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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審判黃世銘還是審判馬英九?1227洩密案紀實
2013/12/29 17:15:54瀏覽2083|回應14|推薦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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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柯建銘關說司法,讓貪贓枉法A了1200萬元無罪定讞,這種人神共憤的無法無天,沒受到司法制裁,抓出小偷的警察反倒先上法院被小偷告洩密罪了。12月27日審理庭開始第一砲就找行政院長江宜樺當證人。

江宜樺的證詞媒體已經有寫了,我就從其他角度來說這次的庭審。先來談民眾旁聽吧。

第一次準備程序庭,近乎一半抽到籤的民眾沒有出席,讓後補民眾可以直接登記就進場旁聽,但這12月27日的網路登記,卻超過64人以上去登記,當天領了旁聽證的人達17人,只有3位沒來,幸好我有抽中籤,不用排後補,許大姐就沒那好運,後補也晚來一步,無法進場,只好在二樓管制線外的沙發椅上坐著等我們開庭結束。

旁聽的民眾屬性完全跟扁迷那一批不同,年齡上大多較年輕,但也不全是年輕人,我旁邊座位的人還來領旁聽證,但是卻沒進來,這跟學生簽到後翹課一樣,浪費位置還不給人機會後補,真是無恥,大概有兩、三空位是這樣。審理全程,許多人都很用功做筆記,看來進來的人也有認真旁聽的,不知道是其他媒體還是學生。媒體因為座位有限,這行政院長當證人的新聞價值,或許有其他國內外媒體無法參與媒體座位抽籤,用民眾身份登記。

旁聽結束,所有人都安靜離場,沒人吵鬧。我走出法庭,看到許大姐正跟一位年輕人聊天,年輕人還在扯全世界都有在關說,關說是被允許的,無法認定是犯罪。但是監聽...我一聽就立刻打斷那位年輕人,跟許大姐說不用多廢話跟他說道理了,沒啥好說的,然後對著那學生直接嗆回去:全世界都有關說,但沒哪個國家可以司法關說的,其他國家還有妨礙司法公正罪。司法關說就是不對,這是基本的道德是非,懂不懂。

那位年輕人很尷尬,看到朋友來了,就跟許大姐告辭,許大姐告訴我是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同學有抽到旁聽,他沒抽到,所以在外面等同學。原本很生氣東吳老師是怎麼教學生的,這樣扭曲道德是非,誤導學生偏差觀念,但是想想,不能全怪老師,一堆蠢學生在網路上被網龜洗腦得更厲害,台灣有那些無恥政客養出的走狗網龜在網路上到處散播謠言、顛倒黑白,老師在課堂上根本就教不動學生,能到校趴著睡覺、吃便當、滑手機已經比不去上課好多了。如果老師有叫學生去登記旁聽,來現場實務學習,或許還該說老師有用心呢。就讓學生上真正的法庭課程,學習判斷是非吧。

再來說這次的庭審,果然正人君子就是跟畏縮膽怯的小人不同。聽了法庭五年扁案的審理,像吳淑珍那些貪污官員、扁家人,講話吱吱嗚嗚,聽不懂他們在說甚麼,問的問題都不敢回答,顧左右而言他,鬼扯瞎掰一堆,不管是口氣、態度都是一副見不得光的小人嘴臉。反觀江宜樺院長,口齒清晰,回答條理分明,就著問題回覆詳細清楚,反倒是審判長跟受命法官,讓人聽不懂他們在問甚麼問題,審判長不斷扯問馬總統有沒有拿文件給江院長看(沒有)、有沒有照著書面資料唸出內容(沒有)、有沒有告知通訊監察譯文的具體內容(沒有),好像當天是在辦馬總統洩密罪一樣。

受命法官更扯,上次對柯建銘客客氣氣,讓柯建銘在法庭上長篇大論羞辱黃總長。這次對待江院長卻很不客氣地指控江院長逃避問題,不敢正面回答,為何書面資料寫的跟黃總長講的不一樣?(黃總長9月4日交給江院長的書面資料,在「陸、後語」部分,有說要傳喚王、柯等相關人,但8/31馬總統口頭告訴江院長,及9/4黃總長也說考量有行政責任無刑事責任,所以不再傳喚相關人。)。江院長在前面檢察官問時,就很清楚說了,黃總長在9月4日已經說不再傳喚,所以那書面資料他認為會再修正,不是最後定稿,而後來江院長在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後,也請幕僚把新聞稿更清楚的內容印下來了解,而把9月4日的書面資料碎紙掉。

受命法官還問江院長除了這案外,有沒有其他官員涉及不法的報告案,江院長說有另外三件,除了調查結果發現報告者內容與事實不符外,其他都還在後續調查中,這些報告案也都是拿著書面資料或口頭報告,也沒做成正式公文,需要存檔紀錄。受命法官還問那三件跟黃世銘處理有無不同,江院長說都一樣,只差在王金平關說案是檢察總長親自來報告。

在做筆記時,最容易知道哪些人光明磊落、哪些人心術不正,因為光明磊落的人講出來的話,我很容易紀錄,但是心術不正的人,不管是問問題還是回答問題,都聽不懂他們要表達甚麼,讓人難以紀錄。手寫不比打字快,要紀錄有時得聽懂說話人的意思,才好快速紀錄。以往遇到扁家人跟同流合污的貪官回答,都很難懂他們在鬼扯的內容。這次反倒是聽不懂檢察官、法官的問話了。

檢察官的跳針也不遑多讓,被告把特偵組檢察官偵訊林秀濤法官時的監視器錄影畫面做成照片,證明黃世銘報告總統時,林秀濤筆錄早已做完,只剩看印出來的書面資料而已。檢察官卻說監視器畫面印的照片不能當作證據能力,要看筆錄上打的時間,讓林秀濤看完簽字壓的時間才行。有這種不看事實的證據,硬坳只接受筆錄最後壓的日期,這種檢察官還真讓人傻眼。最後審判長裁決找一天審理期播放監視錄影的畫面看時間,來判斷「是否已經偵訊結束」。

從江院長清楚的說明,可以把特偵組的行動及總統、院長的決定很清晰地解釋說明:

8月31日找林秀濤檢察官偵訊時,林秀濤已經展現激動的情緒,特偵組擔心林秀濤一旦回去,會跟其他扯入關說案的人如陳守煌檢察長洩漏,到時候相關人就會先行一步下手了(看王金平早一步溜出國還鬼扯嫁女兒兩年後才補請含隨護17人小婚宴的鬼話就證明果然風聲洩漏了。)。為了趕時效處理,特偵組檢察官報告黃世銘,黃總長立刻到總統官邸去告訴馬總統(要不然一堆網龜蠢蛋又要笑總統是看報紙才知道。),這事涉立法院長及立委的司法關說案,檢察總長的直屬長官法務部長曾勇夫也涉案,當然要找涉案相關人階層的「上級」來報告才行,比立法院長更大的是總統,找總統哪裡錯了?

黃世銘報告馬總統,晚上10點多馬總統隨扈通知江院長隨扈,馬總統請江院長立刻到官邸,10:30PM左右江院長跟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與馬總統在官邸見面,馬總統口頭上告知兩人王金平、柯建銘關說司法,曾勇夫、陳守煌涉案的事實,因為沒有具體的監聽譯文,所以大家都不知道這關說的事實細節,只針對後續行政院該如何處理,討論結論:1.尊重特偵組專業,不對特偵組下任何指令。2.萬一曾勇夫真有涉案,等特偵組開記者會向社會公布,曾部長若無法提出解釋澄清,就要請他辭職或接受辭職。因為只有馬總統的口頭說明,無法判斷是否屬實,所以當天總統及院長只能針對內閣閣員涉案,來討論後續政府該如何處理。為了王金平、柯建銘的無恥做為,忙死其他人,當天凌晨零時半,江院長才離開總統官邸。

而牽涉內閣閣員,所以馬總統請黃總長再跟江部長說明清楚,黃總長9月4日再與江部長見面,拿了一份書面資料,翻閱資料解釋給江部長了解,江部長則只提醒相關證據要確認清楚,以免外界質疑。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把所有細節包括電話錄音對話、通聯記錄全都公布,江院長就請幕僚列印新聞稿更清楚的內容,來取代原先黃總長的書面資料,而書面資料則碎紙處理。

因為特偵組在記者會上有說要將曾勇夫移送監察院,所以9月11日江院長再請黃總長過去行政院長辦公室,詢問清楚是特偵組要直接移送,還是呈報上級機關來移送。黃總長解釋當初怕曾勇夫部長擔任法務部長,會故意壓住案子,所以考慮直接移送,但9月6日曾部長當天即請辭,所以就呈報上級機關,由新任法務部長來處理。

再把話題拉回12月27日的審理庭。

很明顯地,因為特偵組沒將王、柯電話錄音譯文當書面資料給馬總統、江院長看,所以他們無法了解清楚細節,江院長還特別提醒黃總長證據要確認清楚,如果看過監聽譯文,江院長就不用多此一舉提醒了。只有蠢蛋看了王柯電話譯文還會說有沒有司法關說不能確定。而檢察官、法官還不斷問江院長,到底黃總長有沒有把監聽譯文放在書面資料中,逼江院長不斷確認書面資料的內容,真不知道這些司法人員的心態是如何?更搞不清楚審判長是要把洩密案辦到馬總統頭上是不是?

而檢察官更離譜,因為書面資料後語部份有寫「本案進入實質偵查作為後....」,所以認定黃總長去跟馬總統報告時,都還沒有偵查結束。拜託,難道聽不懂8月31日偵訊林秀濤時,林秀濤當場情緒失控認了關說,特偵組為了搶時效得加速作業嗎?難道還要去把書面資料都檢查修正、通知法院跟調查局把監聽林秀濤的時間修改停止,再去報告總統?

有沒有後續偵查,看8月31日以後相關王金平、柯建銘都沒通知偵訊,曾勇夫、陳守煌也沒傳喚不就清楚了。再說,那麼清楚的電話錄音譯文,還看不懂,需要問當事人甚麼?詢問到現在還無恥卸責的人承認自己說過那些話嗎?柯建銘還扯政治鬥爭,你柯建銘這麼聽話,跟王金平錄那些對話好讓人家有把柄來鬥爭你們?別把老百姓全當蠢蛋鬼扯好不好。

柯建銘無恥,找的三個律師也很無恥,那檢察官轉任律師的曾勁元,自己當了多久的公務員,竟然說江院長把沒公文號的書面資料碎紙掉是毀損公文罪;許瀞心拿著林秀濤的電話錄音時效還沒停止來當作證據說是馬江見過面才修正書面報告,可見8月31日時沒認定是行政不法。陳一銘更扯,說偵訊林秀濤的畫面是屬於個資法保障的內容,不能作為訴訟使用。這種學法律拿來扭曲硬坳,沒道德只見強辯耍嘴皮的律師,真是墮落的魔鬼代言人。

柯建銘還在法庭上鬼扯政治迫害,我看柯建銘才真是政治迫害的人,故意坐在審判長的正前方盯著審判長審理,自己無恥關說一點羞恥心都沒有,還好意思惡人在那囂張,提告勇於對抗貪腐的司法人還當庭壓陣監督,最後合議庭還讓這提告人可以在法庭上胡說八道一堆,台灣司法看黃世銘這洩密案的審理,就能知道司法正義還有沒有救了。

這只是審理庭的第一天,法官的司法獨立、公平中立能否做到仍待觀察,但光看問出來的問題,我就很不抱樂觀的想法,希望我的觀察不夠確實,再看後面庭期這些法官的表現吧。老百姓與其等待一審宣判,更該加速說服黃總長考慮選台北市長,台灣司法已經出現一堆沒帶肩膀、脊椎骨的爛咖了,不能光想靠司法而已,百姓也得幫助黃總長一把才行。公平正義還是得百姓去努力爭取才有。

有空旁聽的話,請繼續登記,到現場幫黃總長加油打氣:黃世銘、王金平一審庭期表

更請大家幫忙寫明信片給黃總長、馬總統、國民黨,一邊幫黃總長加油打氣、一邊請讓黃世銘參選台北市長,不能只讓挺關說的跟挺貪污的人給台北市民選擇而已。

1.馬總統:地址:10048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總統辦公室收

內容:馬總統,為了國家的公平正義、選賢與能,請您三顧茅廬邀請黃世銘總長出來選台北市長,拜託您了!

2.黃總長: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5號 黃世銘 檢察總長收

內容:黃總長,我們需要有道德操守、對抗貪腐、清廉執政的人才出來領導,請您出來選台北市長,拜託您了。

3.國民黨:地址:10492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32-234號 國民黨中央黨部

內容:馬主席及所有國民黨公職人員及立委們:

讓賢能出線,老百姓要黃世銘當市長、不要挺關說、壓制司法的連勝文或其他黨籍立委。這是一場人品、公義、道德是非的選舉。請發揮國家大愛,不要硬派出庸才及爛才霸占市長候選人的位置,逼百姓投不下票。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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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裡挑燈看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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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21:22

台北地方法院3日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經過4個多小時,晚間黃世銘在律師王如玄、王清峰等人的陪同下步出地方法院,神情顯得相當開心。

<<<<<<<<<<>>>>>>>>

以上是中時電子報ㄉ簡單報導......不知道今天ㄉ情況怎麼樣...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1-03 21:47 回覆:

今天法庭上,法官不讓黃總長詢問證人,又讓柯建銘鬼扯一堆。

離開時,我大聲喊:陳水扁貪污案所有被告都能問證人,為何黃總長不行?走到門口再喊:司法要公平,要給被告權利

我跟許大姐都站在法庭外面等黃總長出來,跟他握手還拿了七張給朋友簽名的明信片給他說加油!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讓他開心些。

今天檢察官根本就是雞蛋挑骨頭。不過楊榮宗檢察官說得很清楚,8月31日事務官打電話給林秀濤,要求9月1日上午10點來特偵組,結果林檢察官就非常激動,當天下午5點15分就帶著老公、小孩到特偵組要求立刻偵訊。

我看那林秀濤應該已經呈現歇斯底里了吧。所以在經過休息吃飯又拿聖經禱告後,就開始坦認。而黃總長假日上班都沒司機隨扈跟去上班,當晚臨時決定找楊檢開車載他去跟總統報告的。看來林秀濤的「激動」,讓特偵組都緊張起來,怕林回去會報告陳守煌,讓消息外洩,所以討論後偵結,不再傳喚其他相關人,趕緊報告總統,讓行政團隊先知道,別從媒體上聽到消息。

詳細內容等我星期天如果有空再來寫,今天聽一下午快速筆記,還真是累了。還得趕工明信片,明天要給夥伴們。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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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02:46
[從立法院、監察院、司改會、檢評會、蠢白T、媒體、網路王八群四面八方的羞辱跟惡意構陷]所以更增強我們反彈的意志力!!!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1-02 22:16 回覆:

今天忙著趕製明信片,還出去跟朋友會面,順便找朋友幫忙簽名,連跟王八們打筆仗的時間都不夠用。

4日夥伴聚會,要給夥伴一個月的量,所以得忙著印明信片、裁剪、黏合。

貪腐集團愈是無恥施壓,王八們愈是囂張,愈要好好教訓他們,起碼讓網路王八們賺錢都感覺生不如死得沒尊嚴也爽。

新年快樂!今年都沒時間跟格友拜年,只好說聲抱歉啦。


醉裡挑燈看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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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22:29

看ㄌ黃總長夫人ㄉ這篇文章......讓人感動和激動...

更證明筱蒨發起大家寄明信片給黃總長幫黃總長加油打氣是正確ㄉ做法......

希望有更多ㄉ人參與...給黃總長更多ㄉ溫暖......

謝謝筱蒨ㄉ熱心和鍥而不捨ㄉ精神......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1-01 23:57 回覆:

發起寄明信片的人不只我一個,我想英雄所見略同吧,大家都覺得黃總長被人誣陷,有智慧分辨、有正義感的人都該出來挺黃總長,發出聲音讓黃總長知道百姓的良知都沒喪失。

這七年來我太清楚知道被人構陷的深沉痛苦了,尤其是被人集體霸凌的精神凌虐,當初若不是夥伴的支持力挺,我撐不到現在。而黃總長所遭受到,比我還更痛苦千百倍,從立法院、監察院、司改會、檢評會、蠢白T、媒體、網路王八群四面八方的羞辱跟惡意構陷,無恥貪污且關說的柯建銘還惡人先告狀用司法去對付黃總長,黃夫人說四面楚歌一點也不為過。

人的意志力有極限,再強的意志力也有崩潰的時候,而且一次的支持無法持續多久,我這五年多全靠網路格友大家的鼓勵支持才能維持行動下去,所以將心比心,黃總長要對抗司法上的審判,每次出庭還得面對柯建銘及律師的羞辱,老百姓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明信片讓黃總長知道,我們會一路陪伴著他,不會讓他孤單的。

也謝謝醉大哥、知心梅姐及其他沒公開的格友默默地寄明信片,2014年是貪腐與清廉攤牌正式對抗的一年,老天爺在多日下雨後,讓陽光開始大放,我相信邪不勝正,光明永遠會擊敗黑暗的。


Quilter's world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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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12:46

先祝福闔家平安喜樂,健康圓滿,諸事如意。

臺灣這些異象似乎大家見怪不怪,人人為了五斗米折腰,久了連電視都懶得看,還談什麼正義出聲,悲哀的是不辨是非的人往往最有意見,積非成是,妳說咋辦哪!

海外的華人也有深深的無力感,終歸一句話,還是偏勞你們這群有堅持,有原則的有心人努力不懈,在這致敬。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1-01 20:51 回覆:

謝謝Rose姐的支持鼓勵。

我們只能盡力做老百姓能做的事情,努力去做,結果交給上帝。貪腐政客有錢有管道可以扭曲是非,但他們也只能騙部分愚昧無知的百姓,騙不了全民,更騙不了上蒼。就算他們騙得了一時,歷史也會好好記錄這個年代的顛倒黑白。

我相信人心是可以改變的、善良不會消失、正義不會睡著,即便撒但假裝光明天使,但是也遲早會穿幫,老天爺會給應得的報應。

祝您新的一年平安、健康、喜樂。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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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09:22

http://classic-blog.udn.com/niennien1234/10280981

https://www.facebook.com/chennienchu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1-01 11:21 回覆:

我看了一直掉眼淚,黃總長伉儷幫全國百姓揹下這壓力,當大家忙著看煙火跨年、忙著等日出升旗,我相信黃總長卻要忙著為一月三日的出庭做準備。

今年我沒有出去看煙火,得忙著做更多的明信片出來,好讓更多的朋友收到,在這一個月繼續支持鼓勵黃總長堅持下去,感謝黃夫人這篇回饋,讓我們知道,我們的卡片、明信片有帶給他們一點點力量,接下來的一個月,希望有更多的明信片陪伴在黃總長身邊,跟他一起對抗那些貪腐政客所施加的壓力跟羞辱。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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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08:14

跨年後仍醒著,把『愛』寫出來!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1-01 10:47 回覆:
謝謝小浪大哥把連結貼過來,我把這連結放入文章中,方便大家看到。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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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12:21

版主:『像吳淑珍那些貪污官員、扁家人,講話吱吱嗚嗚,聽不懂他們在說甚麼,問的問題都不敢回答,顧左右而言他,鬼扯瞎掰一堆,不管是口氣、態度都是一副見不得光的小人嘴臉。反觀江宜樺院長,口齒清晰,回答條理分明,就著問題回覆詳細清楚』

來一段大物理學家費曼的故事作為對照:

會議中只有一件還蠻有趣的事。會議上每個人說的話都是那麼重要,重要得他們安排了個速記打字員在那裡,把每句話記錄下來。會議的第二天,速記員跑來問我:「你的職業是什麼?一定不是個教授吧。」
「我就是個教授。」我說。
「哪一方面的教授?」
「物理──科學方面。」
「噢!這就是原因了。」他說
「什麼的原因?」
他說:「你看,我是速記員,我把大家說的每一句話都記錄下來。但他們說的我全都聽不懂,而每次你站起來問問題或者說什麼,我卻能完全明白你說些什麼。因此我原本以為你不可能是個教授!」

說話讓人聽的懂才是一代大物理學家,那些言詞閃爍只是唬人而已。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2-31 15:42 回覆:

原來不光是我有這種問題而已唷。

這個社會太愛說空話、廢話、無聊話、謊話了。在法庭上,問發生過的事情,如果記憶不清楚,也可以邊想邊回答,或說忘記了,但是同樣說「忘記了」,像陳鎮慧的回答、跟陳幸妤那種閃爍言詞,口齒不清就相差一大截。

法官問江院長9月11日當天的事情,江院長也很清楚回答,不知道那一天有做過哪些事情,沒有行事曆在身邊,不曉得當天做了甚麼,等提示當天他跟黃總長見面,江院長就很清楚可以知道兩人見面的過程了。

這就是態度光明磊落的證明。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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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案 應轉移管轄或公訴不受理
2013/12/30 16:50
法官法明文規定: 檢察一體

所有檢察官,均歸總長黃世銘管轄,

起訴總長,於法不合!

黃世銘律師,雖然曾當法務部部長,

但辯護能力不足,

否則應在11月29日 (五)準備程序庭,提出異議,

而此空前,法無所規,須釋憲,始能解決,

此已三,五年後ㄋ,

還須審判嗎?

人民聲請大法官解釋Q&A:
Q1:聲請大法官解釋有哪幾種類型?
A:聲請大法官解釋有二種情形,一是聲請解釋憲法,一是聲請統 一解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6_02.asp


首頁 > 關於司法院 > 司法權之運作
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者,與本機
    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者。但該機關依
    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的約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


536憲法筆記 09-25 筆記本之三 大法官解釋

2013/12/29 17:15 |瀏覽 269|回應 5|推薦 25|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2-31 15:47 回覆:

民主社會沒有人可以大到不能告的。用不能提告來當辯護,才是能力不足。

提告總得合理、合法,現在檢察官不講法理,只看民粹,提起公訴。辯護人不能用民粹來辯護,但是老百姓可以用民意來當精神支柱。辯護人做他們該做的、老百姓做我們該做的,至於法律專業,我們外行人就別指揮內行人該怎麼做了,我在法庭上看三位辯護律師都很敬業,他們走司法途徑,我們走社會途徑,去對抗白T那些挺關說扭曲是監聽的愚蠢民粹,才是百姓該做的。


njmozar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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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13:25
為啥小偷告警察的案子都是特快車, 要審小偷的案子都是(蝸)牛車?真不明白.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2-31 15:51 回覆:

因為司法欺善怕惡,有老百姓出來吶喊,就加速進行,沒有百姓上街就先放一邊。

這就是貪腐集團號召一群蠢白T上街喊反對監聽,媒體大肆報導,小老百姓喊反對關說,媒體卻轉移焦點輕描淡寫不報的結果。

怪司法沒肩膀,也怪老百姓不是智障腦殘被王八網龜牽著鼻子走,就是冷眼旁觀、自掃門前雪默不吭聲,唉......


金大俠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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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0 08:25
我就去寄信!
步調緩慢的波多黎各(世界日報家園版)

〈出作業〉
電影之路(十)——〈拍片囉——殺青日〉
電影之路(九)——〈拍片囉——處女秀〉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3-12-30 10:36 回覆:

謝謝金大俠。Fox恭喜恭喜

農曆年緊接著就要來到,海外僑胞寄去的溫暖,黃總長一定會更有感覺。

27日的庭審,江院長的證詞明確,為了王金平、柯建銘的司法關說,害這些特偵組、馬總統、江院長、羅副祕書長都得熬夜加班,但大家都緊守分際,做該做的事情。這些無恥的貪腐政客,卻動用天羅地網來扭曲黑白、指鹿為馬地反擊回去。

選台北市長是當萬一司法未能伸張正義時的備胎,所有的後果我們都得思考,未雨綢繆先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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