前,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同時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並保障任期4年。其目的何在?無非希望他可以無後顧之憂,全力指揮偵辦高階的貪瀆及不法事件,好好的整飭吏治,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今天他盡忠職守,做到了,難道錯了嗎? 三、誰沒有資格知道司法關說? 或許有人會說,他不可以跟誰誰誰說,不可以使用這個文件、那個資料。但是如果司法正義保護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那又有誰是沒有資格知道,這起司法關說案的實際狀況呢?我想應該是「沒有」。在這塊土地上,應該也沒有人會希望自己被蒙在鼓裡的。 如果不應該向總統及行政院長報告,媒體爆出來了,他們完全在狀況外,這成甚麼體統? 事實上,沒有法律禁止他向大家報告。 相反的,本於職責及行政倫理,他必須提出事證,向全國民眾,上至總統,下至販夫走卒,告訴我們每一個人。 他做到了,但應該在這裡受指責嗎? 如果司法正義保護的是我們大家,那麼當司法正義正在崩壞傾圮的時候,我們應該用甚麼樣的態度去對待像黃總長這樣一個盡忠職守的人呢?坐視他與侵害司法正義的人孤軍奮戰嗎?透過這個案子,如果我們要告訴這個世界,要告訴下一代的是「捍衛司法正義是錯的」,那麼當有一天司法關說的黑手伸到每一個角落,司法正義的防線垮下來的時候,我們將沒有資格去埋怨,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我們心中最愛的人以及這片土地上的每一個人,都將無法從苦難中,倖免脫身。 四、沒有了揭弊者,未來會如何? 盧修一生前曾寫過一首詩【不要懷念白鷺鷥】 從前 在湖畔 稻田中 詩中的文字說的是自然環境,但是我們的人文環境、司法環境何嘗不值得我們省思。各位,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生長環境,但我們絕對有能力為我們所摯愛的下一代選擇成長環境。讓我們在今天用實際的行動對捍衛司法正義的人給予實際的勇氣與支持!讓我們的下一代在充滿陽光與希望的大地上奔跑,而不要在滿天的烏雲中嘆息,為什麼過去沒有站出來支持捍衛司法正義的人,為什麼讓台灣變成一個不入流的國家。 打完王律師的這篇文章,感慨蠻深的,上次準備的1800張明信片,只取得687張簽名,還有公務員怕萬一政黨輪替會被清算,連簽名都不敢(又沒有要留地址、電話、身份證、出生年月日),如果老百姓都怕事,又如何要求別人要有勇氣去對抗貪腐權貴的施壓?為了讓更多人可以挺身而出支持黃總長,所以我決定再來一次上街辦簽名活動,把剩下的1110張明信片簽完,順便祝福黃總長生日快樂、官司順利。 日期:103年2月22日星期六 時間:13:00pm ~ 18:00pm(或明信片簽完為止) 地點:台北車站對面新光三越大樓前面廣場。 行動內容:請您在明信片上寫上祝福黃總長的話語,若不知該寫甚麼,寫個「生日快樂!官司順利!支持您!」再簽上大名即可。 請您如果有空,這一次千萬別再錯過,感謝您的勇氣及給予的精神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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